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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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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随着人类的发展,他必须限制自己的自由,并创造一种集体自由,一旦有人说他建立了自己的自由并形成了集体自由,这就是人类如何成为已经组织和发展的集体的一部分,并创造了一种超越别人,被称为国家。

应当指出,人类创造的国家是主权国家,也就是说,通过其固有地具有合法性和合法性的规范来统治整个社会集团的最高国家,以建立公共利益。

国家是高于任何人的实体,是社区的产物,它由以下要素组成:人口,领土,政府和主权;这些元素对于任何类型的状态发展都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如果缺少任何元素,状态就不会存在。

1.-国家理论的对象。

关于状态的先前概念。

a)社会现实中的人。

b)权威。

c)法律命令。

d)状态。

在开始研究国家理论时,我们必须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确定我们要研究的问题的对象是什么?从我们关于状态的学科理论的陈述出发,我们将要进行分析,但是与其他学科所发生的情况不同,命名我们的知识对象并不能告诉我们什么,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知识领域。

国家的现实是什么?也就是说,状态是什么?它仅仅是人类的创造,还是相反,特定类别在存在世界中是否存在真实存在?

但是,在宣布国家时,我们立即意识到现实中存在与该教派相符的某些事物,我们认为国家的存在是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发现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注意到国家的存在,通过其各种表现形式,我们不断听到谈话; 永远都不应成为专制当局的政府,国务秘书,军队等,我们知道法律秩序也存在;法律,规范性原则,我们立即将其归因于国家。

从上述内容可以得出,国家从事实本身,存在的状态出发,与我们面对,并为我们提供了关于其现实的第一知识,我们可以称之为庸俗的,那就是,即使在不了解它之前,我们仍然生活在国家,国家内部现实观察我们并吸收我们,我们发现自己沉浸在其中。

但是,国家经验为我们提供的知识不足以达到我们的目的,我们研究的目的在于超越庸俗知识的界限,达到国家的全面科学知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您必须达到理论。

有关国家的先前科学概念。

尽管我们生活在一个国家中,因此经验为我们提供了一系列数据,使我们能够获取它的概念,但这种概念令人困惑,我们只会得出关于该州的科学知识。

即使在对政治现象进行了理性的解释之后,为了建立先前的科学概念,我们也利用了对我们周围环境的观察,我们直观地将限定词d赋给了该状态,该观察为我们提供的第一个数据是,我们并非孤立地生活但是通过团结,努力的联合,任务的分工等各种纽带,与其他与他们联系在一起的人类联合起来,使人类社会融为一体。因此,我们发现了以前的科学概念的第一个音符。

我们说国家是建立在与法律秩序相对应的领土内的人类社会,这必然意味着国家人类社会中存在着计算机,法律秩序的产生,应用和制裁。

首先,国家是人类社会,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那样,国家是国家的基础,对它的观察使我们意识到,国家永久地建立在与其相对应的领土内,从而排除了其他社会州。

因为他们也以这种方式生活在各自的领土内,所以我们在以前的概念中添加了另一条信息,并说国家是人类社会,这是在其领土上确立的第二个概念,如果我们继续反思观察的行为,则与之相对应,我们注意到人类社会的存在必然意味着存在法律或规范的行为顺序。

最终,它由具有对该目标必要的能力的一种权力创建并应用,而这种权力独立于另一种优于该权力的权力,因此被称为主权。它是在与之相对应的领土上建立的人类社会,由一个主权国家定义和制裁的既定法律秩序来组织和支配。

如果我们继续反思作为国家基础的人类社会,我们就会意识到它并没有保持不变,而是组成国家的人类在统治社会的法律秩序的存在下发展了不间断的活动。这本身必然带有目的论,即共同利益。

受法律秩序的影响,国家社会的活动具有相同的目的论,法律秩序的目的,并且由于该秩序的最终含义是实现人类社会共存的最高价值,因此国家的目的就发生在这个对象上目的论的内容表示为获取利益,但由于该社会的所有成员都必须参与这一获取,因此共存是一种公共利益。

