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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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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集体劳动法

概念

它们是一个部门和另一个部门的专业团体之间存在的关系,其目的不是完成劳动事实或在劳动事实中没有穷尽,这往往决定了要发展的准则(集体协议),以及解决冲突的方式以及与它们所代表的各种机构的发展有关的问题的方式。

双方享有自主权,这是关系生活的基础。

有必要区分发生集体关系的各个领域:谈判,冲突或自己机构的结构。因此,它们包括:

  1. 组织的组成
    1. 公司工人或雇主专业协会第二学位
    自卫结构和手段

关于集体活动的规范方面,法律法规构成了不能通过集体谈判而改变的最低限度,国家规范规定了某些条件,只有当这些条件得到满足时,各方才能采取有关其自卫的措施。

关于团体的组织,遗嘱的自治具有广泛的行动框架。一旦确定了法律规定的最低限度,其成员就各自组织的结构享有自由。

在工人(工会)领域,有一条特殊的规则确立了与该主题相关的组织和运作的基本路线(除了他们的注册义务),这就是为什么它们受普通法管辖的原因。

社区内部的集体关系全景图是由当事方之间的仲裁员国家采取的行动完成的。

协作模式

在劳资关系领域,经常会强调某些冲突,并且合作的范围也很大。

在这个融合了社会现实的关系部门中,不仅离心力起作用,而且向心力也起作用,这些力导致不同的行为者理解它们是同一现实的一部分并具有相关利益。

社会进步只能通过社会现实分裂的部门的胜利来实现(这给各个部门带来了多种相互影响)。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认为获得“另一”剥削者的ni灭可以实现比当前更大的正义。

这个概念使我们能够体会到在公司级别上进行协作的人们和在其中进行运营的人们存在的协作形式。

由于技术发展的影响,公司正在改变其结构以及整合他们之间的关系。这种变化阻止了一个人扮演船长的角色,而船长已经被所谓的技术结构(负责公司运营的专业人士小组)所取代,从而使人们对其角色的认识更加深刻。公司的工人。

最近,人们赞赏工会的巨大作用,使他成为社会和公司生活的真正参与者,并有权对其自身的管理进行一些干预。

  1. 利润共享:通过集体协议,公司的利润率份额通常会实现更大的增长,从而构成一种激励工人的方法,该工人在一段时间内被授予不可转让的公司股份,有利于工人资本化。这样,工人被认为是公司的活跃成员,而不是仅仅响应订单的对象功能参与:倾向于在工人的工作中获得认可,具有解释指令和发展其创造精神的能力。 。参与管理:倾向于承认工人参与管理的权利,可以是:
    1. 仅在信息

      级别的咨询决定a)和b)中,职工代表的作用突出,在阿根廷,职工代表构成了劳资关系中的纽带;以及工厂委员会或委员会(由工人,员工代表或其他人员组成)的职能,尤其是当他们仅具有信息或混合职能时。

    共同管理:这是最先进的参与水平。工人的代表对公司的决策机构有所干预
    1. 在少数派中(有一些“工人”董事)与资本代表平等。
    自我管理:这里的货物所有者消失了,管理权留给了工人自己。工作合作社是自我管理的典型例子。

工人代表

由该行业所有工人任命的职工代表将以下人员的代表进行投资:

  1. 用人单位劳动行政机关工会协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前

在较低的参与级别上,信息级别比较突出。

公司必须通过工人委员会或工会为您提供建立更和谐关系所需的某些报告,在这些报告中应披露活动演变的主题(经济,财务等)。

在阿根廷,该系统不是很发达,它规定雇主必须提供工资,折扣和银行存款的详细信息。

公司角色

它的功能是生产商品和服务,并促进创造更好条件的可能性,以确保和平与和谐的气氛。

工会工会

法律法规

《国家宪法》(第14条之二)确保了工人的自由和民主的工会组织,并通过在特别登记册和专业团体中的注册得到认可,缔结了集体劳动协议,诉诸于调解和仲裁,并享有以下权利:罢工。他们的工会代表将享受必要的保证,以实现他们的工会管理以及与他们的就业稳定有关的保证。

基本要求

协会必须由从事定向工作(依从关系)的工人组织组成,其目的是捍卫工人的利益以及与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条件有关的一切利益。采取行动消除阻碍工人充分成就的障碍的权利得到承认。协会旨在捍卫个人和集体利益。

