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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阿根廷法律

目录:

Anonim

信任(基准代表“信念,信任”等)是允许隔离资产,现金流量,业务,权利等的法律数字。在一个独立且独立的庄园中,用于不同的目的。它是世界上广泛使用的仪器。它的对应者是盎格鲁撒克逊人,并且源远流长于罗马法律。

在我国,它是通过合同完善的,并受第24,441号“住房和建筑融资”法(包括第1至26条)的约束。该法很清楚,由于其特征和比较优势,该图被认为是安全的,并且适用于各种问题。

信任1

观察它在1995年在我国的出现,以及在其他国家发生的情况,并考虑到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可以假定在阿根廷共和国,使用这一数字将保持已显示的强劲增长。

当合同中的某人将某些商品的所有权转让给另一人,而后者为了合同中指定的人的利益而行使该所有权,直到满足条款或条件时,即存在信托。

管理资产的受托人必须基于好商人的谨慎和勤勉行为,基于对他的信任,捍卫信托资产(因为他的行为是新的“所有者”),并且信托的目标。如果不是,则委托人或受益人可以要求赔偿所造成的损害和损失。

信托不是唯一一个允许您开展业务的机构,它只是具有应被评估的某些优势。

从本质上讲,“信任”数字的使用允许投资者将其资本投资于将由一位由好商人的审慎和勤奋行事的专家管理的业务中。由于它与数十年来开展许多业务的信任原则相一致,因此被提议作为一种法律手段。

信任图可以用于多种目的。它的优点是可以建立非常精确地调整以适应所寻求目标的法律结构。

信托不保证回报,而是保证在经营业务方面的经验,勤奋和诚实。试图将信任人物视为企业的灵丹妙药,这是危险的虐待行为,可能会限制使用有用的工具。

考虑到缺乏金融体系以及公司无法获得正式和非正式融资,因此将信任评估为一种机制,可以使现有业务正规化并将其扩展至以前未参与的投资者,这是适当的。

发展历程

概念

根据第24,441号法律第1条:“当某人(信托人)将某些资产的信托财产转让给另一人(信托人)时,将产生信托,而该人有义务为合同中指定的人(受益人)的利益而行使该财产。 ),并将其转交给信托人,受益人或受托人,以符合条款或条件。”

监管方面

法律框架:

  • 阿根廷民法典第2662条,第24,441号法律“住房和建筑融资”,第271/95号及以下国家证券委员会的决议,第780/95号PEN法令

税收框架:

  • 通常,各种税种(利润,增值税,总收入等)都适用于信托,特别是金融信托具有第780/95号法令所规定的免税条件。
行政框架:
  • 普通信托是不需要特定机构干预的私人合同。对于房地产的受托转让,需要有公共契约,而在阿根廷,一般没有任何限制。特别是要成为金融信托的受托人,必须是为此目的在国家证券委员会注册的授权金融机构或公司。CPCECF(会计研究委员会)第28号报告(1997年8月)提到了该信托的会计处理,解释了信托财产的会计方法。

性格

信托协议为:

  • 双方同意,因为自当事方相互表示同意以来就产生效果,财产交付是协议的执行行为,缺乏授权就要求交付和授予货物性质所规定的手续双边的,因为它为委托人(必须交付东西和命令的报酬)和信托的(必须按照公约的规定管理)产生互惠义务。它仅是出于她已作出或有义务取得的利益而授予的,并且信托的组成部分欠受托人佣金。根据信托资产的性质,尽管它们具有逻辑上的经济重要性,但即使是私人文件,也必须以书面形式得出结论。

科目

  • 委托人或财产授予人或组成人或转让人:是指以信托方式转让资产并规定合同条件的人。受托人或委托人:是将其作为受托财产的人,有义务将货物交付合同规定的目的地。 :是受托人利益的受托人:受托人:在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或条件得到满足后,是货物的最终接收人。通常,受益人和受托人是同一个人。

目的

房地产,家具(无论是否可注册),金钱,证券等,在可以个性化时,将成为信托的对象。

当无法进行信任的个性化时,将描述必须满足的要求和特征。

资产可能不会进入受托人的资产,与它们的资产相混淆,它们是可以与资产分离,具有单独帐户的资产,并且不包括在受托人的债权人和财产授予人的担保中。

信托财产建立在信托资产上,与信托财产和信托人形成单独的财产。对于可记录资产,相应的记录必须以受托人的名义说明财产的信托转让。

该对象可以是:

  • 立即:是作为所有者管理的商品的交付媒介:可以是各种商品或权利。

如果这是合同的结果,则中间对象和信托财产会增加,当信托人以信托资产的成果或处置资产的结果购买其他资产时,应记录在收购行为和记录中。相关的。

可能的中介对象是金钱,最典型的信托例子是投资和管理。货币以有形的形式表现为以信托形式提供的资本的表达,以及其收入的体现;在其他时候,它表现为水果的一种表达或来自非货币资本的结果。

