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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秘鲁进行预防性司法拘留。案例分析

Anonim

介绍

预防性拘留的合理期限问题,也称为预防性司法拘留,一直而且一直是引起激烈辩论的原因,不仅在秘鲁国家。我们认为,这是由于以下事实:基本上,在许多机会和国家,都没有适当遵守这一事实。

如果我们以预防性拘留的唯一实施被证明是最严厉的适用,并且必须适用于特殊的或最后的适用性,那么问题就变得更加令人担忧。然后,碰巧的是,如果在没有这种热情的情况下使用它,甚至违反了合理的条款,就会造成危险,因为两次进入会造成沉重的攻击。

在本期中,我们将对第3771-2004-HC号宪法法院具有约束力的判例进行分析,该判例涉及预防性拘留的合理期限。

二。定义合理的时间

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指出,它构成了对被告和程序的保证,不仅是在建立预防性拘留期的情况下

合理用语应有许多定义,因此CORIGLIANO引用ZAFARONI / ALIAGA / SLOKAR时表示:“从教条的观点来看,刑事程序的处理超出了合理用语,这是一个持续时间过长的过程,不仅会损害被告的权利。负责迅速审判,但同时也影响到宪法所承认的每一项基本权利和程序保障。结果,如果程序过分延长,其所有运作规则最终将扭曲其获得迅速审判的权利和国家合法行动的基本原则”。

此外,合理的时间(来自欧洲保护人权系统,后来被美洲保护人权系统接受并因此也被秘鲁宪法法院接受)隐含在正当程序或程序权中。定期。

同样,可以方便地参考由欧洲人权法院(ECHR)给出,并由上一段所述的系统和法院共享的,用于确定合理期限发展的标准。即:i)复杂性ii)被告的行为,以及iii)当局和司法当局处理他的方式。

三,绝对必要的时间

但是,秘鲁TC判决第8号基金会(Exp。No. 06423-2007-PHC / TC)发布了严格必要的条款,从而损害了最长的申请期限。

因此,我们有基金会8设立的:“(…)既定期限仅作为最大期限和绝对期限,但不能阻止那些即使不超过该期限也可以归为任意的剥夺自由的行为。 ,超出了执行某些操作或程序的严格必要的期限或最大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宪法规定不允许对人身自由进行限制。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在仅要求采取纯粹诉讼程序,诉讼已经完成或没有在适当时候以不正当方式进行的情况下,剥夺人身自由的不合理延长。机会,希望使它们的广告portas失效,甚至已经失效。

IV。合理时间的主要解释

我们必须记录在案,关于合理的审前拘留或审判期限,正是ECHR为合理期限一词打下了基础,并赋予了法律没有抽象规定的永恒性的新性质(如果不是这样,则表示法官评估案件的持续时间,以通过各种标准估算是否实际满足了合理时间。

此外,应当指出,在没有证明上述内容的情况下,即该术语变得不合理时,仍然有必要要求相应的赔偿,以弥补对所援引的基本权利的侵犯。

五,合理期限的提案解释

在这方面,应该看到,就合理性质的术语而言,在时间上普遍接受的对术语的非确定性并不意味着没有必要相反的合理建议。因此,我们有:

5.1。国际法律秩序的文字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说,为了捍卫基本程序权利,假定合理的期限应该以排除条款的形式专门确定,这是国际法律秩序明确规定的优点。

因此,我们得到PASTOR的肯定:“建立基本权利的国际条约必须被视为美国国内法法规的范本(…)因此,不同条约的程序权利清单必须作为以下内容的框架:起草清晰,精确的程序性准则,赋予其中抽象所赋予的权利以生命和保护(效力)(…)。这项任务构成了作为公约一部分的国家义务的内容。在国际一级,条约控制机构的职能将是与常规权利的国家规定相抵触,以确定它们是否满足基本权利的要求(合理性控制)或是否不足以确保其充分有效性(权利保障的功能)。基本的) ”。

