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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软件商标。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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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当前在商标法领域,主要的理论讨论集中在与非传统品牌的保护有关的问题,例如嗅觉,声音和触觉,代理品牌的有争议问题,私有商标之间的二分法甚至国家品牌,甚至是评估品牌的最佳方法,但很少提及与计算机产品品牌选择有关的问题,这些问题本身就是一种智力创造,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识别出被认为是无形资产。

因此,考虑到ICT的兴起,即使考虑到ICT的复杂性,商业策略也必须分析如何对所产生的易于商业化的软件产品实施商标政策,这一点非常重要和必要。知识创造是企业组织资产的一部分,我们面临着这样一个事实,即确定可以通过通信网络进行营销的无形资产,并且在制定用于所述产品竞争的战略时,我们必须考虑最终接收者至少具有平均知识水平,因此是潜在的和客观上不同的消费者受众。

P alabras键:商标,软件产品,技术我载文信息和通信。

一个bstract

当前在商标法领域,主要的理论讨论集中在与非传统商标的保护有关的问题,例如气味,声音,指纹,

关于代理品牌的争议性问题,商店品牌与国家品牌之间的二分法,甚至是品牌评估的最佳方法,但在此很少提及与计算机产品品牌选择有关的问题,这本身就是一种智力创造。案例识别也被设计为无形的作品。因此,必须考虑到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增长,同时考虑到信息技术的发展是一个复杂的领域,尽管考虑到智力创造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但必须要有一个重要且必要的商业策略,即如何针对已生成,易于销售的软件产品分析政策对商标的影响。作为一个商业组织,我们面临着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要确定可以通过通讯网络和这些产品的竞争策略构建的无形资产,必须考虑到接收者至少具有中等水平的知识,这使其成为潜在的消费群体和目标。 关键字:商标,软件产品,工业产权。

导论

考虑到所谓的“数字时代”,在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背景下,很难对知识产权法的各个领域进行分析,例如著作权,相关权以及工业产权。或互联网”,甚至更多,当信息和通信技术(ICT)的发展产生与无形资产和消费者权利有关的新问题时,这是其商业化链条中的最终环节。

考虑到这方面的全球全景,考虑到经济因素(例如竞争的复兴)的混合,考虑保护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至关重要,因为知识产权最终会产生可以公开和销售的无形资产全球性的甚至政治性的,因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越来越有兴趣达到世界经济的最高水平。

由此可见,其余侵犯权利的行为不仅是在国家一级产生的,而且是简单作者的另一种行为,因为他渴望知道自己的创作并因此能够加以利用,但另一方面却发现它们不存在。足够的机制,既没有立法依据,也没有切实可行的机制,能够防止其权利受到充分保护。

尽管在很大程度上,社会和经济发展取决于技术的使用,更多地取决于技术在社会各方面的包容和应用的政策,但事实是制定了能够将诸如例如,生产过程或产品商业化的自然要素使其获得更大的价值和重要性,以便获得更高的效率水平并提高生产者,销售商的经济利益,如果他们有助于实现两者之间的公平平衡。这些以及最终消费者的利益要好得多。

但是,面对这个问题,在当今保护该法律分支的国家和国际法律中,至少找到了部分解决方案,但是包含不同成分和元素的计算机产品等新的知识创造仍然缺乏深入的分析理论上,经验上的甚至是立法上的,缺乏足够的法规来保护这些最新形式的知识分子作品,而这些形式本身又被修改,并且处于不断,不断提升的变化之中。

在商标法方面,主要的理论讨论集中在与非传统商标保护有关的问题,例如嗅觉,声音和接触商标,有争议的代理商标问题,私有商标与商标之间的二分法。全国性品牌,甚至采用不同的品牌评估方法,但很少提及与计算机产品品牌选择有关的问题,这些问题本身就是一种智力创造,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以识别出被视为商品的作品无关紧要的。

