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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斯达黎加的清算程序和司法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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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摘要:鉴于哥斯达黎加经济正在经历的困难局面,这里讨论的是清算和司法干预的过程,这些过程不仅与公司相对应,而且还与个人面对,他们面对着非常容易获得的信贷供应,它们已成为自己的付款功能。这里提到这些过程的成因和后果,以及在金融和司法系统方面寻求选择的必要性,以便它们共同为那些正处于紧急情况中的企业家或个人提供临时选择。

介绍

破产或清算以及司法干预是一个过程,它不仅影响法人,而且影响自然人,就其构成一个非常简单的现象而言:资产相对于负债而言变得不足,否则本质上不容易流动的资产,使人失去了将其转换为现金以偿还债务的能力。当一家有财务问题的公司面对现实时,它有多种选择。您可以在有或没有共同债务人的情况下为债务再融资,获得可作为收入来源,减少开支或出售部分资产的生产性第二选择权。但是,破产成为获得重组和喘息的唯一有效选择,因为债权人对公司施加压力,债权人威胁要采取催收行动。

清算或司法干预程序为公司提供的可能性使公司有了一个新的起点,即“干净的状态”。换句话说,他们保证您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豁免保护您的财产。

在美国,最常见的做法是破产,即受托人清算或出售自然人或法人的财产以偿还债务。实际上,什么也没有解决,债务人无需担保即可从债务清偿中获得减免,这通常是从银行,金融或合作社以及信用卡获得的个人贷款。所欠金额无关紧要。有担保债务无法免除,可以继续偿还;他们通常是抵押。任命了受托人,该受托人检查债务人必须提供的有关其财产的信息,以查看必须清算哪些财产才能偿还无抵押债务。

因此,破产,清算过程或近年来在该国发生的司法干预现象,是资本主义制度占主导地位的现代社会的典型现象。在哥斯达黎加,人们开始谈论司法干预是在1970年代,这是经济困难时期,那里有几家国有公司破产。换句话说,在针对当前经济形势的法律回应之间存在非常重要的关系。就哥斯达黎加而言,关键时刻伴随着国家企业家的混乱局面。司法干预管理是一种预防破产的机制,试图预防的是原因,与所谓的预防性协议不同,它寻求避免正式的声明。

在法律中提到了三个过程:预防,治疗和消除,其中司法干预过程(PIJ)被归为预防过程,因为:“这是债务人,其世袭失衡使他无法面对债务,这就是为什么它必须在清算过程中继续清算其资产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基于债务人在当前偿还债务中没有停止,如果达到了这种情况,仍然有寻求解决方案的条件。通常提到的是“暂时性”情况。

就PIJ而言,当必须影响现有的合同关系时,会出现两种情况:(a)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庭外协议(b)如果他发现与债权人有异议,他将诉诸法院进行搜查避免清算或破产程序的保护。

破产:原因和后果

在分析公司危机情况的原因时,必须使用不同的假设。在这些过程中,外部和内部变量是相互关联的。例如,可以考虑不同的因素:

历史:该国的经济增长模式伴随着贸易保护主义的进程,这使本国商人更容易管理公司:豁免,防止国际竞争,软信用,不仅在利率方面,而且在条款,延期等方面以及与定价政策有关。全球变化和新增长模式的适应使许多企业家处于不同的状况,这使他们更容易受到环境变化的影响。

经济:新模式使国家公司处于更具竞争性的环境中。贸易开放已成为对国家企业家的真正威胁。

行政管理:与贸易保护主义模式下的行政管理相比,在竞争激烈的模式下的行政管理有很大不同,这意味着在过渡时期不适应的公司可能会遇到严重的问题。

结构性:家族企业具有高度主观性,是行政管理的特征。它的所有者,大多数是传统家族,已经将企业代代相传,以一种非常特殊的方式经营企业,并且对变革的反应与非家族企业截然不同,它具有更加客观和科学的管理。

因此,公司危机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并且以循环的方式行事,而一个则拖累另一个。在这种类型的危机中普遍存在的局势的特征与以下方面有关:

  • 产生累积经营亏损。高负债水平无法实现现金流量(流动性问题)

累积的损失与在市场上执行商品和服务的能力,投入的成本高,效率低下,流程,人力资源以及与公司的一般管理有关的其他方面有关,还与环境的影响有关。 。例如,任何企业家的外生变量是在国际市场上获得的投入品的价格上涨,或者由于高水平的国际公司的进入而不可能在具有高竞争力的市场上生产商品效率。

另一方面,高负债率是导致PIJ的危机中的另一个方面。在许多情况下,这种情况是由于一些企业家面对银行协助债务程序而没有真正衡量所述债务含义的“相对宽松”而获得信贷的。可以肯定的是,许多陷入危机的公司除了过度使用信贷外,还将其转移到其他目的。例如,在危机发生时不容易“流动”的土地和资产的收购。

以前的两个问题几乎以一种自动的方式影响了无法处理现金流量的问题,这时危机变得明显了,因为供应商和用户都直接受到公司的影响。这是由于该公司一直在累积亏损和债务的结果。

关于后果,这是一个与PIJ具有社会正当性的决定有关的问题,因为无论其原因如何。一个拥有大量工人并且被认为在该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战略意义的公司,将有更多的理由进入阻止其清算的预防程序。对于在这方面没有重要作用的公司,不会发生同样的事情,尽管事实是,在其他国家,通行准则是普遍的,甚至自然人也被视为“干预”的对象,从这个意义上讲,债务人提出的请求,债务人可以是个人,婚姻或法人(例如公司)。但是,银行和商业部门指责律师助长了这些损失情况。但是,以下是一个相当有效的论点,它很可能适用于负债率很高的公司:

“您访问了消费者信用咨询(CCCS)或好信用之友(ABC),他们告诉您找到“兼职”,他们会编制您知道您将无法支付的预算。您还有其他不是CCCS客户的债权人,他们不能与其他债权人做任何事情。 “ ABC”和“ CCCS”存在利益冲突。它们代表着您债权人的利益,并且有兴趣为您的客户尽可能多地收取费用,而在许多情况下甚至不需要您付钱,因为法律规定了从事放贷业务的债权人的责任。如果您的债权人不担保债务,则法律不允许您无限期地骚扰您,即使您根本无法付款“(由ACW AcevedoColón和VélezWampl引用,摘自互联网[email protected]

回到后果问题,在公司完全清算的过程中(该过程属于所谓的“淘汰”),公司消失了,对工人,债权人,供应商产生了影响,如果它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公司,这可能导致系统不方便的垄断或寡头垄断的形成。这种情况最初是在CorporaciónPeriféricoSA案中预见的,当时该公司被认为可能消失会在市场(单个买方)中引起垄断和垄断情况,从而影响消费者(尽可能操纵价格体系)和供应商,因为这使他们依赖于他们并因此影响了他们的价格,付款条件和一般供应条件。

总而言之,经济和社会环境并未显示出有利的迹象,以至于我们不相信我们的公司将会面临困境,而且对于许多家庭(主要是已欠债的年轻夫妇)也不必多说。因此,金融和司法系统必须准备加强数字,使其能够为公司和家庭提供临时支持,从而避免由于临时危机而导致的全面破产,并在适当的支持和建议下可能被超越。

哥斯达黎加的清算程序和司法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