货币作为信任的中介对象,直接或间接出现,大部分时间构成银行资源的产生者。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委托人

权利:

任命一名或多名受托人并保留特定权利,并与监督是否遵守协议条款相关联,其中值得强调的是,即使违反施加不可撤销性的通用原则,撤销信托的权力也是唯一的方式最后,当它无效或不必要时。

终止信托的原因之一是,如果明确保留了该权力,则将其除名。

设立人可以因违反义务而在司法上要求罢免受托人。委托人可以追究受托人的责任,并最终行使赔偿责任。

义务:

  • 给受托人报酬,偿还受托人在佣金之际产生的费用,并清理驱逐。
  1. 受托人

权利:

它具有信托目的固有的所有权力,尤其是与事物的领域和管理相关的权力。

您可以使用和处置货物,不能使用水果,但要一直到合同结束。

义务:

以既定的方式进行管理,这是资产的固有保护,实质和法律保管,进行必要的改进和修理,签定保险并缴纳对其施加的税款。

通过按常规使用方式生产水果来进行管理,而不进行处理,但产量最高。一些法律规定了投资的多样性,以避免因集中于单一经济活动而带来的风险。

保持订单资产的身份与受托人的身份分开,无法将其包括在会计中或将其考虑在资产中。

您可以根据信托目的对信托资产征税。采取所有相应的措施来捍卫信托资产对抗第三方和受益人都是合法的。

对所采取的步骤负责,在短时间内通知某些投资活动的结论或从中获得的成果。受托人必须以不超过一(1)年的周期向受益人提供帐户。

提供有关所拥有资产的会计变动的完整而可靠的信息。

将订购时约定的资产转移到受益人或受托人。

终止受托人

  • (b)应委托人的要求,或应受益人的要求,以司法撤销,违反义务的方式,向委托人传票,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如果他是自然人,破产或清算;放弃
  1. c)受益人

他是信托的特别债权人,一旦产生时间或预期的转移条件已经满足,就可以通过产生信托资产的果实或与之相关的果实成为信托的特别债权人。

受益人可以要求受托人履行信托。您有权针对不遵守规定采取责任诉讼,并要求采取保护措施。

您可以质疑受托人违反受托人指示的行为。

一旦信托终止,获得财产的权利可以转让给受托人,而无需与受益人一致。

信托的影响

如果不能合理地为受托人投保,则受托人的客观责任仅限于其风险或缺陷造成损害的东西的价值。

信托资产免于受托人债权人的个人或集体诉讼,并且信托人的信托人债权人不得攻击信托资产,因为欺诈行为是安全的。受益人的债权人可以对信托资产的成果行使权利。

受托人的资产将不对信托执行中约定的义务承担责任,仅由信托资产来履行。信托资产不足以履行这些义务将不会导致宣布其破产。在这种情况下,并且在没有委托人或受益人根据合同规定提供其他资源的情况下,它将进行清算,由受托人负责,受托人必须处置构成该资产的资产,并将产品按照资产负债表的规定交付给债权人。提供破产保护的特权顺序;就金融信托而言,在信托资产不足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合同规定,则受托人将召集债务证券持有人大会,这将通过在官方公报上刊登的公告和受托人住所的广泛发行的报纸来通知,该报纸将在上次公布后的六十(60)天内举行。议会决定了遗产管理和清算的规则。

这些规则可以提供:

  1. 将信托资产作为一个单位转让给同一订单的另一家公司;修改发行合同,其中可能包括部分债务的减免或条款,方式或初始条件的修改;继续管理信托财产直到信托终止为止;处置信托财产的方式;指定负责财产出售的单位或组成财产的人;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与单独资产的管理或清算有关。

当拥有至少三分之二已发行和未偿还资本的业权持有人时,大会将被视为有效组成。可由具有公证人,司法机关或银行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代理;无需合法化。

协议必须以至少占已发行和未偿还资本绝对多数的证券持有人的赞成票通过,但b)项规定的事项除外,则多数为三分之二。已发行和未偿证券的(2/3)部分。

如果第一次召集没有法定人数,则必须召集新的会议,该会议必须在为未举行的会议设定的日期后的三十(30)天内举行;对于在场的持有人,这将被视为有效。协议必须以至少占已发行和未偿还资本绝对多数的头衔获得通过。

信托的灭绝

信任将通过以下方式终止:

  1. 履行期限或条件,或法定最高期限到期(30年);撤销托管人(如果已明确保留该权力);所述撤销将不具有追溯效力;合同中规定了任何其他原因。

信托终止后,受托人应有义务将资产以信托方式交付给受托人或其继承人,并授予相关工具并为相应的注册管理机构注册做出贡献。

托管类

  1. 根据委托人是否收到对价
  • 考虑性的信托转让:信托资产的转让是作为信托或作为信托进行的,但委托人会收到上述转让的对价。不考虑对价的信托转让:例如可以进行不考虑对价的信托转让,将信托资产捐赠给第三方。
  1. b)根据目标

根据其用途,可能存在的各种类型的信任的非限制性分类如下:

1)保证信任:可以用优势代替抵押和质押。为此,信托人转让信托财产中的商品(实物或动产),以保证其维持有利于第三方的义务,并指示,受托人将在到期时未付清同样的款项。物及其净收益,它使债权人和剩余的流动剩余部分不感兴趣,将其重新整合到信托人中。在信托协议中,将采用所有必要的规定,包括证明债务人的担保人与其担保人的债权人一起违约的方式。这样,就避免了司法执行程序,因为这意味着速度和经济性,别忘了信托财产是受托人其他债权人和受托人债权人的行为所没有的。它也没有破产,避免了所有核实程序(针对委托人的债权人实施的欺诈行为除外)。

2)保险信托:签下人寿保险的一家之主的良好意愿,以便在他去世的那一天,他的妻子和子女得到一笔可观的生活费,如果在事件发生后,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的受益人管理不善所收到的款项,并在短时间内消耗所收取的款项。令人担忧的是,雇用这种保险的人永远不会丢弃,可以通过适当地建立信任来避免这种情况。被保险人将其信任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指定为受益人,并与之订立信托协议,将其指定为从保险人收取的金额的受托人,设定期限并指定必须按照规定的目的进行调整的所有条件(进行的投资,收入的受益人,商品的最终目的地等)。

这是一种信托形式,对于受托实体获得其管理层同意并收取的佣金或其他收入而言,可能是极其有用和有益的。

3)房地产信托:受托人从信托人那里收到一项财产,以便对其进行管理或开发建设项目并出售所建单位。

我们以建筑水平房屋为例,该建筑的单位要分配给那些在水平财产制度下授予的人。业务中涉及各种利益,例如授予信贷的实体,进行工作的建筑商和建筑师,工程师和计算器,必须授予相应许可和授权的市政实体,环境控制实体,土地所有者(其中)会做建筑等当一家专门的金融实体行使其财产作为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并充分保证该业务将在尊重所有涉及的利益并按协议进行的情况下进行时,可以有利地调和所有这些有关方面的存在。

4)具有司法控制权的行政信托:它是为具有法律地位的民间协会(例如从事任何体育活动的民间协会)设立的,在法令破产或预防性比赛的情况下,该协会构成负责以下事项的行政信托:以管理上述实体为目的的信托机构。该信托机构被认为是破产危机方面的专家,由会计师,律师和体育专家组成,他们共同工作,并由法官控制。该受托机构的目的是让来自不同领域的三位专家共同努力,以解决该实体正在经历的危机并保持其连续性,并确定导致其破产的原因。委托该机构进行的活动之一是债务合并,一旦确定,就将向债权人发行具有代表性,名义性和可背书的证明。法律法规的基础是作为一项社会权利的体育活动,即产生真正的收入,以便能够清偿债务并向债权人提供担保,以克服其破产状态,从而从中这样可以保证机构的连续性为了清算债务并保证债权人收回债权,克服了破产状态,因此,可以保证机构的连续性。为了清算债务并保证债权人收回债权,克服了破产状态,因此,可以保证机构的连续性。

5)遗嘱信托:可以由合同或遗嘱构成,并且只能在某些资产上进行。这样,信托人可以在信托资产死亡后的一段时间内对信托资产进行分割。

6)行政信任:出于年龄,职业或舒适度的考虑,回应财产授予人的便利,以减轻财产的管理。

7)投资信托:构成行政信托的一种形式。有了它,您将寻求由银行专业管理人员优化的资产回报率。

8)域名转让信托:在合同条件达成时,向受托人有利地进行财产的最终转让。

9)金融信托:1995年12月7日,美国国家证券委员会(National Securities Commission)批准了第一笔金融信托。它们允许将各种类型的信贷权利作为基础资产,以便通过在上述资产的基础上发行来实现证券化(证券化)投资者获得的基础证券,债务证券和/或参与证明。

受托人是经国家证券委员会(CMV)特别授权担任金融受托人的金融实体或公司;受益人是受托领域的参与证书的持有者或债务代表证券的持有者,并以由此转移的货物作担保

金融信托合同必须考虑:

  1. 合同商品对象的个性化。如果无法实现这种个性化,则必须在持有信托之日起对资产必须满足的要求和特征进行说明,从而确定将其他资产纳入信托的方式。受托人的主体自其构成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30)年,资产在信托结束时的目的地,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果不再受托人,则应予替换。信托人,受托人和受托人的个性化,信托的识别,面对资产不足以实现信托目的的资产清算程序。受托人对受益人的责任;受托人的报酬;参与证书和/或债务代表证券的发行条款和条件。

会计处理

信托人账簿上的信托合同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这取决于现有的信托类型和每份合同的特定条款,尤其是与信托资产的最终目的地和对价有关的条款。与信托转让有关(如果存在)。

它对应于确定信托是否有必要进行单独的会计核算并发布财务报表,以及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包含哪些特征。

信托合同的参加者必须在其财务报表中报告该合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 考虑的信托转让

委托人收到对价的信托转让,将作为销售交易记录在委托人的账簿上,当后者在转让信托财产时有效地转移了对信托资产的控制权。

在没有这种情况的情况下,上述资产将保留在委托人的资产中,并充分说明影响或可能影响它们的合同情况。

  • 信托转让可与销售交易同化时的处理

为了将信托转移作为销售交易记入委托人的会计核算,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 信托人将信托资产将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转移给信托。如果委托人保留回购信托资产的选择权,则无法满足此要求。当合同中规定了与第三方的要约相匹配以购回信托资产的可能性时,则不存在该选择权。如果进行信托转移,而委托人有义务承担与信托资产相关的损失信托资产,为弥补损失或更换信托资产,委托人必须合理估计与该资产有关的未来损失和相关费用。当委托人无法做出这样的估计时,可以认为没有出售。信托协议不能强迫回购信托资产,或者只能以很小的比例强制回购。这种替代方案的典型示例是抵押,抵押或信用卡息票的“证券化”或证券化,信托资产的信托转让不是为了担保委托人或第三方(担保信托)的义务而进行的。

这些替代方案在委托人和信托帐户中的会计处理。

  • 在委托人的会计中

信托人在保留其经营的会计记录的情况下,必须在其会计中记录信托协议中涉及的资产的受托转让,终止确认并将作为对价收到的资产记录为对方。当交易的价值与所涉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同时,应将该差额与未来损失和估计的相关费用一并记入结果。

  • 在信托的会计中

信托资产将以相应合同中提供的价值并入信托的会计中,否则,将根据针对每种资产的现行专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标准将其纳入其中。

在所有与信托资产有关的可注册分录或余额中,必须以“信托”的形式说明信托财产的状况。

所述注册的对应方将最充分地反映债权人,受益人和受托人的权利。

信托资产的融资将通过债务证券和/或参与证书进行。债务证券必须记录为“信托责任”。

参与证书构成或合并了所谓的“净信托财产”,因此将合并所述项目进行注册。

由于受托人的管理,在信托的生命周期内进行的后续交易必须记录在信托的会计中。

  • 信托转让未与销售交易同化时的处理

对于将信托转让作为销售业务进行处理,会计处理如下:

  • 在委托人的会计中

信托资产必须在反映其对信托影响的帐户中的信托人帐户中重新分类,也应将与所讨论的操作相关或相关的收益和对价反映为资产和负债。

在信托生命周期内进行的后续交易将根据从受托人处收到的信息记录在信托人的账簿中。

  • 在信托的会计中

鉴于在这种替代方案中,信托资产和收到的对价均在信托人的账目中进行了说明,当时的信托在这方面不得进行任何注册。

  • 无需考虑的信托转让

当委托人未收到任何有关信托转移的对价,并且委托人回购信托资产的可能性极低时,必须从信托人的资产中取消确认该资产,并且必须确认相应的损失。

此替代方案在信托簿中的会计处理与在信托簿中的出售中所述的类似。

  • 受托人会计处理

受托人应将其管理层应计的结果(例如佣金,费用等)记录在账簿中,以便能够在备忘录账目或财务报表中反映其作为信托资产的受托人的责任。

  • 参与证书的会计处理

参与证书的持有者将根据其活动将其整合或暴露在相关项目中,还将根据其估计将其转换为现金或将其应用于注销负债的期限进行分类(流动或非流动)。

其估值必须通过将各自持有的参与证书的比例应用于受托净资产来得出。该估值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其可收回价值。

  • 信托财务报表

当信托资产的经济和法律意义以及创建合同中涉及的管理或行政管理(可能会呈现与商业或工业实体的复杂程度相称的合理性)时,信托会定期提交信息以财务报表的形式。

该结论背后的原因如下:

  •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信托的合同运作超出其重要性,规模或重要性,则直接涉及上述承诺的当事方的利益,并扩大到该信息的潜在申请人(财政部,资本市场,证券交易所,控制机构(例如投资者等),则必须发布财务报表以告知所述用户。FACPCE第8号RT的第一部分(e)项中所述的陈述涉及: “财务报表是传输有关公共和私人实体的状况和管理的经济和金融信息的最重要要素之一。”《 24441号法律》第6条规定了与受托人相对应的行政和信息责任,谁必须采取行动…………以对他的信任为基础行事的好商人的谨慎和勤奋。

告知义务源于第24,441号法律第7条,该条在文字上指出:“合同不得免除受托人提供帐户的义务……”。“在任何情况下,受托人均应以不超过一(1)年的周期向受益人交款。”

关于信息要求,据解释,《商业法》第68至74条可以扩展适用。

  • 第780/95号法令,即第24,441号法律的规定,尽管其第1条没有强加发行财务报表的义务,但它确实间接表明有必要通过以下方式列示财务报表:信托资产必须包括受托财产的条件……»规范金融信托的国家证券委员会第274/95号一般决议建立了一个季度信息系统,受托人必须针对每个通过独立财务报表管理的信托提供由受托人提供的信息。财务报表必须按年度和季度分期进行列报,并采用列报截止日期,为公开发行制度中所包括的,并在自律实体的特殊部分中列出的有价证券的发行人制定的形式和广告要求,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报告必须由受托人代表签字并经批准由受托人的管理机构签署,并分别由独立的公共会计师签署一份审计报告和一份有限度的审查报告,其签名将由各自的专业委员会合法化。它们必须由受托人的代表签字并由受托人的管理机构批准,并且将分别具有由独立公共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和有限审查报告,其签名将由相应的专业委员会合法化。当下它们必须由受托人的代表签字并由受托人的管理机构批准,并且将分别具有由独立公共会计师签署的审计报告和有限审查报告,其签名将由相应的专业委员会合法化。当下

信托必须提供的基本财务报表为:

  1. 信托财务状况表,净信托资产演变表,信托结果表,信托基金的起源和使用情况。

他们必须遵循专业会计准则(第8号技术决议和其他现行决议)中规定的准则,以了解这些财务报表所涵盖信息的内容和表示方式。

鉴于信托的特点,建议在提出信托基金的起源和使用状况时,应选择暴露基金变动原因的备选方案,并应考虑直接投资的可动用性和暂时性流动投资,采用直接准则。产生或用于运营的资金风险。

在财务报表项目的名称中,必须在识别项目时考虑到上述因素,例如信托中收到的资产,信托负债,参与证书和信托资产。

由于信托协议的特点,如果不合理地陈述任何基本声明,则该陈述不是强制性的。当信托完全由债务证券融资时,这种情况的一个例子可能出现在信托资产的演变状态上。

  • 附加信息

在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的补充说明和附件中通常提供的信息中,必须添加说明信托合同的相关方面和特征的示例,例如,确定受托人和受托人,对象等。信托,受托人的管理目的,合同期限和/或终止条件。

当受托责任由标为“初级”的债务组成,债务的支付从属于其他债务的标为“高级”的支付时,必须在注释中说明从属条件。

考虑到信托合同的特殊特性,必须解释为什么不发布其中一份基本财务报表的原因。

  •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财务报表中的补充信息

受托人和受托人都必须在补充其财务报表的信息中陈述信托协议的有关方面和特征以及当事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委托人,必须说明为什么选择了两个备选方案之一的原因,这是考虑到的信托转移,并且在信托资产已从信托人的资产中终止确认的情况下,但可以回购它们。例如,当不满足信托协议的解决条件时,应在信托人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所述可能性和提出该协议的条件。

反过来,受托人必须在其基本财务报表的补充信息中提供从其作为受托人的管理产生的收入和支出,以及负责的信托合同的摘要信息,包括每份合同的摘要信息。信托资产的类别,总资产,负债,信托净资产以及该期间或年度的结果。

审计准则

  • 通常

由于缺乏对各种类型的信托进行审计的专业标准,因此有必要遵守FACPCE第7号技术决议的规定,该规定尊重规定委员会第28号报告(1997年8月)的信托的会计处理方式。联邦首都经济科学专业委员会会计研究。

  • 特别是

国家证券委员会在其不同的《一般性决议》和《修订决议》中为财务信托的审计建立了一种特殊的处理方式,详细说明如下:

金融信托基金审计委员会

  • 任命财务信托基金审计委员会:

除非章程另有规定,否则审核委员会将由发行人的董事会任命,并由其大多数成员从精通商业,财务或会计事务的机构成员中任命。

该委员会的成员的指定及其成员的任何修改(无论是由于辞职,执照,其成员的组成或替换,还是由于其他原因)必须由该站传达给委员会和委员会。在事件发生后三或三天内引起发行人股票交易的自律实体。

  • 独立:

公开发行股票的站点审计委员会的大多数成员必须投资独立身份。

在更换主要董事的情况下,公司必须仲裁手段,以确保存在独立的替代董事以整合上述委员会。

  • 运作:

委员会将有权发布自己的内部法规。

它必须以不低于法律,法规和法规要求的频率到达电台的管理机构。

适用于行政机构的规则将适用于委员会的审议及其会议记录。

行政机构的其余成员和检查机构的成员可以参加委员会的审议,但要有发言权,但不能投票。委员会以合理的决议可以将其排除在会议之外。

  • 委员会的权力和义务:

委员会应审查外部和内部审计师的计划并评估其绩效,并在年度财务报表的呈报和发表之际发表意见。

为此,作为外部审计职能评估的一部分,它必须:

  • 根据《阿根廷经济科学专业理事会联合会第7号技术决议》和所有其他相关规定,分析外部审计师提供的各种服务及其与独立性的关系,指示由专业注册控制人负责的机构。报告发票费用,并单独说明:
    • 那些与外部审计和其他相关服务相对应的,旨在使第三方具有可靠性的措施(例如,对内部控制的验证和评估,税收,参与招股说明书,控制机构要求的证明和特别报告等进行的特殊分析等)。与除上述服务以外的特殊服务相对应的服务(例如,与信息系统的设计和实现,法律,财务方面等有关的服务)。

所述评估必须由审核委员会进行,并将包括对其各自结构独立性的政策的验证,以确保遵守这些政策。

如果没有审计委员会,则外部审计师的费用必须由董事会报告。

  1. 发行的频率决定,但至少在年度财务报表的呈报和公布之际,该报表应说明该年度对第十五条规定的职权范围的处理第677/01号法令的公开发行透明度制度的相关规定。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或在没有该规定的情况下出示后,立即在开始的六十(60)个日历日内发布相关意见在财政年度中,向董事会和审计发行机构提交的第677/01号法令公开发行透明制度第15条规定了《行动计划》。经常,可以发表具有普遍性质的意见,但意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一(1)年或新财政年度的开始或预定的经济状况,并应遵守《规约》规定的所有义务。以及由于其本身的状态或所进行的活动而适用于该站点的法律和法规。

被归类为中小型公司的公司可免于组成审核委员会。

在被分类为中小型公司的公司的董事会年度第一次会议上,该机构必须在宣誓书的范围内声明其满足此类分类的要求。

在五(5)天内,必须将上述会议记录的副本发送给委员会和其股票上市的自律实体。

不遵守上述收费将自动终止该年提供的例外情况。

外聘核数师

·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标准

注册会计师担任外部审计师:

  1. 他们必须符合《经济科学专业理事会阿根廷联邦联合会》第7号技术决议以及在这方面由控制专业入学的当局发布的所有其他法规中规定的独立性条件。除了提供外部审计服务以外的专业服务,如果外部审计服务包括执行以下任务,则外部审计师不满足独立条件:
    • 承担诸如授权,执行或完善某项操作之类的管理活动,或以某种方式代表实体行使任何类型的行动或有权这样做,做出与之相关的管理或管理任务相关的决策拥有实体的资产的托管权;准备原始文档或生成支持执行操作的电子或其他数据。
    特别是在以下情况下,外部审计师将不会独立:
  • 对行政机构的协助服务,其职责是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保存会计记录,并按照委员会通过的会计标准编制财务报表,其中包括做出行政决定或发挥与行政机关同等的作用。评估服务包括为财务报表的重要项目分配价值,而评估工作则包括审计师在很大程度上具有主观性;税收服务意味着外部审计师对将要执行的政策做出决策。实体的财务范围,或者实体未安排声明的准备和介绍以及采用财务头寸,而是取决于外部审计师。除非确保满足以下条件,否则将使用技术服务(包括为主体设计和实施技术会计信息系统)来生成作为财务报表一部分的信息,除非该主体确认:建立,维护和监控内部控制系统。实体指定一名胜任的员工,最好是前线管理的一部分,负责做出有关设计和实施的所有管理决策。一个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系统,该实体负责做出有关设计和实施过程的所有管理决策。实体评估系统设计和实施的充分性和结果;实体负责系统的运行(设备和程序)以及系统使用或生成的数据;提供这些服务的外部审计人员不具有管理职能或等同于一线管理的角色。提供协助服务以开展内部审计活动或将其某些活动外包内部审计的管理与控制之间的明确区分(应由实体的管理机构全权负责)与内部审计活动本身的执行分开。这种不兼容不包括构成发展外部审计的必要程序的扩展的活动,由于存在与律师的专业协会,提供法律服务涉及在该组织中代表实体行事。金融服务包括对实体股份的促销,出售或初始认购以及配售,即使该业务是按照实体和命令进行的。金融服务包括对实体股份的促销,出售或初始认购以及配售,即使该操作是以其名义和命令执行的。金融服务包括促进,出售或初始认购和配售实体股份,即使该业务是以实体和命令的名义进行的,金融服务也包括实体的股份的促销,出售或初始认购和配售。
  1. 不兼容性的计算期限将从执行工作的当年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所指的那年的第三年。