工会组织可以选择其成员的成员资格标准。

  1. 垂直或活动:从事相同活动或相关活动的工人可以达到共同利益的程度。垂直:即使从事不同活动,从事相同行业,专业或类别的工人也可以加入。

关联的类型可以是:

  1. 一级(工会或工会):对应于在较小地理区域内开展活动的组织联合会:与一级学位相关联,代表了全国工人的利益。

两者之间的区别是基于这样的事实,即在一种情况下,地理权力下放组织没有自己的法律地位,而在联邦中,不同的同伙拥有自己的法律或工会地位的自治权。

工会联合会被视为一项权利

  1. 确定他们的名字确定他们的目的,个人代表的范围和领土行动采用他们认为合适的组织类型制定他们的行动计划并开展合法活动以维护工人的利益。

一旦满足了这些基本要求,组织者就可以选择建立两种类型的协会,这些协会因公认的不同功能而有所区别:具有简单的注册和工会地位。

协会与简单的注册。

他们对应于永久组成的专业团体,该团体已在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特别登记处登记。

必须注明:

  • 姓名,地址,遗产会员名单工资单和会员国籍介绍必须符合既定要求的法规

所选地理区域中活动的所有工人都可以输入。满足上述要求的创建者可以选择让协会行使垂直或活动性或水平或当然职权。

必须向劳工和社会保障部提出注册要求,并附上必须指出提及工人在何处工作的子公司的清单。

满足这些要求后,必须在90天内发出该部。该程序意味着政府对法规的批准,也意味着对法人的认可。

获得注册后,协会可以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

  1. 请愿和代表个人利益代表集体利益促进:
    1. 合作社和互助社的形成劳动法规的完善通识教育和工人的专业培训
    向其会员强加捐款未经事先授权而举行会议或集会

具有工会地位的协会

这些协会除了满足指定的在注册管理机构中获得注册的要求之外,还具有:

  1. 他的上古风度,且业绩不少于6个月,与他试图代表的工人有20%以上的关系

行政机关必须在90天内发出请愿书。

您必须指定领土和个人代表权的范围,该范围不能超过法规中规定的范围,但可以限制得更多。如果在代表区域中存在一个预先存在的工会,则必须先干预受影响的协会以确定哪个代表最有代表性,才能将其授予上访者。

公认行使工会身份,该协会拥有的专有权利已添加到注册事实中:

  1. 在国家和雇主参与之前捍卫并代表工人的个人和集体利益参与计划和控制机构参加集体谈判并监督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的遵守情况与国家合作研究和解决工人建立与合作社和共同社会享有同等权利的情感遗产,管理自己的社会工作,并参与依法或通过集体劳动协议建立的社会工作。

构成行为

组成专业协会的决定必须在大会中进行,该大会将为小组的成立和批准章程做出准备,章程将包括以下内容:

  1. 活动的名称,住所,目的和领域它所代表的工人的活动,行业,专业或类别。这些集合必须个性化,以允许在个人区域和地区之间进行特定的划分。规范倾向于避免专业协会之间的重叠问题,这些问题以后会引起跨学科的斗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准入的要求和分离的程序,这些都保证了辩护权。它的功能构成,社会遗产的管理和控制模式时期和表现形式,批准和发表报告和结余制选举制度,按照法律制度中确立的原则确保内部民主召集和运作国会和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工会措施的合法措施的程序修改章程和结社的程序

协会团体

负责公司指导和管理的机构是:

  1. 大会或国会:它构成制定政策并对其发展和机构生活行使控制权的实体的最高行为权力。
    1. 制定总体行动标准(工会组织的总体政策)审议集体劳动协议之前的项目批准并修改法规,报告和资产负债表;与其他协会合并;隶属关系或隶属关系将授权授予上级协会的代表大会,并接收其绩效报告。确定会员的普通和特殊会费。代表大会成员必须由会员秘密投票指定。
    行政人员:指导和管理由一个由不少于5名经投票选出的常任理事组成的大学机构行使。这些成员必须是具有法定年龄的阿根廷人,并且没有任何民事或刑事约束,并且在有关活动中工作了至少2年,并且成员资格的年限相同。 :
    1. 他们负责进行内部管理审核,控制社会遗产的管理,控制选举制度,担任纪律法庭

