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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在多米尼加共和国的驱逐,解雇和辞职

目录:

Anonim

介绍

在当今这样一个充满竞争和全球化的世界中,通过互联网以及信息和通信技术相结合,人力资本是为组织带来最大竞争优势的一个领域,对于研究工人(人力资本)与雇主(组织/公司)之间达成的协议及其对多米尼加共和国的法律或司法义务,具有很大的专业性和界限。

在多米尼加共和国《劳动法》中,当事双方之间自由行使的上述协议被称为劳动合同。该雇佣合同可以由双方共同负责,也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本次调查中,有责任的雇佣合同的终止将被特别处理,其中包括:驱逐,辞退和辞职。

将定义与合同终止有关的概念,并将直接观察已发给多米尼加共和国最高法院的劳动法和判例。最后,将对驱逐,辞退和辞职之间的异同进行总结。

使用的方法包括书目研究,论文咨询,词典,文本,书籍和杂志和报纸上的文章。由于调查对尊重工人和雇主的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调查是合理的。

专题一。多米尼加共和国劳动法的一般性

1.1.-劳动法

多米尼加共和国宪法第62条将工作权定义为“在国家的保护和协助下,工作是一项权利,义务和社会职能。促进体面和有偿就业是国家的基本宗旨。公共权力将促进工人,雇主与国家之间的对话和协议,“ 1

根据卢波·埃尔南德斯·鲁达(LupoHernándezRueda)的说法,《劳动法》被定义为“ 管理人类工作的法律规则集 ”。他补充说,人性,从属,生产性,自由和个体经营的工作。2

1.2.-工作

根据《劳动法》第一条的定义,“工作是一种社会职能,它是在国家的保护和协助下行使的。它必须确保劳动法标准符合其基本宗旨,即人类福祉和社会正义。3

1.3.-劳动法院。

劳动法院(Goico,2002,page 22)是由第16-92号法律(《劳动法》)建立的,基本上构成了一个特殊的司法管辖区,因此,它们只能听取法律允许的事项。明确地赋予他权力,这就是法官必须非常小心并意识到要求的性质的原因,其目的是要权衡,因为按问题划分事物是公共秩序的,并且具有作为改善司法制度的目标。4

1.4.-工人

根据我们的《劳动法》第2条,工人的定义为“ 通过雇佣合同提供物质或知识服务的任何自然人 ”。5

1.5-劳动法

《劳动法》的基本目标在其原则三中定义为,其目标是规范雇主和工人的权利和义务,并提供调和其各自利益的手段。同样,它也体现了资本和劳动力之间合作的原则,将其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6

1.6.-工作合同

多米尼加共和国民法典第1101条将合同规定为“一项协议,根据该协议,一个或多个人受一个或多个其他人的约束,可以给予,进行或不进行某事”。7

卢波·埃尔南德斯·鲁达(LupoHernándezRueda)在其《劳动法手册》中将个人雇用合同定义为:“假定提供个人服务的人与提供服务的人之间” 8

根据拉斐尔·阿尔伯克基(Rafael Alburquerque)在《劳动法》中的定义,他定义了

.9“作为一个人获得工人或雇主质量的唯一条件,同时,它的存在决定了劳动法规保护性规范的适用”。9

1.7.-劳动合同分类

国家地区劳动法院的法官RafaelVásquezGoico博士将雇佣合同分类为:不确定合同和确定期限或有限期限的合同。10

《技术合作条约》第25条规定,雇佣合同可以是无限期,特定时间或特定工作或服务的。

1.7.1.-不确定合同11

TC的第26条和第27条定义,当作品具有永久性时,所形成的合同是无限期的。但是,没有什么可以阻止雇主向工人保证他将在一定时期内使用他的服务。永久性工作是旨在满足公司正常,持续和统一需求的工作。

这是卓越的雇佣合同。因此,它构成了一般规则,因为它与绝大多数情况下提供工作的持续现实相对应。这一事实为法官在可疑案件中理解合同的性质提供了指导。12

1.7.2.-确定或有限期限的合同

工期有限的合同,是由于商定的工期而定,符合工作的性质,由于临时需要服务,暂时加强生产或在工作适当时,才使工作仅在一年的最后一部分进行因公司的偶然情况。

《技术合作条约》第31条规定,只有在工作性质要求时,才可以为特定工作或服务订立雇佣合同。当一个工人连续在一个以上的特定工作中与同一个雇主一起工作时,据说他们之间存在无限期的雇佣合同。当工人开始工作时,在同一雇主的另一项工作中,在前一个工作结束后不超过两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工作,则认为是连续工作。无限期雇佣合同也被认为是散布在同一雇主的几份工作之间的船员的劳动合同13。