·外聘审计员的宣誓声明

有关方必须在第677/01号法令公开发行透明制度第12条中规定的宣誓声明,然后由委员会在任命外部审计师的大会之前向委员会提交。期望值不低于与所讨论组件对应的文档要求的期望值。

如果要任命的会计师没有出示这种预期的文件,则大会必须在对议程上的各个项目进行投票之前,进入中间室以允许上述陈述和所涉期间过去。

如果发行人的管理机构提出了指定提案,则还必须在会议之前将发行人的审计委员会的意见提交委员会。

感兴趣的各方还必须提交审计师的誓章(所有者或代理人)和发行人的审计委员会的意见,以在可交易证券所在区域的自律实体的公告中公布。有关站点的信息,也可以在委员会的INTERNET页面上进行公众咨询。

·宣誓书的内容

指定的定期或替代审核员的誓章必须包含:

  1. 身份证明文件的名字和名称,类型和编号。专业地址。授予职称和毕业日期的大学。获得其他大学学位。对其他公司或实体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经验。专业委员会的详细信息在适当的情况下与其合并或所属的专业协会或组织,在主管的专业理事会中指出其地址和有关注册或注册的详细信息。应对其处以制裁的详细信息。与其合并或所属的个人专业人士或专业协会或协会,但由代理专业理事会将其归类为私人的人士除外。您的专业关系或与“重大参与”的发行人或其股东或与审计职能也具有“重大参与”的公司之间的专业关系的详细信息外部或其他。

如果在其履行期间,所提供的信息有所更改,有关各方必须在更改后的十(10)天内或当他们知道后,更新其宣誓声明。

  • 审计委员会关于任命外部审计师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发行人的管理机构提出的任命外部审计师的建议以及在适当情况下将提出的撤消建议的意见至少应包含:

  1. 评估所考虑的背景,支持继续聘任公共会计师或支持换任的理由,以及在撤销或任命新的外部审计师的情况下,您还必须详细说明公司财务报表中可能存在的任何差异。
  • 少数股东提议任命外部审计师

公司少数股东提议的任命外部审计师的要求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通过以下方式授权演示者代表股本的百分之五(5%):
    • 对于普通股,由公司或由各自注册处的负责人发行的相应的帐户余额凭证;对于卡式股份,则是证券交易所的凭证或股票。他们所监管的金融机构,或相应所有权的经核证的复印件,并在公司股东名册中拥有所有权证明。

自提交之日起,为此目的提交的文件的证明不得超过十五(15)天。

  1. 演讲者必须证明他们已经与主管的法人团体一起使用了内部实例,详细描述了可能影响演讲者权利的损害以及没有其他替代方法来避免这种损害。详细描述了他们要求进行的审核范围,提出最多三(3)项对外部审计师的研究,这些研究必须针对请愿人和社会以及“独立”性,同样,承诺向请愿人承担这些审计师的费用和开支。

一旦认可了对既定要求的遵守,委员会将在五(5)天的强制性期限内,或在紧急情况下确定的较短期限内,向检查机构和审核委员会进行听证。社会的。

提出有关公司的检查机构和审核委员会的意见后,委员会可以指示该公司继续指定请愿人提议的外部审核员研究之一,以执行请愿人提出的一项或多项任务。根据您的要求少数民族。

委员会决议必须包含:

  1. 用于指定形式的最大期限,以及为其指定任务的范围及其最大持续时间。

在所有情况下,在开始各自的任务之前,如此指定的审核员研究必须在公司之前批准其没有义务承担费用。

托管的优势

从财务角度来看,值得一提的是,当公司拥有某些类型的资产并具有产生现金流量的能力时,金融和资本市场将其视为偿还现金的重要资金来源。债务,为公司提供了新的融资来源,通常以闲置或低回报的资产来保证这一操作。

金融信托和证券化成为获取营运资金而不产生进一步债务的手段。它们是投资项目和负债再融资的重要来源。债务成本的下降主要是由于未付款和业务担保风险的下降。业务风险和管理风险的分离也应影响降低资本成本的成本。由于参与证书和债务证券是可以协商的,因此可以通过在二级市场上买卖这些金融资产来获得一定程度的流动性。

从商业角度来看,通过更好的受信控制可以提高业务的透明度,并可以增强公司协议。

证券化通过一种更复杂的方式对传统融资机制进行了修改,涉及到流程的非中介化,因为它使投资者直接与吸纳者接触(银行进行调解,但不承担信用风险,因为应急费用始终处于领先地位)最终拥有者的所有权),以及低营业额资产的动员。