综合我们先前关于国家的科学概念,我们可以认识到,国家是一种享有道德和法人资格的机构,法律秩序是赋予其法人资格的一套权利和义务。

先前对状态的分析定义收集了我们可以说的所有关于状态现实的注释;国家是在与之相对应的领土上建立的人类社会,由一个由主权国家建立,定义和运用的法律秩序所组织和支配,以获取临时的公共物品,从而形成具有道德和法人资格的机构。

第二种研究状态的组织和运作以解决它的问题,我们必须回答以下问题:状态如何?因此,我们必须指定:国家的结构是什么,它开展的活动是什么?

关于国家的任何反思性研究都会带来根本性问题

决定状态性质的第一个问题是,当我们问自己:什么是状态时,就会出现这个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必要对其进行研究,它的真正元素是什么,即构成它的本质和偶然的特征是什么?

状态的目的的第三次确定或问题的解决状态的作用是什么?它在于确定国家所要实现的目标是什么,其活动所针对的目标是什么。

第四,确定国家的社会功能这个问题是对上述问题的补充,为什么国家存在?这个问题包括确定什么是国家存在的理由,从自然和人类社会状况的角度出发,调查其存在是否必要,这与确定国家的目的论或特定目的有关。

是什么让它拥有自己的现实,而不同于其他社会组织,这使得它在国家基础的社会中也有自己的现实,所以还有许多其他社会团体或协会,例如商业,工业,工会,体育俱乐部,政党,教堂首先是社会的基本家庭,首先是人类群体,这比人类群体更有利于国家的共同利益。国家的职能是监督和组织这些群体及其活动。

关于国家合理化的第五个问题作为国家为什么要存在的问题而提出来。这个问题可能是国家理论中最重要的问题,因为它的解决在于规定法律,道德和其他原因,因此国家可以迫使人们服从其命令。声明说,通过找到证明国家存在的基础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政治事实

国家是一个政治现实,它是一个具有政治性质的社会事实,一个事实是现实;这是世界上存在的一个例子:当人们与同伴聚在一起,建立一系列关系时,我们发现自己处于社会性质的事实面前。

这些社会事实自人类出现以来就存在,只要人类以同样的方式生存下去,这些社会事实就将继续存在,这些社会事实还有另一个细微之处,将它们定义为政治性,政治词源于希腊语“ polis”一词,意为城市。

政治社会事实

它的特征是拥有一个通过获得共同利益而形成的人类共同体,因此我们拥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

在现代国家中,为了获得或影响国家的权力而组成了一些社会团体,例如:政党。

政治学或政治学

它是一门学科,其目的是从最广泛的意义上系统地研究政府,它还包括政治体制的起源,政治体制的结构,职能,制度,政府识别和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方式以及群体与个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在维护政府更迭方面很重要。

政治学通常被认为是社会科学的一部分,在与这些科学的关系中,它接受两种观点。有人说,政治学占据主要地位,因为其他社会科学研究的个人和集体问题始终在政治框架中占有一席之地。

作为个人创造,职业活动和权威行使的一种体现,相反的观点是政治学从其概念,方法和探究中所需要的观点。

政治学的先驱们致力于研究实现理想目标的方法。最佳的政府形式是什么?它们被认为完全不在本学科的范围之内,尽管乌托邦被置于政治哲学领域,但当今大多数政治学研究都将乌托邦置于应有的地位。它与特定主题相关。

具体问题包括选举政治运动和选举,立法程序,行政部门,行政关系,税收,社会保障,国际关系,比较政治,法律决策以及政府的行动或影响几个世纪以来参与工作,农业,宗教,民族文化,军事,媒体的纽带的团体出现了政治家,圣奥古斯丁和圣托马斯撰写的经典作品意大利尼古拉斯·马基雅维利(Nicholas Machiavelli)的阿基诺(Aquino),法国哲学家让·雅克·卢梭(Jean Jacques Rousseau)和孟德斯鸠男爵(Baron de Montesquieu)的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约翰·洛克,德国哲学家伊曼纽尔·康德·黑格尔和卡尔·马克思的作品。

