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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和人才与人力资源的发展

目录:

Anonim

人力资源理论已经过时了,因为人的理论和人才的发展。

1.引言

在此主题上有两种选择,例如:人力资源和人才开发,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在必须做出决定的当前环境下开发它们以采用人事管理方法,也就是说,这些问题在每个人都应根据每个州的法律渊源进行研究,目前我们将根据每个州的法律来研究该法律,并指出可以选择将人视为人才发展或人力资源,因此,很明显,这些是极端的选择,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能存在中间位置或混合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希望促进对现实的批评和分析,有必要记录在案,我们认为在每个有五十多名工人的工作场所中,都必须有一位心理学家来指导经理和工人,因为已经注意到许多前者中的一些人拒绝接受培训,认为培训仅针对雇员和工人,但针对上述人员的培训,在国家机构和国家机构发展不多的状态下,我们希望很快会克服这种培训。对于这些公司而言,显然在这些问题中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因为已经注意到很多机会,有些是前者抵制培训,认为培训仅针对雇员和工人,而针对上述人员,我们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几乎没有发展的情况下克服这种培训。国家和商业机构,因此很明显,在这些问题中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因为已经注意到很多机会,有些是前者抵制培训,认为培训仅针对雇员和工人,而针对上述人员,我们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几乎没有发展的情况下克服这种培训。国家和商业机构,因此很明显,在这些问题中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在目前的工作中,我们发展了人力资源理论,后来又发展了人才发展理论,很显然,在这些研究和出版物很少的环境中,可以有效地研究这些主题。就是说,对于社会现实而言,研究这些问题尤其是对于工作场所非常重要,因为有了这些,您就可以制止虐待,无论如何也要知道公司的选择或了解公司的优点和缺点。每个业务组织。

换句话说,这些方法或理论适用于每个工作场所,无论其部门,活动,性别,经济状况,宗教信仰或其他变体如何,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希望激发辩论,以便在稀缺资源的框架内实现适当的目标,因为没有这些工具,很明显,我们可能会被仅涉及所提及理论的人员或信息资源所误导,因此在人事管理中,通常谈论人力资源,甚至是某些大学教育机构他们拥有高度专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因此很显然,他们没有得到足够的培训,因为这些概念是逆行的,只会导致失败,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让步于新的学说方法,这几乎总是比立法或实法更为发达或先进的。

2.人力资源理论

在研究人力资源时,人们认为雇主可以利用自己的老板身份,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对待工人。这威胁到公司和其他经济代理商。这种定位非常古老,人们认为工人是一种资源,因此有必要充分利用并充分利用它,因为他不是一个人,而是资源和财务资源,因此,很明显,它可以被替换,所有这些都完全不合时宜,不合上下文或不合时宜。在这种思维方式下,人们忘记了工人是一个将他转变为另外一种可以替代的资源的人。从这个角度来看,工人很容易被替换或被解雇,因此,很明显,他已成为一种管理工具,因此虐待,解雇,宠坏,喊叫,弄脏,不尊重,威胁以及其他虐待行为都是有效的。对工人。就是说,被遗忘的是工人是一个有家人支持的人,如果被解雇,很明显,将为他和他的家人带来一个整体问题,因为会有一个人需要解决另一个问题。他的生活充满了挑战或需要克服的问题。甚至有许多工人担心被解雇,他们避免建立家庭以避免以后发生的问题,因为失业者在有家庭的情况下更加困难,因此很明显,该理论必须被废弃或被人才发展理论所取代。

根据这一理论,他利用自己的上司职位来虐待工人,减少或取消工资,假期,奖金,服务时间补偿,工作福利等,即只有精神病医生才能学习和理解运用这种理论的管理者会对工作造成很多损害,尤其是自从1993年秘鲁政治宪法确立我们所有人都有权利以来。因此,我们希望避免这种思维方式,在每个工作场所中至少雇用一名心理学家,雇用五十多名工人来参加在其工作中使用该理论的管理人员,这就是检查员的原因劳动部不打架,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设法使这种思维方式消失,无论如何我都记得,在我在帕西菲科大学(Universidad delPacífico)进行的谈判策略研究中,学生被教导要认为董事有权虐待经理人,这仅表明:在这个主题内,还有很多东西需要研究,当然还有待推广。