考虑到计算机解决方案的本质,主要通过虚拟网络将其商业化,因此有必要识别和保护作者对其拥有的权利,并进一步从复杂的产品市场中将其与其他产品区分开来。如果将它们固定在介质上或通过Internet进行虚拟化,则区别在于可以在物理世界中实现此消耗。

因此,考虑到ICT的兴起,甚至是一个复杂的领域,考虑到ICT的兴起,商业策略应分析如何对所产生的易于商业化的软件产品实施商标政策,这是审慎的做法。知识创造是企业组织资产的一部分,这也需要确定可以通过通信网络进行营销的无形资产,并且在制定所述产品竞争策略的过程中,有必要考虑一下最终接收者至少具有中等水平的知识,因此是潜在的和客观上不同的消费者受众。

中号

在不打算对商标的定义和功能进行任何分析之前,必须提及有关其性质和基本功能的概念,只要该概念无非是“将一种产品与另一种产品或服务区分开的标志”在我们的《积极法》中,“ 1”(概念上被定义为“用于将产品或服务与市场上的同类产品或服务区分开的任何符号或符号组合”)中的“ 2”。

在品牌法律性质的概念化中,甚至没有提到的另一种分类是在逻辑上可区分的产品品牌和服务品牌,以及在实践中以及在国家和国际监管机构中对于其他品牌的分类。它们享有同等的保护,因此它们的区别基本上集中在他们所识别的物体本身上,无论是物质的还是非物质的。

但是,在基本的商标法律学说中,关于计算机产品商标的选择很少提及,特别是指软件(其性质是无形的),并且在许多概念中被标识为:可以直接或间接地用于自动阅读设备,计算机或电子设备或具有处理信息以执行功能或任务能力的类似设备中” 3。

这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其中一个原因是信息通信技术在各个方面的发展都具有更大的相关性,这不是一个新问题,而是更大程度地使用互联网和互联网中产生的复杂国际关系的结果。数字环境。此外,在实践中,关于此类产品的商业化,最终用户最感兴趣的不是软件本身,而是除系统维护和支持之外提供的服务,因此,可能会在较低层次上留下IT解决方案的品牌选择问题。

不管有人认为分析此问题纯粹是将商标方面重复应用于IT解决方案这一事实,如果考虑到这一点,即使考虑到它们构成如果您想获得商业上的成功,也可以将无形商品与商标问题的所有相关方面相关联,例如(相关产品的质量,商誉,甚至是所谓的TradeDress),等等。

因此,在这种意义上进行调查并且不假装创建纯粹的学说,以达到使每个人都了解创建,实施和规范所讨论主题的必要性的结果,被认为是适当和明智的。

C

无论是在国家一级,还是在立法领域的国际一级,都不可能找到定义,澄清或建立与计算机产品品牌选择政策所理解的内容相关的法律规范。

通常,涉及ICT问题的法律主要是指定义软件,数据库和其他术语可以理解的内容,甚至没有在其他计算机产品(例如多媒体)上实现统一的概念,还有一些松散的相关性与版权和ICT的关系有关,如何处理数字签名,计算机安全这一全球性的反复出现的主题,即“网络公证人”,仅举几例。

在我们国家,我们对这些问题并不陌生,不仅因为我们社会自身计算机化而在这方面制定了国家政策,而且法律法规的立法制定也证明了这些重要点,例如这是计算机安全,目前尚无与该问题相关的法规,或旨在将法律调整为数字环境所施加的新条件的政策。

随着ICT的发展,计算机解决方案的创建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和复杂,在许多情况下甚至是重复的,这可能是由于某些工具或软件组件的可能重用,以及趋向于基于自由软件政策的复制自由。

如此一来,创作者不仅面临着对进入商业流量的计算机程序进行盗版的争议,而且还面临着对它们的pla窃,然后选择共同实现功能的独特标志的过程变得更加复杂。商标的含义,超出了在这种性质的产品中识别制造商的内在需求,或者更确切地说,我们指定所述无形商品的作者,甚至没有提及所提及产品的质量或特性的标记。

