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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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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这是每个人所具有的顺从品质,这与某些圈子相关联,因为理性的人将我们从一个群体中识别出来,因为根据每个特定特征的家庭也是一种根源身份,社会,这又与社会历史形成了一系列个人历史。

介绍

身份是一种可以识别您从一个家庭或社会团体到另一个家庭的特征,因为在这个术语内,它使我们能够通过习得和遗传的习惯道德原则与家庭背景(特别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区别开来。对于父母来说,这意味着当我们成为家庭的一员时,我们很快也会成为强调某些用途和习俗的社区的一部分。这决定了一个社会,例如墨西哥人的身份,吃辣椒的习俗,一种我们喜欢墨西哥流浪乐队音乐的文化,另一种我们在接待人们时非常热情的文化,这是使我们与众不同的一部分其他国家或公司。

身份是对社会自我的认可

费利佩·洛佩斯·罗萨多(FelipeLópezRosado)教授告诉我们,身份认同原则在古代家庭中占主导地位,因为他们都与古兰经一起编写。团结了古代家庭成员的人在这一生中形成了一个联合体,在第二年,这个家庭是一个宗教联合会,甚至比一个文化联合会还要好,一个家庭是一群允许宗教信仰的人从同一家向同一祖先提供葬礼,我们从这一点开始,当我们通过某人的讲话,写作,步行,与他人交往的方式认识某个人时,这是因为他们的身份被发挥了作用那里。这并不意味着身份和创造力总是在一起。这样做的唯一目的是强调,当正确构造身份时,该人将自己与他人区分开。相反的是社会学上所谓的群众男人。

身份类型

因此,存在作为一个整体的身份,作为一个宇宙,包括几个部分或子系统:性或性别身份,身体身份,心理身份,社会身份,道德身份和意识形态身份。

这种演变已达到个人和集体的身份,并引起了具体的心理,社会和政治影响。西方社会已经从一种社区形式转变为以个人为中心的另一种形式。个人主义是我们时代最重要的变化之一。

每个开放的系统都会接收,转换并提供能量;因此,每个人都在不停地运动和不断变化。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每个人不是一个完成的存在,而是处于永久的发展中,在一个文化和社会中,在与他人相遇的每时每刻都存在着“动态”的动态存在。

人与他们被联系的经历有关,必然与他们对身体,衣服,语言或与他人的关系的经历有关;也就是说,身份是动态的。它不是完成建造的东西。相反,他建立了与自己,他人和文化的关系。

身份,现实与知识

现实和知识被认为是一种关系系统。不同的现实。

它们的构建应使观察系统能够区分外部环境中的特征和元素,也就是说,当它们将一物与另一物区分开并在现实中产生对比和对立时。从这个角度来看,被感知和指示的现实是一种结构,它是由人类作为观察者而不是可以通过感官(经验主义)理解的客观和绝对实体的区别对待方案而制成的。或理性(理性主义)。

在人类中,生活就是知道。作为生物,我们与环境有着一致的关系,其目的是维持生命。为了生存,有必要从环境中获取能量,即了解它。在这种情况下,知道是指该人感知环境并根据其感知采取行动的能力。因此,知识在解决中等生存关系时就变得有效。

作为群众一部分的人并不总是能感知到环境所产生的刺激何时会增强其中的结构性变化,更不用说他意识到这些变化正在发生。

人类只感知到他能够做出区分的事物。

像其他生物一样,他用自己的感官来做到这一点,但是他使用他的理论,经验和情感感知系统来区分。与环境,与人以及与社会相适应,不仅要通过理性的过程来行动,而且要根据根据情感故事建立的逻辑来行动。

有了皮尔斯,我们可以肯定人认为自己的所有信念都是真实的,而“信念”是一种精神习惯,可以驱动并产生行动。这意味着在真相之前有习惯,在行动之前也有习惯。

作为行动的引擎,习惯是构成身份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外,皮尔斯认为,这种习惯有两种。其中一个是个人的财产,另一个是由机构授予的财产。两者在代表与客体之间的直接关系,即在seomiosis中产生的动力方面找到了汇合点。相对于最终解释者皮尔斯的另一个概念,该习惯还将具有另外两个含义。

在第一种情况下,这是一种将对象归于代表的习惯,即一种习惯规则意义上的习惯,而不是一种机械习惯(我强调),因为这种习惯除了包括联想之外,还包括称为“异化”或“异化”,也包括“解离”。在第二种情况下,最终的解释者是注定要引起学者们一致同意的解释者:“所有研究人员不可避免地都会同意的观点是我们认为是正确的,并且该观点中所代表的对象是真实的。 。这就是我解释现实的方式。

皮尔斯(Peirce)和后来的代莱达勒(Déledalle)如此表示,习惯是一方面的规则,另一方面,它是一致或共识的行动。通过两种方式,我们都可以将其与我们一直在解决的概念联系起来:作为习惯规则,包括分类主题的能力,即“联想变化”的过程;由于行动被认为是有效的(并且是正确的),因为一个群体支持同一思想,所以一个群体在“身份和文化”的框架内塑造自己的习惯规则和行为。

因此,习惯是一种形式,正如已经说过的,它是习惯的规则,即它是一种结构,构象,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将在这里应用仪式的概念。仪式由一种情况组成,就像它在其中可见的整体一样。这种情况具有时间和空间,规范和明确的行动。但是,尽管该仪式由于涉及某些条件的事实而被赋予一种不动感,但它是动态的:一个仪式永远不会与另一个仪式相同,即使它试图变得相同。它不是关于复制副本,是关于某种情况的不变而无变化,而是关于仪式本身在其内部时间,其特定的时空和象征性条件下的再现。

通常,皮尔斯的习惯可以是一种仪式。就沉浸在特定情况下而言,他还取决于刻印过程中的活力。只要是由特定身份组成的仪式,每个仪式都会成为遗留物,但它具有多种表象:再一次,仪式将永远不会是相同的,它将是对它的再现,它将成为拟人化过程中的新标志,因为它是会产生丝毫改变,从而使该仪式与祖先的身份有所不同,因为如图所示,人在不断变化,因此它将无意识地抓住变化。

结论

身份是人类最重要的部分,因为它决定着各个方面的人格。在法律领域,它使我们欣赏法律学者如何认识到个人将根据其环境,生活方式,需要,习俗和文化,因此,必须根据专家的意见调查其根源。只要个人根据自己在整个生活方式中所包含的身份对他进行正常的活动,他就会采取反社会行动,因此,普通法得以体现,这反过来又构成了我们的法律规范并赋予了通过身份,习惯,习俗和文化传承宪法,它们是有价值的部分,这使我们进入对个人的研究,通过专家,他们将详尽地调查人的行为,因此我们将知道人是否有罪。

参考书目

费利佩·洛佩斯·罗萨多(FelipeLópezRosado)。社会学概论,社论Porrua,墨西哥,DF 1967年

Delledale,Gérard。西班牙格迪萨,1996年。

皮尔斯(Peirce),查尔斯·桑德斯(Charles Sanders)。实用主义的教训。1967年,阿根廷阿吉拉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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