3.人才发展理论

人才的发展是该学说中的一种新事物,通过这种研究,有必要研究工人的能力及其才能,以使公司和所有经济代理人更具生产力。这种原则上的指导最近已在行政部门中使用,这对于实现公司的重要目标非常重要,因为它与雇主和工人共同作为一个整体。根据这一新趋势,研究了作为一个人的工人,从这个意义上讲,很明显,必须考虑到公司必须对他们有用,为此必须采取正确的政治措施,例如不可能减少休假时间。工人,也不要停止支付工资,假期,加班费,服务时间补偿,在为工人提供的其他劳工收益中,也就是随着这一新趋势,工人被提升到一个类别,因为他不被视为资源或替代品,而是被视为非常重要的东西。十多年前,秘鲁法律开始听到这种新趋势的消息,因此,对它进行研究和传播对于改进人事管理非常重要。目前,我们对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了解很多,因此很明显,这些因素是要考虑到的一个要素,即不得虐待他人,而必须以道德和有序的商人品德,这就是为什么很明显不能利用工人的原因,因为这种反工人的态度可以通过针对公司的财产,婚外和惩罚性损害的法律诉讼而被压倒,所有这些都威胁到公司,当然也威胁到工人。而且无论如何,这些未来的法律程序不会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4.劳动者

这种新的方向将工人视为一种人才,而不是将其视为一种资源,而是将其视为一种人才,对他们来说很重要,因此,除了使第一份工作难以忍受之外,还应该忍受一些事情,为此必须对员工进行培训因此,它不会误操作或混淆功能,以至于无法将其转变为工作单元,因为出于这个原因,有专门的中心来处理经理的病态,例如人格和人格障碍。根据这种新的思维方式,每个工人都必须有所不同,也就是说,一个要照顾的人必须获得一切成功的可能,例如薪水,休假,服务时间补偿,劳工福利,额外时间,公用事业公司等,经理会注意,会计师会遵守将这些概念付给工人的做法,因为否则会产生责任。但是,工人不仅拥有这些权利,而且还拥有享有良好工作环境的权利,因此,很明显,秘鲁宪法在这部劳动法上远远落后,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正在等待对劳动法的相应修改。 1993年秘鲁政治宪法。因此,很明显,秘鲁宪法在劳动法问题上早就应该逾期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期待着对1993年秘鲁政治宪法的相应修改。因此,很明显,秘鲁宪法在劳动法问题上早就应该逾期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期待着对1993年秘鲁政治宪法的相应修改。

5.秘鲁法律中对误工的激励措施

在秘鲁法律中,有一项不足的劳动法规,允许对工人进行虐待,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必须记录一下,它鼓励在秘鲁法律中虐待工人,所有这些都必须经过认真研究。为了对这个国家的工作环境造成更多损害。我们还没有听说司法机构,检察官办公室或劳工部在秘鲁法律中对工人的主张做出有利的裁决,所有这些都表明,就劳工权利而言,秘鲁法律仍有许多工作要做,劳工立法的不足以及教义和法理学的缺失,甚至是执行法的法律都使工人受到虐待。

在公共注册管理机构和司法机构中,已经注意到有许多诱因,例如不支付工资,休假,cts等虐待工人,而不会损害日益恶化的工作环境。因此,我们等待劳工部长的及时而有力的宣布,以制止对秘鲁法律造成极大损害的这些问题。

