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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理论与特许经营协议

Anonim

在这项工作中,我的目的是要公开一份具有非典型性质的新合同。随着社会的进步,尤其是在经济起主导作用的最近时期,随着新的生活方式和当前需求的产生,经济产生了一系列新的业务,这些新业务已被该法捕获。 。在某些情况下,这些企业已经受到法律法规的管制,制定了专门的国家法律,旨在下达命令并结束由这些原始合同形式所产生的不确定性所产生的法律“混乱”,这些不确定性完全不同于先前的合同形式或其他情况则是传统形式与现代形式的混合体。

第一章

合同的定义

1.-合同起源

罗马契约制度:

要研究合同,有必要弄清公约,公约和合同这两个术语的含义。

合同是属于合法业务的遗嘱协议,旨在建立,修改或消灭旨在产生效力的任何权利,即规范当事人的权利。这是一项双边或多边业务,因为它需要两个或更多遗嘱的同意。它构成合同的性别。

与其他类似的表述如契约和合同相比,也有必要弄清公约的真正含义,确定其内容和范围。

该条约不同于公约,因为它是指那些缺乏行动的关系,因为它们只会产生例外。随着时间的流逝,契约通过准予其要求履行的行动而被同化为合同。

该合同适用于任何旨在产生民事可执行义务的民法承认的遗嘱协议。这些已成为信贷权利最丰富的来源之一。它始终受到一项赋予其充分法律效力的行动的保护,某些不属于合同类别的协议也发生了这种行为,但是与合同不同的是,还有许多公约或协议没有提供要求合规的行动,没有名字。

当事人的意愿构成了公约的基本要素,因此,该公约构成了当事方之间的法律,并根据其所载规定承担了义务,罗马人认为这一原则是合法的。这是自然的,因此他们承认,任何不被拒绝的公约都会在缔约双方之间产生自然的义务,但是为了在葬法中具有强制执行的义务,有必要也有民事诉讼的义务。这些就是合同(contractus)。

为了给出一个非常完整的合同定义,我们可以说:

«该公约具有特殊名称(例如,购买,出售,位置等),否则,具有强制性的民事原因(例如,事物所有权的转移:数据),并且采取行动的正确制裁»。

罗马合同的演变:

如我先前所言,并非所有的遗嘱协议均被视为合同,而是法律赋予其民事可执行义务效力的关系。

在贾斯汀法律中,合同是指能够构成对另一方负有债务的人的遗嘱协议,其中包括任何建立,修改或终止任何法律关系终止的业务。

nexun是第一个罗马契约,其特征是完成它必须遵循严格的严肃性,例如称重铜,天平以及利比里亚人和五位证人的身影。

nexum的衍生是sponsio,它是契约的组成部分,使用圣礼词,例如spondes?,义务人对spondeo进行了回复,而不需要peres and libram。但是,由于可以在公民之间执行此合同,因此出现了规定,以使非公民也可以签订合同,当事各方可以使用义务人总是答应的任何表达方式互相质疑。这样,口头合同就诞生了。

根据罗马公民保留国内登记簿的实践,法典接受和经验法典委员会在其中记录了对债务人的信用,因此我们找到了在债务人是另一位公民时使用的笔录工资单,以及手书或外籍债务人的概要。在庆祝形式的这些形式中,其改进基于从文字合同衍生的注释。

后来,相互,贷款,保证金和质押相加,当联系不再是最合适的庆祝方式时,这些就产生了,简单的一件事就足够了。这些构成实际合同

最后,当罗马法的发展使意志的约定成为合同的特征部分时,人们接受的是,只有当事各方同意,才能使合同得以完善,因此出现了双方同意的合同。

2.词源

这个词来自拉丁语“ Contractrus”,源于Contrahere,意为“安排,实现”。

3.合同概念

第1351条CC:合同是两方或更多方建立,规范,修改或终止法律关系的协议

对于Cabanellas,合同是两方或多方之间与服务,事项,程序或案件相关的强制性协议。法律制度围绕每个合同,由商定的意愿变成现实,由立法者在指定合同中单独规定的强制性或补充性规定产生,并由适当的程序性行为产生。

表示意志的合同是“法律实体”的诞生或出现在法律生活中。合同是一种意志的协议,根据该协议,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同意提供,做或不做,即交付商品或服务或不做某事:合同产生义务,它也可以或消除上述行为成立。

最后。还有人说,合同的概念必须加以修改,因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它甚至可以通过机器来合同,因此合同不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各方的协议,而是“法律关系之间的同意”。遗产”

4.-定义要素

可以将其定义为此定义的元素:

4.1-两方或更多方的协议-合同中各方均同意自愿达成结果。因此,与合法权益的对象有关的任何协议都将成为合同并受法律保护。

不可能谈论合同,领导权或双边关系,它并不总是意味着两个或更多人的同意,而是义务与权利的相互关联。

原则上,当事方的唯一意愿足以建立法律约束力或产生义务或改变,修改或消除义务。

4.2-当事人或个人。-法人,也称为集体,是“集体考虑的人”。它不是自然人,但具有法律地位。身体或自然人是单独考虑的人。因此,合同可以在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订立,也可以仅在前者与后者之间订立。