这些机构倾向于形成确保有效内部民主的公司结构。

工会协会前的工人权利

工会民主是一个开放性组织,不需要工人参加。要加入工会,您必须接受并遵守法规所规定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14岁以上的人入境。

1.收入

加入工会的请求只能由于以下原因而被拒绝:

  1. 不遵守法规的要求不得在协会代表的专业活动,行业,类别或公司中工作已被工会驱逐而未满一年已被起诉或被司法定罪

理事机构必须在30天内接受从属关系;在此期间之后,该提案将自动被接受。

如果当局决定不接受加入会员的申请,则必须向大会或国会提交所有信息供其考虑和作出决定的依据。

退休人员和无法工作(由于疾病,事故或残障)的工人可以维持其工会会员身份,并享有相同的权利。

该法规可能限制退休人员选举工会协会当局的选举权和竞选此类职位的候选人的权利,但参加检查或支持机构的候选人除外。

仍处于失业状态的会员可以保留其会员关系,直到终止雇用后6个月为止,该法规可以在此期间强制支付费用。

相反,如果此人决定结束活动,则他们有权加入另一个协会。如果不遵守将其注册合法化的要求,则其会员资格即告终止,协会可以命令取消其注册资格。联营公司自行决定取消联营公司或集团的联名,则无权要求退还配额或已缴纳的股份或部分股本。

2.行使权利

成立后,会员的权利与具有更高资历的会员相同。

3.选举权

关联公司可以参与授权更新,可以通过投票选举产生,必须在更改授权之前90天设定。

4.纪律处分制度

联盟成员不能仅出于法规中考虑的原因而被开除。措施从警告到开除不等。

停职并不剥夺会员的投票权或成为选举候选人的权利,而是指使用专业协会为其会员提供的福利和服务,但未注明者。

被停职的人可以在大会或国会面前对纪律措施进行审查。如果执行委员被停职,则只能在特别大会或代表大会以及驱逐任何会员时通过。

只有那些承诺的人才能被开除:

  1. 违反法规或不遵守理事机构的决定与雇主合作进行不公平做法的行为由于行使工会职务而从雇主那里获得直接或间接补贴被判犯有危害工会协会罪的罪名对工会造成严重损害或工会内部出现严重失调已停止在合理的时间内正常进行的,在摩尔人组织中未支付的会费和捐款的活动,行业,专业或类别

这些大会决定可以由劳动司法部门审查。

5.取消注册

正如该规范确保并保障工人进入并维持其从属关系的权利一样,它也授予他们通过辞职而退出公司的权力,领导机构必须在30天内接受该辞职。如果不是,则自动取消注册。

工会的外部行动

专业协会,既具有工会地位,又具有简单的注册资格,其能力使其能够实现其社会目标。其中一部分对应于内部命令(规范,纪律处分,配额),另一部分对应于外部命令(诉诸法院,雇用第三方等)

1)集体谈判:专业协会的目标之一是在设定工作条件中发挥作用。这项权利是通过达成协议来达成的。

2)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代表:承认工会地位可使协会具有代表和捍卫职业利益的能力,这种能力在国家,雇主和整个社区中普遍行使。注册的协会只有在证明其要求的情况下才能行使其会员的代表资格,并由授权书证明。

3)直接行动措施:工会协会是采纳这些措施的权力的持有人,在用尽调解程序之后,可以根据法定程序对其下令。从这个意义上说,通过的决议使会员有义务遵守该决定,而违规则是制裁的理由。尽管法律规范规定,所有协会有权裁定合法的工会措施,但它仅限于具有工会地位的协会。

4)合作:这是指与另一个公共或私人组织合作以取得更好生活条件的行动。法律规范建立了一些与工会地位有关的指导方针。

  1. 与国家合作研究和解决工人的问题;按照法规的规定参加计划和控制机构;参加根据法律或集体劳动协议创建的社会工程的管理。

通过这种方式,这些类型的协会被认为是活动框架,在其中它们有权执行重要的行动以实现小组的目标。简单注册的协会只能执行一些旨在阐述共同利益的任务,这些任务构成国家的宗旨,例如:

  1. 促进合作社和互助社的形成改善劳动,社会保障和养老金立法工人的一般教育和专业培训。

5)政治行动:目前的规范在这方面没有任何规定,因此,根据政党的法律制度,工会协会不允许进行专门为其保留的行动。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从广义上理解政治概念,代表社区成员的组织就共同利益以及与文化,教育和教育领域有关的利益和利益表达意见和利益。 ,经济和社区的经济。