6.抓捕工人

在秘鲁法律中,虐待工人已成为所有人的习惯,但不仅在小范围内,而且在宪法所在地,例如,宪法法院都裁定某些劳工索赔必须通过有争议的行政渠道提出,而不是通过要求保护该法院的卸任的宪法权利,因此,我们希望不会发布这种类型的决议,因为它威胁到市场,并警告说所有这些决议都对工人造成了威胁,只有雇主,还有宪法法院,除了向公诉人和共和国国会提出申诉外,别无其他方法,在上述情况下,结束宪法最高解释者的上述局部化。但是很明显,雇主和公共部门以及劳工部也会偏向和践踏对工人的权利,这令我们感到担忧。

7.制定更完善的秘鲁法律劳工政策

在秘鲁国家,有一个误导性的劳工政策,导致已经在这种意义上被剥夺了劳工权利,我们等待秘鲁国家中提到的更成功的政策获得批准,因为有了这一点,就可以使有准备的人留在同样,如果国际文书承认的劳工权利得到尊重,也不要去其他国家工作。

8.秘鲁养老金法

在秘鲁,必须重新开放第20530号法令的制度,因为第19990号法令是针对工人的侮辱性行为,因此,我们希望能够针对大学问题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因为退休金为800新索尔您将无法生活,无论如何工人都是一个人而不是资源。也就是说,政府对工人存在虐待和明显意图,他们被认为是他们不应该奉献给他们的机器,而只是要求他们这样做,在这种意义上,我们等待重新启动第20530号法令,查找包括的所有工人。但是还有另一个主要问题,例如afps的存在,我们希望针对该问题立即废除有关afps的法规,并取消在秘鲁国家中所提及的法规,因为否则会攻击拥有50份新养老金的人。太阳。

9.秘鲁劳动部没有采取预防人力作为人力资源的待遇

劳动部在秘鲁州无所作为,避免将工人视为人力资源,这就是为什么有必要修改政府的政策以迫使其采取适当措施指导工人从事人力资源建设的原因。认为不应将他们视为人力资源,也不应将其视为人力资源,也就是雇主,不要将工人视为人力资源,也就是说,我们在这个问题上全心全意,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希望通过正确的措施解决这些问题,例如,上述部委官员可以在每个工作场所对雇主和工人进行有效培训,因此,后者不会被视为人力资源,因为这会引起不适或误解,因为这将意味着法律发展的挫折。

例如,可以对每个人进行培训,使他们理解劳工权利是不可剥夺的,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应体现其他权利,例如在工作场所享有良好工作环境的权利,即不时出现与之相适应的新发展。严格遵守秘鲁和外国的积极法律,以跟上劳动法的新趋势,在最近的趋势中,劳动者必须被视为一个人,而不是一种资源或人力资源。如果该部因为工人不被视为资源而没有做任何事情,那么很明显,这意味着无法履行其职能,这将给工人带来许多不适,即,这是其职能,因此很显然,如果没有充分执行,将没有其他公共机构可以实现这些目标。

10.积极法律必须包含不将劳动者视为人力资源的事实

不将工人视为人力资源的事实必须包含在积极法律中,也必须将其视为个人,但必须包含在宪法中,以便您在我们习惯的秘鲁国家更容易获得法律保护。权利受到侵犯,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话题,为此,我们等待您在所提及的规范中立即进行立法奉献,以便宪法法院履行其作为宪法的最高解释者的职责,即,这个问题必须有一个法律解决方案,但是,我们必须记录下来,直到这种情况发生之前,我们必须进行调查,因为所有秘鲁的学说和习俗,而不是法学或死刑都通过有利的声明或适当的书籍来解决此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希望这些问题能够在秘鲁法律中得到及时解决,在该法律中,工人被视为人力资源而不是人员,这对秘鲁国家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11.宝贵的人力资源

一些作家认为工人是宝贵的人力资源,它有利于公司发展并确保其不断完善,也就是说,职位按学说划分,因此,在某些情况下,不应将工人视为资源和其他方面指定或主张,如果可以将工人视为资源但具有有价值的特征,则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断言该主题已在学说中进行了辩论,因此,我们假设其立场是不考虑工人作为一种资源而作为一个人,因为将他作为一种资源考虑时,很明显存在低估他的风险,因为他是一种资源,而不是一个有优点和有缺点的人。但是有其他条约作者只是将工人视为一种资源,而没有将其作为一个人考虑在内,也就是说,这些立场或理论是不可调和的,这就是为什么很明显他应该进行相应的调查以传播和研究这些问题的原因。引起人事管理的兴趣。