5.2。明确法治原则的任务。通过本提案,同一作者坚持认为,在有效地临时确定合理期限的领域中,应推迟对司法机构的解释,以有利于立法者。

按照这种思路,他划定了界限:“关于刑事诉讼程序时间过长的问题,上述方案确定,无论是延长诉讼程序的最大时限(合理的时间)还是超过诉讼时限的法律后果都不能由刑事诉讼程序定义。法律以公开的方式或由法官决定(未定法律概念的理论),但必须由议会确立,以便使国家从事一切活动所依据的政治原则特别是涉及惩罚性暴力的行为,在法律上具有合法性,并且也有其极限,甚至是暂时的。在法治国家的刑事诉讼制度中,法律是其规范的唯一来源。以便,合理的时间应该由法律而不是法院来确定,因为对于宪法性法治国家的法律政治秩序而言,在针对违法行为的判决(推vari罪)中,司法法是不可接受的,甚至在刑事上是不赞成的”

锯。审前拘留的合理性

这似乎是胆怯的,因为正义的监狱文化(在这种情况下,是预防性的而不是过程性的)的逐步出现,以及克服了大多数审问制度的出现。这也提出了不违反被告程序权利的标志,即主要是在没有不适当拖延的情况下进行审判。

我们认为,上述的公正或合理的预防性拘留(不同于预防性拘留),是由于受到新宪法主义,全球法和宪法法治等假定条件的影响而日益巩固的刑事担保制度的结果。 。推迟现代性,同时倡导和促进当代性。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认为关于拉丁美洲预防性拘留的辩论是由规范性的反改革进程构成的。也就是说,在许多引入了更宽松法规的新法规的国家中,无论这些法规是否对减少使用审前拘留产生了实际影响,都进行了法律改革,旨在扩大使用法规的可能性。预防性拘留。这一最新发展与公众对普遍的公民不安全感以及对司法系统的“过分保证”会导致有罪不罚和需求的公众看法对刑事司法系统产生的巨大压力有关。更“霸道”。

另一方面,有必要:“为使程序好运,必须将其合理持续时间的最大期限期满视为程序上的障碍,避免延长起诉期限,因为如果继续起诉,它将自开始就变得不合法。那个时间点。在刑事诉讼法中,这种障碍是通过例外情况或事先宣布的条款来传导的,并以类似的方式将其推定为构成犯罪处方的程序障碍。总而言之,该过程的最大合理持续时间的条款必须总体上由法律确定,其法律后果是,该过程一旦实现,必须尽早并确定地停止。

此外,必须牢记的是,刑事诉讼程序的时间过长不是一个小问题,我认为这必须通过法律教条来解决,尽管有些作者宣称必须从理论上通过刑事政策加以解决。此外,刑事诉讼法必须在其运作原则的框架内作出适当的回应,尤其是在解释被告人的基本权利的范围,含义和后果时,确保充分遵守《宪法法》的原则。很快。

但是,也有必要考虑到,尽管确实确实违反了合理的预防性拘留期限,主要是侵犯了人身自由权,但反过来又损害了由于限制而无法行使的那些权利。提到的自由。

在这种意义上,秘鲁宪法法院第7624-2005-PHC / TC号判决书的基金会2合法化:“《宪法》第2条第24款承认人身自由的基本权利,即具有双重特征。作为主观属性,任何人都不得通过逮捕,拘禁或任意定罪而对其身体或活动自由施加限制或限制。作为一项客观属性,它是社会和民主法治国家运作的重要要素,因为它不仅是《宪法》隐含承认的自由价值的具体体现,而且是实现民主的必要前提其他基本权利的行使(CFR。编号:1091-2002-HC / TC),以此来限制其行使范围,而不会限制其他宪法资产或价值。因此,在确定合理拘留期限时,不能仅考虑无罪推定和被告人的自由权,而是将临时拘留的合宪性规定了国家有效起诉犯罪的义务。人身自由权的消极表现”。但是临时监狱的合宪性包含国家有责任有效起诉犯罪,这是人身自由权的消极体现”。但是临时监狱的合宪性包含国家有责任有效起诉犯罪,这是人身自由权的消极体现”。

另一方面,必须指出,预防性司法拘留的合理期限是人身自由的隐性权利,也是无罪推定原则的保证。从这个意义上讲,正如我们先前指出的那样,受国际法学影响的秘鲁宪法法院已经确立了确定该程序合理期限的标准,按照这种思路,在预防性拘留方面也是如此。 。关于合理的拘留期限,不能仅考虑无罪推定和被告的自由权,但临时拘留的合宪性体现了国家有效起诉犯罪的义务。 (STC复发于Exp.7694-2005.PHC / TC,fj2)。