4.3-法律后果.-合同主要是私人性质的机构,该合同的前提是,即使存在经济差异,干预合同的人也处于相同的法律平等水平。

5.合同的基本要素

  1. 同意可以是明示或默示的,对象必须在物理上和法律上是可能的,可以根据其种类确定和确定,必须存在于自然界中并且必须在行业内。

在没有任何这些要素的情况下,具有法律利益的任何人都可以援引该合同的不存在,并且要求该合同的行动是无条件的;效果不存在,甚至是暂时的。

6.-合同的有效性

  1. 合同的目的,动机或决定目的的合法性,缺少合同的目的将导致合同的绝对无效。

具有绝对法律效力的任何人都可以执行要求绝对无效的动作,因为它涉及公共秩序的规定。

  1. 缔约各方的能力是指他们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并充分利用其智力

当能力仅具有享受能力时,就可以享受或行使,必须代表其订立合同,甚至获得司法授权以执行合同。

  1. 必须采取的形式或形式来完善它,如欺诈,恶意,暴力,教训和合同错误等,缺乏共识上的缺陷。

如果没有最后三个有效性要素,则合同是相对无效的,只要缔约一方之一及时宣布其行动要求合同无效,因为这是可以规定的;相对无效性可以被验证。

7.-法律后果

这些是由于通过实现不同假设而产生的法律规范所认可的那些特定法律情况所导致的。

8.-根据理论对合同进行分类

  • -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庆祝未来的合同,也就是说,这是合同的承诺。-当缔约一方仅对缔约双方有约束力时。-当缔约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时。-他们是靠自己生存的人,不需要其他合同即可完成工作。-他们是依靠主要合同完成合同的人。-他们是缔约各方从结论中知道范围的人-他们是未知范围的人,并且依赖于未来和不确定事件的实现。繁重的-它们是为双方带来利益和负担的--为一方带来利益和另一方的负担的利益。瞬间。 -它们是一次动作即可产生效果的产品。连续道。 -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会产生影响。-需要运送物品时。诺.-他们是那些完善与缔约国的简单同意。正式的。 -那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形式。 (例如买卖价值超过$ 5000.00的房地产,必须在公证人之前批准)反对现实的共识。-经过各方的简单同意,这是一种完美的方法,不需要交付任何东西。在形式上反对。-在这种形式中,当事方被给予自由,以他们希望的方式表达同意。

根据守则对合同进行分类

典型。-它们是具有名称并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的名称。买卖,交换,租赁,供应,住宿,相互,贷款,押金等 我们的民法典称他们为被提名人

非典型的。-这些人在实体法律体系中缺乏定位,因为人的经济关系紧张而多样,造成了立法者没有规定的法律情况。

它们也可以分为:

  • --
  1. 一个承诺。
  • 领域翻译

a)购销

b)交换

c)捐赠

d)相互的。

  • 使用与享受的翻译

a)租赁。

b)转租。

c)贷款。

d)存款

e)任务

  • 他们追求共同的目标
  1. a)民间团体b)民间团体c)畜牧伙伴关系d)农业或农村伙伴关系。
  • 保修或配件

a)存款。

b)服装。

c)抵押。

  • 随机

a)年金

b)投注

c)买希望

  • 那些因争议而结束的人

a)翻译

一些非典型合约的概念

鉴于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已经捕获了多个合同,下面我们将列出一系列定义一些非典型合同的概念。

分销。-分销商承诺从中承担从分销的,大量消费的商品中获得的费用,以供其随后投放市场时自担风险和费用,并规定了利润或转售利润作为中介的代价。

特许权。-根据合同,商人或企业家(Grantor)授予另一位商人(Concessionaire)以其个人名义并以后者的名义购买其产品以进行转售的权利,使他的公司独享,并遵守设保人制定的一系列规则。

Supply.-合同由该供应商承诺履行的东西或服务,定期或连续的规定,有利于供应商,而后者则承诺支付金钱的代价。

合资企业-一组法人为最广泛的物种做出贡献的合同,但这并不意味着丧失了作为法人或公司的身份和个性以实现共同的业务,这可能来自为了获得经济利益,将在有限的时间内进行商品创造以提供服务

特许经营。-商业扩张方法,企业主通过该方法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名称和品牌销售产品或服务,并严格遵守其规定的制度。作为回报,被特许人支付费用和特许权使用费,并承担启动服务的费用。

预付医疗福利:预付定期费用的合同,将医疗服务确立为未来的法律状况

Trust.-有一个信托合同,当一个人的某些资产的信托所有权转移到另一个谁承诺不行使的,对任何人在合同中指定的好处,并把它传给条款或条件向委托人,受益人或者履行受托人。

商品推销-当拥有域名的人与生产者订立合同时,与生产者同时签约或排他签约,以推出商品或服务。

银行支票账户:个人将一笔现金存入银行的合同,可以在任何时候通过支票取款,而银行将这些金额用于其他银行业务。

-发行的承销或认购。-承销或认购是投资银行或其他金融实体与发行公司之间签订的旨在确保或尽最大努力发行证券的合同。双方都将从这些操作中受益。发行人可能会立即获得出资,承销商则可从认购价与证券的后续售价之间的差额中获取利润。

第二章

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权的起源和历史背景

今天众所周知的特许经营协议是一个相对较新的现象。尽管从历史上讲特许经营曾被用作提供公共服务的手段,但直到本世纪才被私营部门用作应用于商品和服务的营销体系。

特许经营概念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2世纪。但是,将特许经营发展为商业和商业体系有两个非常明显的时代:第一个,从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初,以及第二个从战后时期到今天。

中世纪的背景。特许权一词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在那个时期,一个君主向其臣民授予或授予特权,而君主可以凭借其特权从事捕鱼和狩猎等活动,在任何情况下都保留某些特权。王国的地区。此类授权或特权使用术语“法郎”指定。同样,在法国,带有“坦率字母”的城市是那些享有特殊特权的城市,这些特权保证了它们的某些自由或自治权,例如永久豁免向国王或该地区的领主致敬。

