Logo cn.artbmxmagazine.com

保险理论与保险合同

目录:

Anonim

保险理论与保险合同

1. 简介

保险是一种合同,通过该合同,当事方(保险人)通过另一方(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费承担赔偿损失或在计划的事件发生时履行约定的利益的可能性。可能是意外事故或火灾。

如果存在可保利益,则保险合同可能将各种风险作为其目标,除非法律明确禁止。例如:

  • 发生火灾的危险。作物的风险。一个或多个人的寿命。大海的风险。空运或陆运的风险。

保险人通常是以公众有限公司形式组建的保险公司;但是也有合作社和互助保险公司,甚至一个官方机构-Caja de Ahorro y Seguro-都进行这种类型的操作。同样,在某些省份中也有官方的保险实体。

保险合同是自愿的,双边的和随机的。这是协商一致的,因为它仅在当事各方的同意下才得以完善,并且自公约制定以来就产生了效果;它是双边的,因为它引起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对等权利和义务,它是随机的,因为它是指对由事件或不确定的事实造成的损失或损害进行的赔偿,因为尚不知道是否会发生这种情况。相反的情况-与死亡有关-目前尚不清楚何时会发生。

2.保险分类

保险可以以多种方式分类。首先,根据他们是国家的负责人,监护权还是私人保险活动的不同,将其分为社会保险和私人保险。

d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目的是保护工人阶级免受某些风险的侵害,例如死亡,事故,残疾,疾病,失业或生育。他们的保险费是强制性的,由被保险人和用人单位负责,在某些情况下,国家还为补偿金的筹措作出了贡献。它的另一个特点是缺乏一种具有当事方权利和义务的政策,因为这些保险是由法律建立并由法令规范的,其中规定了这些权利和义务。

被保险人确定保险的受益人,如果缺少该指定人,则其法定继承人将按照《民法》确定的顺序和比例受益,就好像它是社区财产一样。因此,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国家储蓄保险基金将保险金额支付给由其设立的受益人或其继承人。

养老基金的养老金制度从技术上讲不是保险,尽管其目的相似。它使退休人员能够享有收入,并承担了危难风险,使有权退休的普通人或非常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其去世之日仍可居住。

私人保险:这些保险是被保险人自愿支付的保险费,以支付其专有费用的保险费。除了这些特征,我们可以指出:

  • 私人保险是通过签发保单(保险合同的工具)来指定的,其中包含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在我国,私人保险主要由私人公司,互助社和合作社经营。而且,国家通过国家储蓄和保险基金提供不同类型的保险。在某些省份,有官方的保险公司。

根据其目的,私人保险可分为人身保险和物联网保险。

个人保险:个人保险包括人寿保险,意外保险和健康保险。实际上,由于事故和疾病保险只是人寿保险的一种变体,它们构成了一个称为人寿保险的单一集团。

3.根据人寿保险的风险分类

  • 死亡时的保险:在这种类型的保险中,被保险人死亡时,保险人应向他所设立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额。人寿保险:在这些保险中,保险公司应向被保险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前提是他或她在一定时期届满时居住。还可以在被保险人自预定的日期起一直同意支付定期租金。混合保险:它们构成死亡和人寿保险的组合。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到期之前死亡,则将保险金支付给受益人,如果他在该日期之前幸存,则将保险金支付给他。

取决于它们遮住一个或多个头部

  • 人头保险:被保险人死亡时支付保险。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头上:通过这份合同,两个或两个以上人的生命得到了保险,并且当其中一个人去世而有利于另一个人或另一个人时,保险被支付。

注意政策涵盖的人数

  • 个人保险:这些是为人提供死亡,人寿或混合保险的合同。团体保险:这些合同可确保许多人的生命。保险在他们去世时支付给指定的受益人。

根据附加条款

  • 带有附加条款的保险:根据这些条款,保单可能会提供其他好处。没有附加条款的保险:这些保险的保单仅规定了死亡,人寿或混合保险。

4.确定的事情

  • 火灾保险:该保险涵盖针对个人和财产的火灾风险。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人因火灾而蒙受的保险财产损失,当然,前提是这不是故意的。冰雹保险:随着冰雹的落入,种植园可能会受到严重破坏,因此,该保险为为作物提供了这种风险保险的农民提供了真正有用的服务。它仅补偿冰雹造成的损害,而没有考虑到雨或风可能造成的损失。汽车保险:

民事责任:对第三方造成的伤害和对他们的财产造成的损害。如果被保险机动车的所有人由于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第三方死亡,公司将作出一定的赔偿。财产损失的赔偿较低。

火灾,事故和盗窃:保单根据保险金额保护车主免受这些风险的伤害。在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该保险包括机动车辆遭受的损害。

d运输保险:可以是海上,小陆,陆运和空运的保险,承保对运输工具,运输的物品和乘客造成影响的风险。根据被保险资本,该公司赔偿运输工具的所有人因各种事故而在执行任务中可能遭受的损失。该保险还涵盖了

乘客可能会因交通事故而遭受伤害。

  • 玻璃保险:该保险为个人或公司的业务或财产破裂可能造成的损失提供赔偿。盗窃保险:承保因抢劫或盗窃而可能遭受的损失。信用保险:承保因借款人破产而给个人或公司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承诺通过一定的保险费来赔偿您的损失,并以可以尝试追讨债务的行动将其替换。员工忠诚度保险:公司承担因恶意操作而因员工不忠而可能遭受的损失。

5.法律规定

公平制度:1967年第17418号法律(代替其以前的条款并入《商业法典》)目前对保险合同进行规范。它以发布者标准来执行此操作,建立了大量不能被当事方修改(或只能为了保单持有人的利益而修改)和法规的条款,详细考虑了合同的各个方面。

当前管理保险的最重要的法律规定如下:

1. 勉强

被保险人知道的任何虚假陈述,即使是真诚的陈述,如果保险人已经对真实的风险状况感到满意,专家认为也会阻止合同或改变其条件,从而使保险无效。

2. 政策

它是保险合同的工具,必须包含以下信息:the双方的名称和地址。˛利益或被保险人。assumed承担的风险。these假设的时间点和术语。表哥。˛保险金额。the合同的一般条件。

根据此列表,策略由两部分组成。首先,插入合同的特定条款。第二部分包含有关保险的一般条件。这些条件对于所有合同都是统一的,并包含在保单的背面,并且必须得到国家保险监督的批准。

3. 溢价

它是保险的价格,必须在保险人的地址或双方约定的地点付款。它是从合同订立以来就欠的,但是除了交付保单外,它是不付款的。

4. 风险加重:

专家认为,如果本应承担的风险加重了本来可以阻止该保险或改变其条件的情况,则这是终止保险合同的特殊原因。被保险人必须向保险人报告风险加剧的情况。如果这是由于被保险人的行为造成的,则承保范围被暂停,保险人必须在7天内通知其撤销决定。如果加重是由于被保险人以外的事件造成的,则必须在30天内通知终止决定。

5. 保险人义务的到期:

在财产损失保险中,一旦确定了赔偿金额或被保险人接受了赔偿,则必须在15天内支付给被保险人的信用额度。在人身保险中,在通知索赔后的15天内付款。如果保险人已经估计了被保险人权利所确认的损失,则在通知索赔的一个月后,建立利益的程序尚未完成时,可以要求以帐户支付款项。账户付款不得少于被保险人确认的给付金的一半。

6 。火灾保险:

保险人必须赔偿因直接或间接起火而造成的货物损坏,以及采取必要的灭火措施或其他类似措施。爆炸或雷击造成的损害与火灾相同。

赔偿额由以下规则决定:˛对于建筑物,根据损失发生时的价值确定。˛对于被保险人生产的商品,根据制造成本计算。对于其他商品,作为购买价格。˛对于动物来说,等于事故发生时的价值;原材料,收获的水果和其他天然产品的价格按损失当日的平均价格计算。˛由于其在事故发生时的价值,因此用于家居装饰及其他使用对象,工具和机器。

7. 冰雹保险:

保险人在这种类型的保险中对仅因被冰冻的水果和产品造成的损失负责。为了评估损失,如果没有发生损失,则计算水果和产品在收获时的价值。

8. 动物保险:

在动物死亡率保险中,保险人赔偿因被保险人死亡而造成的损害,或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赔偿其全部和永久残疾。如果被保险人严重虐待或忽视了该动物,他将失去获得赔偿的权利。

9. 人寿保险:

该保险可以在承包商或第三方的整个生命周期内持有。被保险人职业或活动的改变授权终止合同。除非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否则自愿自杀可释放保险人。在第三方生命保险中,如果死亡是由于承包商的违法行为故意造成的,则保险人将被释放。如果被保险人的生命在犯罪企业中死亡或由于合法适用死刑而被保险人释放。

10. 再保险

保险人可以为承担的风险提供保险,即法律授权保险人对已购买的保险进行再保险。

6.国家保险监督

该机构成立于1937年,并于1938年通过验证,取决于经济部。该法令的叙述中包含建立监管机构的原因,即:˛保险公司本质上是金融实体,它们从公众那里获得储蓄以管理通过精算计算预先建立的准备金。 reserves这些储备金必须在谨慎和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投资。 state国家有责任检查执行计算和保险计划的可能性,准备金的存放,这些主管部门的定期结果以及所有证明这些公司的发展和状况的数据的正确公开,以便它的声望无疑,并刺激了新保险的雇用。˛保险公司要求国家进行专门检查。 its关于其目标,已将以下目的和属性分配给监管机构:在与保险公司的经济体制有关的所有方面,特别是与保险公司有关的一切方面,控制和监督保险公司的组织,运营,偿付能力和清算。保险计划,费率,合同模型,余额,代理商或中介机构的功能和行为以及一般的宣传。尤其是关于保险计划,费率,合同模型,余额,代理商或中介机构的功能和行为以及一般的宣传。尤其是关于保险计划,费率,合同模型,余额,代理商或中介机构的功能和行为以及一般的宣传。

7.保险合同的内容

保险人:只有公司,合作社和相互保险公司可以担任保险人。您也可以确保状态。

保险公司必须得到国家保险监督的授权经营。该机构对其进行监督,确定保单条件和保费金额,确定必须进行的投资和准备金,并控制其管理以及经济和财务状况。

被保险人:法律区分了保单持有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 保单持有人是签订合同的人。被保险人是保险利益的持有人。受益人是将获得赔偿的人。

保单持有人与被保险人代表第三方或代表“可能关注的人”规定保险时有所不同。

就其本身而言,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通常是一致的。当您为他人的利益保险自己的生命时,例如在人寿保险中将它们分开。

政策:这是说明合同条件的书面文件。尽管合同的存在不是必需的,但保险惯例无一例外地强加了合同。

它可以定购或发给不记名的人,但在个人保险中,必须以名义为准。

通常,该文本对于不同类型的保险是统一的。附加和特殊条款以及对政策内容的修改被称为背书,并在单独的纸上拟定,并附在纸上。

期限:如果合同中没有确定合同的期限,则假定为一年,除非由于风险的性质,保险费的计算时间不同。

保险人的义务在确定的日期的十二小时开始,到期限的最后一天的十二小时结束。

尽管约定了期限,但任何当事方均可在合同期满前终止合同,并在未满期间向比例保费持有人补偿。

8.合同产生的义务

支付保险费:保单持有人必须支付已确定的保险费,以及保险活动法规确定或授权的税费,印章和其他附加费。

保单持有人必须支付的总金额构成了保险费。

如果未按时支付保险费,则保险人对在支付之前发生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保费可能在合同过程中有所不同,当预期风险增加或减少时则增加或减少。