1.7.2.1.-在一定时间内

这是在雇主和工人之间进行的一段时间,并在以下情况下得到验证:1。是否符合公司所提供服务的性质。2号 如果打算在请假,休假或任何其他暂时性障碍的情况下临时替代工人,则应为第三。如果这符合工人的利益14

《技术合作条约》第33条规定,在以下情况之一中,只能在一定时间内签订雇用合同:

  1. 如果符合所提供服务的性质;如果打算在请假,休假或任何其他暂时性障碍的情况下临时替代工人;如果符合工人的利益。

对于特定时间或特定工作或服务而签订的雇佣合同,必须按照《技术合作条约》第34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拟定。

1.7.2.2.-对于特定工作或服务15

这些雇佣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拟定(CT第34条),并且只有在“工作性质要求时”才能签订(CT 31条)。它们通常发生在建筑行业。从事公路,铁路,桥梁,房屋等建筑的工人。它们通过特定工作或服务的雇佣合同与雇主联系在一起。

1.8。负责任地终止工作合同

劳工法以三种不同方式规定了无限期终止或终止雇佣合同的方法,它们是:驱逐,解雇和辞职。

TC的第69条规定,雇佣合同以对以下任何一方的责任终止:

  1. 为了驱逐;为了解雇工人;为了辞职。

主题二。关于搬迁的概念化

根据拉斐尔·阿尔伯克基(Rafael Alburquerque)的驱逐,“这是当事方之一,在没有任何指控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指控的情况下,事先通知另一方,有权无限期终止合同(《反恐条约》第75条)” 16

对于卢波·埃尔南德斯·鲁达(LupoHernándezRueda)而言,驱逐总是有一个期限,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无限期将终止合同的决定传达给另一方。不必援引特定原因,这是缔约双方的共同权利。在此之后,雇佣合同终止。17

劳工法专家卡洛斯·埃尔南德斯·孔特雷拉斯(CarlosHernándezContreras)博士可以由工人和雇主行使驱逐权,不对工人或公司提出指控。当公司进行搬迁时,人们说“他们取消了我”或“清算了我”。当工人或雇员行使驱逐令时,人们会说“我辞职”或“我辞职”。18

《劳工法》第35条将驱逐定义为“当事一方,当事人在没有事先指控的情况下,事先通知另一方,可以无期限地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如果雇主行使他的权利,驱逐将不会生效,并且无限期合同仍然有效:

  1. 在根据第2619条的规定向工人保证其将使用其服务的时间内。虽然劳动合同的效力被暂停,但如果暂停是由于工人本人的固有事实造成的。在第232和392条规定的情况下,工人休假期间。

如果工人驱逐了已经支付资金以使他(工人)接受技术培训或进行符合其工作条件的研究的雇主,则该期限等于培训或研究所用时间的两倍,在同一期间结束时计算,但在任何情况下,在此期间内您雇用另一位雇主的期限都不会超过2年。它向第一雇主和新雇主承担雇主的民事责任。

RafaelVásquezGoico20博士在其研究中选择PUCMM的Magister职称时,在《劳动法》第232条中定义了他对孕妇驱逐的意见,“传统上,普通法院和最高法院均针对上述CT 232条作出了工作自由,最终构成了保护孕妇就业稳定的法律文本。”

主题三。关于解雇的概念化

对于拉斐尔·阿尔伯克基(Rafael Alburquerque)博士而言,解雇是用人单位的单方面意愿终止合同。21根据因果关系原则,解雇的行使必须基于正当理由,这可以定义为“严重的过失行为”。 ,由当事一方实践,授权另一方终止合同,对投诉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可以通过以下《劳动法》第88条中的列举来解雇,该列举规定:

  1. 因为使工人假装拥有自己所没有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或知识而误导了雇主,或向其提供了伪造的证明或个人证明,这些证明后来被证实是虚假的;以能证明其无能和无效的方式执行工作。在为工人提供服务三个月后,该原因不再有效;因为在工作期间招致工人缺乏诚实或诚实,暴力行为或企图,对雇主或亲戚的侮辱或不良待遇;由工人对他的任何同事实施上一节所列的任何行为(如果这改变了他工作的地方的顺序);通过使工人退役,针对雇主或依赖他的亲戚,或针对公司负责人,违反了第3o条中提到的某些行为。在工作进行中或由于工作造成的故意伤害,在建筑物,工程,机械,工具,原材料,产品和其他与工作有关的物体中造成工人损害;工人在前序中提到的严重损害,无意,但由于疏忽或鲁ck而造成损害的性质;通过在车间,场所或工作场所实施不诚实的行为;向工人展示制造机密或泄露机密事务,损害公司利益;损害工人的利益,由于鲁or或不可原谅的粗心大意,导致车间,办公室或公司其他中心或那里的人员的安全;由于工人未经雇主或雇主的允许连续两天或同月两天缺勤谁代表他,或者没有在第5822条规定的期限内通知他的正当理由;由于没有负责任何任务或机器的工人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没有通知正当理由,而该任务或机器必然意味着不活动或停止因在上班时间未经雇主或任何代表他的人的许可而在工作时间内离开工人,而未事先向所述雇主或其代表表示,则可能是他不得不离开工作的正当理由;为了服从雇主或其代表的劳务,但前提是这是合同服务;拒绝工人采取预防措施或遵守法律,主管当局或雇主规定的程序,以避免发生事故或生病;工人违反了常规1、2、5和6中的任何禁令。第45条; 23的规定违反了工人在第3条中规定的任何禁令。第四,在劳动部或行使职能的地方当局应雇主的要求,告诫他同样的罪行;因为该工人已被以不可撤销的徒刑判处监禁;由于缺乏对他被雇用的工作的奉献精神,或由于其他任何严重的不遵守合同强加给工人的义务的原因。