正是在计算机解决方案4的情况下,该解决方案可以很好地通过Internet进行市场营销,而供应链中没有任何实际操作,也不会忘记无形资产贸易所隐含的一切,并且更赋予了其“可变和进步”的性质5这种类型的产品可能导致多种问题,例如权利持有人无法为自己抵御在线侵权和与商标注册程序有关的不当性辩护。应用基于这些基本原理的选择策略。

通常,在创建计算机产品时,(硬件)与集成了该解决方案的计算机解决方案(软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大公司设法将其所有物理产品的品牌与他们创建的技术相关联例如,该用户打算购买诺基亚品牌的手机,是因为他知道其产品中所包含的技术是最新一代的产品,或者他知道该产品的质量归功于其他用户对拥有该产品的同一家公司提供的产品的经验品牌,但客户或最终用户是否想知道,其中包含的软件的所有权是否确实是拥有该品牌的公司,或者是由重复使用其所有权不属于其他软件的代码所创建的,哪个功能更强大,并且从操作的角度来看,它将使您能够执行更多操作?

我们不能识别并说我购买此手机是因为拥有者X以其品牌拥有该软件吗?

显然,尽管考虑到企业家联合起来以全方位扩展其业务网络,尽管商业实践要复杂得多,这意味着起草商业协议和合同以及它们之间的特定条款,几乎通常会预料到与产品和/或服务上的明显标志有关的问题。

为了使此类产品的最终消费者能够根据其品牌决定计算机解决方案,不仅有必要在市场上获得足够的宣传,还必须对功能和消费者的软件应用程序,用于评估一个或另一台计算机系统的优势,然后考虑到潜在的接收者和最终目标并非简单的用户,并且产品的质量与品牌无可争议地联系在一起,并且两者兼而有之如果持续,这些产品的品牌选择就更加复杂,但并非没有可能。

即使在我国,可以说技术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是有许多机构提供计算机解决方案,我们可以提及CITMATEL,DESOFT SA,SOFTEL等,除了计算机科学大学,甚至是商业化的情况也是如此。其中一些产品处于国际水平,在后一种情况下是通过贸易公司ALBET SA

因此,重要的是,不仅在版权方面要对这些无形资产进行商业化管理,以拥有对任何无形资产进行任何侵权的法律证明,还应从版权的角度进行管理。工业产权制度实际上已经做到了这一点,并考虑到在国际商业交易中这些产品的多样性,使它们与它们区别开来。如果基于考虑到此类产品特性的一致选择政策并与商标制度相对应,可以实现坚实而安全的商业化。

选择计算机解决方案的商标无疑对任何不制造硬件并且确实产生能够整合到现有计算机设备中的不同计算机解决方案的公司构成挑战。

在第一种情况下,有可能从工业产权的角度保护软件权利的方法是,如果制造商与软件所有者一致,则保留与包含该软件的实物产品相关的品牌的专有权。在这方面已有先前的协议。在第二种情况下,挑战在于使IT解决方案自己知道,说它们可以被最终消费者识别并选择为自己的商业品牌。

同时,由于技术发展令人眼花technological乱,还有其他复杂的问题需要解决,例如商标与域名之间的冲突日益加剧,毫无疑问,如果对贸易和商标政策进行辩论,则必须考虑到各个方面。

中号

在当代,已经表明,如果不根据商业环境中现有的特征和条件采用商业政策或发展战略,那么长时间增加同一产品的工业流程或保持同一服务的提供是无用的。如果世界市场寻求实现产业多元化,在市场中占据足以超越竞争对手的地位,并且首先寻求创造并入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增值,那么后者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条件。

在实物产品中,合并增值的过程可能不太复杂,因为无论该增值是否被纳入广告和与它们相同的营销链的相邻服务领域,反过来又会选择在市场中区分它们的品牌。商业交流以持久的方式发挥了建立客户品牌链接的作用,最终,合并的价值始终可以由最终用户自己从实际经验中感知,但是对于计算机解决方案而言,它是易于商业化的无形商品。有点不同。