也是在那个时候,天主教会授予某些地主的授权以代表他们行事,以收取欠教会的什一税,允许他们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为教皇休息。

现代时代特许经营的开始。在美国,特许经营权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可能是通过立法手段授予个人一些铁路服务或银行之类的公共服务或“公用事业”的利用权。

尽管授予这些权利意味着对服务运营的行政监督,但剥削的专有权却使个人获得了可观的利润。

这样,政府进行的特许经营就构成了一种在不使用金钱或公共资金的情况下快速发展这些服务的手段。

第一特许经营系统。在1850年代至1860年代的美国,辛格缝纫机公司决定改变其基本运营结构,建立了经销商/供应商网络,这些网络由经销商负责分享其在地区内分配缝纫机的权利。特别是由于维持大量直销商涉及高昂的劳动力成本。尽管Singer仅维持了十年的计划,就使Singer成为北美地区最受认可的品牌之一,但它为当前的特许经营体系奠定了基础,因为该特许经营体系是产品和品牌特许经营,因此精心设计我们目前拥有的特许经营系统。

尽管如此,1865年,在继任之战结束时,私营部门开始在北美大规模使用特许经营系统,以此作为扩大北方工业家与南方和南部地区的旅行者和商人合作活动的一种方式西方。

制造业公司就是这种情况,在缺乏资金和训练有素的人员来开发和经营零售店的情况下,他们授予独立商人专有的经销权。

1898年,通用汽车采用了类似的系统,因为它没有资源来开设自己的销售点,因为需要授予特许权,该系统已在当今的汽车工业中成功使用。石油和汽车零部件公司效仿了前两个例子,该系统实现了扩大产品分销的过程,而没有自己的资金或风险。

同时,软饮料行业也开始使用特许经营系统。在这种情况下,装瓶商(特许经营者)获得浓缩物或通过使用配方来生产浓缩物的权利,以及获得以特许人的品牌标识的软饮料的生产权,并将其分配到专属区域。

就其本身而言,特许人进行广告,营销和其他支持服务,要求特许人生产软饮料,显然是在先前定义的严格质量标准下。

1899年,通过使用该系统,可口可乐公司成为世界上第一家装瓶商。当时,可口可乐直接经营他们的苏打水出售产品。但是,一些投资者设法说服该公司授予他们可口可乐提供必要的浓缩液的权利,以在特许经营者的工厂将饮料装瓶,而特许经营者将负责该饮料的区域分销。因此,加盟商承担了100%的安装成本,并负责其管理,以换取获得产品所需的集中精力和集中的广告支持。

随着产品需求的增长,可口可乐的特许经营者又将特许经营权出售给其他人。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对业务进行了特许经营,从而从可口可乐那里购买了精矿,然后将其高价转售给了次级特许经营者。这样,他们弥补了直接进入整个国家市场所需的资源和管理技能的不足。

1921年,Hertz Rent a Car公司决定通过类似于特许经营的特许经营来扩展其分销网络,今天,它成为了汽车租赁服务的全球领导者,其中包括370多个特许经营权和1076个销售点。服务运营。

在同一年的法国,同一年,羊毛工厂“ La Lainiere de Roubaix”试图确保生产新工厂的商业渠道,为此,它与许多独立零售商建立了联系,并通过合同将其联系起来。它保证了品牌在特定地理区域的专有性。

由于在美国和法国同时发生的这些事件的重要性,因此许多有关此主题的专家将特许经营制度的诞生定于1929年。

在1930年代中期,在美国已经经历了巨大的企业活力的大萧条之后,霍华德·约翰逊的酒店和餐饮特许经营权出现在市场上,其情况值得讨论。

这家重要而著名的连锁店成立于1925年,最初是一家冰淇淋企业,其初始资本为500美元,该资金是通过第三方贷款获得的。业务发展成成功的连锁餐厅,其独特之处在于拥有明亮的橙色屋顶。

由于缺乏开设新餐厅所需的财务资源,约翰逊先生将特许经营方法用作扩展系统。这就是我与大学同事达成特许经营协议的方式,他通过该协议答应向他出售冰淇淋和与业务相关的其他产品,并另一方面帮助他进行餐厅的设计,安装和监督。

加盟商没有餐饮业的经验。但是,通过特许经营,其所有者获得了特许人授予他们的利益,例如经验和从成熟概念的利润中受益的机会。作为回报,霍华德·约翰逊从出售给加盟商的产品中获利。

战后的繁荣景象。在本世纪中叶,美国再一次成为特许经营发展的主角。特许经营增长最快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

不同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法律因素使战后时期成为专营权发展的有利环境。经济和人口的增长创造了对商品和服务的快速需求,并为发展新业务提供了机会。

同样,数以千计的雄心勃勃的人从战争中返回,他们对公司的创立和管理缺乏经验,但是其目的是建立自己的企业,并且有时受到战后北美政府提供的融资便利的刺激。 ,也有助于巩固该数字。

特许经营的方法使进取但经验不足的人可以通过培训和监督企业家来开创自己的业务,而企业家对他打算特许经营的业务有广泛的了解。同样,在特定领域具有创新概念或经验的商人发现,通过特许经营,他们可以利用这些概念,而无需另一类业务所需的资金。

定义

特许经营被定义为两个合法独立方之间的合作体系,通过合同相互联系,其中一方(特许经营公司)以此为基础交换一定的经济报酬商标使用权以及在特定时间段内在特定区域内开展业务的“诀窍”

这是一项(纵向)协议,根据该协议,商标,商品名称或其他独特的营销表现形式(特许人)的所有者向零售商(被特许人)授予使用其商标,商标名称或表现形式的许可,并且根据与特许人相关的特殊性或格式来安排您的营业所