6)教育:为此,法律制度承认专业协会有权促进对工人的通识教育和专业培训,为此目的,它可能会或可能不会组织常设机构。

7)社会工作:第18,610号法令在医疗服务的提供上正式采用这种做法,委托该部门关注由工会管理的社会工作,前提是该部门中存在另一个州,半国营或混合州。为此,它为所有工人和雇员做出了贡献。已确定工会协会不是社会工作资源的接受者;为此,工会必须进行行政和控制,而与用于此目的的资金分开。第23,551号法律将具有工会地位的协会确定为在现行制度下管理其自身社会工作的专有权利。他们是法律的主体,享有行政,会计和财务方面的个性,并由工会协会任命的具有工会会员资格的5人理事会领导。

员工代表

在工会履行的职能中,他们扮演着三重关系角色:

  • •工人-工会•工人-公司•公司-工会

该官员不代表劳动者代表劳动行政部门采取的措施。

这些工人充当工会官员,负责传播工会思想,回应工人的要求和主张。

他们的任命必须在工作场所以直接和无记名投票方式在工作时间内进行选举。

工会代表必须在选举后的48小时内可靠地将代表的提名通知雇主。除非能证明:

  1. 工人不是企业的雇员或没有要求的年资或年龄传票是由外国工会进行的任命人数超过相应人数

他们自己的某些任务(通讯系统,海报,传单分发)必须是集体协议的主题。

雇主必须承认代表与员工的关系是不稳定的,并允许他执行工作。为此,法律规定雇主有义务:

  1. 便利办公场所与上述官员定期举行会议,授予他们每个月的学分

代表的职能包括对法律或常规规范的验证;他们可以参加劳动行政当局进行的检查。此验证仅限于符合劳工法规的验证。

联盟担保

为了行使工人及其所组成的群体的权利,规定:

  1. 前者的基本权利的宣告在需要工会代表或在公共权力中担任政治职务的生物体中作为选定公司的工会代表

据此,这些人员在没有调解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能在其任期内被停职或解雇,并且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工作问题

概念

它可以被描述为将两个人或群体分开的震撼,这两个人或群体在某些问题上保持意见分歧。冲突构成了断裂,破坏了组成单位的人的必要团结。

有时,各种原因会对内部秩序的原因作出反应,而这些内部秩序的目的,价值,传统并不相同或相反。它们也以意识形态而非物质层面在具有指挥威望的经济秩序中发生。

从意识形态上讲,管理支持自由市场,绝对结社自由的制度。另一方面,工人不接受独裁特权,他们打算参加。

工人融入公司和工会行动经常会产生冲突。

专业协会对工人在活动中的状况感兴趣,它倾向于获得这种性质的协议以确保一定的一致性。

雇主更关心合同和个人关系。劳动冲突受社会因素的影响,其许多原因是额外的业务,意识形态,社会生活的挫败感,对未来的不确定性,以及工作场所的原因。

冲突可能导致工作场所中的个人协作退出。

冲突类型

1.个人和集体

分配是对引起冲击的承诺利益持有人的性格的回应。如果利益受到工人的伤害,则冲突是个人的(例如:不付款),尽管在相同条件下可能会有多名员工,但这仍然是个人冲突。

如果受伤的利益不是一个或多个工人的利益,而是整个专业类别的利益,则将冲突视为集体。在这种情况下,这不是一个或几个员工的利益,而是整体的利益。

当个人认为冲突不仅可以侵犯主观权利,还可以侵犯自己的权利时,原本可以作为个人而引起的冲突就可以变成集体。

通常,由于工人的团结,本质上是个体的冲突变成了集体。

分类对于确定必须干预导致直接行动措施的冲突构成的机构很重要。如果是集体性质的,则劳动行政管理机构会介入,这使双方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如果是个人,则该行政机构的干预仅限于试图达成和解,提供解决方案,并在适当情况下标准化各方达成的协议。

在不退化为集体性质的范围内,个人冲突就是法官的权限。当感兴趣时(工人想要​​修改当前规范),他不再具有法律规定的组成机构;在这种情况下,管理机构只能担当调解人的角色,而且,如果当事各方决定,也可以担当仲裁员的角色。