几乎所有这些作者都探讨了一个社会可以为全体同胞的幸福创造必要条件的方式,这些作品之所以继续有效,主要是因为它们超越了物质共同体,而且还涉及诸如正义与平等之类的更高价值。 ,自由和人类素养的发展。

在一般意义上,从科学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将政治过程,行动和制度定义为政治性的,它们极端地定义了执行公共利益的共存的约束顺序。

状态元素

如果我们不参考法律方面,国家的法律概念就不完整,国家通过服从构成其结构和塑造其活动的法律命令来限制自身,国家应受权利和义务的约束,它是法人,在这种意义上它也是一家合法下令的公司。

果冻状态概念。

国家是由人民形成的公司,由命令力所赋予,以某种更概括的形式在某个领土上发起和定居,它被赋予了请求力。

状态的概念及其定义。

分析定义和状态的概念,以及我们已经注意到的状态,为我们提供了以下要素:

a)人类社会的存在,

b)作为该公司常任理事国的领土,

c)以至高无上为特征的权力,即在同一社会中具有主权

d)由国家权力建立,定义和应用的法律秩序,并构成其基础社会的结构,e)特殊的目的论,包括为获得临时公共利益的共同努力而进行的交流。

但是除此之外,国家还表现出以下基本特征:

  • 主权是权力的客体,但使国家本身具有完全的主权资格。作为国家的道德和法人格具有存在权利和义务的可能性。

服从法律。-这意味着国家的结构及其运作受到基本法律秩序的约束。

状态元素。

人口。-国家理论从社会学获得应用,社会科学的任务是科学研究人类社会,

各州人口分布的各种原则。

各州的人口按地球上地理位置的非常不同的地理条件进行分组,人口分布在地球上,也就是说,没有一个州覆盖整个世界人口,但是如果我们找出原因,那种划分,我们将遵循什么标准来解释现有各个州的人口分布?

第一个标准是根据它们所处的地理空间的地域标准,并说明它们与不同状态的对应关系。

第二个标准。-考虑到它们的特征,即我们将呈现出均质特征的人群分组;最后,考虑到同一地区的人口,如果还发现某个地区的居民表现出特征,则说明他们形成了不同的国家。

国籍概念的各种概念。

国籍也是人口分布中使用的一个概念,按其拥有的国籍将男性分组。要确立这一点,我们必须从对社会,人民和国家等其他概念的分析开始,以此方式,我们将能够解释国籍是什么,据亚历杭德罗·格罗帕利教授说,这是基于不同纽带的人的联合。团结。

关于人口的概念,我们看到它是用来在算术意义上指代一群人的。人口据说是一个州的居民数量。人们受到更多限制,该词用于表示拥有充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那部分人口。

根据曼齐尼(Manzini)的说法,人口是人类的自然社会,具有统一的领土,具有共同美德和良心的语言习俗。

但是,我们必须区分国籍和民族,第一个因素导致民族的融合国籍是一种特定的特征,或者是影响一群使他们相互关联的个体的特征,或者将它们与具有其他特殊标志的外国群体区别开来的特征,当然,在确定国籍的那些特征中,包括以下元素:语言,宗教,习俗,共同的生活,记忆,它们也具有共同之处并表示公认的历史过去。

此外,与大公司有共同的意愿,在这里,我们将材料从两种类型的要素中分离出来,从根本上找到现实和语言因素,地理要素,我们发现了基于历史的过去和良好或良好的政治条件共同生活的愿望。严重破坏了国家的生命。

清醒的人

主权的历史演变,在研究了权力之后,我们必须考虑到权力的一个属性,即主权,我们将分析历史不同阶段的主权,首先,主权是一种政治性质的概念,后来演变成具有法律性质的概念。

墨西哥的主权

墨西哥1814年和1824年的第一部宪法在其第一篇文章中包含了主权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对国籍和公民身份进行了个人保障。