七。审前拘留时间过长

必须考虑到,不遵守合理的期限采取限制自由的措施,例如预防性拘留,肯定会导致一系列侵犯被告人基本权利的行为。

因此,我们记录在案,必须在流程中监视各方的正确行动。从这个意义上说,让我们不要忘记,程序法对被告人规定的所有最后期限都是致命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权利没有在适当的时间使用,唯一的时间决定权利的期限。另一方面,尽管也有法定的最后期限,但法官可以暂时延长其裁定的决定期-酌情决定。根据所说的话,可以补充一点,以使被告不被视为过失,他不仅必须保留和履行自己的条件,还必须要求法官遵守程序上对其施加压力的法官,他们的不遵守将与被告人合作。程序不匹配。

预防性司法拘留的过度延长至少可以通过使其变性而结束。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由秘鲁第2915-2004-HC / TCL号宪法法院的第12基金会从头开始建立的:“无罪推定在刑事诉讼中仍然有效”,只要没有司法判决作为调查渠道的必然结果,我合理地扭曲了它。只要不发生该原则,就必须告知司法机构的每一项行为,尤其是在采取有效拘留措施的情况下。所述措施的持续时间过长,破坏了该原则在程序中的功能,导致制裁中预防措施的变异,这种制裁不同于判罚性司法裁决所施加的判决,它在个人的沮丧中用尽了它的目的,而个人不再成为过程的“主体”,而成为同一“对象”。

因此,在权利受到损害的情况下,由于预防性拘留时间过长,我们可以提及:i)个人自由,ii)合法性,iii)无罪推定,iv)辩护,v)进步性,vi)排斥等等。

但是,它又违反了以下原则:i)合理性,ii)适度性,iii)临时性,iv)特殊性,v)必要性,vi)辅助性,vi)禁止过度;其中。

八。预防性拘留的应用挑战

我们认为,使用预防性拘留是当务之急,这是不可避免的迫切需要,不久后司法部门将捍卫以下原则,以实现更成熟,更周到和负责任的控制:杜比奥无罪,无罪等。

所描述的情况表明了刑事诉讼程序时间过长的问题的双方。一方面,延长对行动构成基础的物质关系的不确定性的审判,损害了客观法的实质性目的,阻止了由于怀疑而受到法律制裁的和平,无论是无罪释放还是定罪判决。另一方面,也是被告人的基本权利。冗长的过程侵犯了尽快做出判断的权利,这是在合理的时间内尝试的基本权利。

另一方面,可以采取预防性拘留的替代措施,其方式更符合意图的性质,即特别注意不要侵犯被告的权利。相同的标准是“灌溉”,它教导:“幸运的是,盎格鲁-撒克逊国家提供了各种替代模型和经验,这些模型和经验都经过了适当评估,可以执行这些任务,以便为我们的现实制定适当的选择。”

从这个意义上说,RIEGO健康地肯定了:“预防性拘留的替代措施控制系统的系统方法的优点之一是,可以比较性地检查预防性拘留,特别是预防性拘留关于替代机制,其内容和强度可以千差万别。根据比较经验中的观察,这种比较一方面可以证明替代方法的效率,国家的较低成本,还可以证明在环境监狱中某些情况下使用它们的便利性。预防措施实际上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它们是某种程度的严重犯罪或被告先前有犯罪记录的犯罪”。

这是因为:“(…)当前刑事诉讼法面临的最重要问题之一是审判的持续时间。”

顺便说一句,帕斯托指出:“所描述的情况显示了刑事诉讼程序时间过长的问题的两面。一方面,延长对行动构成基础的物质关系的不确定性的审判,损害了客观法的实质性目的,阻止了由于怀疑而受到法律制裁的和平,无论是无罪释放还是定罪判决。另一方面,过长的程序时间也侵犯了被告人尽快获得审判的基本权利(…),尽管实际上,问题在于不是程序自由的剥夺,而是程序时间的长短。它允许预防性拘留的存在和持久性。如果没有持续两个或三个月的程序,则将被临时拘留,除了那些遭受不公正拘留的人之外,与目前的相关性相比是一个小问题。”

