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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劳动权利

目录:

Anonim

劳动合同和劳动权利

第一单元:劳动法。工作合同

人类工作

概念

人类的工作可以定义为人类对自然的“支配”行动,从而成为自然的主人,而不是其奴隶。在具有人类意义的范围内,社会,经济和工作生活发展的整个过程构成了从自然分配给人类的配给中解放人类的一步。

由于人类本质上是社会性的,因此该任务与他人一起执行。工作关​​系以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关系旨在满足人的需求并促进其作为人的发展。

社会生活通过可以被称为“供应系统”的食物或住所,文化,医疗,安全等提供或应提供实现“美好生活”的可能性。

工作被认为是支配自然的行为,是将该行为纳入“社会提供”系统。因此,所有的工作都是对兄弟的服务(他的特征是疏远感)。

在某些情况下,直接提供工作(例如,在商品生产中),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它们构成了充实,以实现更大的后续服务能力(例如,学生)。

工作的主要方面

至。社会:这是关于为他人生产商品和服务,同时获得对您和家人的生活发展所必需的东西。

b。社会心理:工作造就了世界,使人们摆脱了生理,安全,心理和自给自足的需求。因此,它促进了它的发展(但是,在历史经验中并非总是如此,例如在工业革命期间)。

C。经济:人类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过上更好的生活,并向后代传播越来越多的遗产。

d。法律:法律强调承认和尊重人的尊严。人们不仅被认为与“契约”有联系,而且人们也参与了同一社区。这一事实强加给他们,高于商定的一系列义务和权利。

工作种类

有两种基本方法:

•自治:它是在做到这一点的人(自己经营)的“经济风险”下进行的。例如:做检查的医生。

•指导的,有依存关系的,从属关系或有依存关系的:将工作能力提供给租户,以便他可以在“合同条款”内使用。这项工作的使用与此人相对应,后者必须支付薪水。雇主承担财务风险。

历史工作

在上古时代(希腊和罗马),工作,尤其是身体工作,被认为不配自由人。这种生活观念导致人民放弃了维持奴隶社会的必要大部分工作。还有自由工人:工匠,他们有结社的权利。因此,组织的创建是出于共同的目的,但他们也必须采取一些政治行动(特别是在罗马,由于贵族和平民之间的困境)。这导致那些组织在凯撒时代被镇压。

基督教的传播带来了新的工作观念,包括手册。新学说建立在人的自然平等之上。基本法律是对穷人和贫困者的爱和帮助。

在中世纪,公司的创建和传播使具有相同行业或从事相同商业活动的人们聚集在一起。其目的是建立从事该行业的规则。他们承认三个年级或班级:老师,同学和学徒,但要遵守不同的法规。这种结构适应了当时的社会现实。然后,当引起生命的观念发生变化时,这种制度就开始崩溃。其规则的僵化不再符合新时代,因为新时代更加活跃。

在法国,他们禁止公司运营,并废除了“每个人都可以免费从事任何业务或从事任何专业,艺术或贸易”。工人无需加入任何组织就可以开展工作;为了获得自由,他失去了获得某些条件的安全。

在18世纪,工业革命不仅改变了工作条件,而且改变了普遍的生活观念。自由主义建立了资本主义。新的生活哲学认为经济是基础,而经济过程则集中在生产上。这样,人不是理想,但他从属于那个方面。考虑到人作为消费者的能力,但他的尊严并不是他的赏识,而是他所付出的代价。这需要在人类以下的条件下进行工作。经济实力(因而是社会和政治实力)属于拥有资本的人。由于时间观念的实际结果,资本的支配强加了不公平的工作条件,却忘记了执行资本的人。

劳动法

概念

劳动法的诞生是工业革命的后果之一。经济增长的繁荣时期伴随着社会发展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以行使合同自由和意志自治为幌子,这种关系的一部分就是施加条件的一部分。

为了规范劳动关系,正在制定劳动法律,随着时间的流逝,它成为对劳动关系的细致调节,这构成了所谓的“新,社会或劳动法”的范畴之一。

与其他法律部门一样,《劳动法》具有“三维维度”。它由规范,人类行为和宗旨组成。换句话说,这不仅仅是一项立法(规范),而且还考虑了“为谁”(社区中的共存)和“因此”(体现人际关系中正义的价值,以实现更多形式)的考虑。不仅考虑数量,而且考虑生活质量或体裁的人类)。

与其他法律分支的区别取决于它试图调节的共存类型。它是根据在人与人之间由于“提供”和“接受”定向或依赖工作而发生的关系时所建立的关系而给出的。(并非由于提供工作而导致的各种共存都属于该学科。例如,根据不同的情况,个体经营者以及根据公法向个人提供的个体被纳入《商法》,土建或劳工。LCT不包括公共管理部门,家政服务人员和农业部门的人员)