2.法律和利益

对抗对应于一个物种还是另一个物种,具体取决于正在辩论的问题和引发该问题的物种是指对已被视为已违反的现有规范的解释,还是对新规范的创建。

  • 根据法律:差异是关于已经是宪法,法律,法规或习俗和用途的规定。 ,工资,工时等)

利益冲突是劳动行政管理机构的责任。至于法律,必须交给主管法官,面对不同的解释,该法官必须对有关案件采用既定规则。

3.根据原因

根据已确定的关系类型,该关系可以是职业性质的,也可以是劳力性质的。

最常见的原因是由工人和雇主之间的关系和受影响的利益(个人或集体)之间的差异引起的。

一些冲突的起源是与工会(工会)之间存在的与代表权问题有关的关系,以扩大地理范围或活动。

在其他情况下,扩大行动范围不是战斗的问题,而是捍卫权利的问题。

与统一制度相比,这种冲突在工会多元制中通常具有更大的行动范围。

通过联合行动获得了根据多元化制度的代表权范围,为试图接管另一个部门提供了更大的推理视角。另一方面,作为一个整体,必须通过一项行政决议获得承认,该决议必须服从某些客观准则(成员人数),这减少了这种性质的冲突的可能性。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协会试图通过签署集体协议来超越其自然范围以招募新员工。这在改变劳动和平方面提出了疑问。

在其他情况下,它是在行使代表制的同一方内产生的(工会内部)。这是一个内部事实,它超越了协会的范围,并在公司内部预计会受到冲击的影响。一个例子就是所谓的野蛮罢工,在这种罢工中,一群工会实际上展示了自己的力量和能力,使工作瘫痪或使提供的服务恶化。

失衡的根源至少与与工作提供部门有关的一个原因相对应,尽管真正的原因是另一个原因,有党派利益的问题,对个人领导的渴望,尽管它们被这种动机掩盖了。

在其他冲突中,动机是对这一领域以外的原因做出反应,在这个领域中,一个部门要获得支持,就利用它施加在另一部门上的压力来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决定。

这种分类的重要性在于确定其是否构成罢工宪法权利的合法行使。

如果诉讼的起因是劳资关系,则显然施加的压力是对参与该问题的人的压力(即使冲突的影响超出其范围并受到国际社会的痛苦:缺乏或减少)生产,社会滋扰等)。另一方面,在其他方面,所使用的手段是促使雇主在与该部门无关的事务中支持该部门的压力因素,因此,由于该部门是外国的,因此无法提供解决方案。

只有在罢工中构成了工人与雇主性质的罢工中行使的防御手段时,罢工才有意义。这种判断仅限于确定该冲突不是劳力,从道德的观点来看并不意味着它是不合法的,可以肯定的是,它是行不通的,因此无法采用其自身的待遇。

冲突解决系统

为此,存在一些行政和司法系统,通过这些系统,试图在有关当事方本身或第三方(法官或仲裁员)的层次上建立和解基础。

在行政领域,调解程序最为普遍。国家机构试图使双方更加团结,维持或(必要时)重新建立对话,以寻求可能的解决方案。

这是国家必须实现劳动和平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所述行动是针对个人和集体冲突采取的,尽管后者最令人担忧。

在调解数字旁边,有一个调解是劳动行政管理的作用更大。它不仅可以充当桥梁,而且可以通过提出和解方案来进行调解。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它必须举行会议,不仅为争端各方提供对话的可能性,而且还为他们提供替代解决方案。

另一个程序是仲裁,当以上方法均无效时,将应用仲裁。剩下的可能性是提出由第三方解决争端,该争端取代了未能达成协议的当事方的意愿。

在所谓的选择性仲裁和强制仲裁之间有区别。

  • 在可选方案中:他们是相同的利害关系方,他们本身或应司法或行政机关的请求,决定将争议提交第三方的决定。在强制性方案中:它们不是当事方,而是公共当局(劳工部和鉴于没有直接对解决冲突感兴趣的人们的可能性,该决议决定解决此问题。

罢工

通过这些措施,工人群体试图捍卫自己认为受到雇主伤害的地位。

在冲突解决之前,集体和集体放弃无限期就业福利被视为罢工。《国家宪法》承认罢工是工会的权利,也是工会必须将调解与仲裁结合在一起的权利。显然,这不是(个人)工人的权利,而是集团的权利。