从根本上讲,抽筋是一种共生。有一个被称为特许人(franchisor)的政党许可了一个独立的商人,称为特许人(franchisee),以出售他们拥有的产品或服务。

由于新竞争对手的出现势不可挡和不断增长,以及对提供新服务的需求,特许经营对不断更新市场报价的需求做出了回应。

特许经营通过一种众所周知的“专业化 ” 来实现一种针对消费者的更好的方法,即专注于对产品更好了解,尤其是更好的服务和对消费者的关注。

根据Meyer,H.在他的《市场营销零售》一书中将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或许可定义为一项合同协议,母公司(特许人)将一家小公司授予个人(特许人)。在特定条件下做生意的权利。

Meyer H.和Kohns S.确定,许可协议有效的时间称为合同的有效期,范围从五年到永久。大多数协议都是二十年。期限结束后,特许人通常有权回购或转售该产品。

相反,肯尼迪坚持认为,特许经营是政府机构授予个人,合伙企业或公共有限责任公司使用公共公司,街道或高速公路或上方或下方空间的特权。街道或高速公路。专营权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可以是不确定的,也可以是永久的。

菲利普斯·科特勒(Phillips Kothler)在他的《营销管理》一书中表示,他将特许经营或特许经营概念确立为与特许经营者在国外市场的协议,并提供了使用制造工艺,品牌,专利,商业秘密等权利。价值点,以换取费用或特许权使用费。

根据Ambrose Bierce的说法,“良好的商业计划是通过扎实的市场研究得出的,该计划告诉企业家,在特定位置对您的产品或服务有足够而可靠的需求,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因素。商业上的成功。您将需要进行其他研究,以确定在该业务范围内成为一家企业的加盟商是否是一个额外的成功因素,如果是,那么您将需要评估哪个公司可以为您提供最大的优势。

对于Arrubia Paucar而言,“特许经营的定义是对产品或服务品牌的特许权,再加上对一套销售方法和手段的特许权”

也可以将其定义为“品牌,产品或服务的特许权,再加上自己的一套方法和手段的特许权,以便特许公司确保合理利用特许权,并在允许的条件下管理公司为设保人和特许公司实现最佳的盈利能力

特许经营合同是阐明特许经营系统中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关系类型的文件:表明角色在业务发展中与每个人相对应,它们的职责,权利和限制。这样,一旦对特许经营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并通过详尽的操作手册,就可以开始考虑特许合同的形式化

在最复杂的形式中,营业执照格式是两方之间存在的更广泛,更连续的关系,通常包括全方位的服务,包括站点选择,培训,产品交付,营销计划和也是出资者。

经销商的惊人增长代表着两个趋势的迅速增长:个人急于成为自己的老板,以及公司需要寻找更有效,更便宜的扩张方式。

旨在商品和服务商业化的商业格式,其中一个人(自然人或法人)在指定时间内授予另一人使用商标或商标名称的权利。该过程还包括传播必要的技术知识,这些技术知识可以使某些商品和服务以统一的方式通过在不同市场中证明的商业和行政方法进行商业化。

在专营权中,发现使用和利用商业名称和/或品牌的许可或特许只是协议的目的之一。在特许经营中,除了授予非专有使用和开发其品牌或商业名称的许可外,特许人还向特许经营者传播一系列知识和经验,使特许经营者能够有效地开展经营活动。加盟商。

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专利权是一种开发技术,允许公司(特许人)许可一套与品牌,商标名称,商标,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作者,知道如何;第三方(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以通过转售产品或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来获得经济回报。

前述内容使我们可以简单地总结出:特许人拥有名称权或注册商标权,并出售特许人的权利;知道这是产品许可证。

法律性质

这是一种自愿合同,只有当事各方同意才能完善。这是双边的,因为合同为双方产生了权利和义务。这是一种非典型合同,因为它在我们的法律中没有规定,这就是为什么它被称为未命名合同的原因。这是一项繁重的合同,因为各方都可以从其规定中获得好处。

Marzorati指出,在其动态演变的概念中,称为业务格式特许经营的商业特许经营是一种公司合同,通过该合同,可以转让一种方法来管理和管理企业,并授予该产品在地区上的销售垄断权或带有设保人商标的服务,并持续受到其严格控制和技术支持

最权威的学说将特许经营视为商业合作合同,它基本上意味着不同独立公司之间的合作模式,因此,通过其共同行动,可以发展独立的公司。业务更有效。但是,尽管应该有一种力量平衡,但实际上,是由特许经营者向加盟商屈服并向他提供两个要素:首先,这是一种确保特许经营成功的商业技术,其次是产品,品牌在市场上,他们在市场上享有很高的声誉。这样的元素对于组成特许人网络的所有特许人都是统一的,从而创建了分销形象。对于其他作者,特许经营包含特许经营合同的所有特征,表明特许经营合同的法规适用,并增加了与商标,商业名称和技术转让有关的规范。

-专营权的经济功能

用于公司运营的投资取决于该投资,但它可能会从外国公司获得一些财务出资作为贷款。因此,它也构成了一种非常规的融资方式。

特许经营合同是一种可移动大量资本和人力资源的合同方式,使合同各方和广大公众受益,因为这样可以实现市场上的最佳供应。

这是一项促进商品和服务的流通和分配的合同,提供了一定的投资安全性,因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已经进入市场,不仅在国家一级,而且在国际上很多时候都广为人知

-特点

其主要特点:

繁重的:由于一方当事人(被特许人)获得了以金钱上的利益换取另一方(特许人)的利益

可交换的:因为从庆祝之时起,各方都知道与之相对应的义务和利益

非正式的:不需要特定的方法来实施

非典型的:它不受法律规范,也不受民法或国家法律的约束。

共识:因为它是完善的,并在各方表示同意后立即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双边的:因为当事各方都有义务互相承担,互惠互利