计算机应用程序在当前环境中会产生不同的问题,不仅要考虑它们自身的性质,还要考虑在创建它们之前或之后链接的一系列活动,这些活动通常称为“计算机服务”,“维护服务” ”,“支持服务”等。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通过扩展质量标准来更好地构建品牌选择流程,而不仅仅是简单的无形商品。

商标选择有一般规则,其中在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和法规中都重复使用这些规则,必须遵守有关工业产权的规定,选择的标志不能标识时间或空间,国际性的争议性问题品牌的定位,这些定位基于行销法则等。

应当不言而喻,考虑到国家立法和纳入的注册禁令,并考虑到商标权的地域性并考虑功能,与显着性标志(特别是商标)必须具有明显的注册敏感性有关的主题与之相关的。

在后验上,我们添加了以下问题:商标的功能可以与计算机解决方案的独特特征相关联吗?

从最普遍和最具争议的功能开始,分析从涉及业务来源识别,质量保证功能,独特性功能,所谓的商誉凝聚力和广告功能的分析开始。

面对全球化现象,在复杂的国际贸易领域中,品牌作为业务起源指标的作用一直低于产品和/或服务质量等其他方面,因为许多生产类似产品的市场竞争者以及企业家之间的更多联盟,例如,通过使用许可或标志的转让以相同的品牌来分发它们,这影响了在各种情况下由于用户确定产品或服务的真实来源,因此,根据品牌的参考信息,根据获得的宣传和用户对产品的客观经验来评估购买选择,从而评估他们在市场上的质量。

对于计算机解决方案,通常会发生与它们相关联的品牌是制造将其合并到其中的硬件,从而识别业务来源的公司的品牌。在这些假设中,什么不会在消费者面前引起任何歧义,但是如果所包含的软件不是生产计算机设备的公司的创建者,用户将如何知道这一点,显然会找到解决方案的问题会如何?基于IT解决方案的自有品牌在市场上获得的宣传,这首先取决于智能的品牌选择策略。

另一方面,基于满足客户需求的标准,IT解决方案本身的开发中可以看到软件的质量,也可以通过诸如功能,可靠性,可用性,效率,可维护性,可移植性和可伸缩性,或对其进行更新。

具有一般计算机科学知识的用户可以在探索和使用这些软件时验证所有内容,但对它没有任何知识的用户只能从简单使用中对其加以重视,只要它能使他获得使用经验即可使用时不会造成重大技术复杂性,尤其是在计算机系统的“售后”保证中。

因此,用户继续获得计算机解决方案的成就还取决于持续的质量,这不仅取决于产品本身,还取决于客户获得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他们可以享受随后的技术支持保证。 ,这无疑将是品牌保证功能的支柱。如果情况相反,我们将陷入作家豪尔赫·奥塔曼迪6在这方面所描述的情况。

如果计算机解决方案是通过重复使用以前的组件而创建的,则它们本身也可以在质量方面进行独立评估,如果与联合品牌或所谓的合并品牌有关,则可以推断出所有相关信息7。由其他作者创建了其他组件。

也可以将一个软件与另一个软件区分开,尽管很难考虑它们没有物理存在,因此,用户对差异的理解将取决于基于其结构要素,经验对软件的理想评估。它们在使用它们时以及根据它们创建的目的而达到的目的。

从内部角度看,软件通常是由编程语言,定义的规则创建而成,并根据这些规则生成计算机代码,这些规则又建立了一组人类可读的指令。计算机设备,例如带有处理器(芯片)的硬件。一旦合并,它们将通过微指令作为处理器的组成部分的低级指令进行翻译。如前所述,在大多数情况下,现有软件组件或工具都可以重用,并在其上开发新的IT解决方案。

这样就可以将计算机解决方案与计算机代码区分开来,这对于有问题的理科工程师来说很容易,如果其配置还允许他操纵源代码8,那么对于仅使用简单代码的简单用户而言,这是不可能的。具有一般的计算机技能。但是,如果解决方案有效且有效地满足了最终用户的要求和最终用户的最终要求,则后者将能够根据我们前面已经提到的软件质量参数来评估彼此之间的差异。获得。

