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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的三个定律

Anonim

在本文中,我提出了个人和组织层面上我认为是实现结果变化的关键的三个要素。这些是欲望,勇气和行动,我敢于称它们为“变革的三个定律”,因为没有它们,就不可能有变革。

如今,关于组织世界的变化以及在这个超级竞争的世界中成功改变的意愿的重要性,人们已经谈论了很多。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什么才能真正使人们和组织改变?

根据我与人和公司合作的经验,我发现变革涉及三个确定的要素,我大胆地将其称为“变革的三大法则”,我在下面介绍:

愿望:要改变就必须要做,有实现它的坚定愿望。实行强加于人不可能实现真正而深刻的变化。这就是为什么在实行变更时人们会反对它的原因。显然,可以进行更改,但是一旦屈服于接受更改的人的功率因数消失,您将立即返回到之前的状态。

勇气:要改变,我们必须有勇气相信自己,并且我们可以以不同的方式思考和采取行动。显然,隐藏已知信息的安全性比面对变化的挑战要容易得多。许多人出于恐惧而宁愿以平庸的稳定性来改变能带来进步的变革。这些人通常是隐藏在以下短语后面的人:

  • “这里的事情总是那样做并起作用。”“如果一切都很好,为什么要改变?”“改变既困难又痛苦。”

这样,他们避免面对自己的恐惧和局限,失去克服挑战和前进的机会。

行动:如果您不采取行动,则什么都不会改变。采取行动是唯一可以确保发生变化的事情。谈论变更非常容易,但是进行变更却大不相同。要实现变革,就必须由行动者驱动,他们不要回避困难,也不要屈服于挑战。改变意味着要采取行动,因为否则改变就变成一种简单的幻想。

只有具有这些属性的人员和组织才能成功面对一个唯一不变的世界。领导力和管理发展机构,包括Peter Drucker,Jack Zenger,Joseph Folkman,Kenichi Ohmae和Ram Charam,都强调当今有效的领导者是那些能够领导和管理的人改变使事情发生。

培养改变的欲望,支持那些有勇气质疑现状的人,并使他们更容易采取行动,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好方法。但是,这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为它暗示着领导者对这“三项法律”的承诺,这需要深入的个人工作,才能消除人们在许多方面破坏其良好意图的担忧。

变化的三个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