宝贵的人力资源与简单的人力资源的区别在于,前者以更好的方式考虑工人,而后者则将工人视为公司内部的又一个螺丝钉或螺母,如果出现故障,则必须更换该螺母或螺母。按照这种思路排列,很明显两个职位都不足够,因此都应该丢弃。但是有必要记录在案,将工人视为宝贵的人力资源的立场很明显,那就是它认为该工人具有向该工人发展的更好前景。另一些人则认为,在工人中,有些人是有价值的人力资源,而其他人则没有价值,例如,由于他们在公司,研究生和硕士学位中具有永久性。魔术师,医生,国家和外国出版物,语言研究,专业,文凭,具有重要发行量的作品,以及其他使他们将自己视为宝贵的人力资源的主题,也就是说,我们不同意这一立场,但必须在工人作为一个人而不是一种资源。但是,很明显,这并没有比其他情况差,因此,这些问题应由作家认真研究,以免落入对工人造成巨大损害的错误中。相反,必须将工人视为一个人而不是资源。但是,很明显,这并没有比其他情况差,因此,这些问题应由作家认真研究,以免落入对工人造成巨大损害的错误中。相反,必须将工人视为一个人而不是资源。但是,很明显,这并没有比其他情况差,因此,这些问题应由作家认真研究,以免落入对工人造成巨大损害的错误中。

12.合作者

某些人的工人被认为是合作者,因此很显然,虽然没有将工人视为一个人,但从这个理论来看,他或多或少地适当地看待自己也是正确的,因此应将其视为一种趋势。从这个意义上讲,今天,我们希望可以进行许多研究,但是当然不要忽略将工人视为一个人的理论。也就是说,根据将工人视为协作者的理论,有必要记录在案,即他将工人视为合伙人,必须与他合伙以在公司中获得可观的利润。

13.仅适用于公司或所有机构的理论

公司是必须有利润的公司,因此很明显,对于某些公司而言,它们不在这些理论之内,因为它们在没有离开市场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危险的公共机构中更为典型。这有助于将工人视为一个人而不是一种人力资源。这些理论中的某些理论仅适用于公司,对于这些理论,我们必须记录它们不仅适用于他们,而且适用于所有一般机构,在这种意义上,我们等待着它们在秘鲁国家的传播,以实现这一目标。工作被视为实现愿望的一种手段,而不是一种需要付出过多努力才能完成的惩罚。换句话说,所有大型或小型机构,公共或私人机构,社会或团体,合作社或协会,必须不仅将工人视为另一种资源,而且也将其视为另一种资源,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将工人视为必须被视为自己而不是一种简单资源的人。但是,已经注意到,许多机构虐待工人,这引起除雇主以外的所有人的关注,这就是为什么很明显必须改变他们的思维方式,并通过不断的培训旨在评估工人的价值,这样他就不会被视为资源而是一个人。已经注意到,许多机构虐待工人,这引起除雇主以外的所有人的关注,因此很明显,必须改变他们的思维方式,并不断进行旨在评估工人价值的培训,以使他们不会被视为一种资源,却被视为一个人。已经注意到,许多机构虐待工人,这引起除雇主以外的所有人的关注,因此很明显,必须改变他们的思维方式,并不断进行旨在评估工人价值的培训,以使他们不会被视为一种资源,却被视为一个人。

