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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究技巧

Anonim

介绍

保留朱利叶斯·赫尔曼(Julius Hermann vor kirchmann)(他在1847年发表的著作《维特罗希格凯特·阿尔·维森查夫特》(Die Wertlosigkeit als Wissenchaft)中主张建立法律现实主义学派,即法学不是科学)的观点,今天没有人否认法律具有法律科学的性质。目的,遵循Ricker的分类。因此,法律科学包括整个法律科学著作,既包括法律知识,又包括获得法律知识的资源。

在这项工作中,自开始以来就将两个要素结合在一起:一个目标(或多或少的物质储备)和另一个目标(收集,解释和系统化它的作者的思想)。

文献研究技术作为智力工作的一种技术,适用于该类型的所有作品。除了在方法手册中一致重复的通用规范之外,本著作还揭示了具体规范在法律研究中的应用。

分析和建议的技术和方法都在方法论和逻辑框架内;并在研究的目的论和价值论的指导下进行研究。如果没有将法律领域的研究直接或间接地纳入执行司法,法律安全,和平,人类福祉和人类和谐的任务中,以促进法律作为一门科学和科学的发展,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寻找真相。

法律的方法论是开展关于法学,立法,管辖,法学和传统法科学研究的非常实用的工具。法学科学研究的基础从一开始就突出研究的目的,以激励研究者。

科学一词具有两个含义:作为知识的系统性复合体以及所有科学工作及其结果的集合。第二个含义比第一个含义更常用,它得出结论,除了科学知识之外,还有获得这些知识所用的资源。

科学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研究,系统化和阐述。研究直接处理知识的对象,系统化将研究获得的知识组织为越来越分层的单位复合体。最后,展览会将获得的知识和系统化的知识分发到适合接收者理解的表格中。

1.-科学工作阶段:

1.1.-调查。

保留朱利叶斯·赫尔曼(Julius Hermann vor kirchmann)(他在1847年发表的著作《维特罗希格凯特·阿尔·维森查夫特》(Die Wertlosigkeit als Wissenchaft)中主张建立法律现实主义学派,即法学不是科学)的观点,今天没有人否认法律具有法律科学的性质。目的,遵循Ricker的分类。因此,法律科学包括整个法律科学著作,既包括法律知识,又包括获得法律知识的资源。

在这项工作中,自开始以来就将两个要素结合在一起:一个目标(或多或少的物质储备)和另一个目标(收集,解释和系统化它的作者的思想)。

文献研究技术作为智力工作的一种技术,适用于该类型的所有作品。除了在方法手册中一致重复的通用规范外,本著作还揭示了特定规范在法律研究中的应用。

1.1.1.-主题的选择。-作品主题的选择应该是冥想的结果,而不是即兴创作的结果。首先,由于其方法出现在法学领域中的问题具有多种形式和丰富的内容,因此它们的解决方案在总体上值得商de。其次,因为新手研究员被某些问题所吸引并不罕见,这些问题在他的职业生涯中引起了个人兴趣,其重要性程度与科学兴趣不符。

因此,主题的选择必须基于法律知识的目的,一方面,法律知识包括在学生或实习生的文化遗产中,另一方面,激发了他一种真诚,理性和持久信念的态度。也不应该忘记,主题的选择必须取决于资源或信息材料的可用性或高或低。

1.1.2.-总体计划的制定。-预备阅读材料将指导研究人员制定总体工作计划。

这必须理解以下方面:

历史-对主题的调查将是对法律调查的必要补充。许多法律制度只能由过去来解释。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历史背景,都将在公认的权威著作中寻找,如果可能的话,还将寻找原始文献。

DOCTRINE。-在老师的指导下,国内外教义都必须经过精心选择。选择的本质不是数量而是质量。支持者的法律标准必须启发作者的观点的提出和起诉,这对论文的特定观点是有利的还是不利的。

立法。-选择管理该主题的国家和国外法律很方便。共和国中现行的不同法规和法律的一致性和参考性将作为本次博览会相关法规和法律的基础,如果可能的话,将使用报纸或官方版本上发表的原始文本。在这方面,建议尽可能咨询:联邦官方报纸:联邦区官方公报:就各州而言,为其官方出版机构。