阿根廷法律规定罢工的合法性和非法性

为了确定这种性质的措施是否与国家宪法所规定的权利的行使相对应,可以使用两个参数:a)它是否满足公认的目的,b)是否符合既定的监管程序。

a)目的

罢工必须做出回应,以支持追求就业目的的措施。通过与雇主的和解来获得无法达到的方面,绝不能具有政治目的或策略的一部分。

为了获得对新权利的承认或避免对现有权利的无知,停止劳动福利是对雇主施加压力的一种手段。在劳动法中,如果将其用作满足此类关系之外的其他方面的手段,则没有任何意义。只有那些起源于工会冲突的人才构成行使罢工的宪法权利。

b)遵守监管程序

为了行使罢工权有一项规定,即:

  1. 由具有工会地位的工会宣布已经用尽了强制性和解程序不受强制仲裁由于宣布为围困状态而不受禁止(宪法保障被暂停时)

其他直接措施

a)失业

其中有3种不同:

  1. 这会导致供应中断一定时间(一小时,一两天等),而罢工是无限期的,直到解决冲突为止。罢工的期限不超过一天,但可以永久放弃,但可以在工作场所永久保留。

在失业中,雇主会被警告中断时间,以便雇主采取适当的措施。通常在很短的时间内,工人留在工作场所。这些特性(对应于3)被称为“静坐罢工”。

根据法律,在失业期间禁止雇用工人替代其他人。

必须区分两个方面:

  1. 工人在工作场所的持久性

在第一个案例中,虽然永久性是没有道理的,但是雇主可以容忍这种情况,因为雇主认为这种情况比离开该地点更方便。

另一方面,当有命令撤离时,工作场所中的永久性构成一种特殊的方式,这会损害雇主的财产权,因为占领是违背其意愿进行的。当添加暴力行为(例如占领该场所)时,这一事实会更加严重。

只要没有下令驱逐工作环境的命令,持久性似乎就不会构成冲突外部化的非法形式。

b)旋转停止

业务组的员工放弃了承诺,但他们并没有连续地,同时地,但断断续续地做出承诺,因此由于不同部门的停工,公司的工作发生了变化(一天某个部门无法正常工作,第二天,等等。)面对这种方式,公司可以诉诸关闭营业所。

c)缺乏工作

在这种方式下,供应不会中断,它得到维护,但工人避免了他的合作。有时,它被限制为尽力而为,以免被指控放弃服务。

在这种情况下,违反了作为好工人的义务。

近年来,该图的一些实际应用伴随着“悲伤”,“减速”出现。首先,冲突造成的困扰状态使员工无法为完成任务而付出必要的努力。

在第二种状态下,由于相同的情况,该作品打印出的慢节奏不同于通常的节奏。

d)遵守法规

在这种模式下,在严格遵守工作法规中确定的某些要求的情况下,任务的进度降低了。

e)撤回合作

工人认为自己免予提供(这是双方的首要职责),因此,他拒绝加班,也没有向雇主传达他所观察到的某些情况:所用原材料的缺陷,操作困难它操作的机械等

f)破坏

它包括为实现公司目的而构成必要基础设施的仪器,原始或精加工材料,机械,建筑物的折旧行为。它倾向于阻碍任务完成。

g)黑名单

他们是被建议不要与(劳动或商业性质的)合同关系的人(雇主)的工资单。它们是一种压力手段。在构成违反忠诚义务的程度上,它是非法的。这种形式也称为抵制。

在某些情况下,为了施加压力迫使工会成员加入,名单中包括拒绝加入工会的工人的姓名,为此,建议不要雇用他们。

雇主还准备了这类清单,其中包括遇到劳工问题的工人,目的是通知其他公司,在了解背景的情况下不要雇用他们。

h)纠察队

它们通常被描述为(不规则的)打击运动的一种形式。这是一种压力手段,有时仅限于邀请,而有时又涉及暴力,因此工人和公众不要“上班”或购买。为此,将人们安装在企业的“门”上以便采取行动。

当它是和平的且不违反其他规定时,它就是合法的。

集体谈判

构架

参与工作条件谈判的各方,通过其代表组织(工会和专业雇主组织),就每个个人关系中开展工作的基本条件达成一致。

这超越了团体的自我保护,并且有利于使条件适应于每个活动,区域或区域的具体现实。对工人而言,这意味着承担确定工作条件的任务。

集体劳动协议

概念

雇主,一组雇主或一个或多个工人代表组织之间缔结的有关工作和就业条件的任何书面协议,或者在没有此类组织的情况下,由后者适当选举和授权的有关工人代表达成协议,根据国家法律。

