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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

Anonim

本文件以散文的形式,旨在分析影响社会巩固,国家的兴起以及后来国家与社会分裂的因素,而这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的中断,因为它们很容易形成一种共生关系,既可以维持一定秩序,也可以由政府在概念上统一起来,作为一种由社会决定的手段,以指导国家并提供人民所需的满足感。

介绍

在谈论国家与社会的分裂时,首先让我们了解了塑造社会,政府和国家概念的现象,从而了解了最能定义现代这些理论的方法。

我们知道,社会最初是人类与自然界中同一种生物共生的自然方式。这些原始社会没有一个国家,这种状况使它们被剥夺了有组织的进步,因为无疑,在每个社会中国家都是必要的。

那么,当我们在这里提到没有国家的社会实际上是不完整的时候如何理解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呢?

我们必须理解,无国籍社会是非文明社会。因此,国家的建立被理解为现代社会的特征,即文明社会的特征。这表明,国家是每个社会的命运。

应该提到的是,如果这是真的,我们将不得不问自己,每个社会是否都在重复同样的历史,也就是说,它是从原始阶段到文明的现代性。如果这是正确的话,我们必须假定雷纳尔(纪尧姆·托马斯·弗朗索瓦·雷纳尔)所说的话,即“ 所有文明的人都是从野蛮人开始的 ”,因此,我们将反映出文明是国家的基础。

什么是社会

为了理解该主题的复杂性,可以说社会是由一群人组成的,这些人的行为和目的具有相同的文化,并且彼此互动以形成一个社区。

因此,他们是人口,其居民拥有共同的项目,赋予他们归属感,这也意味着他们具有意识形态,政治和经济联系。

社会是个人的一种组织形式,自人类出现以来就已存在,尽管它在历史过程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使我们了解到,等级制形式已被超越,从而产生了民主形式。任何公民都可以取得治理结构的地位。

什么是国家

现在,国家一词具有不同的含义和定义,但是,为了了解公共行政管理,只要进行以下比较就足够了。

状态是存在的东西,也就是说,是由不同因素组成的整体,并由物质和形式要素组成。它来自拉丁语“状态”,被定义为源自社会现象的发达的政治共同体。

因此,它是一个法人实体,它是看不见的,但在服从法律秩序的情况下才感受到,它限制并承认权利是现代生活的一种组织形式,因为社会是自愿服从于法律的。自我调节并证明其存在的实体。

因此,国家是一个统一的有机实体,以公司的形式在法律上进行结构设置,拥有行使权力的权力,也被定义为迄今为止已知的最完善的政治法律组织,因为它恢复了其形成的重要要素。 ,人口,领土,法律结构和主权。

通过对这些概念的分析,我们可以推断出人口是国家形成中最重要的因素,因为是聚集在一定领土上的人民在政治共同体中定居,以创造其人口中所包含的合法权利和义务。是国家诞生的起源。

国家社会处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只要这种区别暗示着两者之间的自治,国家和社会就是不同的实体。自治体现在国家概念中,这是社会自身无法克服的阶级斗争的产物。

但是,尽管国家也无力克服这些挑战,但它至少有助于规范它们以减少对社会的有害影响并防止其自我毁灭。因此,国家诞生于社会并沉浸在其冲突中,国家克服了它,获得了一个独立的存在,但与它有直接关系。

国家与社会分离,因为它与阶级斗争保持距离和自治,因此即使自身陷入冲突,它也能够制止冲突。这种分离也意味着一方面公共和私人生活之间的区别,另一方面又意味着私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区别。

与公民社会分离的国家承担着一般性的公共职能,与个人在公民社会中进行的特定活动相对,并作为对社会的叠加力量,体现了统治阶级的集体利益,正式提出它作为国家的集体利益。

适当地,我们可以将国家定义为具有相对自治权的公民社会的产物,因为作为一种社会产物,它是由社会自身在阶级冲突中的生产和交换所决定的。

因此,社会和国家的分裂标志着经济阶级斗争和政治阶级斗争之间的区别。而且,当提到自治时,它意味着国家对社会的日益强大的力量。一个更强大的国家,面临更加紧缩的公民生活。

因此,我们确定国家是统治阶级的政治单位,其目的是为了防止社会在无休止的斗争中灭绝。因此,国家将永远凌驾于社会之上,并将产生自己的机构,以在社会自身服从于该领域的范围内,通过统治阶级进行统治。

现在,在这种现代性中,国家是以平等主义的方式统治社会的实体,即上层,中层和下层阶级,也被称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

这表明资产阶级是统治阶级的假设是错误的,因为资产阶级也必须服从社会本身所制定的规则。

这样,国家和社会的离婚被维持为保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基本要素。

从社会和国家之间的离婚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后者是在社会之上行使其职能的机构,它是一个主权实体,可以保护一个阶级免受另一阶级的侵害,而应该作为理想存在的统一是:归结为小说领域。

这些阶级必须非常清楚自己的地位,因为对于一个统治阶级来说,其他人必须知道他们是受统治的,因为国家和统治阶级在同一平面上同居,尽管彼此使用对方来满足其目的。

结论

尽管人口已成为社会,却是导致国家兴起的原因,但这正是历史所允许的,赋予了各个社区政治和法律上的统一;尽管从另一方面讲,国家不能先于社会,因为人首先存在,因此,他需要在团体和社会中进行组织,而这些在整体上构成了国家的法人资格。

正如现代国家伟大理论家之一的凯尔森所说,国家是社会的法律和政治制度化,他指出:“ 国家具有公共权力,领土和人民的基本构成要素

因此,社会和国家的分裂意味着经济阶级斗争与政治阶级斗争之间的区别。

政治国家的分离只意味着阶级竞争作为阶级的上层建筑水平。因此,公民社会的分离意味着个人的经济阶级斗争,即工资斗争,工作日斗争等。

从理想主义的观点来看,国家应成为整个公民社会的保护实体,以促进福利和经济发展。

与国家分离是由于缺乏平衡,因为它的力量在惰性社会面前不断增强,因此离婚被视为一个整体,以保护其部分利益。

国家通过建立的纽带维持与社会的关系,统治阶级由一个称为政府的人物服务,这无非就是在社会上行使国家权力,而且因此,是将两者联系起来的关系。

因此,政府是补偿社会与国家离婚的公式,是将两个分开的实体联系起来的一种方式,可以避免整体的自我毁灭。

参考书目

艾伦·布鲁尔·卡里亚斯(Allan BrewerCarías)的“国家改革”,在“论民主”中,加内加斯政治理论收藏集,加那加斯,1979年

MuñozAmato Pedro编辑Fondo Cultura的《公共管理概论》。

《行政法》,艾伦·布鲁尔·卡里亚斯(Allan Brewer Carias),UCV出版物第一卷,法学院。

马里奥·邦奇(Mario Bunge)(2007)。哲学词典。马德里:Siglo XXI编辑。 ISBN 968-23-2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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