对于卢波·埃尔南德斯·鲁达(LupoHernándezRueda)在《解雇与法学》一书中所表示的,解雇是雇主承认的权利,即在工人遭受严重且不可原谅的过失时终止合同。24

当雇主行使解雇权时,必须在随后的48小时内将其提交给劳工当局,并说明原因。否则,解雇是没有正当理由的。我们的最高法院认为,这是一个无可辩驳的推定,它不接受相反的证据。

解雇发生在工人意识到雇主决定终止合同时;当他得知雇主行使解雇权时。在那个确切的时刻,产生了法律上的推定,除非另有证明,否则上述解雇是不公平的。

解雇一般是指剥夺职业,就业,活动或工作25。当工人发生不可原谅的严重过失时,严格的Sensu是雇主承认的终止合同的权利。

主题四。解雇的法律后果26

4.1.-测试制度。

4.1.1.-分辨率的证明。由工人证明被解雇的事实,也由工人证明其辞职的责任。

4.1.2.-正当理由的证明。雇主应证明解雇的正当理由。工人必须证明辞职的正当理由。

4.1.3.-放弃批准。如果工人起诉解雇,而雇主否认这一事实,并坚持认为自己已经辞职,这是根据工人的单方面意愿终止合同。

4.2.-决议责任27

4.2.1.-一般规则。如果雇主证明是正当理由,则解雇将被宣布为正当理由,因此,雇佣合同将被终止,不承担任何责任。

4.2.2-费率补偿。当劳动合同因无正当解雇或正当辞职而终止时,雇主将承担其责任,这使他有义务赔偿因第一个合同关系造成的损害。

4.2.3-产妇补偿。必须区分三种情况,它们是:

至。如果雇主不向行政劳动当局提交其事先决定,则开除孕妇或在分娩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其解雇是不合理的,从而迫使委托人支付产假补偿金。相当于5个月的普通薪水(罚款第233条)。

b。如果在获得行政许可之后且在妇女的要求之前,劳工法官宣布解雇是不合理的,则该工人将仅获得普通工人的赔偿。

C。如果行政许可被拒绝,则解雇被执行,它将被宣布为无效,因此,工人将获得应得的工资及其附件,直至最终判决介入之日,以及所欠金额的合法权益(按职称)损害赔偿。

4.3.-支付赔偿金。

4.3.1-付款行动。支付遣散费或辞职的诉讼规定了两个月的期限(第702条第1款),该期限从雇佣合同终止后的第二天开始生效(第704条)。

4.3.2-司法后果。当原告要求劳动法院支付解雇或辞职补偿时,劳动法官必须遵守法律承认的有利于工人的权利。

4.3.3-付款担保。不正当解雇或不正当辞职的赔偿不缴纳所得税,也不承担留置权,没收,补偿,转让或出售的责任(第95条,倒数第二段)。

议题V.关于辞职的概念化

辞职(阿尔伯克基,第II卷,1997年)是工人单方面意愿终止雇佣合同。28岁

在《劳动法》第69条中,它在第3号命令中规定,合同可以通过辞职对任何一方承担责任而终止。

TC的第96条将辞职定义为工人单方面意愿终止雇佣合同。

驱逐-解雇

它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地表达: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或默示方式表达,是根据表明有意终止雇佣合同的事实情况推断得出的。

这是归属于双方(雇主和工人)的权利:这是与雇主相对应的权利(雇主的单方面意志)。

只能无限期地终止劳动合同:可以行使并终止任何类型的劳动合同。

除非有意终止合同,否则它会随时进行:从已知故障之日起15天后失效。

如果雇主不遵守法律规定的期限,则由其行使驱逐权,他有义务支付遣散费和通知书的工资。如果合理,它将免除雇主的所有责任。

在行使合同时,它不会立即终止合同关系,而是会通知对方对方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因为它会产生一个称为“提前通知”的期限,在该期限内合同将继续存在,在该期限到期之前他们的分手。合同关系一旦发生即终止。