14.头绝对正确

实际上,老板会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执行其标准,因此很明显,他们会尽一切可能将工人视为一种人力资源而不是一个人,也就是说,他们通常会通过减薪来虐待工人,消除休假,不支付报酬和其他经济劳动福利,提高他们的声音,解雇他们,解雇的威胁等。因此,在秘鲁,有必要适当选择老板,以免他们滥用对工人的指控。但是,这似乎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老板几乎总是有好职位,而且不需要任何类型的培训,甚至已经注意到,许多老板在重要大学都没有硕士学位,在其他情况下甚至没有大学专业。这使我们认为,应该为工作环境的利益而结束这一问题。以工人为人的老板是个例外,这似乎是由于缺乏培训和对工作的适应性所致,因为他们不仅虐待工人,而且执着于岗位,因为准备不足很明显,他们无法在任何地方找到另一份工作。但是,已经注意到,劳工部没有对此问题发表评论,这引起了长期的关注,或者是劳工部长不能胜任这项工作。这使我们认为,应该为工作环境的利益而结束这一问题。以工人为人的老板是个例外,这似乎是由于缺乏培训和对工作的适应性所致,因为他们不仅虐待工人,而且执着于岗位,因为准备不足很明显,他们无法在任何地方找到另一份工作。但是,已经注意到,劳工部没有对此问题发表评论,这引起了长期的关注,或者是劳工部长不能胜任这项工作。这使我们认为,应该为工作环境的利益而结束这一问题。以工人为人的老板是个例外,这似乎是由于缺乏培训和对工作的适应性所致,因为他们不仅虐待工人,而且执着于岗位,因为准备不足很明显,他们无法在任何地方找到另一份工作。但是,已经注意到,劳工部没有对此问题发表评论,这引起了长期的关注,或者是劳工部长不能胜任这项工作。因为他们不仅虐待工人,而且还固守职位,因为准备不足,很显然他们无法在任何地方找到另一份工作。但是,已经注意到,劳工部没有对此问题发表评论,这引起了长期关注,或者是劳工部长不能胜任这项工作。因为他们不仅虐待工人,而且还固守职位,因为准备不足,很显然他们无法在任何地方找到另一份工作。但是,已经注意到,劳工部没有对此问题发表评论,这引起了长期关注,或者是劳工部长不能胜任这项工作。

15.劳动部长不发音

劳工部长是劳工部的代表,这就是为什么很明显他必须对秘鲁国家存在的这个问题作出裁决的原因,因为这将工人视为资源而不是工人是错误的。人。但是,已经警告说,这似乎不是由于缺乏对劳动法新趋势的了解,或者可能是因为它们无法胜任工作。换句话说,该部门的部长对这个巨大的问题视而不见,因此为工会和工人尽其所能捍卫工人的权利铺平了道路。劳工部长必须对这些问题持立场,因为否则他将失去经济代理人的信誉。甚至有人指出,当工人得到支持时,这被视为一种软弱的姿态,因此秘鲁法律仍有许多工作要做。

16.结论

在开发了相关主题之后,我们用以下术语得出结论:

1)人力资源理论已经过时了,因为人的理论和人才的发展。

2)目前应采用的理论是将工人视为一个人的理论。换句话说,根据这个理论,工人是社会的最高职能,因此必须得到照顾。因为否则他们会失去自尊,我们必须在非常广泛的范围内照顾他们,因为他们属于家庭,这是社会的基石。

3)在秘鲁法律中,几乎所有工作场所都只会虐待经理和企业主的员工,这令我们感到担忧。

4)秘鲁的政治宪法对工人的权利有错误的规定。

5)在秘鲁法律中,鼓励对工人进行虐待,尤其是在工作场所(公共部门的工人也受到虐待,因为检察官以无法解决问题为由拒绝提出申诉被送往上述宪法自治机构,在劳动部受到虐待,因为上述规定的持有者并未作出相应的有利于工人的宣告),不仅在工作时而且在工作结束后,因为不可能做到的是不支付由于雇佣关系而存在的经济利益。