这允许将新的资源注入系统,从而重新开始投资过程,以更大的流动性和担保,使整个经济受益,将应收贷款或非流动资产应收账款转换为证券(流动资产)。

发起者追求的目的:

  • 通过从您的资产中分离某些资产并提供额外的担保来降低财务成本;降低信贷风险,使您能够以更好的融资率获得资源;提高借贷能力;避免因资产和负债之间的异步性。证券化标志着这一缺点,这是由于投资组合贷款的营业额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水平高或摊销期长的实体将获得更大的借贷能力,通过向公众发售具有同质质量和竞争性框架的新证券,从而倾向于资本市场的发展。一项特定的活动,可以激发长期信誉。提高投资回报率和股本回报外国投资者可能更愿意投资以不受国家风险影响的资产作为担保的投资项目。

对于投资者:

  • 获得较高的回报以弥补所承担的风险,该风险由专业人员限制和限定,它可以直接参与大型投资,否则可能意味着要支出大量金钱,或者它们可能是替代选择。在二级市场上,能够以付款方式进行转移或提供担保,在许多情况下,所得收入免税。

待证券化资产的理想特性

  • 清晰的信贷配置,明确的付款方式和可预测的现金流量,较低的违约率,债务人的多样性,高盈利能力。

3.结论

  • 对实体经济的信任保证了投资的透明性,可预测的运营和明确的指导方针,并考虑了私人和一般利益,并以真正整合的方式关联了贸易和技术,从而保证了投资和新兴成果。 ,劳动力和财务在经济和财务方面,专业人员必须控制对流程的遵守情况以及所获得的满意度(时间,质量,价格等)。最重要的参数是:与活动相关的投资,条款,回报和风险。评估可能针对每个事业以及针对一组业务(每个都有其自身的个性)进行个别评估,将构成投资组合设立专门机构,对信托基金和承担的承诺合同进行注册,并在投资项目及其融资的评估和控制阶段提供专业化的做法,将促进该国特定活动和区域活动的发展;大量使用金融工具(例如信托)将促进生产性经济活动的开展,同时考虑到特殊和一般性问题,将有助于做出决定。企业家将考虑技术,商业,经济,金融以及内部,区域和外部市场;国家将考虑产品的增长,职业水平,在工作质量和税收方面,投资者将专注于投资的回报和风险。金融机构可以在各自主管部门的批准下积极参与设立信托基金,但也可以积极参与其他实体的成立。的申请,可以承担委托人的角色。通过这种方式,将促进资本生成机制以及生产活动与财务的更紧密联系,通过私人项目的融资以及采购俱乐部,财团的建立和国际招标的出现,它们可以出口产品和进口用品及设备。信任的使用必须从情况诊断和对合同中包含的机制的仔细分析开始,这些设计为所有参与者隐含了平衡而精确的激励结构。它们必须与每个参与者的背景和情况保持一致。一个好的设计并不意味着成功,它存在的问题是:缺乏法理学经济科学领域的专业人员必须对该工具起综合作用,确定其在战略构想和计划实施方面的应用可能性公司,中小企业,民间团体,家庭或个人可能需要。它们必须与每个参与者的背景和情况保持一致。一个好的设计并不意味着成功,它存在的问题是:缺乏法理学经济科学领域的专业人员必须对该工具起综合作用,确定其在战略构想和计划实施方面的应用可能性公司,中小企业,民间团体,家庭或个人可能需要。它们必须与每个参与者的背景和情况保持一致。一个好的设计并不意味着成功,它存在的问题是:缺乏法理学经济科学领域的专业人员必须对该工具起综合作用,确定其在战略构想和计划实施方面的应用可能性公司,中小企业,民间团体,家庭或个人可能需要。与战略构想以及公司,中小企业,民间团体,家庭或个人可能需要的计划的实施有关。与战略构想以及公司,中小企业,民间团体,家庭或个人可能需要的计划的实施有关。
  1. 参考书目
  • 阿根廷民法典24.441:住房和建筑融资法»。CPCECF的专业笔记本1“重组有活力的公司的营运资金”。CPCECF的专业笔记本6“信托”的专业笔记本。欧盟委员会第28号报告CPCECF会计研究,国家证券委员会一般决议,PEN第780/95号法令,现代合同,盖尔西,卡洛斯·阿尔贝托,商业合同,比勒加斯,卡洛斯,网页:联邦首都经济科学专业委员会:cpcecf.org.ar国家证券委员会:

www.cnv.gov.ar

  • 经济部:

www.mecon.gov.ar

  • 阿根廷共和国中央银行:

www.bcra.gov.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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