根据《宪法》第39条,国家主权基本上并最初居住在人民手中。所有权力源于人民,他们始终有权改变和修改政府形式。

国家主权本质上和最初与人民一起居住是什么意思?人与国家的概念是否相等?什么是国家主权?按民族理解,这是一个有权阻止任何暴力运动的永久性国家的历史,相反,人民的观念是卢梭的思想是法国大革命的思想,自由的思想是人民的欲望。男人实现幸福和命运的实现。

当说主权基本上是人民本来的住所时,可以指出,在墨西哥,团结是在整个历史中形成的,作为一个国家,它对未来有一个预测,但没有脱离过去,也没有脱离它的本国。目前,国家主权居住在为自己的幸福而努力的人民的卢梭人民中,并且本质上是居住的,并且本来就意味着它从未停止在人民中居住,尽管以武力统治着它并没有因此而对它有所规定,因为其主权的要素之一是它的不可继承性,它以一种“必要的”方式做到这一点,因为人民在任何时候都是主权,从不下放其主权,而是任命在其指示和指挥下的代表。

根据耶利尼克(Jellinek),主权的历史演变。

它告诉我们,必须通过分析历史演变来研究这一概念,因为需要解释政治共同体的历史事件而产生了政治主权。

希腊思想

在这里,一种政府形式出现了自给自足的状态,紧随其后的国家是一个完美的国家,自给自足是在不依赖他人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国家,这是国家的独裁者。古老的大都会具有将自己与世界隔离的道德品质,因为它本身具有满足所有要素,满足其所有需求的条件。构成城市的个人不需要野蛮人世界或其他希腊城市。

但是,在这个自给自足的概念中,它根本不是指国家在其行为,其在政府,行政当局的权利,或其内部或外交政策中的自决权。

罗马。

罗马思想在现实中考虑到了他们对其他国家的统治权地位,这使他们无法明确指出他们简单认为具有至高无上的统治权的特点,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称其为“ ma下”-Potestas power下表示用这些话说罗马帝国的力量或指挥力;但没有解释该国关于外国大国的确切内容,无论是国家还是罗马独立。

罗马尽管发展壮大,但由于国家的这一要素即权力及其主权归属,并未达到国家概念的理论形成。

中世纪和现代

在中世纪,由于亚里斯多德的巨大声望,他继续坚持自己的政治学说自给自足,将其作为完美国家的特定组成部分和基本特征。

在近代,格罗蒂乌斯继续采用这种思想,格罗蒂乌斯的情况很好奇,有人认为他是国际法的奠基人,这是一种隐含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秩序,如果存在于自给自足的关系就不可能存在这种关系。实际上,完美状态的特征是真实的,因为一个状态通过绝对绝不提供自己的状态,就必须与其他状态建立联系,以从中获得它们已经拥有的元素。

主权是博迪诺的法律要件

我们已经看到,在远古时代和中世纪,政治学说是如何不对主权研究提供重要帮助的。不同大国之间的斗争使主权作为最高大国出现了,在16世纪,我们已经发现与思想家博迪诺(Bodino)有关主权的建构,作者说,共和国是各团体的政府的权利,而主权是其共同的权利。我们不再谈论自给自足,而是对共和国进行了定义,也就是说,国家是通过两个要素来定义的,即构成社区的人为要素和人为要素所依据的主权。

Bodino主权权力的定义。

他申明只有一个拥有主权的国家是共和国,即主权的定义是共和国的绝对和永久权力,博迪诺指出主权是:

  • 不可分割的,无法描述的,无法实现的,弗朗西斯的力量。

他生活在十五到十六世纪之间,他说只有力量来自上帝,也就是说,所有力量都来自上帝。

上帝说,权力是由国家赋予采取行动,发展的国家,上帝说,这是委托给一个或多个统治者的人,但他们也要服从法律,但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玛丽安娜神父。