6)秘鲁的贫穷是由没有或没有足够准备执政的值班统治者引起的。换句话说,秘鲁的政治阶层必须由训练有素的专业阶层代替,这导致秘鲁国家取得了许多成就。

7)秘鲁法律的工作环境恶劣,这就是为什么许多工人在找新工作上浪费时间的原因,这是在工作场所进行讨价还价的一个问题,因为很明显,雇主会虐待工人。使用相同的方法,无论如何这应该是合同前民事责任和合同前刑事责任的研究问题。也就是说,雇主不得利用自己对工人的优势地位。因为这样做会导致国家陷入不发达状态并失去价值,这也是法律的渊源。

8)负责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均享有良好环境的人是共和国总统,因为在许多方面,他是国家代表,为此我们必须记录在案,表明他的参与有利于工人,但情况恰恰相反,因为例如在秘鲁,法官和检察官每隔七年就会遭到批准的滥用,这会吓them他们发布所有有利于政府任职的决议。甚至不鼓励秘鲁司法机构进行分散控制,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已经确定必须将档案提交至最高法院,为此我们等待相应的立法修正案。也就是说,这些规范无法理解,不应该应用,因为它们违反了1993年的秘鲁政治宪法。

9)模范的劳动合同在秘鲁法律中给工人带来了很多麻烦,因此,在后一种情况下,应由议会和宪法法院在相应的宪法权利诉讼程序中进行研究。

17.建议

在开发了相关主题并提出了结论之后,我们用以下术语提出建议:

1)不鼓励使用人力资源理论。

2)应当鼓励运用人才发展理论,将工人视为一个人。

3)在工作场所,不得虐待工人。

4)在具有积极法律和法律的其他部分或要素的情况下,必须考虑到工人是社会的最高端,其权利不能受到对秘鲁国家造成如此多损害的不明智的政治措施所限制。

5)在工作场所,工人的权利不应受到侵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身受到攻击,这是社会的最高目标。

6)必须创造更多的工作机会,以使工作不仅由精英掌握,而且恰恰相反。因此,规则是每个人都有工作,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因为秘鲁法律规定这是例外。

7)统治者必须尽一切可能增加秘鲁州内的工作,因为这是他们的工作,为此,他们从秘鲁获得薪水。但是,有人警告说,他们反其道而行之,他们只致力于出现在电视上的无尽故事或漫画中,许多机会都在讲述肥皂剧的故事,随后有些懒惰的人没有工作,也没有知名的职业,也就是说, ,已经注意到,秘鲁这个州的许多人都在跟着他们的故事跟政客们玩游戏,以跟上最新消息。我们以极大的精力拒绝。

18.立法建议

在确定了相关主题并提出结论和建议之后,我们在这项工作中添加并制定了立法建议,这将有助于改善秘鲁法律的严峻程度,不仅是秘鲁实在法,而且还来自秘鲁的其他来源。其中包括法理学,死刑和教义的法律,其中包括:

1)1993年的秘鲁政治宪法必须包括许多工人的权利。

2)必须在秘鲁法律中批准有关公司和非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

3)我们希望废除的另一项规范是秘鲁实法中的模范劳动合同,因为它违反了禁止任意解雇权的宪法,从这个意义上说,秘鲁宪法法院几乎没有工人的这项应得的权利所产生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将副本转发给检察官和劳工部,以根据秘鲁制裁法可能产生的制裁,那么这是没有活力的。也就是说,在秘鲁法律中,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甚至指定的法院也使用了许多虚构的解释,这些解释只会扭曲已经在宪法席位中赢得的权利,因此,我们希望地方法院全国委员会选出宪法法院的成员。

4)必须修改宪法,以确立工人是社会的最高目标。

5)应该建立针对工作中心的更严厉的制裁制度,以威胁工人的工作中心,并因此反对工作,因为这项权利在所有文明社会中都应得到保护。

6)应建立更符合秘鲁现实的从工作中获得经济利益的机制,因为许多工作中心滥用了其作为雇主的地位,以免将这些概念付给工人或加班工人。甚至这些问题也存在于诸如司法和公共登记册之类的国家机构中。

7)必须缔结关于工人是个人而不是人力资源的新国际公约。所有这些都会改变雇主的思维方式。

人才和人才与人力资源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