这意味着您可能拥有两种允许类似操作的计算机解决方案,例如视听治疗,例如,用户将根据他所获得的最终结果来决定一个或另一个,并与最终视频的最佳质量相对应。 。但是,即使您只能通过在网络上购买它们来验证这一点,即使您有可能阅读其各自所有者所推广的特征,也该如何进行选择。

因此,如果从外部角度分析问题,那么根据此类商品的特征来选择可以将软件产品与公众区分开来的品牌就很复杂。面对这一点,我们发现商标不能描述产品或服务或其任何特征,如果商标或商标的特征在大多数法律中注册前被绝对禁止,也不能相似或相同。 a商品名称和其他标志,这似乎是对注册的禁止,仅举几例,这进一步封闭了我们产品选择标志的范围。

在国际商业惯例中通常可以证明,计算机产品的品牌响应特定的业务起源,包括其中一些已经在该领域以英特尔”在市场上享有声誉,并且几乎总是与硬件制造。

可以提到提起商标在某些情况下所起的作用这独立于消费者可以用它们推断出与产品或服务的某些特性或特征相关的元素,或者与所有者所进行的活动有关的元素,并且总是表示它不会导致通用或描述性术语,可以注册,例如Sabrosoya9商标。

但是,当为我们的产品选择具有这种性质的品牌时,就有可能他人会在自己的产品中使用这些相同的特征,并且不可能反对注册,因为很难区分那些通常会引起人们关注的质量。有关相同性质产品的描述性术语。因此,商标权的保护仍然容易受到商业竞争的影响。

在计算机产品的特定情况下,一起提到字母“ PC”,从逻辑上推断出消费者与计算机有关,如果我们还添加“ LimPC”,则用户还可以推断出所标识的产品与某件事有关与清洁电脑。

就无形商品而言,可能的品牌选择必须旨在使用户至少略微提及业务来源,始终避免引起用户对地理来源的混淆。另一方面,根据其自身特征来标识IT解决方案将很复杂,并且由于所选品牌仅具有描述性,因此在缺乏独特性的情况下始终存在被遗忘的风险。

根据定义,该品牌作为GoodWill的冷凝器的功能是,一些作者在以下方面做出贡献:“……信誉或良好声誉……由……产品的优良品质以及品牌所有者或其授权商在其内进行的广告宣传围绕它……“在某些情况下,其中包括品牌在市场上的优越位置,客户待遇等方面,尽管在一般意义上将其概念化为“善意或真诚”一词,甚至包括他与已识别产品相关的定价策略。

善意也被归类为“已形成”或“被获取”,第一个是一般由于商业策略而产生的,第二个是从另一人购买该好名声或声誉获得的是产生它的那个。

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不仅重申了制定与我们的IT解决方案相对应的品牌选择策略的重要性,而且还重申了软件产品质量的可维护性,为售后保证增加了价值,在这些方面与市场上的其他产品相比,这种情况更为相关,这无疑会影响到GoodWill的实现和维护。

当前,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分析市场上产品和服务的广告问题,更不用说Marketing11,是要忽略所有广告活动的基础。甚至这个商业人物的精髓也随着社会和商业的发展而被修改,并引用了诸如关系营销之类的术语,与所谓的传统营销不同,传统的营销是将以客户为中心配置为基本核心,以寻求实现个性化,客户的反馈和个性化,一切都会导致他们对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忠诚度。

互联网作为一种沟通手段或渠道,被证明是获得有效的关系营销实践成果的理想手段,因此,它将成为与通过以下方式营销的产品或服务相关的品牌获得客户忠诚度的主要来源这种环境。因此,在考虑和解决复杂的数字信息交换和电子商务的世界中存在的原则和规则的情况下,指导和维持品牌战略,对于与计算机解决方案相关联的品牌,必须进行充分的宣传,以产生可信赖的品牌形象,这一点至关重要。网络用户忠诚度。