目的

考虑到雇佣关系的特点,法律旨在保护最弱的一方(工人),以平衡这种雇佣关系。为此,它使用某些技术手段和具有特殊性质的一般原则。结果,在某种程度上,保护将工人变成了“未成年人”。行使其意志自治的可能性受到限制,因为存在不可克减的最小值和最大值而降低了这种可能性。这样,他就可以避免由于那些人的更大的谈判能力而成为可能获得利益的人的受害者。

资料来源

•材料:它们是由社会现实构成的,社区的生活在其中展开。关于《劳动法》,法律不赋予他权利的人这种情况,因为法律优先于他。它们根植于人性本身:在妇女生活得到发展的各种特定情况下,要努力争取平等,并渴望平等并参与生产和分配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经济过程。不同的社区(具有不同的道德,社会,经济特征:不公正,工会,技术发展等)如果忽视了它试图统治的社会现实,就无法知道真正的有效法律。

•正式的:它们由不同的渠道组成,通过这些渠道可以指定积极的规范表达。正式的主要来源是阿根廷国家宪法(第14条之二)。其他包括:国际条约,国家和省级法律,集体协议,仲裁裁决,用途和习俗等。

开始

分析了主要内容,尤其是《劳动合同法》(LCT)已接受的内容。

1.保护性

如前所述,它对雇员具有保护性,以确保实质和真实的平等,为此必须考虑其谈判能力的不均衡性。因此,它不能完全支配意志自治的原则。关于该规则的应用和解释,该原则用三个基本规则表示。

至。在dubio prooperrio中:作为指示,提供给法官或口译员,从各种可能的含义中选择一种最有利于工人的规则(LCT第9°条)。根据此规则,最弱者得到保护。仅在对法律,协议,合同或事实的适用或解释有疑问时,才适用本协议。

b。最有利于工人的规则规则:这并不涉及对规则的解释中的疑问(在dubio prooperrio中),而是指若干规则适用于同一法律情况的情况。

C。更有利的条件:根据此规则,当以前的情况对工人更有利时,必须予以尊重。引入的修改应该是扩大而不是减少前者的权利。

2.不可撤销性

法律以宣布其不可废止的方式保护工人的权利。辞职无效,不终止合同,对工人不可执行,在法律上无效(LCT第12条)。

不可剥夺性原则在某些情况下会受到一些例外情况的影响,例如:辞职(法律试图确保工人的决定不会受到任何使他的意愿无效的罪恶之苦。为了保证放弃者的自由表达,要求辞职的表达方式是在正常情况下可以确认没有胁迫,例如:亲自进行整理的电传或信件文件或证件在劳工行政当局之前制定(《劳工公约》第240条第1款)。另一个例外是和解(面对诉讼,当事双方开会同意,放弃其主张的某些方面,为了达成不损害任何一方的解决方案。为了避免侵犯工人的权利,LCT需要司法当局的干预。

3.连续性

雇佣合同是连续的。通常,由于死亡,工人退休,商定的任期届满或其他正当理由,它代表着一种永生直到死亡的职业。合同的这一特点不仅为雇员提供了安全保障,不仅是财务上的保障(知道他已经获得了未来的收入),而且还提供了心理上的保障(固定职业,避免了失业问题,并因此而感到沮丧)。它还为企业界带来了好处,考虑到加入该组织的人员的招募,学习和实验任务所产生的成本(不仅是经济上的损失),它有兴趣避免其成员的过度流动。这种连续性转化为更多的经验,并体现在资历奖中。以下规则指定了该原理的实际应用:

至。保留就业:在不认可终止劳动合同的可靠通知的前提下,可以认为维持法律关系。

b。优先选择无限期合同:LCT对其授予特权。

C。接受转变:劳动合同的活力是鲜明的,这体现在雇员的地位上(在社区,工资,责任,在职)。尽管保留了原始合同,但其某些条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

d。合同的维护:尽管某些条款已废除,但合同仍然有效,因为这些条款已被法律规定的条款所取代。

和。无故将决议定为刑事犯罪:无故解雇被视为法律异常。LCT通过补偿费用来惩罚雇主的态度。

F。将某些中断解释为中止:某些中断(疾病,罢工等)发生在雇佣关系中,不被视为终止合同关系,而是中止了双方的某些义务。

G。在更换雇主的情况下维持合同:法律允许将合同转移到新合同中,这是主观的创新。

4.现实至上。劳动人数存在的推定

如果事件中发生的事情与商定的事情之间没有关联,那么事实的真相就占了上风。因此,合同规定仅具有在事实证据之前的推定值。

5.诚信

LCT将这一原则作为基本原则,涉及当事各方必须遵守其义务的行为。此原则包括从庆祝,执行和终止关系(诚实,忠诚,谨慎,忠实等)中忠实行事的责任。

6.社会正义

这是关于所有成员能够展现其作为人类和社会存在的存在。这样,我们大家就可以享受他们所需要的商品和服务,以和平与和睦的方式生活在一起。不仅是那些不支付应得薪水的人违反了社会正义,而且是那些没有为社区提供对更人道的世界的贡献的人。