主题七。驱逐与辞职之间的区别

驱逐-辞职

它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地表达: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或默示方式表达,是根据表明打算终止雇佣合同的事实情况推断得出的。

这是归属于双方(雇主和工人)的权利:这是与工人相对应的权利(工人的单方面意志)。

只能无限期地终止劳动合同:可以行使并终止任何类型的劳动合同。

除非有意终止合同,否则它会随时进行:从已知故障之日起15天后失效。

这是一项绝对权利,不必确立或证明理由:它必须基于《宪法》第97条中法律明确规定的正义理由。

在行使合同时,它不会立即终止合同关系,而是会通知对方对方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因为它会产生一个称为“提前通知”的期限,在该期限内合同将继续存在,在该期限到期之前打破关系:一旦发生合同关系即终止。

主题八。解雇与辞职之间的区别33

解雇-辞职

这是雇主的单方面意志行为:根据《反恐公约》第85条,这是由工人的单方面终止合同。

法官不能将错误终止的举证责任转给雇主。根据最高法院的判决,法官不能将不合理解雇的证据负担转嫁给工人。

主题九。驱逐,解雇和辞职之间的关系

它们受《多米尼加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管辖。

这是有责任终止无限期雇佣合同的原因

权利一经行使,必须在不超过48小时内传达给行政劳动当局。

根据《 CT》第702条,要求权利和利益的诉讼在2个月后自行规定。

议题十。多米尼加劳动法学34

10.1.-辍学判例法

1.放弃:艺术。CT的16、88.13、494和530

1)来自SET的信中说存在解雇并不排除雇主报告的遗弃

2)放弃雇主的指控并不使他成为事实证明的演员

3)劳动法官的积极作用使他不得不采取措施(如果没有确立措施的话),该判决是根据被任命的SET部门与工人的通信作出的,谴责因解雇而终止雇佣合同;该文件不能作为证明这一事实的手段,尤其是由于该文件并非来自雇主并且与他在初步调解中的声明相抵触,即他批准了向劳工部劳工部的来文条款。 1979年2月23日,关于工人放弃工作,以及在解雇他的诉讼过程中予以否认;雇主拒绝解雇原告工人,理由是他辩护说他放弃了工作,它没有使他成为演员,而没有随后的义务证明所指控事实的证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测试的负担并未转移,也无法扭转;法官在此问题上应发挥积极作用,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则应该下令采取一些指导性措施,而不应将自己不仅考虑解雇,而且认为在解决案件时这是不合理的这样,他违反了考试规则,并且违反了《刑法》第1315条的规定,对此有争议的句子必须结婚。 (SCJ 1991年6月24日,BJ 967,第693页)。如果没有足够的依据,则采取一些指导性措施,不仅限于将解雇视为理所当然,而且认为这样做是不合理的,即以这种方式解决案件违反了证据规则, 《刑法》第1315条,其中有争议的句子必须结婚。 (SCJ 1991年6月24日,BJ 967,第693页)。如果没有足够的依据,则采取一些指导性措施,不仅限于将解雇视为理所当然,而且认为这样做是不合理的,即以这种方式解决案件违反了证据规则, 《刑法》第1315条,其中有争议的句子必须结婚。 (SCJ 1991年6月24日,BJ 967,第693页)。

2.遗弃:CT35第88.13条

声称放弃的雇主必须证明这一点,由声称雇主放弃工作的雇主提供,证明其陈述所依据的事实。根据《宪法》第1315条的规定,任何人声称对自己有利的事实都必须证明这一事实。(SCJ 1966年11月21日,BJ 672,第2289页)

3.放弃工作:《技术合作条约》第88.13条放弃《技术合作委员会》第88.13条的工作必须在工作场所之外

负责上诉人的行为不构成技术委员​​会第78条第13款规定的“原因”,即“在工作时间内未经雇主或任何出示许可而离开工人……”;实际上,尽管现任上诉人的行为暗示放弃了他的工作,但该法律文本并未规定该行为,这意味着该出口必须位于工人惯于执行其工作的场所之外。(SCJ 1954年8月24日,BJ 529,第1682页)

4.放弃工作:《技术合作条约》第88.13条仅仅凭病历证明生病是不够的。您必须获得雇主的许可

恐吓者从来没有表现出自己正在放弃工作,并得到了雇主的允许。它试图证明的事实是他正在接受治疗,并出示了证明书,而该证明书并非决定性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它仅指上诉人正在接受治疗的事实,这并不表明他在离职前已根据上述法律条文获得了雇主的事先许可,这是必要的,即使他病了,也要在工作时间放弃工作。(SCJ 1954年3月23日,BJ 524,第550页)