接班人:各方产生的义务在合同订立之时并未终止,但仍超出了合同范围

特许经营系统具有一些基本前提,可以在完美的条件下发展:

合同是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必须对其进行仔细研究,详细,清楚,准确并一定合规。

特许使用注册商标。特许经营网络的实力和牢固性得到同质品牌形象的支持,该品牌形象通过每个中心(徽标,改编和装饰,标签和独特标志)传递给公众。这种品牌形象还可以在未来的客户面前获得认可。

传输构成专有技术的一组知识和经验,这些知识和经验是由特许人以实际方式开发的一组知识,方法和系统,未获得专利权,并且是从特许人的经验中获得的建立成功的公式或业务概念

授予领土专有权和持续时间。

进入特许经营网络的经济参数的定义:入场费,“特许权使用费”或关于销售和广告的运营佳能,这将是特许经营者的财务义务。这些付款是通过使用品牌的权利,所接受的培训和帮助以及参与链本身产生的规模经济所产生的收益来证明的。

特许经营权的对象是原始的业务概念,可以以同质方式进行复制,并且可以长期使用。

对加盟商及其员工进行全面而广泛的初始培训,在活动开始时担任指导和顾问,支持加盟商进行场所的选择,改建和装修,提供交流工具,并最终解决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

持续为加盟商提供服务和协助。

最后,定义将构成“包裹”的内容,这是要交付给加盟商的文件,并且是企业日常运营的实用指南。上述特许经营权套餐由以下要素组成:

良好的特许经营首先必须是一种经过证明的可转让的成功,并且可以由特许经营者在其领土上复制。一个好的配方具有以下特征。

它与高质量产品或服务的商业化有关。

对产品或服务的需求是普遍的,或者至少不仅仅限于特许人的所在地。

当一个或多个特许经营权在其领土上植入时,保留已经建立的特许经营权。

它提供了立即的专有技术转让,并为加盟者提供了有关所涉及加盟店的营销技巧和方法的有效培训。

它与一家试点公司进行测试。

它建立了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持续联系的方式,以改善特许经营条件,并交流创新,新产品和服务的想法等。

它明确描述了特许人的最初贡献(教学,培训,专有技术)和永久贡献(营销支持,广告,促销活动,研究与开发,各种服务)。

它表示被特许人必须支付的立即付款(初始权利)和连续付款(正典)。

在确定特许经营权的未来发展方向过程中让特许经营者参与进来,并使他参与特许经营权的生活。

它规定了续签,重新谈判和取消特许合同的程序,以及可以赎回特许人的程序。

与传统或受控的垂直结构相比,特许经营提供了一个有趣的选择。实际上,在特许经营网络中,每个商店的投资都是由拥有商店的特许经营者进行的。从特许经营者的角度来看,建立特许经营网络使您能够快速而廉价地拥有国际业务网络,而无需直接投资网络所有权,而是通过合同对其进行控制。

特许经营是一个综合的分销系统,由特许经营者控制,但由特许经营者提供资金。成功的特许经营是一个良好的合作伙伴,特许经营者和特许经营者的成功密不可分。

-专营权课程

特许经营分为四组:

生产特许经营

在这里,特许人除了是品牌的所有者外,还生产在特许经营场所销售的产品。

在这里,特许经营公司是制造产品的公司,也是品牌的所有者,该专有技术授予特许经营者生产产品的特许权。因此,经销的品牌与制造的品牌是相同的。

特许人充当采购中心,与供应商选择最佳产品和最有利条件并进行谈判。

服务专营权

这是最有发展前景的特许经营中最具活力的类型。特许人授予使用和商业化具有任何一种服务的原始公式或系统的权利,该原始公式或系统的名称已经得到认可,并且已经在接受级别上证明了其有效性。

这是对某项服务的利用,该服务的原始公式由特许人拥有,然后将其传输给其特许人。这种特许经营是目前正在蓬勃发展的一种。

在这种类型中,特许人为被特许人提供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原始和特定的公式。就加盟商而言,它以相同的质量和价格提供客户服务。需要强调的是,由于其抽象性质,这种协议需要特许人不断合作和传播专有技术。

在使用该系统的公司中,我们可以提及快餐连锁店McDonalds,Kentucky Fried Chicken和Donkin Donuts

行业专营权

它由两个工业家组成:特许经营者和特许经营者。产品制造商转让以其原始品牌生产和销售产品的权利。它需要强大的资本投资。这里的链接是合法和经济的,转让技术,产品名称和品牌。专利权人必须是其特许经营者的工业产权所有人,而特许权人则是制造某种产品并随后在市场上出售所必需的技术和原材料。工业产权。在这种情况下,特许人获得使用所获得的技术生产和分销特许人产品的权利。最著名的例子是可口可乐,Yoplait,Royal Canin等。

特许经营权

当传统商人同意按照以下规则将其部分场所专门分配给某个品牌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在指定区域中,应仅包含具有相关形象和品牌的产品,并且独立性更高而更少它是在特许经营机构内部的商业机构内,由部门进行的。在这个空间中,根据特许经营者的方法和规格出售作为特许经营对象的产品或服务。它是在另一个商业机构内进行的,该商业机构具有销售产品和/或根据其规格提供特许人服务的特许经营空间。