7.权益

鉴于有可能通过规则的书面适用而对案情毫无价值的解决办法,法官有权偏离契约。这不是武断的行为,而是实现了一个更公正,更和谐的解决方案,该解决方案在法律文本之外得以解决,而没有质疑其权威。

8.禁止歧视

LCT不承认基于性别,种族,国籍,宗教,政治人物,工会或年龄的工人待遇不平等。

9.免费的法律和行政诉讼

法律确立权利是远远不够的,但有必要促进工人进入司法平台或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以便获得对其的承认。LCT在司法或行政程序,专业法规或集体劳工公约中确立了免费性的好处。

特点

  • 限制意志的自治

劳动法不同于民法,因为它限制了当事方的谈判范围,并赋予规则公共劳动秩序的特征。

  • 雇主等级权力的限制

雇主不是无所不在的老板,因为必须根据法律,集体协议或习俗和惯例建立的框架来行使其等级权力。

  • 特权对待工人的集体谈判权

除了最低或最高条款(低于或高于该条款,无法达成协议)之外,还有一些集体协议,其中工人(通过其专业组织)基于LCT制定法律。雇主有义务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召集的会议,以便与雇员谈判该协议。

  • 承认集体劳动自主权

双方(雇主和工人)通过其工会组织得到了自我调节工作条件的权利。

  • 行政控制

在《劳动法》中,有一个公共机构来控制对标准的遵守情况。这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警察)。因此,在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下,工人可以提出相应的要求,而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制裁违规行为。

  • 国际合作与统一

随着社会化进程的加强和各国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不仅在国家一级,而且在全球一级,都趋向于达到最低条件。国际劳工组织(1919年)为实现这一目标进行了广泛的工作。

全球化。南方共同市场标准。发展趋势

概念

雇佣合同产生了雇佣关系。这是两个人之间具有法律客体的遗嘱。其中之一必须是实体的,或一组以报酬来承担,以将其工作能力(可以转化为行为的执行,工作的执行或提供服务)交由另一方处理,将其定向一段时间或不在其扩展名中。

这样,双方建立了交流关系,这不仅是一项孤立的利益,而且是接连的性质,并带来了忠诚,合作,团结的其他人,这使每个人都承担了责任。

劳动合同是双边的(双方均承担对等义务),繁重的,可交换的,自愿的,非正式的,被提名的或典型的并且是连续执行的。

要求

a)能力:LCT(第32条第1款)确定,这是在18岁时实现的。已婚妇女不需要丈夫的许可即可签约。尽管有该指导原则,但在14岁时仍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能力。法律确定,“知道父母或监护人的人独立于他们而生活”的人享有上述能力,除非父母证明禁止。如果您已通过婚姻解放,那么您的能力就足够了。劳动能力扩展到行使“与合同或雇佣关系有关的行动”时在法庭上自行行使的能力。

b)同意:LCT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事实”以存在劳动合同为前提,除非由于情况,动机或关系导致该劳动合同存在相反情况。

c)目的:它由“要做的事”组成:一方通过行为,执行工程或法律服务使另一方可以利用自己的工作能力。接收方有权在各方,法律或集体协议设定的限制范围内指挥和使用这种能力,并为其支付报酬。

这项工作不能违背道德和良好风俗。法律将非法物体与禁止物体加以区分:

•非法对象: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会对其进行调和,这些特殊情况是经行政规定(例如游戏)同意,容忍或管制的。该合同的效力是其绝对无效,其订立或执行不会在当事方之间产生任何后果。

•禁止的对象:对应于某些人或在某些任务,时间或条件下被禁止的工作(例如,在不健康的地方,未成年人,产前和产后等工作)。该合同对工人而言是不可执行的,因此它不会失去与合同终止相对应的要求工资,赔偿等的权利。法律规定禁止只适用于工人。

d)原因:原因是缔约方所追求的目的所构成,并表现为

这样(在加入工作组或公司进行工作活动并获得必要的收入以支付其费用的情况下,等等)