5.遗弃和解雇:杰出贡献者雇主的第88.13条和第93条如果没有被用作解雇的理由,则不必传达遗弃

有争议的句子犯了将工人的遗弃转变为不正当解雇的错误,因为该遗弃没有与劳动当局沟通。劳动法规不强制雇主传达解雇工人的信息,除非雇主将这种放弃作为解雇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必须传达解雇和解雇的原因。(SCJ 1997年9月12日,BJ 1042,第212-216页)

10.2-。驱逐的法学。

1.默契驱逐和遗弃:艺术。CT的9、75和88.13

1)同时向两名雇主提供服务并不意味着第一份合同的终止

2)放弃工作再换新工作相当于默契驱逐

的确,一个工人向多个雇主提供个人服务这一事实并不能确定第一份雇佣合同的终止,但是当一个工人同时停止工作时,您与另一家公司建立了新的工作关系,并且在为前一家公司提供服务的同时,您行使驱逐权,即使您之前没有进行过沟通;在这方面,法院在权衡HJHM-UCE和HSBR公司的固定员工工资以及IDSS医生ES。博士颁发给AGS先生的证书时,认为已确定雇佣合同因工人在第二家酒店的单方面意愿而终止(SCJ第三分庭,2002年8月7日,BJ 1101,第518页)

2.驱逐和解雇:艺术。CT的75和87如果雇主接受工人的辞职,则他不负责解雇

雇主对工人提出的辞职的默许并不使他对终止劳动合同负有责任,因此,如果工人知道自己被解雇了,则无论有没有信件说明他必须证明这一事实。他愿意终止将他与被告人联系起来的合同关系。(SCJ 2000年1月27日,BJ 1070,第73-80页)

3.逐出和转让股份:艺术。TC雇员的第16、75和542转让股份并声称与公司分离没有驱散(在确定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法官必须检查当事方的态度)37

在上诉人向被告人表示他已与公司分离的信中,他提到通过出售其持有的SA股份进行的转让,而没有提及他作为公司雇员的身份,因此有必要从确定合同是否继续执行以及是否没有执行的意义上讲,法院确定了当事各方对雇佣合同的态度。一个工人,除此条件外,还是其工作所在公司的股东,转让其股份这一事实并不能终止雇佣合同,尤其是不能以实物形式终止雇佣合同,雇主在不向劳工部报告其离职的情况下,将该工人保持在公司的永久性员工薪金册中的状态。 (SCJ 1999年7月21日,BJ 1064,第777-783页)

4.驱逐:《 CT辞职书》第75条规定,工人要求支付抚恤金并不强迫雇主。

在工人给公司的信中,公司被要求支付雇佣金,但它没有义务支付该款项,因为该要求不是终止雇佣合同的条件。工作,并根据法院的赞赏,原告没有证明被告同意取悦它。(SCJ 2000年1月27日,BJ 1070,第73-80页)。

5.驱逐和解雇:艺术。CT的75和87如果雇主接受工人的辞职,则他不负责解雇。

雇主对工人提出的辞职的默许并不使他对终止劳动合同负有责任,因此,如果工人知道自己被解雇了,则无论有没有信件说明他必须证明这一事实。他愿意终止将他与被告人联系起来的合同关系。(SCJ 2000年1月27日,BJ 1070,第73-80页)

10.3-解雇的法理。

1.解雇和停职:艺术。CT的51.5和88.18

解雇案之前因监狱中止合同

为了使第33条所述的中止成为终止雇用合同的原因,在第36条第k款的保护下,必须对判处有罪的监狱进行干预。(SCJ 1951年4月27日,BJ 489,第455-459页)

2.-解雇:艺术。《反恐条约》第88.13和575条“对部分证据的供认”:被承认的罪行,有理由解雇

被告在未经雇主授权的情况下离职,发生了所引法律文本中规定的罪行;如有争议的判决所述,被诉人采取行动的证据来自她自己的陈述;该分庭在宣布无理解雇时违反了上述条款的规定,为此,必须在不审查其他上诉手段的情况下,将上述判决作为已婚判决。(SCJ 1994年12月9日,BJ 1009,第525页)

3-。解雇:艺术。CT的91和94没有解雇的信息限制了解雇的证据,但是Litis其他方面的证据

由于根据所支付的工资少于薪金这一事实支付薪金补助金与解雇问题无关,因此,法官必须给予雇主机会证明这一主张是没有根据的,即使这种主张受到阻碍也是如此。证明解雇的正当理由。(BJ 742,第2203页)

4- 解雇:CT雇主第94条既没有指控也没有承认工人援引的解雇,不能受到谴责

在这方面,上诉公司没有声称它有正当理由解雇了原告工人,因此它没有义务证明没有援引其正当理由。自有争议的判决书指出,该公司因“没有证明解雇的正当理由”而被勒令支付赔偿金,因此很明显,该判决书已使该公司的事实失实。原因,她必须为此结婚。(SCJ 1965年12月17日,BJ 661,第1120页)