协议类型

在CCT中,我们必须区分那些具有普遍意义的活动,无论是活动还是专业。以及所谓的“公司协议”

A.具有普遍效力的《集体劳动协议》

有效期的特征和范围

它扩展到给定地理区域内的所有专业活动,这对于雇主和雇员来说是强制性的,无论他们是否与工会或已加入工会的专业协会联系在一起。

这不仅是非个人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而且还增加了将其作为构成要素并赋予其普遍有效性的劳动行政管理机构的批准。

CCT具有“合同主体和法律灵魂”,这表明就要求及其谈判(能力,同意,形式等)而言,它与普通合同没有区别,但其效果与法律。

其强制性条款的效力与普通法合同没有什么不同;尽管被指定为公约,但其规定仅约束当事方及其代表的人员。

在此方式中,包括公司协议(“公司协议”除外),与以前的协议的不同之处在于应用范围较窄:仅适用于公司或其成立。 。

在这两种情况下,谈判都需要得到劳工管理机构的批准。

B.公司协议

有效期的特征和范围

这些特征是合同的典型特征,对已达成协议的当事方而言,其约束力将降低。

它尚未得到行政当局的批准,因此其范围仅限于该单一部门。由该“来源”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被并入当事方的资产中,因此只能通过“个人协议”进行修改。

法律制度

在阿根廷,有一个通用的集体谈判制度,该制度适用于由各种联邦或省级法规组成的所有工作部门。

1.集体协议的法律定义

它被定义为雇主专业协会,雇主或一组雇主与具有工会地位的工人专业协会之间的协议,目的是建立工作条件。在这项立法中,教师仅限于具有工会性格的工人协会,为此明确确定了谁有权要求工人庆祝此类协议。关于雇主代表,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指定。下列劳动部门除外:农业工人(固定或不固定),在家中和家庭服务。

2.协议方式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是执行机构,有权规范和监督对集体协议的遵守情况。有一个协调职能的标准,这些职能是联邦秩序的行政和劳工机构以及各省的职责。关于集体谈判事项,实质上是由省政府负责:a)在其整个领土上行使劳动警察的职能… e)适用和管理集体劳动公约… f)进行集体谈判您的公共代理。

必须尊重上述主管部门的范围,因为根据我们的法律制度,它们可能会引起未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的集体协议的性质的不同决定。

3.同源

为了使当事方安排的合法业务有效,必须由申请机构(在此情况下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该请求必须由任何一方提出。这些必须与所需的信息和文档一起,以使管理机构在45天的有效期限内发布。作为必要条件,要求公约中不得包含违反公共秩序规范的条款。

该部必须分析各当事方是否考虑了生产率,投资,技术结合,专业培训系统和现行法规的规定。

由工人专业协会缔结的协议,其工会地位将其范围限制在公司范围内,无需获得主管部门的批准(请参阅“公司协议”)。

执法机构的批准需要执行两个控制措施:合法性,指协议中不包含违反公共秩序或为保护一般利益而规定的条款;并遵守管理劳动法制度的法律规范。关于后者,只接受有利于工人的修改,只要这些修改不影响为保护一般利益而发布的规定。

4.协议的理解范围

从受规制活动的角度来看,可以将其分类为活动本身或职业。第一种,也称为纵向,是指当事各方就某一部门(冶金,贸易,木材等)必须具备的条件达成协议而未考虑每个工人的任务或贸易的情况。另一方面,专业(水平)协议规定了与某类任务有关的工作条件,而与雇员进行的活动无关。

根据业务法规的地理范围,它将基于国家,省,地区或公司。

5.联合委员会

为了作为口译机构并提高人员的资格并根据集体协议的规定确定场所的类别,各方均有权要求组建联合口译委员会在州官员的主持下审议。该联合委员会可以作为调解机构介入个人纠纷。如果他们的行动被接受,有关各方缔结的和解协议将具有司法裁定权。

为此必须进行的交易,和解或解放协议,必须以一项有根据的决议予以批准,该决议证明,通过这种行为,各方权利和利益的公平组合已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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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