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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功能的当前观点。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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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1.简介

今天看来,显然要求国家职能部门进行合作和相互控制,以更充分地保证通过权力分工避免权力集中在单个机构中的基本标准。

与此相伴的是,似乎也很明显,当今社会的日益复杂性迫使人们必须假设国家机构的扩张和更新分权的机制。

几个世纪以来,人们一直说司法管辖权是统治者和公民的法律-社会关系行为的主计官。这是司法机构作为法治的保证者的职能,并且说法治更不用说表达了一种形式,统治者假装服从规范和公民,要求享有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权利。

有一种趋势是在国家权力的领土分权的“水平”分工旁边加上“垂直”分工。现在,不再是通过国家机构的明确规定来维持宪法的平衡,而是通过某些法律机制确保宪法的具体效力。

控制违宪性的功能,这种系统性的观点构成了教条和有机的基础,可以使宪法的防御功能的概念和功能更加清晰。管辖权,立法和执行职能之间没有“法律”区别,因为这也包含了对它们在历史内容中所发挥的社会功能的描述。

在所描述的历史人物中阐明职能的法律宪法内容无非就是将这种知识应用于社会现实。

人们已经频频指出,当代存在着将国家一般法律取向瓦解为多元集团的风险,而新集团主义的特质被归结为多元集团,这是有充分理由的;分权可以作为这种风险的指标,因为它本身是确定的基本法律取向的结果。

对于权力集中在一系列公共和私人领域或机构中的做法,它也可以这样做,在这方面,宪法的完全效力被排除在外,因此其措辞的能力有所措辞。用基本的法律内容浸渍社会和国家的所有领域。

随着主权统一的加强,分权往往被理解为国家上级机构之间的严格分离,这是根据物质标准对职能进行区分的。

为了使国家能够适当履行其所有职能,必须解决导致政治体系可被僵化地代表和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的不足。因此,我们的民主没有参与性元素,而只有代表性元素。换句话说,我们必须从代议制民主制转变为参与式民主制,在这种制度下,公民社会具有作为社会行为者的地位。

2-国家义务和公民义务

个人不仅首先需要食物和住所,而且还必须通过欣赏和享受文化来教育自己,娱乐自己,完成自己的生活。

宪法通过其所奉行的原则,责成国家塑造社会秩序。社会和民主法治国家必须履行的这一职能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执行。一方面,塑造社会秩序,另一方面,通过国家本身或其公法或私法实体之一参与社会和经济秩序。

但是,面对国家的这些职责,在个人的援助,教育和福利方面,还有个人的职责。

个人的这些义务源于社会团结,体现在与社区和国家合作的承诺中。

社会团结带来的承诺并没有在道德上得到体现,但是国家可以通过法律,(也必须)要求参与解决因改变秩序而产生的问题。社会的。

由于社会团结(《宪法》规定),男人的义务与他们各自的能力成正比。

3-发展要求

状态函数的最佳开发有三个要求:

1.国家的发展,即一种真实的法律状态,其中根据公司的要求具有法律安全性。

2.促进公民的参与,这是一个自由表达的状态,有可能促进人民和社会团体的发展。

3.阐明经济领域的游戏规则,以便经济体能够发展并知道在何处领导。

4-新状态

改革国家的主要挑战是向社会开放,完善分权和权力再分配,将国家转变为有效的公共事务。也就是说,将社会视为其合法性的原始来源。这意味着通过在公务员制度中形成对公共服务的共同态度,国家的组织文化将发生深刻的变化。它必须从以威权主义和等级制原则为基础的国家发展为多元化和灵活的决策系统,在不损害民主秩序基础的前提下,该决策系统应阐明形成集体意愿的不同机制。

这也意味着,该国保证对其管理进行更大的社会控制,改善当今政治和社会代表制中存在的手段和手段,并建立其他与政治代表制相辅相成的参与方式,从而加强民主,通过权力下放权力。分别将责任和资源转移给州和地方社区,最后改善其政治结构。

新国家必须制定一项同时行动的战略,并促进旨在保护和发展公民安全,健康,教育,体育,文化,工作以及最后社会福利的团结责任。

它要求一个国家在范围上进行调整,在战略和协调方面具有强大的作用,能够在全国领土上以协调和有效的方式进行权力下放和协调一致的行动。

这项改革的目的是确保国家承担起除传统职能不同的权重之外的其他责任。使它在所有公共事务中具有透明性,以打击腐败祸害,并以其最小的作为来拯救国家和国际社会的信任和信誉。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是在提出一种新的道德规范,其中提出和执行公共政策的人的制度实践明显以服务态度而非追求个人利益为特征。

5结论

有必要改变国家,在国家与个人之间建立一种新的关系形式,以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发展自己的倡议;获得公民社会的更大参与,从而允许定义和重新创建国家项目。

国家必须进行改造,以便能够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诉诸司法的权利,以便在提供教育,保健和经济手段方面有效并与人民更加接近社会服务; 这样他就可以有效,诚实地管理每个人的财富,并且他本人就是我们要进行的变革的工具。

国家的转型需要最大程度地努力打击腐败形式,并简化和有效执行公共部门的行政程序,并使司法行政成为改革的实质性对象。

如果这一转变得以实现,各机构将再次能够增强其合法性并获得协会的认可,因为它们将考虑人民的需求。此外,所有这些转变将使国家能够充分遵守其宪法目标中概述的职能。

6-书目

协调和计划办公室(Cordiplan)。一个国家项目。委内瑞拉协商一致,《国家九计划》文件。十九九十五。

国家改革委员会(COPRE)。加强法治。第5卷,1990年。

JoséGregorio Delgado。新宪法中的司法改革。COPRE。1994年。

Julio C.FernándezT.委内瑞拉宪法秩序中的政治制度及其改革。COPRE。1993年。

拉斐尔·德·阿加皮托·塞拉诺。自由和权力分工..1994。

委内瑞拉共和国宪法。1961年。

ManuelGarcía-Pelayo。现代国家的变革,加西亚·佩拉约基金会。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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