5- 解雇:CT SCJ第94条可以控制仅构成解雇原因的事件

如果基金法官所核实的事实构成法律上解雇工人的正当理由,则行使其控制权的最高法院必须终止。(SCJ 1951年4月27日,BJ 489,第478页)

6-。解雇:艺术。CT的第16和94条如果工人仅限于要求解雇而雇主拒绝,则必须拒绝该要求

在司法案件中,被告仅否认存在作为被告依据的解雇事实,这不是他提出任何证据的责任,而是由原告以法律手段证明他所称事实的真相。;以实物形式对有争议的裁决及其所指文件进行的审查表明,虽然工人声称自己已被公司无理解雇,并据此要求支付福利,被告坚持认为没有解雇工人。在刚刚分析过的条件下,通过在有争议的裁决中采用理由,证明证据与被告相对应,从而违反了《刑法》第1315条,因为为了索取解雇正当理由的证据,有必要首先证明被解雇的事实,即与原告相对应的证据;因此,有争议的判决必须结婚(SCJ 1960年6月6日,BJ 599,第1157页)

10.4.-辞职法理学。

之一-。解雇和辞职:艺术。CT解雇和辞职的第87和96条是不同的法律数字

尽管效果是相同的,但促使工人辞职或无正当解雇的原因在本质上是不同的,因为它们存在于两个相互矛盾的,具有相反利益的遗嘱中,因此必须格外小心,不要混淆该物种,因为有正当的辞职并不一定意味着无正当的解雇,同时考虑到解雇和辞职的案件通常不会基于相同的事实。(SCJ 1955年3月16日,BJ 536,第507页; SCJ 1955年11月11日,BJ 544,第2402页)

二-。解雇和辞职:艺术。CT的第87和96条如果工人声称有正当理由辞职,则雇主没有证据

解雇和辞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人物,具有各自的法律范围和适用于其行事的规则;当这些规则被颠倒时,建立它们的文本被违反,并且当这些文本分别涉及要提供的证明并且由谁负责所述证明时,则违反了第1315条确立的一般原则。在CT的规定中,由于当工人声称正当理由终止雇佣合同时,法官无法将举证责任(无正当解雇)由雇主来负责。(SCJ 1995年3月16日,BJ 536,第507页; SCJ 1955年11月11日,BJ 544,第2402页)

3-。辞职。证据:《反腐败公约》第96条原则上,工人必须证明缺乏雇主来证明辞职是正当的

关于雇用合同,必须通过运用与测试相同的原则来承认,如本案所述,当工人终止合同时,即指称雇主的过失,并向其索取利益和补偿。相反,应由工人负责证明上述过错,而不由雇主负责。(SCJ 1948年6月23日,BJ 455,第1350-1357页)

4- 辞职:《反托拉斯法》第97条(请假后雇主解雇会妨碍工作并且不支付薪水)

在某种程度上,A-qua商会承认,工人提出辞职是有道理的,因为他的雇主限制了他的权利,阻止了他从工作中返回后继续从事其正常工作。您已获得许可的旅行;根据A-qua商会的标准,用人单位所说的“他不能付给两名会计师,唐·阿曼多在那里做什么?”的意思是,即使在请假期满后,他也应继续无薪休假。准许他去旅行,这一事实不仅限制了工人继续工作的权利,而且阻止了他领取工资。商会对事实进行了正确的理解,并把事实的真实范围和含义归因于工人提出辞职的正当理由,并正确地运用了艺术。 CT的43和86。 (SCJ 1962年5月18日,BJ 622,第692-699页)

5- 辞职和无薪工作日:《 TC》第97.2条

如果工人证明工作天数,则雇主必须证明已支付的工作日数

法院裁定,被告通过值得称赞的证人证明自己在要求工资的日子里工作,并有权获得复活节特许权使用费,从而证明了辞职的正当理由。根据《民法》第1315条的规定,向上诉人提供证明其已从这项义务中解除的义务。(SCJ 2000年6月21日,BJ 1075,第25-36页)

6-。辞职:PF VII和TC的第97条不平等待遇使工人有权辞职

当雇主试图强迫工人执行比其通常执行的任务更大或更强或更仔细的任务时,其工资低于公司通常为同一任务而付给其他工人的工资,则该工人行为良好。并且不违反他的雇用合同,如果他在未就其相应的薪金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拒绝执行上述任务,因为这种情况除了经济上损害他外,还使他处于令人沮丧的地位,与他的待遇不平等。他的同事们;鉴于上述原因,工人的这种态度并没有授权雇主解雇他的权利,并且确实根据CT的第86条(尤其是第8条)的规定授权工人提出辞职。(SCJ 1955年2月23日,BJ 535,第271页)。