然后,他补充说:“除此之外,决定性因素是无定义程序对无辜者造成的损害,而且还包括当被告有罪时对权利的正确实现以及最终充分尊重有关以下方面的基本权利的损害:其中,尽管不知道他是有罪还是无辜的,他仍然受到过分的“如果不是无止境的”程序判决。

九。分审决议事实

2004年9月27日,申诉人对皮乌拉高级法院第一刑事分庭提起人身保护令诉讼,要求将其立即释放。他说,他于1995年6月1日被国家警察逮捕,后来因犯下恐怖主义罪而被处以无期徒刑。他补充说,该程序和判决均已废除,并通过逮捕令建立了新程序,迄今已在RíoSeco de Piura刑罚机构关押了111个月以上,并且花费过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的最长拘留期限,但未首先作出判决,司法剥夺他的自由的原因变得武断和违宪。

在进行简易调查后,调查法官将接受原告的陈述,该原告已根据诉讼条款获得批准。被告刑事庭成员路易斯·阿尔贝托·塞瓦洛斯·维加(Luis Alberto Cevallos Vega)发表解释性声明,指出根据宪法法院的裁决,原告的先前审判被宣布为无效,但新的刑事诉讼程序已被授权根据第922号立法法令,自2003年5月16日起拘留,并补充说,自该日起,对恐怖主义罪行规定的36个月的拘留期限一直有效,但该期限尚未到期。

皮乌拉刑法第八刑事法院于2004年10月1日宣布诉讼无根据,考虑到根据第922号法令第4条,适用第137条的最长期限刑事诉讼法》中的“刑法”是根据开庭调查令计算的,本案中的调查令为2003年5月16日,恐怖主义犯罪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6个月,与就原告而言,它已经超出了要求。

被诉人以同样的理由确认上诉人。

从这个意义上讲,米格尔·科尼利奥·桑切斯·卡尔德隆先生(Miguel CornelioSánchezCalderón)于2004年10月20日在秘鲁宪法法院对皮乌拉高级法院第二刑事分庭第96页的判决提出了特别上诉,宣布人身保护诉讼程序的诉讼不可受理。

最后,上述宪法学院宣布人身保护令诉讼没有根据。

十。评论中的决议分析

我们认为,在接受评论的宪法法院的决议中,即在具有约束力的判例N°3771-2004-HC中,合法性的优先考虑尚未得到考虑,合法性已盛行;因为根据第922号法令适用的预防性司法拘留时间被错误地认为是仅过去的时间,而实际上也已经过去,因此被告根据该法令被拘留的时间第25659号法律,因为废除该法律不能忽视被告忍受的预防性拘留时间。

就是说,没有法律原则合理地证明被告必须承担刑事责任的立法和程序上的变动(无论是形容词还是实体),并必须承担责任并受到伤害,并且无权主张权利。一个国家。

从这个意义上讲,宪法法院完全可以接受被告的请求。另一方面,我们认为,被告已通过根据第25659号法律进行的程序,加快了主张或补偿滥用性司法拘留时间过长的权利。

理由是,修复一个立法错误(第25659号法律)是不正确的,同时又发生了另一个错误,即授予第922号立法法令,是将顽固的灾难性后果归咎于被告。也就是说,仅从最后一条规则的规定开始计算该期限,而忽略了他也曾被法院预防性拘留的前一时期,该时期通过施加预防性司法拘留不公正地服从准刑,期限过长(指出有两个期限,一个是法律规定,另一个是法令规定)。

最后,必须明确指出,我们绝不押注被告的定罪或无罪,因为这不是在预防性司法拘留中确定的。只有通过在合理的时间段和合法性范围之外进行预防性司法拘留,我们坚决捍卫忠实尊重和不侵犯我们法律制度所承认的个人自由权。

此外,鉴于宪法的法治状态,只要我们将合法性,合法性和合宪性这三者并举在一起,我们也将在捍卫坚实的法律制度的保障方面进行竞争。

十一。结论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认为考虑这一主要前提是极其基础和紧迫的,前提是宪法的法律状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侵犯或威胁被告的无罪状态