国际条约-国内法的许多方面受墨西哥签署的条约的管辖。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查阅官方公报或外交关系部出版的条约中所载的条约。

法学。-论文必须包含本国和外国法学的选择。国家判例的解释不应限于国家最高​​法院和大学巡回法院所支持的判例(《安帕罗法》第192至197-B条),而且应尽可能扩大到判例由联邦财政和行政法院(以前是联邦财政论坛)等人制作。

1.1.3.-文献信息的来源。-准备专业论文或任何其他野心勃勃或要求不高的研究工作,需要完成准备文件的阶段。

1.1.4.-书目材料会议.-与所有书目一样,法律书目与三类作品集成在一起:

电影-它们仅包含对单个主题的研究,通常对其进行调查,系统化并以非凡的细节进行公开,也就是说,它们已经用尽。

手册。-他们总结了该主题最重要的主题;通常是客观法的一个分支。

条约-条约提出了关于此问题的全部知识,其中包括严格地命令,条约直到那时才成为科学的总和,有时是由几位作者签署的,这是严格的现代科学专业化所强加的。

1.2。-系统化。

1.2.1.-系统的开发。-支持者将采用通用的演绎方法。无论如何,最接近的性别与特定差异之间的关系将是最好的方法指南。例如,如果他正在发展与国家有关的各种理论有关的主题,众所周知,这从根本上讲是三种:客体状态,主体状态和能力状态,后者由韦德罗斯和凯尔森假设,之后在其一般指导原则中公开了该主题之后,它将对实物理论也采取同样的措施。但是,有必要始终防止从下一类流派到另一类。

定义-我们知道定义是问题的答案?这是什么?正如逻辑手册所教导的那样,可以通过针对对象确定的一系列答案(即暴露)来回答可以说,他的基本特征日渐清晰和精确,可以使他与自己平等,与他人不同。

a).-定义必须指的是在将要定义的历史时刻定义的对象的内容,而不是其词源意义。

b).-定义必须是可转换的,也就是说,必须定义的内容(定义)必须与定义的内容相同。

c).-尤其是法律定义不应太宽泛或过度限制。每个概念都有双重含义。

d).-定义中不应假定或包含定义内容。如果是的话,那么定义的性质将通过抑制定义判断而改变,因为定义的是主题。

e).-定义不应该是重言式的,也就是说,它不应该是重复的定义,用不同的词表示。

f).-如果定义可以为正,则不应为负。

分类-从划分的原则开始实现,否则将具有要划分的概念的特征或特征。例如,如果我们发现自己写的政治制度是我们试图从权力中衍生出来的,那么,如果我们想对它们进行分类,我们将把权力的表现形式(强度,所有权和位置)作为划分原则。

规范-概念的协调性是文件中各章分发工作的基础,是从文件本身汇编的材料中获得的。如果我们知道如何使用方法来执行任务,则该任务并不困难。

结论-他们应该在单独的章节中走到论文结尾,逐步编号并清楚简洁地写出,而不必重复本文中提出的论点。

1.2.2.-论证。

演示。-所有肯定要求都需要证明,即从句法学上推断出要证明他人认为是正确和必要的判断。但是,所有的肯定都是从无法证明的事情开始的,因为如果要求作为证明基础的判断又被证明,那么我们将在不证明任何事情的情况下达到无穷大。

演示过程的阶段-演示过程的阶段有两个:

-论文-是要证明其真实性和虚伪性的陈述。反过来,论据是实现它的正确理由。论证的证明有时是有区别的,前者说它是普遍有效性的逻辑证明,而后者则说它是特定类型的证明。

-论据。-是一种简单的说服手段,论据必须相互联系,形式为独奏,复合三段论。以下。其余的论点既可以证明论文的真实性,也可以证明其虚假性。

最常见的论点-法律论文中最常用的论点如下:一般论点,中间术语的排除,公理,定义,权威标准,事实,目的和方法。

反驳。-证伪的论证得到反驳的名称。它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完成:论证被驳斥的论点,或者证明另一篇论文的真实性与被驳斥的论点完全兼容,因此将其排除在外。