形状

根据LCT规则,签订劳动合同不需任何手续。当事人可以选择最适合他们的一方(《民事诉讼法》第21条和第48条),付款必须以书面形式(收据)并由工人签字。

有四个非典型人物(第24.013号法律)需要得到他们的同意才能遵守规范预期的正式要求以及条件。如果不满足这些要求(书面庆祝,在单一劳工注册系统中注册),则该关系被认为是普通的,即无限期。小公司可以在没有这些要求的情况下签订此类合同,并且由于合同终止或商定的期限到期而无法支付赔偿。

当从事一项专业活动需要一些特殊的文件时,缺乏活动就不能转化为不适用有关制度。除非要求主管部门签发职称的职业(例如医生),否则不要求遵守征收标准的雇主没有义务免除责任。在后一种情况下,由于这是出于共同利益的原因而受到管制的活动,因此缺乏授权就可以宣布合同无效。

测试

程序法所接受的所有证据手段都可以用来证明服务的提供,行为的执行或作品的执行,有利于指导他们的另一人,假定与之存在合同关系。

法律要求用人单位保留一本特殊的书,该书必须由行政劳动当局进行注册和签名。缺少此记录可以得到批准。

《就业法》 24.013建立了一个特别制度,以保证工人的登记,这必须执行:在由art设立的特别书中。52LCT和单一劳工登记系统中的行政权。

如果雇主不遵守法律(当他没有适当地为工人注册时,当薪水低于所付工资等时),代表他的工人或工会协会必须亲密无私,以履行其职责。如果雇主在接下来的30天内遵守了规定,则可以免除赔偿。

工作簿中包含的注册必须得到相应文档的支持(工人签署的收据等)。没有此要求,他们就不会对工人提出任何证明,但会损害雇主(因为假定注释的准确性)。

该规范建立了一些指令来判断某些事实和情况的价值,这些事实和情况与遵守合同义务有关的证据:

至。工人的沉默(例如不响应重返工作的通知)不能被视为强迫辞职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推定。

b。雇主在合理可靠的时间内(至少两个工作日)保持沉默,然后才由工人可靠地作出了隐含的暗示(相对于履行合同所产生的义务),以此作为对他的推定。尽管有法律条文,但对于某些违规行为(例如,当它声明被拒绝工作时),不必等待两天就认为雇主的沉默意味着对事实的认可。

C。签署合同是签订雇佣合同时私下进行的所有行为的必要条件。谁表明签署的内容不真实,必须通过法律诉讼证明。只要该行为没有被宣布为无效,它就值得信仰。

对于那些不知道如何签名的人,法律承认数字印刷的有效性。

关于雇主使用的表格的补充(例如,声明或金额的合并),法官将青睐于工人。

收据必须在必须对概念和金额进行适当区分的条件下进行,因为否则可以将其解释为使收据显示为已取消信用的一种方式,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零件的权利和义务

LCT的新案文指出:“必须真诚地庆祝,解释和执行,并应根据当事双方理解或可以理解的信誉,谨慎行事并具有远见。”

雇佣合同的当事方(雇主和工人),除了隐含或明确同意的义务外,还有义务行事,还应遵守纳入该工作的相应法律或常规准则的规定。他们的债务和权利必须根据“合作与团结”进行判断。

成员不应作为敌人,而应作为社区成员,他们应团结一致并真诚合作。从庆祝到解散和清算,当事各方必须充当好雇主和好工人。

当建立法律关系时,合规和行为的权利和义务便有所区别。

Original text



雇员权利

员工职责

接受工作

(第21-26-84-85条)。向雇主提供您的能力

行使管理权和“ ius variandi”

(第64-65-86-87条)。在商定的合理范围内接受管理权的行使和雇主行使的“ ius variandi”

行使纪律处分权

(第68-69-219-220条)。在合理范围内接受雇主的纪律处分权

采用人事控制系统

(第210-6°条和第19587号法令有关人员的医疗控制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接受控制系统的使用(不违反保密义务)

在利用工人的个人发明中被优先考虑

(关于专利的第24481号法律,第83-10-条)。在利用个人发明方面优先考虑雇主

雇主责任

员工权利

给予有效和适当的职业

(第78条)。为了职业

遵守其他法律义务

(第79条)。履行法律义务

尊重工人的自由表达及其尊严

(第68-70-73-75条)。尊重您的人格和言论自由

提供安全和体面的工作条件

(第75-77条)。提供可接受的工作条件

不要歧视工人

(第250-11号法律,第17-81条)。不受不公正的歧视

支付报酬并偿还费用

(第74-76条)。收取报酬和报销与雇主相对应的费用

存入社会保障和工会。授予工作证书

(第79-80条)。尽力使雇主享有其权利(养老金和社会工作)。取得工作证明

对工人的个人发明保密。尊重财产权

(您的个人发明第82-83条,第10481号法律的财产),视情况而定,收取“补充报酬”或“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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