因此,业务成功的关键将基于实现依次支持商业智能的广告策略并实现等式(质量+广告=商誉)。

ç 面上污染物

说无形或非物质商品包括工业和知识产权的权利,其特征是原则上属地域性,因此确定了适用于其的立法制度。

当前,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无形资产的商业开发已经越过了国家的边界​​,对它们的权利通过媒体和计算机网络受到侵犯的脆弱性变得显而易见。

因此,持有人担心同时在几个国家中保护自己的权利,并试图保证自己或通过许可对这些权利进行商业开发,如果这是商标,问题会变得更加复杂。标识另一种无形资产,例如软件,并且可以很容易地在线导出,而无需调解边界法规和其他可能与实物产品营销链相关的资产。

显然,在当今时代,工业的主要资产是无形资产,而不是公司和机构本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这是全球竞争加剧以及新兴的ICT和信息通信技术发展的直接结果。高级。此外,商标的功能在科学技术领域的知识创造领域采用了新的细微差别,这必须予以考虑,并且更多地考虑到在物理交换和交换渠道之外易于商业化的计算机解决方案。直接。

因此,重要的是要制定业务战略,其中要考虑到毫无疑问地具有连贯正确的政策的无形资产的管理以及随后对品牌选择的管理,如何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可以获得利润和收入。如果要获得更多收益,则必须将商业化的计算机解决方案推向市场。

[R 传出Bibliográficas

  • 马尔塔(ValtasDomínguez),玛尔塔(Marta)。商标可以商谈,伊格莱西亚斯(Osvaldo)。创建全球品牌:营销的乌托邦? “这样的名字,这样的定位。”卡萨多·卡马乔,莱迪斯。 “古巴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宝贵经验”(2007年)。可在http://www.aporrea.org/tecno/n93981.html上获得。迪亚兹·佩雷斯(Mídelyn)乌瓦尔多(Ovaldo)Orea Igarza;科德罗·马查多(Elena) “专利分析是研究项目决策的基础。案例研究“.. SanzMenéndez,L.”研究科学技术政策效果的关系指标和社会网络“((2001年)。Sancho Lozano,R.”科学,技术和经济指标” Romeo Lameiras,伊娃;冈萨雷斯·埃尔南德斯(Ronzo Rolando)。“关于品牌的信息可以作为技术创新的指标。”豪塔·奥塔曼迪(J. Otamendi)。 “商标法”。 LexisNexis-Abeledo-Perrot。 2003年。数字版本的第7页。 。关于“商标和其他独特标志”的第203号法令,于1999年12月24日生效,第2条a)项,GonzálezArraéz,MiguelÁngel。 “知名烟草品牌的权利与拟议的完全禁止其广告的社区指令的权利。西班牙阿利坎特大学”。“知名烟草品牌的权利与拟议的完全禁止其广告的社区指令的权利。西班牙阿利坎特大学”。“知名烟草品牌的权利与拟议的完全禁止其广告的社区指令的权利。西班牙阿利坎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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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豪尔赫Otamendi。商标法。LexisNexis-Abeledo-Perrot。2003年。第7页为数字版本。

4对于本研究,应将其理解为一种计算机解决方案,基本上是软件,而不是数据库或多媒体,尽管它们本身是基于软件的,但它们还包含其他元素和特性,以区分它们。

8一组文本行,构成计算机执行该程序必须遵循的指令。因此,其操作已在其中进行了充分描述。它与目标代码的不同之处在于,后者是集成到硬件中的语言,可以对其进行翻译以便可以执行。

9属于墨西哥公司的国际品牌,致力于生产需要使用植物蛋白的香肠和工业加工用的大豆蛋白。

11美国市场营销协会给出的定义:“«市场营销是指计划和执行产品,价格,信息以及思想,商品和服务的分配的概念和设计,以产生满足人们两个目标的交易的过程。像那些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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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软件商标。商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