1.2.3.-规范和文本的解释。-未来的毕业生,教师或法学博士将在许多场合下处理他的学位论文,这些规范是从法律,国家,州或外国制度中提取的规范,他认为在lega lata或de lege ferenda的领域中,它必然需要解释,即解开其含义。

EXEGETIC METHOD。-训ege学获得了用于解释圣经的方法的名称,它包括使用孤立的词或与他人相关的词通过其上下文中出现的命题来阐明规范的含义。

系统方法-是一种根据情况查找与规则所属法律体系的其他规则或整个州法律体系相关的规则含义的方法。该方法基于法律秩序形成系统的原则,即通过超序关系相互链接的一组规则。

逻辑方法-这种方法是对系统方法的补充,是一种寻找规范含义的方法,将其与它试图在构成法律体系的整体中满足的礼物相关联。

1.3.-暴露。

1.3.1。-展览,写作和风格。-展览构成了科学工作的最后阶段,展览的目的是向读者,特别是向陪审团特别介绍调查和系统化的结果。

1.3.2.-脚注.-给出研究科学类别的不是引文数量,而是作者和作品的质量。作为一般规则,作者的名字应该放在作品的文本中,并在脚注中提及作品。规范必须遵循以下顺序:

-括号中的数字对应于文本的调用。

-带标题的作品,带下划线,以便打印机可以以适当的类型形成作品。

-在这种情况下,缩写,作品的体积或缩写,并带有指示该缩写及其编号的点。

-编辑地和出版年份。

-单词页面为单数或复数,但始终缩写为Pág。

1.3.3.-介绍和出版必要时,应附有印刷要求的标志或注意事项。

2.-法学研究的一般目的:

因此,进入法律科学研究的主要动机是发现并确定这一超越任务的一般目的。这些目标是:法律价值的实现,法律作为一门科学的发展,人类的福祉,对真理的追求,和谐与和平的实现,人类对爱情的尊严的实现等。我们马上分别处理。

2.1.-实现法律正义和法律安全的价值观。-在法律的各个领域中实现正义作为一门科学是所有法律研究的中心目标; 与法律安全相辅相成的价值。

没有渴望满足司法的特定或一般需求的任何法律研究任务都是没有道理的。

2.2.-实现法律正义与法律安全的价值观。-对法律的科学研究与法律科学的进步息息相关; 没有对科学的适度或出色贡献,就无法进行任何研究。

研究与科学进步之间的联系主要发生在两个方面:就需要研究其他研究人员关于被调查对象的经验而言,以及与每项新研究对各自领域的科学进步做出贡献的必要性有关。与所有科学一样,法律科学是动态的,其内容受到永久性科学对抗的影响,从而可能形成更好的社会共存形式。

2.3.-法律调查的诊断.-

2.3.1.-法学研究的问题。-法学研究的问题与其他社会科学的问题,法律的教学过程和国家的教育制度密切相关:实际上,这是很难界定和分开对待这些相互联系的问题。

2.3.2.-替代方案。-关于神学性质的问题,我们建议设计一项国家法律研究计划,以协调各种大学以及公立,私立和社会机构以不连贯的方式开展的工作。可以通过1984年7月26日在联邦官方公报上发布的总统协议在其人类和社会科学领域的国家研究人员系统中实施法律研究的国家设计。

2.3.3.-自发调查的替代问题.-

a).-问题。-对法律领域的自发研究具有特殊的意义,在这种情况下已经产生了各种法律著作。这种研究提出的问题很小,因为它们并不意味着公共支出,而是对社会发展的超前贡献。

b).-替代方案。-我们建议针对不参与机构研究的法学家所产生的最佳法律工作,制定年度国家激励措施,国家研究人员系统可以通过社会科学评审委员会来提出他们的意见。墨西哥的Humanas。大多数拉丁美洲国家都遭受与墨西哥相同的问题,因此,所指出的替代方案也适用于类似情况。

3.-法学研究班:

为了指定法律科学研究的领域,我们着重研究其分类研究,我们将其分为七个部分:

3.1.-纯粹的或基础研究。-纯粹的研究也称为基础或基础研究,“旨在构成构成科学内容的抽象假设”,其特征在于其假设的一般性质,而无需担心运用其结果,“进行概括,以发展基于原理和法律的理论。”