主特许经营

这种方式包括通过原始主特许人(自然人或法人)的身分,将特许经营权从一个原产国出口到另一个国家,原始特许人将特许经营权出售给原产国,以便它可以在原产国发展目的地。主特许经营者是经理,专门负责特许经营者在其本国的发展和代表,并且将负责选择特许经营者并使业务适应所发展国家的特定特征。它是在国际上扩展特许经营权最常用的系统。这是外国特许人与相关国家的自然人或法人建立的合同关系,后者是特许经营者,同时是已开设的某些销售点的特许经营者,直接专门负责特许经营者在本国或国家/地区内的发展和代表。主特许经营人负责试点机构的建立,负责选择新的特许经营人,进行投资,网络的全球广告宣传以及总体上与特许经营人在其领土内的所有关系。您想要或没有财政资源和必要的人员来直接在国外发展特许经营权。这种方法还可以有效地克服文化差异,这种文化差异可能会阻止特许人直接进入其产品或服务的新市场,因为特许人对其所在国的习俗和使用乃至手续都非常了解。可以作为特许经营者在许多国家/地区同时开展业务的桥梁,而无需直接参与,其时间与理解这种习俗和用途所花费的时间不相上下,而这暗示的是成本。无需直接参与,在许多国家,同时发生的时间与理解这种习俗和用途所花费的时间不相上下,而这意味着这样做所要付出的代价。无需直接参与,在许多国家,同时发生的时间与理解这种习俗和用途所花费的时间不相上下,而这意味着这样做所要付出的代价。

经销特许经营

特许人充当采购的中介,选择其他公司生产的产品,并在有利的条件下通过其特许销售点进行分销,并将特许人生产的产品和/或品牌转移给特许人。特许权使用费变动或更高的购买价格。其基本特征集中在产品或服务的开发上,而不是业务运营上。授予特许经营者更多的自由,但同时减少对运营的贡献,在这种情况下,设置特许经营者,即他必须在品牌的贡献下出售的产品。特许人将其产品分配给特许人的食品,纺织品等,以及使用其商业名称的权利。

业务格式特许经营。

在这种类型中,特许人为特许人提供的业务已标准化到最小的细节,并简化为手册,以这种方式,在特许人的协助下,他们可以使特许人完全按照将使特许经营者自己经营。业务格式涉及所有事项,包括技术,管理,营销,场所适用性,客户服务等。商业格式特许经营与现代的商业特许经营概念相对应。它主要在服务和混合专营权(分销和服务)中开发

第三代格式专营权

特许经营者将获得一个完整的业务运营系统,其中包括特许经营者协助寻找合适位置进行业务建立,培训和员工培训的完整计划。在特许经营协议存续期间继续进行这种培训,特许人授予特许经营者对该地区的专有权,而特许经营者仅销售或分销产品或服务。充足的设备和原材料或产品来源

转换专营权。

这些协议是已经建立的业务访问特许经营链的协议,并采用了与图像,商品名称,联合出版物等有关的特征。

多特许经营。

加盟商管理通常互为补充但没有竞争力的不同加盟。特许经营者就是这种情况,他们接管了不同特许经营链的不同脉络点的开发。

多专营权。

特许经营者具有来自同一特许人的多个营业场所,并且对应于特定区域,在该区域中,他可以开设他认为合适的营业场所数量。

主动特许经营。

特许人要求特许经营者亲自管理和经营其场所。

-组成专营权的科目

特许经营协议涉及两个主题:

特许人或特许人

要成为特许经营者,不仅需要在该领域拥有一家具有商业声誉的溶剂公司,还必须拥有一个出色的业务概念,该概念可以在产品,服务或营销方式中提供新颖性和差异性价值。这是FRANCHISE概念的真实含义

但是,该系统的成功主要取决于先前通过试点机构经历了整个特许经营过程,这将使我们能够纠正可能的错误,并增加为更好地发展零售概念所必需的知识。特许经营,提供实际上是特许经营的基础之一:特许经营者提供经验。

已经实现了两个主要目标,我们可以以一种完美的方式来总结要实施的特许经营系统以及试点机构的经验,因此有必要通过各种文档来传达所有“专有技术”(专有技术)构成手册,预合同和最终合同的必要内容。

因此,FRANCHISOR必须是具有以下特征的自然人或法人:

  1. 在具有代表性的时间里,已经准备并经历了在试点场所开发的商业配方(与竞争对手不同),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无论是否具有所有权。

    2.他们是将要销售产品或服务的品牌财产所有者,他们有能力培训其未来的加盟商,并为他们提供所有必要的技术,业务和后勤支持。

特许经营者或特许经营者

特许经营者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以统一的,经验丰富的技术,具有经证明的获利能力并具有注册商标的权利,获得销售和开发产品或服务的权利的自然人或法人。

作为特许人的出资的回报,特许人必须:

1.根据特许人的详细项目,

支付安装和装修其设施所需的总投资;2.向特许人支付为交换服务而设立的入场费和定期付款他从他那里得到的永久

  1. 根据特许人确定的最低价格,有足够的质量和品种库存应用特许人建议的销售价格

    5.尊重特许公司的企业形象有关的所有方面;接受特许人的定期控制并不断告知业务发展,接受特许人可能进行的修改以获得积极的结果

    7.尊重地域和品牌专有权

    8.承诺参加特许人进行的培训课程

    9.使用的工作方法,商业准则和一般管理,通过被特许发送手册

    10.尊重商业和管理系统的特征在于限定有问题的特许经营权。

    合同组成部分

作者同意,始终在国内和国际上出现的构成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实质的要素如下:

1,品牌许可: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的实质是特许人在产品或服务上拥有商标,因为客户被其声誉和声誉所吸引,当然,除了使用您的品牌外,特许经营者还使用您的独特标志和符号,以及与特许经营者的行为方式有关的一系列规则,涉及要进行的活动和管理。