这位思想家也属于这个时代,他认为权力存在于该州的共和制国家,该权力将其转给君主,但这不仅要服从法律,而且如果他违反法律并犯下不公正行为,他甚至可能被个人杀害。

马里亚纳神父为独裁统治辩护,一个不遵守法律的君主被杀。

国家高于国王的共和国受到人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必须遵守法律并服从上帝的旨意和民意。

霍布斯学说约翰·洛克,卢梭。

权力是由每个人行使自己的权利以自己的意愿为一个人或一群人所赋予的辞职构成的,这些作者的权力根源是缔结以国家为终点的国家的社会契约。在无政府主义战争,缺乏政府,人是人狼的自然或原始情况下,所有人与所有人的内战。

以这种放弃对统治者有利的所有权利的方式,也就是说,享有充分自由的人的原始自然状态无法通过他的同胞的帮助来满足他的所有需求,因此人们认为牺牲是方便的这些自由中的一些,并组成一个政治社会,新出现的是《社会契约》。

国家的组织。

国家的结构是由器官组成的,国家的器官通过其统治者的行动来体现或显示国家的活动,这是国家结构的一部分,称为器官。

国家内部存在的特定结构是具有执行活动,执行国家行为的任务的结构,这些结构被称为器官。

这些机构作为一个整体组成政府,但并非同一类别。它们具有不同的功能,因此它们具有相同的结构。

国家机关的分类。

就像我们已经说过的那样,国家的结构由有组织的器官组成,存在许多直接的耶利纳克器官,因为它们的器官特征是协会本身构成的直接结果。

直属机构可以由一个人组成,例如:绝对君主制,君主可以集中精力于所有国家权力是否是唯一的直属国家机构。

直属机构也是具有权力属性的个人的团体,其权力与拥有行政权力的墨西哥州的宪法相同。

在成员国中,它们还具有直接器官的特征,因为它们是国家权力执行中的第一流的工具。

国家直属机关的分类。

有创造者和被创造者。

  • 主要和次要从属和独立正常或非正常。

创造器官是产生另一种器官的器官,例如,创造器官是:选举学院是创造器官,而他们选择的身体是创造器官。

初级机构。-次级机构通过其代表来表达自己的意愿,例如,次级机构是:代表人民意愿的立法机构,这就是初级机构。

当他们不需要国家其他机构的合作来表达自己的意愿时,他们就会依赖,例如:必须制定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

器官是独立的。-当它们不需要其他器官来进行活动时,正常或普通器官,如其名称所示,始终处于其运行状态的结构中。

非凡的机构。-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存在的机构。

国家机关的特征

直属机关的基本特征是,在充分行使其适当职能且完全独立的情况下,它们不受制于另一机关的权力,并且随着主权的分配,权力得以分配,国家结构更加复杂和更多的器官出现。

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现代国家的直接机关特征是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从历史上看,这些权力之间发生了斗争,因为它们中的某些总是比英国其他权力处于更高的地位。在议会和君主制之间,但很方便的是,主权是在行使其主权的过程中分配的,没有任何国家机构可以控制其他国家。

在墨西哥,根据宪法规定,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机关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实际上,行政权传统上处于比其他政权更高的水平。

国家的中间机关。

根据耶利内克的说法,它们是国家的中介机构,这种情况不是立即取决于宪法,而是由一个单独的委员会负责,它们是负责任的,直接或间接地隶属于一个直接的机构。

中介器官的分类。

  • 从属或独立简单或具有多种能力可选和必要。

行政权是国家的直属机关,可以自由地建立有助于其活动的中介机构,它们是可选的。-行政机关可以酌情决定创建那些必须协助其职能发展的机关。

市政当局是非中介机构或由法人机构创建的机构,因为它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发挥其职能的作用,而不是在行政人员警告要创建行政机构时,而是在结构上向行政机构提供行政权力,因此它是行政机构的中介机构。它是由法律命令确定的。