3.2.-应用研究。-应用研究旨在将基础研究或纯粹研究的一般假设用于解决本研究缺乏技术和技术的问题或特定案例。“应用研究力求做到,行事,建设,修改”

3.3.-文献研究或直接研究。-文献研究的特点是主要使用各种类型的文档作为信息源:图形,录像,录音,图像记录等。“它通常与档案和书目研究有关;但是,文档的概念范围更广,例如,包括:缩微胶卷,缩微胶片,幻灯片,计划,光盘,磁带和电影“

3.4.-直接研究或实地研究。-实地研究更直接,通常研究人员与研究目的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实地研究是完成,帮助和改善文献信息的一种。野外研究是在有待研究现象的地方到有待研究的方面进行的有系统的收集或收集直接信息资料的工作。“

3.5.-自由或自发的研究。-一个人或一群人主动或独立进行免费研究。尽管对这类研究的刺激作用有限,但仍有许多例子说明了这种研究的重要性及其在科学发展中的作用。

3.6.-机构研究。-机构研究是根据某些指南和研究计划进行的,它是由公共,私人或社会机构,尤其是教育机构进行或推动的调查。

3.7.-其他分类标准。-还有其他分类标准,例如将法律研究系统化的分类标准,包括形成性研究,经验教义和混合分类。在这些类型的研究中,为培训法学学生而开展的形成性研究尤为突出。律师,专家,老师和法学博士。

4.-法律调查技术的过程:

人类目前的巨大进步是许多人对真相的热爱所导致的结果,人们不断提出永恒的问题,试图理解世界并以其不同的表现形式和其他方式饮酒。想知道为什么事情一直在努力为自己和他人提供满意的答案。

4.1.-调查的第一阶段.-

4.1.1.-问题。-我们已经说过,调查的目的是要找到真相,但​​要寻找真相,首先需要的是我们怀疑它的存在。这种怀疑只发生在具有某种真理或所属学科的文化中的人。

当某人发现某些知识与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同时,他或她恰好是一个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使他成为预防措施的对象,即,他试图解决问题,他将开始调查过程。

这些问题通常对普通人来说并不明显,但在只有鉴赏家才能发现与他人不相容的数据中得到体现,这就是他说的原因。H. Selye:“首先值得一看,但要在先前已知和迄今未知之间建立牢固的联系,这构成了科学发现的本质。”

4.1.2.-主题的选择。-调查将要确定的问题可能有两种,具体取决于我们所处的水平:这可能是我们在阅读和思考过程中自发出现的问题换句话说,这是一个自由的问题,或者说是强加给我们的问题,例如,根据老师的指导进行工作时。

两种类型的问题都有不同的含义,如果我们不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它们将很容易使我们陷入混乱的困境。最重要的是以下内容:

-寻求解决问题的清晰性,因为如果造成混淆,我们将无法推进工作。

-必须确定主要问题并确定其唯一性,因为如果存在两个或多个问题,我们应该进行与发现问题一样多的研究。

-避免虚假假设的一个或多个,也就是说,我们对问题的观察必须谨慎。

-我们解决问题所必须解决的问题必须超越解决方案,否则我们只会徘徊而无法获得结果。

-问题的广度必须是可理解的,这样我们就不必半途而废了。

4.1.3.-假设。-根据我们的准备程度和经验,想象一个或多个可能的解决方案,这称为假设。明确的假设具有指导调查的重要功能,有助于我们制定必须设计的工作计划,以此作为验证该计划的逻辑方法,并指导我们寻找与我们的目的相关的材料。

4.2.-调查的第二阶段。

4.2.1.-信息。-假装进行调查意味着我们对要解决的问题有一定的了解。每个人的准备水平各不相同,在任何情况下,我们所掌握的知识不足以开展科学工作。指定了主题之后,我们必须为自己确定查找有关该主题的信息的任务。