2.专有技术的转让:特许人有义务在业务的进行,结构和组织方面将特许人付诸实践,当然,它必须遵循信函中的指示,以实现特许经营中的统一。产品及其展示。这可以包括房屋装修以及供应商和金融实体的清单。

3.Regalías或Canon:由于我们面临着繁重的合同,考虑到服务,协助,品牌等,因此必须确定从加盟商到特许人的某种形式的报酬。在合同期限内。

4.领土:这是为了对有利于特许经营合同的特许经营者划定一个领土区域,这可能是商业运作成功的重要因素。

5.特许人对被特许人的协助:根据协议条款的程度,可以将其汇总为一份操作手册,并且可以为组成该连锁店的特许人建立一个最低限度的协助和服务中心,提供市场信息,技术或只是购物。

6.不竞争和/或转包的可能性:一方面,明确防止特许人进行竞争性业务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禁止或不禁止转包的可能性。

7.保密:由于被特许人可以访问特许人的机密信息,因此保密义务是保密的,甚至在合同订立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都可以使用。

8.合同的期限:一般而言,当事方倾向于确定足够长的期限以收回特许人的初始投资。根据我们的法律并凭借意志的自治权,当事方可以随时无故终止。最终,建议的期限是两到五年,可以选择以相等的期限续签,包括自动续签。

-专营权的优势

根据美国小企业管理局(US 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的说法,与独立零售商相比,特许经营具有多个优势。他们是:

声誉:这是一个已建立且众所周知的许可系统,新的经销商无需建立公司声誉。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已被公众接受。

营运资金:因为特许经营人为经销商提供了良好的库存控制和其他减少开支的手段,因此经营经销商业务所需的资金更少。必要时,特许人还可以为运营费用提供财务援助。

经验:特许人的建议弥补了新所有者的不足。

管理协助 -一个小的独立仓库所有者必须学习所有知识,而经验丰富的零售商可能不是财务,统计,市场营销和促销的所有方面的大师。最好的特许经营公司会在这些方面为经销商提供持续的帮助。

利润:通过承担合理的特许经营成本和供应协议,经销商通常可以期望具有合理的利润率,因为业务是在链条效率下进行的。

动机:因为经销商和特许经营者从成功的经营中受益,所以他们都可以正常工作来实现这一目标。

特许人优势

对于特许人而言,订立该合同具有以下优点:

它可以促进您无法控制的市场的深度和加速渗透。众所周知,许多公司没有足够的条件来依靠自己的资源猛烈发展,因为它们需要大量资金和管理自己的人员的需求。盎格鲁撒克逊人将这种优势称为缩写OPM,意思是“其他人的钱”

可以使用新的资金来源,而不会失去或削弱对营销系统的控制。

避免通常涉及您自己仓库的分配系统的高固定成本。

与独立分销商合作,但积极主动地开展业务。

与城市,地区或国家中部的本地商人合作

根据您拥有的商业技术知识创建新的收入来源。

快速增加销售量,取得成功的滚雪球效果。

特许经营系统的发展使规模经济受益。

特许人为被特许人提供初步和持续的帮助,最初的服务主要包括:市场研究,特许经营场所的位置研究,租赁谈判的协助,销售点的室内装饰概念,培训劳动力,会计和财务管理模型。正在进行的服务包括运营监控,宣传材料,干部和雇员的培训,质量控制,国家广告,采购集中化,市场发展信息,会计和财务审计,批准的保险等。

FRANCHISEE的优势

特许经营者的动机主要是从经验,声誉和担保中受益,以及特许经营者的品牌形象。在此基本动机上添加以下注意事项:

  • 有可能以很少的资金创办一家公司,因为这是一个成功的项目,因此降低了风险和不确定性。由特许经营者提供。由于特许经营者的声誉和财务能力,可以访问最佳位置。在特许经营的营销管理和财务和会计管理方面获得帮助。拥有精心设计的房屋和室内装饰通过不断研究和开发新产品或服务而受益,有可能以独立于大型组织的身份创建自己的业务。

-特许经营协议的劣势

对于特许人:

这使您无法控制对小型零售企业的销售。

利润或获得的利润的获利能力必须进行分配。

特许经营者损失了特许经营权的一部分利润,如果他与自己的单位一起经营,那将是他的利润。

特许人承担诉讼风险,这可能会造成极大的损失。如果对特许经营进行了精心设计,这些问题就会被消除。

对于加盟商:

确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是确定要出售产品数量的许多倍。

这些合同极大地限制了个人计划或特许经营者自己的机会。

在特许经营期间,他们保留了一个不需要的伙伴。

商业活动的增长受到已签订合同中所列条件的限制。

转让,出售或关闭业务的灵活性较小。实际上,特许人是授权转让特许单位的人,并且如果要关闭特许单位,通常要在合同中同意时,特许人通常必须支付巨额罚款。

- 合同终止

由于投资,新客户的获取和分配区域的确定,这是一项长期合同。

这种长期的关系意味着必须通知合同终止,并且如果有必要支付赔偿金,则必须达成协议。

鉴于未对合同进行分类,没有特别考虑会导致合同终止或默许续约的严重过失。必须有一项保护合同关系中最弱者的法规。

-秘鲁专营权

众所周知,就我们的立法而言,《特许经营协定》是一个非典型的人物,这就是为什么它通常基于既定的法理学的原因。

尽管秘鲁的特许经营始于1981年肯德基快餐连锁店的到来,但直到1993年,经济的良好业绩才为特许经营的大规模进入创造了理想的环境。秘鲁市场的外国人。

根据美国大使馆商务部的数据,1998年秘鲁特许经营权的发票金额应为1.98亿美元;现在,根据Conasev发布的信息,如果仅考虑按销售水平划分的主要特许经营权在同一年,他们共计支出了721.98亿美元。其中,快餐/饭店特许经营占56.6%,按来源国划分,地方特许经营占10.1%。