结论与建议

最后,根据卢波·埃尔南德斯·鲁埃达(LupoHernándezRueda)在其《劳动法手册》中的定义,我们拥有个人工作合同:“假定提供个人服务的人与提供服务的人之间”。36

《技术合作条约》第25条规定,雇佣合同可以是无限期,特定时间或特定工作或服务的。TC的第31条规定,只有在工作性质要求时,才能为特定的工作或服务订立雇佣合同; TC的第69条规定,雇佣合同应以对以下一方的责任终止:

  1. 为了驱逐;为了解雇工人;为了辞职。

根据拉斐尔·阿尔伯克基(Rafael Alburquerque)的驱逐,“ 这是当事一方在没有任何指控的情况下,事先通知另一方,但没有指控的理由,行使无限期终止合同的权利(《宪法》第75条)” 37

对于卢波·埃尔南德斯·鲁达(LupoHernándezRueda)在《解雇与法学》一书中所表示的,解雇是雇主承认的权利,即在工人遭受严重且不可原谅的过失时终止合同。38

辞职(Albuquerque,第II卷,1997年)是工人单方面意愿终止雇佣合同

参考书目

1.阿科斯塔。胡安·帕勃罗。民法典和补充立法。迄今为止更新包括法律189-01。编辑达里斯。第十三版。摩卡咖啡。多明尼加共和国。2007年。

2.国民审查大会。多米尼加共和国的新宪法。(2010年1月26日宣布)。刊登在第10561号官方公报上,社论La Ley,第一版。圣多明哥。多明尼加共和国。2001。

3.阿尔伯克基。Rafael F.劳动法。第一卷引言劳动法的主题。编辑Lozano。CXA 1st。版。圣多明哥。多明尼加共和国。十九九十五。

4.阿尔伯克基。Rafael F.劳动法。第二卷。引言劳动法的主题。编辑Lozano。CXA 1st。版。圣多明哥。多明尼加共和国。十九九十五。

5.加西亚。卡洛斯博士。多米尼加共和国劳动法和法规。16-92号法律和258-93号法令。编辑达里斯。第六版。摩卡咖啡。多明尼加共和国。2005年。

6. Goico Vasquez。拉斐尔 CatólicaMadre y Maestra天主教大学讲席。掌握人力资源战略管理。2010年6月1日,星期二。圣多明各。多明尼加共和国。

7. G. Cabanellas。普通法词典。第一卷,第690页。1953年版。埃尔南德斯·鲁达(Elnan Despido)引用。运 哥

8.埃尔南德斯·鲁达。露宝 劳动法手册。编辑达里斯。第九版。摩卡咖啡。多明尼加共和国。2004年。

9.HernándezContreras。卡洛斯博士。今天的报纸劳工办公室。圣多明哥。多明尼加共和国。2008年2月19日,星期二。第2号《劳动法》专栏。

10.埃尔南德斯·鲁达(HernándezRueda)。卢波博士 解雇和法理学。编辑达里斯。摩卡咖啡。多明尼加共和国。1973年。

11.埃尔南德斯·孔特雷拉斯。查尔斯 二十一世纪的劳动法学和术语表,可在《劳动法》中搜索。CatólicaMadre y Maestra天主教大学(PUCMM)。圣多明哥。多明尼加共和国。2009年。

12. RuedaHernández。露宝 劳动法手册。编辑达里斯。第九版。摩卡咖啡。多明尼加共和国。2004年。

13. Vasquez Goico。拉斐尔博士 劳动程序研讨会。国立司法学校。圣多明哥。多明尼加共和国。2002年。

14. Vasquez Goico。拉斐尔博士 工作自由权对多米尼加立法中对孕妇和工会领袖的特别保护的影响。天主教大学(CatólicaMadre y Maestra)。圣地亚哥 多明尼加共和国。2009年。

脚注:

1.国民审查大会。多米尼加共和国的新宪法。(2010年1月26日宣布)。刊登在第10561号官方公报上,社论La Ley,第一版。圣多明哥。多明尼加共和国。2001。第27页。