4.2.2.-图书馆。-基于编写任何法律调查所必需的信息大部分都包含在书籍中这一事实,了解图书馆的某些运作规则至关重要。

a).-杜威系统。

-一般工程

-哲学与心理学

-宗教

-社会科学。

-语言学。

-纯科学。

-应用科学。

-艺术和娱乐。

-文学。

-地理和历史。

B).-美国国会图书馆系统.-旨在克服杜威的缺陷,由于1897年图书馆建设的完成,通过给书分配英语字母来对书进行分类,这是26 ,“ i”和“ o”除外。

C).-联阿姆法学院法律研究所图书馆的系统。-这是一个新创建的系统,由其名称的研究所制定,旨在满足法律专业图书馆的要求。

4.2.3.-报纸图书馆。-法律和其他专业,包括期刊出版物,是每个图书馆的组成部分;它的重要性对于研究至关重要,因为一般而言,专业杂志出版的科学文章中披露了任何科学的最新状态。

4.2.4.-立法。-研究人员的主要要素,通常它构成图书馆的一部分,但是,正常的情况是它的立法收藏不完整;毫无疑问,墨西哥现存的最富有的图书馆是成立于1942年的UNAM法律学院,其职能独立于图书馆。

4.2.5.-法学。-国家最高法院建立的法学及其重要论文主要出现在名为“联邦司法周刊”的出版物中,分为八个时期(迄今为止) ),又分为两组:

由第一至第四时期组成的第一个被称为“历史法学”或“不适用”,这改变了1917年宪法对该国施加的法律制度。

4.2.6.-这本书及其各部分。-实际上,这本书是许多页面的非定期出版物。196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这本书定义为49页以上的出版物。一本小册子,不得少于五页,也不超过四十八个,没有周期性。

一本书的各个部分是:

-封面或封面:它是书的保护部分。

-襟翼-如果有,它们是盖子的细小延伸部分,当它很粗糙或有衬里保护时。

-护板。-是在外壳后或在外壳后部之前的空白或大理石纹纸。

-封面。-页面所包含的内容不超过书名。

-内页。-是本书的重要部分,在其中我们会提供必要的数据以供识别。

-版权页。-出现在内盖的背面。

-奉献页面。-在某些情况下,作者将自己的作品奉献给对作品的实现产生有利影响的个人或机构。

-一般索引。-通常按我们显示它们的顺序放置。

-序言-是一篇简短的著作,旨在将作品的作者介绍给可能的读者,以便对其进行推荐,同时参考其优点。

-简介-是作者的演讲

-结论-您对作者的看法。

-参考书目-是作为作品作者信息来源的作品列表。

-附件-是添加到作品中的文件,目的是说明所说的内容。

-附录-是比简单注释更广泛的著作,与作品中所公开的内容紧密相关。

4.2.7.-书目档案.-一旦确定了主题,研究人员便会致力于查找所需的信息,每当他找到一本书,期刊文章,法学论文或文件中的数据时,便着手进行研究。通过在卡上写下记住它们所需的数据来进行识别。

4.2.8.-工作表。-一旦检测到来源,有必要继续提取其中包含的信息,并注意以后将构成我们的工作材料。这些笔记被称为工作表,没有它们,我们将无处可寻。

4.3.-调查的第三阶段.-

4.3.1.-工作材料的组织。-在试探或博学的阶段,我们致力于收集我们认为可能对我们有用的数据,尽管在此过程中,我们试图有条不紊地收集材料,即,按照我们的工作计划的顺序,数据没有按照该顺序提供给我们。当我们发现一条对整合最后一章有用的信息时,我们就收集了这些信息,而不在乎我们刚刚开始制作卡片的任务。

4.3.2.-工作计划和展览顺序。-方便地阐明“工作计划”和“展览顺序”不相同;第一个想法是指工作中心部分的结构,完成工作所需的时间,人力和物力,例如可用的图书馆,档案馆,财务等。

就其本身而言,呈现顺序是指不仅要遵循作品主体的顺序,而且还必须遵循所有呈现给读者的材料,即使不是所有要提供给读者的材料,其准备也不必遵循相同的呈现顺序。

4.4.-调查的第四阶段.-

4.4.1.-起草。-我们的工作材料是完整且经过精心组织的,如果不是由于必要的缺乏而按提供的事实顺序来阅读文件,将构成合乎逻辑的完整顺序。从多个信息源中提取的注释在风格上具有统一性。现在是时候给研究提供必要的形式,以便潜在读者充分利用我们所能提供的形式。