报告风险状况:投保人必须准确描述与可保利益所基于的事物或人有关的预期风险。

所谓不愿作出虚假陈述或保持沉默的已知情况,专家认为这会阻止合同或改变其条件。不愿给予保险人取消合同的权利。

报告风险加剧的情况:保单持有人必须报告可能加剧预期风险的所有事实,包括他们自己或他人的事实,从而增加提出索赔的可能性。

报告索赔:保单持有人必须在索赔后三天内报告索赔。您必须报告并证明遭受的损失,并允许保险人核实事件的发生和造成的损失。

打捞:保单持有人必须尽一切必要避免或减少损失。

9.保险人的义务

报销费用:如果没有明显的误导或不必要的支出,则您必须报销符合救援义务的费用。

赔付:根据签约的保险类型,实际遭受的损害和保险金额确定。

在损害保险中,即使保险金额更高,赔偿也不能超过实际遭受的损害。保险是为了弥补损失,而不是为了获取利润。

在人身保险中,利益仅限于约定的金额。

赔偿金必须在设定金额后(损害保险中)或损失发生后(人身保险中)十五天内支付。

10.保险公司的组织和管理

保费:被保险人支付给保险人的保险价格,作为对保险人承担的风险及其后果的考虑。

保费有不同类型:

  • 自然保费纯保费商业保费水平保费单保费定期保费

自然保费:在人寿保险中,保费取决于风险的数学计算。因此,风险越高,自然保费就越高,反之亦然。

纯保费:这是其他保险类别的风险保费。

商业保费:这是被保险人实际支付的保费,由两部分组成:一方面是自然保费或纯粹保费,另一方面是营业费用和保险人的利润。这些费用中最重要的是:

•委托投保生产者的佣金。

•支付给员工以收取保费的托收佣金。

•行政和广告费用。

•分割保费的附加费。保费可分为定期分期付款,这会产生附加费,这与远期销售经常是这种情况。

•安全裕度。预计费用会增加,尤其是可能增加风险,这是一项附加费用。

分级保费:在一定年龄之后,简单地使用自然保费来计算商业保费将使人寿保险变得难以接受。在这种情况下,商业保费将持续增加,并且由于被保险人必须支付高昂的价格,因此有时会被保险人撤出合同。因此,在整个合同期内,必须对保费进行平均分配,以使人寿保险中的商业保费相同。

单一保费:这是被保险人在一次机会中必须支付的费用。

定期保费:单笔保费分期支付,从而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决定这些业务集中度的可能性。

风险:这是保险业务的主要因素之一。保险的目的是防止不确定事件的发生,如果发生这种事件,保险公司有义务支付约定的赔偿。在风险保险中,总是不确定的。甚至一个人的死亡(迟早必须致命)也是一个不确定的事件,可以确定,因为尚不清楚何时会发生。

在不确定的情况下,毫无疑问,它不能取决于被保险人的意愿,因为那样就不可能有保险了。事物上的风险也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这使它们成为保险问题。保险业已建立了衡量此类风险并计算保险人必须感知的标准的标准。

风险决定了要收取的保费,因此,对于相对于正常风险而言加剧的风险,保费会更高。在保险单中,必须非常明确地定义保险人承担的风险,因为这是该合同中具有资本重要性的要素。

另外,有必要对保险的对象进行适当的表征,以使保险人知道其运行到何种程度的风险。

11.保险公司的职能组织

大多数保险公司是公共有限公司,其主权机构为股东大会,其管理机构为董事会或由股东大会任命的董事会。

总务部直接向董事会报告,该董事会与任何公司一样,是根据其通过的决议负责领导公司的执行机构。

12.接受保险和签发保单

通过以下步骤执行策略的发布:

1.保险申请。

2.验证出现在应用程序中的所有数据。

3.接受保险。

4.签发政策。

保险申请书是保险人向公司索要某种保险的证明。因此,它包含必要的数据,以便保险公司确切地知道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承担的风险。主要数据是:

  • 日期。可保标识数据。保险的对象和风险。被保险物的描述。保险金额。

健康声明减少了签发保单的成本,因为核实该声明比进行全面的医学检查要容易得多,并且大大简化了在投保前诱使他们购买人寿保险的管理。申请被接受后,将根据该数据发布该策略,并将其传递给相关方。