因此,还应考虑到必须将预防性司法拘留适用于被告而不是有罪的一方。从这个意义上说,鉴于必须在相应的句子中阐明对他的有罪或无罪的确定,因此,命令上述拘留不仅超出合理期限,而且是合理的,也应由法律责备,严格必要的期间。

在受到评论的秘鲁宪法法院的决议中,即具有约束力的判例N°3771-2004-HC,合法性的重要性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合法性仍然盛行,这不利于我们法律的权利和原则法律,与被告的权利相同。

十二。意见建议

我们认为,通过实施预防性拘留对被告造成的侵权行为是通过强制性宣传以及主要是对司法部门的定期培训来进行的。

此外,应在司法行政系统各实体之间促进交流相互联系的战略,以交流经验,相互交织更有利的机会和公正的行动。

我们敦促法律界不断警惕捍卫一般法律原则,这些一般原则可指导和调整秘鲁法律体系的实施和绩效。换句话说,我们主张对合法性优势的无限制辩护,而不仅仅是合法性或实证主义。

正是因为每个法律体系都有其正义的基础,而不是在通常的,漫不经心的法律应用的有限视野中,而不是在多次的借口下,以借口和论点来表明该法律或该法律被合理地适用,因为“法律这么说”。

从这个意义上讲,有必要提起SÁNCHEZ,他引用FERRAJOLI老师的话说,没有临时拘留的过程,他申明:“”尽管他认为在短期内它可能会作为一种嵌合体出现,因为这种抵抗保守的文化总是这样说,对当前的程序经验的深入观察,尤其是对囚犯研究无罪提供的令人担忧的数据的分析,的确应该使我们重新思考环境中的问题。我们决不能忽视“一旦承认一个被指控的无辜公民可能因”程序上的需要”而被监禁,而双关语也不能阻止他因”刑事上的需要”而被监禁这一事实所带来的危险。

脚注:

1. CORIGLIANO,Mario E.美洲人权法院判例中的合理期限和预防性拘留。在线:12/9/25于刑法在线http://www.derechopenalonline.com/derecho.php?id=14,535,0,0,1,0检索,布宜诺斯艾利斯,第3页。01。

2. PASTOR,DanielR。关于在合理的刑事诉讼期间内享有基本权利。网上:检索12/9/25从正义研究。http://www.derecho.uchile.cl/cej/recej/recej4/archivos/Articulo%20sobre%20plazo%20razonable%20Pastor_10_.pdf,智利,2004年,第2页。61。

3.应当指出的是,上述作者丹尼尔·帕斯托(Daniel Pastor)以有偿力的方式概述和发展了其他建议或论点,从字面上看:i)根据共同法律原则,ii)根据实质合法性原则,iii)分权,以及iv)中间结论。

4. PASTOR,Daniel R. Ob.。cit。,p。64。

5.灌溉,克里斯蒂安。拉丁美洲预防性拘留的新议程。在线:于2012年9月25日从Judicial Systems Magazine检索。圣地亚哥 06-07。

6. PASTOR,Daniel R. Cit。,第 76。

7. CORIGLIANO,Mario E. Ob。cit。,p。04。

8. AMADO RIVADENEYRA,亚历克斯。合理时间权是正当程序权的隐含内容:国际和国家层面的法学发展。在线:于09/25/12摘自《国际法律实践杂志》:http://www.ripj.com/art_jcos/art_jcos/num27/2Derecho%20al%20plazo%20razonable.pdf,瓦伦西亚,第11页。56。

9. CORIGLIANO,Mario E. Cit。,第 十五。

10.灌溉,克里斯蒂安。吧 cit。,p。09。

11.灌溉,克里斯蒂安。Cit。,P. 10。

12. PASTOR,Daniel R. Cit。,第 51。

13. PASTOR,Daniel R. Cit。,第 52。

14. PASTOR,Daniel R. Cit。,第 53。

15.Sánchezromero,塞西莉亚。处于法律状态的预防性拘留。网上:从犯罪科学:哥斯达黎加于12/9/25复原。

在秘鲁进行预防性司法拘留。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