4.4.2。-文献记录仪-作品的科学质量取决于所使用的材料以及处理这些材料得出结论的方式。在知识世界中,主张依赖于权威的论据本身的权威,而论据本身并不具有足够的价值。始终需要逻辑论据,客观数据或职位的公理权重的支持。

5.-法律文献研究技术:

5.1.-一般考虑;目的和重要性-

法律研究技术分为两大类:文献研究或间接研究技术以及领域研究或直接研究技术。

我们考虑它们的分类,以便分别分析以下主题中的每个研究类。文献研究技术的目的是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令人满意的结果捕获要研究的现象的最重要的知识,经验和进展。文献研究技术的充分装备是训练研究人员的首要要素。

5.2.-主要文献研究技术.-

5.2.1.-书目研究技术.-

A).-特征。-“参考书目是获得人类知识来源的宝贵帮助。” 书目研究技术与其他文献研究技术一样,旨在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最令人满意的科学法律进展。该技术还意味着能够尽快理解读数。

B).-书目参考注释的一般集成。-与该技术相对应的注释通常按以下顺序进行集成:

-作者的姓名或名称。

-工作的标题

-翻译器,编译器,卷(如果存在)。

-社论。

-版本号

-序列名称(如果存在)。

-版本的位置和日期。

-已查询的页面。

C).-书目注释的形式.-书目来源的注释可采用以下形式:

-两位或三位作者的作品。-如果来源是两位或更多位作者,则将以姓氏开头。

-超过三位作者的作品。-当研究来源包含三位以上作者时,应注明第一位作者的名字,从其姓氏开始,再加上其他单词。

-机构作者或法人。-当来源由机构或法人产生时,将在开头注明机构或法人的名称。

-汇编和集体著作的作者。-由汇编者(集体研究的负责人或协调者)产生的注释的来源有两种形式:引文和模型。

-匿名作者。-如果未知作者姓名,则注释以作品标题开头。

5.2.2.-血液学研究技术.-

A).-特征与应用-在专门的杂志和报纸上进行水文学研究。选择与研究对象相关的文章,并将其直接记录在研究主体的内容文件中,突出显示相应的注释。

B).-血液学参考注释的集成。-血液学研究来源的注释可以来自杂志,报纸或报纸,我们将其分开考虑。

日记笔记的集成和方式,日记笔记与以下数据集成:

-文章作者

-引号中的文章标题

-杂志标题旁边的单词。

-带下划线的杂志标题

-卷的罗马数字和分册的阿拉伯数字。

5.2.3.-档案研究技术。

A).-特性和应用.-此技术的目的是捕获通用文件中包含的非凡信息,并且在特殊或特定文件的情况下具有广泛的用途。

B).-集成。-通常,文件注释与以下数据集成:

-生成文档的作者或机构。

-文件名称及其特征。

-文件名及其物理位置。

-在文件中记录位置数据。

-所查询文档的页面。

6.-直接或现场研究的法律技术:

6.1.-事先考虑经验。

通过该技术,可以直接从生成数据的源中捕获数据,从而提供有关调查对象的直接信息,避免了其他程序中经常发生的三角剖分。

6.2.-分类标准。-直接或现场研究技术已经过各种分类;伦德伯格将田野调查分为两种主要类型:1).-对任何社会现象,包括行为的直接观察。2).-人们的口头或书面证词。

6.3.-主要的直接或现场研究技术。

6.3.1.-科学观测技术。

A).-特征.-“观测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并且是最古老和最现代的研究技术(…)观察技术很多,每种都有自己的科学先从观察开始,最后必须返回科学以找到最终的验证。

法律研究是社会研究,因此,我们对社会研究的观察所得的观察结果适用于我们的直接研究对象,即法律研究。

B).-科学观测技术的分类和形式。-非结构化观测是对我们周围现象的简单观测,其重要性很明显,因为可以从非结构化观测中生成观测结果。

在这种类型的观察中,研究人员在某些条件或情况下产生这种现象,以研究变量之间的关系。从这项研究中得出结论是可行的。

C).-在科学观测技术中使用记录,引用和注释.-工作记录或科学观测内容旨在收集关于观测到的现实的数据,并被整合为以下要素:

-在卡片的中央上部,必须写下观察目的,并可以显示标题和副标题。

-在卡片或卡片的右侧,必须注明观察者的姓名以及观察的地点和日期。

-在中央部分,将观察结果的内容以及相应的结果记录下来,该部分可以扩展到两张或更多张卡片。

6.3.2.-口头和书面证词的一般技巧.-

A).-简介。现实中呈现的数据,案例和过程的多样性构成了进行法律研究的基础。在本节中,我们将研究可用于捕获,分析,处理以及解释和评估的技术。

B).-分类。

-调查技术。它以收集口头或书面证词为特征,这些证言是为了找出事实,观点和态度而引起和指导的。只要有关于该主题的文献,调查计划应包括文献工作。事实,观点和态度对法律研究具有重要价值,因为它们对人际关系有明显的影响。

-采样技术。这是一种直接研究技术,它基于不可能覆盖整个宇宙而捕获总体或宇宙的部分方面信息的可能性。当要调查的宇宙范围很广,我们无法在查询中考虑时,备选方案是该宇宙的样本以建立概率常数。

-面试技巧。采访是另一种直接或现场研究的技术,其基于采访者和受访者之间的对话。除了作为研究技术的特征外,访谈还是日常交流和便利的形式,通过这种形式,孩子可以向父母学习,可以向老师学习。

为了应用访谈技术,需要有利的先决条件:其编程,变量预测,其执行和对可能的受访者的考虑以及数据采集所需的工具。访谈的安排是调查的起点,其中包括目标的定义以及为获得最佳结果而设计的调查表。

-统计技术。它是一种通用技术,旨在从数字表示形式评估事实,观点,经验和更多现象。作为一种通用技术,统计学是由其他技术(例如调查,抽样,访谈等)补充的。

结论

我们认为,调查将是对法律调查的必要补充。许多法律制度只能由过去来解释。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历史背景,都将在公认的权威著作中寻找,如果可能的话,还将寻找原始文献。

并且他的研究技术基于构成科学内容的抽象假设的阐述,其特征是该假设的一般性质,而无需担心其结果的应用。

这些类型的研究技术在这项工作中是不同的,需要考虑以下方面:纯粹的研究或基础研究。-这是旨在阐述构成科学内容的抽象假设的一种,应用研究是指它旨在将基础研究或纯粹研究的一般假设用于解决问题或本研究缺乏技术的特定案例。

另一类文件或直接调查。-并且其特点是主要使用所有类型的文件,而本工作中所考虑的另一种调查是直接调查或实地调查,通常更为直接研究人员与探究对象建立了更紧密的联系。就像我们所说的自由或自发的研究和机构研究一样,其中之一研究小组和人员,另一个研究准则或程序。

在这项研究工作和法律研究技术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法学书籍的组成部分,论文,论文应如何处理,应如何开发以及构成上述工作的各个部分以及我们还广泛讨论了两种调查技术,它们是:直接调查或现场调查的法律技术是对文献调查技术的补充,一些作者也称其为技术调查。社会研究在社会科学中的应用,有些人错误地将它们称为经验技术,即文献研究技术,第一讲和第二讲谈论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最令人满意的科学法律进展。

因此,所述研究工作非常完整,因为找到了可以为更好的法律研究技术发展奠定基础的定义。

参考书目

-法律研究方法论,费尔南多·阿里拉·巴斯,社论波鲁阿,第5至83页。

-法律研究的方法论和技巧,塞尔吉奥·T·阿祖阿·雷耶斯,社论波鲁阿,第7-103页。

-法律方法论,路易斯·庞塞·德莱昂·阿曼塔,社论波鲁阿,第105-164页。

-Witker,Jorge和其他作者,《法律研究研究选集》,第一版,大学讲座,第29号出版物总局,墨西哥,墨西哥,1978年,第155页。

-圣地亚哥Zorrilla Arena。研究方法论简介,Ediciones Oceano,SA,第四版,墨西哥,1986年。第44页。

-Garza Mercado,Ario,调查技术手册,第三版,墨西哥El Colegiado,1981年,第13-14页。

-Mendieta Alatorre,Ángeles,《研究方法和学术手册》,社论Porrúa,SA,第十四版,墨西哥,1981年。

-Escamilla,Gloria,书目方法论和技术手册,书目研究所,第三版UNAM,墨西哥,1982年,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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