13.主动和被动再保险

再保险是一项合同,通过该合同,直接购买了保险的保险人将其一部分转移给另一位保险人,因此,如果在保险中预见到风险,则该保险人有责任支付与其相对应的份额。合同保险。

保险公司在技术上可以承担的风险是有限制的,在此之后,必须进行再保险才能将过多的风险转移给其他公司。

建立可以承担的风险极限的基本规则是每个公司所保资本的均等性。

为了避免缺乏统一资本可能造成的不平衡,公司对保险中超出保险资本正常限额的部分进行再保险。

保险公司可以经营的风险极限称为全险。让出多余的气室的公司称为被告,并进行被动再保险。接受再保险的公司称为受让人,并进行有效的再保险。

反过来,有效的再保险可能会成为另一家公司的新再保险的主题。这种再保险称为再分保。通常,转让公司向受让人支付与被保险人相同的保费,并且从受让人那里收取的佣金高于其必须向代理人或经纪人支付的佣金。

在我们国家,再保险是由INDER(国家再保险协会)监管的,该公司垄断了国家公司的再保险,大约占30%。外国公司。反过来,INDER可以将其再保险归还到在我国经营的国家或外国公司或外国保险公司。

14.取消

终止保险合同后,签发的保单将作废。通常在以下情况下发生:

  • 未能支付保费。更改被保险物品的所有者。勉强。保险欺诈。

随着保单的取消,保险公司仅有权收取与其运行风险相对应的保费。

15.索赔的解决

索赔的解决始于被保险人或保险受益人必须向保险公司开具的通信,以便保险公司可以支付被保险资本。为了解决索赔,需要三个阶段:

1.索赔的核实。

2.您的评估。

3.结算,继续付款。

为了正确地验证索赔,保险人为此目的需要进行一系列测试,并采取它认为适当的所有步骤,以确保事件被保险覆盖。

保险中被保险人对财产遭受的损失的估价至关重要,因为赔偿额不仅取决于被保险人的资本,还取决于损失当日的财产价值。保险资产的估值需要专家或清算专家的干预。

16.预订

保险公司的准备金有两种。与所有公司一样,第一类的公司由流动的和已实现的利润构成,例如,法定准备金,自选准备金,普通养老金准备金等。

另一组由保险业务的技术储备组成。

第一组准备金旨在增加公司的行动手段,防止未来破产或在合伙人或股东之间进行后续分配。另一方面,技术储备并不能满足这些目的,它代表了保险公司的责任或承担,这清楚地表明了两种储备之间的本质区别。

持续风险准备金:每年在最终保险中收到的一定比例的保费转移到该准备金中。对于经营的每个保险公司,都将这种性质的准备金用于直接保险和已提取的再保险。

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承担了提前支付相应保费的义务。立即或分期进行,事实是公司拥有大量资产,必须面对与所发布保单相对应的索赔。在保单签发的年份发生的索赔将以该值的质量进行支付。但是您可能会在随后的练习中找到主张。因此,为支付您的费用,有必要每年保留一定比例的保费,该保费记入每种最终保险的进行中风险准备金。

以下规则适用于此类储备金的构成:

•一般而言,代表年底未发生风险的保费(扣除取消和再保险)的80%应该留给最终风险保险。

•在每次旅行订约的海事保险中,储备金由每年的最后两个月的保险费总额(扣除再保险和注销)组成。

•在保真和担保保险中,必须保留每年净保费的40%,以及最近三年平均净保费的15%。

数学储备金:用于人寿保险。从理论上讲,由于被保险人随着时间的流逝死亡的可能性更大,因此,鉴于其性质,这些保险的保费应会持续增长。但是,如果这样做,人寿保险将在一定年龄后被禁止。为了避免这种不便,保险公司收取了中等或中等水平的保费。这意味着被保险人在开始时将支付超过其死亡概率的保险费,并且在一定年龄之后将支付较低的保险费。在头几年中支付的超额金额构成了储蓄溢价。以此以及从风险溢价中提取的部分以及累积的利息形成了保险的数学准备金。

未决索赔准备金:此准备金记入清算过程中仍保留且因此尚未支付的已报告索赔额,无论是直接保险还是再保险。

人寿保险累积基金:根据保单规定的条件,将要在人寿科的被保险人之间分配的项目作为补充福利贷入该基金。这些项目可能是该部门的利润或为此而受到影响的收入。

总结

关于阿根廷的保险公司和控制它们的法律制度。包括保险活动中最常用术语的分类和定义。

下载原始文件

保险理论与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