2.鲁达·埃尔南德斯(RuedaHernández)。露宝 劳动法手册。编辑达里斯。第九版。摩卡咖啡。多明尼加共和国。2004.第113页。

3.加西亚。卡洛斯博士。多米尼加共和国劳动法和法规。16-92号法律和258-93号法令。编辑达里斯。第六版。摩卡咖啡。多明尼加共和国。2005。第33页。

4. Vasquez Goico。拉斐尔博士 劳动程序研讨会。国立司法学校。圣多明哥。多明尼加共和国。2002.第22页

5.同上。页36。

6.García,Óp。Cit。,第13页。

7.阿科斯塔。胡安·帕勃罗。民法典和补充立法。迄今为止更新包括法律189-01。编辑达里斯。第十三版。摩卡咖啡。多明尼加共和国。2007.第132页。

8.埃尔南德斯·鲁达。露宝 劳动法手册。编辑达里斯。第九版。摩卡咖啡。多明尼加共和国。2004.第113页。

9.阿尔伯克基。Rafael F.劳动法。第一卷引言劳动法的主题。编辑Lozano。CXA 1st。版。圣多明哥。多明尼加共和国。1995.第149页。

10. Goico Vasquez。拉斐尔 CatólicaMadre y Maestra天主教大学讲席。掌握人力资源战略管理。2010年6月1日,星期二。圣多明各。多明尼加共和国。

11. CT。OP。哥 第19页

12.HernándezRueda,Óp。Cit。,第145页。

13. CT。OP。哥 第31条

14.多米尼加共和国《劳动法》第33条。

15.HernándezRueda,Óp。Cit。,第147页。

16.阿尔伯克基。Rafael F.劳动法。第二卷。引言劳动法的主题。编辑Lozano。CXA 1st。版。圣多明哥。多明尼加共和国。1995.第123页。

17.埃尔南德斯·鲁达。运 哥 317。

18.HernándezContreras。卡洛斯博士。今天的报纸劳工办公室。圣多明哥。多明尼加共和国。2008年2月19日,星期二。第2号《劳动法》专栏。

19.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当作品具有永久性时,所形成的合同是暂时的。但是,没有什么可以阻止雇主保证工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其服务的。

20. Vasquez Goico。拉斐尔博士 工作自由权对多米尼加立法中对孕妇和工会领袖的特别保护的影响。天主教大学(CatólicaMadre y Maestra)。圣地亚哥 多明尼加共和国。2009。第31页。

21.阿尔伯克基。第二卷。运 哥 164。

22.《技术合作条约》第58条。-工人有义务将其原因通知雇主,以阻止其在有理由中止合同效力的事件后24小时内参加工作。

23.《 TC》第45条。-禁止工人:

  • 上班或在醉酒状态或其他类似条件下工作的报告在工作时间内携带任何种类的武器,但法律规定的某些工人的例外情况除外,在工作期间在其提供服务的地方进行收集此小时数在工作中使用雇主提供的工具和工具,而不使用雇主打算使用的工具,或者未经雇主许可使用雇主的工具和工具;从工厂,车间或工作场所提取工具,原材料或未经雇主许可精心制作;在工作中进行任何宗教或政治宣传。

24.埃尔南德斯·鲁达(HernándezRueda)。卢波博士 解雇和法理学。编辑达里斯。摩卡咖啡。多明尼加共和国。1973年。第11页。

25. G. Cabanellas。普通法词典。第一卷,第690页。1953年版。埃尔南德斯·鲁达(Elnan Despido)引用。运 哥 第15页

26.阿尔伯克基,第二卷。运 哥 216。

27.阿尔伯克基,第二卷。运 哥 第223页

28.阿尔伯克基。第二卷。运 哥 164。

29. CT,作品。哥 第55页。

30. CT。Op。Cit。页56。

31《技术合作条约》第47条。-雇主禁止:

-要求或接受工人的钱作为工作或其他与工作条件有关的其他原因的奖金;

-强迫工人在商店或特定地方购买其消费品;3.在工作中心进行收藏和订阅;

-限制工人参加或不参加工会或退出其所属工会或继续参加工会的权利的影响;

-施加压力,要求工人在选举工会官员或代表时投票选举某些候选人;

-影响工人的政治行为或宗教信仰;7.根据自己的意愿挪用或保留工人的工具或物体作为补偿,保证或补偿;

-出现在醉酒状态或其他类似情况下的工厂,车间或机构。

-对工人采取可能被视为性骚扰的行动,或者在其代表这样做的情况下支持或不干预。

-执行任何限制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行为。

32.《劳动法》第100条。

33.埃尔南德斯·鲁达(HernándezRueda)。解雇和法理学。运 哥 第126-127页。

34.埃尔南德斯·孔特雷拉斯。查尔斯 二十一世纪的劳动法学和术语表,可在《劳动法》中搜索。CatólicaMadre y Maestra天主教大学(PUCMM)。圣多明哥。多明尼加共和国。2009年。

35.HernándezContreras,多米尼加法理学。Op。Cit。第110页

36.埃尔南德斯·鲁达(HernándezRueda)。露宝 劳动法手册。编辑达里斯。第九版。摩卡咖啡。多明尼加共和国。2004.第113页。

37.阿尔伯克基。Rafael F.劳动法。第二卷。引言劳动法的主题。编辑Lozano。CXA 1st。版。圣多明哥。多明尼加共和国。1995.第123页。

38.埃尔南德斯·鲁达(HernándezRueda)。卢波博士解雇和法理学。编辑达里斯。摩卡咖啡。多明尼加共和国。 1973年。第11页。

终止劳动合同:在多米尼加共和国的驱逐,解雇和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