在自治市内,还设有直属机关;调解该行政区的行政当局和由活动组成的行政当局,这些活动对应于同一市政府在其特定权限范围内的二等官员。

层次结构。

根据格罗帕利的理解,鉴于国家的统一宗旨,几个不同机构根据其具体的从属能力按程度排序,为了协调其活动,一个接一个地进行排序。

状态的功能。

国家职能分类;在每个国家活动中,都必须有旨在制定一般规范的活动,该活动首先必须构造国家,其次要规范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此外,国家必须具有旨在通过定义适用于特定案件的精确规范来保护法律制度的功能,这是管辖权。

通过促进社区的商品和进步来提高公民的满意度。

行政职能与司法职能不同的行政活动,由于立法职能旨在形成法律和司法职能,保护法律并对其行使职能,因此行政职能旨在满足特定需求或获取利益,法律规范必须保证的效用。

国家的形成,修改和灭绝。

国家是天生的,被改变的或被灭绝的,我们已经根据各种社会学理论研究了国家的起源,但是现在对我们而言重要的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国家的起源。

Groppali分类。

他认为,有两个形成过程,主要的和次要的,但国家的形成是在没有其他国家的情况下直接产生的,与在同一地方已经有另一个政治组织的形成的过程是不同的。

Groppali还划分了两个制定程序:主要和次要:

自己冲动的直接形式和直接形式,以及其他国家的冲动即刻形式。

间接形式是那些考虑到一个国家的灭亡而产生的形式。

当某些构成要素(人口,权力或领土)发生时,国家就会发生变化,人口的数字变化是指国家经济潜力的物质力量。但其增加或减少没有任何现实意义。

马基雅维利说,要使一场革命取得成功,就必须以公共利益为指导,当其目的是获得对人类生活的更多尊重和更好的社会正义时,革命将国家修改为一种正当手段。法律演变。

国家灭绝的原因

当一个或多个状态与一个或多个状态合并并合并,从而产生一个新状态时,就会发生融合。

结合是指当一个状态以这种方式灭绝而被结合时,在另一种预先存在的状态下,结合会通过吸收另一种状态的元素而被放大。

当分馏产生新的状态时,状态的分馏将熄灭,将其分成的各个部分都会出现。

政府和国家的形式

君主制和共和国是个人的典型政府,至高无上的权力由一个人居住,君主或国王是世袭制,这是君主制的特征之一,受制于法治。州。

复合国家的另一种情况是皇家联盟,这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君主制国家只有一个国王的情况下,因此,根据条约,它们建立了共同的政府机构。

专制行政政府

面对君主制和民主政权的失败,人类寻找了各种形式的政治组织,这些组织反过来瓦解了,例如,我们将指出这种形式的权威政府中的独裁者的行政权集中于一个人,总统或第一人。由一个强大的政党支持的部长,该政党作为一个政党,其成员享有反对派公民的尊重。

自给自足

国家的最高权力在于其统治本国政府公民的行为中的一个人,如果不是由一个行使权力并可以随意改变权力的主体创造的,则没有积极的权利。

结论

在“国家理论”课程中,我们研究了国家的起源及其组成部分。领土,人口,政府,主权,因为我们知道一个国家没有这些要素就不可能存在,因此我们还研究了指代不同类型国家的内容,应该指出的是,在我国,有几种类型的政府,我可以提到的是;从征服到独立发生的绝对君主制,一个持续了很长时间的帝国,一个独裁的行政政府体制,以及一个集权的统一国家,在这个国家中,它对国家有许多经济和政治影响。

最后,一个有代表性的人民民主共和国和目前统治着我们的民主共和国,简而言之,这些政府体制在不同州的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尽管其中某些国家有时无法实现,但在其中一些州盛行对社区有利。由于政治原因。

个人评论

在本课程中,我们研究了状态的不同类型或含义,并学会了区分状态,这是非常重要的,应该强调。

参考书目

状态理论。弗朗西斯科·波鲁瓦·佩雷斯(Francisco PohruaPérez)。社论Porrúa,s。答:墨西哥,1954年。

国家经济理论赫尔曼·海勒理论编辑基金。

状态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