为了衡量特许经营对秘鲁经济和商业活动动态的影响,并基于收集的信息,获得了以下结果。

考虑到目前根据业务格式特许经营计划在秘鲁工作的44个特许经营的样本,发现他们总共拥有274个营业场所,并创造了大约6,348个工作,这意味着每个地点平均有23名员工。

在公司总数中,只有6家进入了省份,只有5家进入了特许经营的第三方,因此实际上它们是自己的企业。 36家是外国公司授予的主营和个人专营权;其余8家是在1995年外国专营权到达之后发展起来的本地专营权。

根据原产国,秘鲁现有专营权的66%来自美国,而秘鲁专营权则占市场的18%。其余的专营权占市场的16%,分别来自墨西哥(3),巴西(1),西班牙(1),加拿大(1)和阿根廷(1)。

在美国的专营权中,有52%属于快餐/饭店业,而在秘鲁,则有88%属于此类。重要的是要注意,来自其他国家/地区的特许经营权中有50%集中在洗衣业务(自助服务和干洗)中。

根据业务类型,快餐/餐馆类别不仅是按公司数量表示的最具代表性的(52%),而且是单位数量的密集增长(按商店数量表示的占68%),因​​此因为每个地点所需的雇员人数大于平均总数,因此增加了该项目作为创造就业机会和促进商业活动的重要性。

在秘鲁负责管理和注册外国特许经营权的实体是国家国防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局-INDECOPI,更具体地说,是显着标志办公室-外国技术转让注册区。正是在该区域中确定了访问注册的要求:适当地填写了该人的一般数据(自然人或法人(除后者的代表之外))的申请格式,以表明该显着标志的持有人姓名:它将成为开发的主题(证书编号,面额,有效期等),相应的付款收据和其他文件:公司章程,外国技术转让合同的副本等。

下面详细介绍了规范我国特许经营权的规则:

  • 卡塔赫纳协定委员会关于外资待遇以及商标,许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第291号决定,该规则表明了外国特许经营权注册的基本要求,这些要求是:委托人的出生和住址),确定进口技术转让的方式,技术转让涉及的每个要素的合同价值,合同期限的确定等。第662号立法:促进外商投资(法律安全)法,第162-92-EF号最高法令:第662号立法法令;第807号立法:《独立法》的权力,标准和组织法,第823号法令:工业产权法,Indecopi行政程序法。

-特许经营合同的经济分析

特许经营合同是一种被称为非典型的合同,它也是繁重的,自愿的,也被称为现代合同,但实际上,该合同于1981年在秘鲁从肯塔基州的肯德基开始经营。

可以扣除的是,该合同对于企业的发展在经济上非常有利,因为它使企业可以扩展产品并使其永生化,并同时提供信誉,质量和对产品或公司的熟悉度。

在秘鲁,特许经营是有益的,因为它可以创造就业机会并使企业发展或壮大,从而将微型企业转变为大型公司。

从我的角度来看,特许经营合同的不同领域,包括商业,商业,民用和合同领域,也产生了权利和义务,荒谬的是,它还没有纳入法律体系,我认为该合同以及保理,租赁等合同均应包括在内,因为我们面临法律真空,这可能损害订立此类合同的当事方之一。

秘鲁最知名的特许经营权是:麦当劳,必胜客,汉堡王等。自从生活节奏加快并且必须最大限度地利用时间以来,在这些时候最繁忙的快餐店是什么,但是秘鲁商人并没有因此而落后,并基于这些模型它还扩大了视野,因此我们有了:Pollerias Rokis,Pardo's Chicken,还有其他一些公司不仅在国内而且在国际上都有发展,例如:印加可乐,CervezaCuzqueña,现在是最后一家可乐。

可以得出结论,特许经营协议为国家创造了经济利益,创造了就业机会,产品安全性更高,这对消费者有利。因此,我认为特许经营很重要,因为它针对的是消费者,并允许我们选择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我们希望能够将其定位在城市的不同地区,从而能够忘记过去在该国的垄断地位。

结论

作为第一个结论,秘鲁作为安装新特许经营权的市场具有突出的潜力,因为在产品和服务方面都有开发新概念的空间,因为在这最后一个方面市场还不是很饱和。

必须考虑到该国目前正在摆脱经济和政治危机。因此,随着形势的改善,在稳定和创造财富的水平上,市场将被激活,从而使更多的投资和公司进入其中,包括致力于特许经营的公司。

有鉴于此,该行业的专业人士认为,未来几年秘鲁市场可能会以每年10%到20%的速度增长。

秘鲁的特许经营市场的营业额约为3.2亿美元,创造了3,000个就业机会。这些数字大部分来自快餐连锁店,近年来,快餐连锁店发展迅猛

该国市场的发展对任何国际市场中该部门发展的典型模式做出了反应,因为在一个国家中,国际连锁店首先率先采用特定的特许经营模式是正常的。

该国的特许经营权数量将在70至80个品牌之间,尽管没有可靠的记录可以显示确切的数字,也没有更完整,更准确的统计信息。

1993年制定的外国资本投资新法在该制度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它允许从那年开始开放更多的国际贸易,从而为该业务的增长做出了贡献。

秘鲁特许经营市场的趋势是,尽管快餐业在经济上将继续是最重要的,但服务特许经营将获得更大的关注,特别是那些发展出新颖想法,可以向新需求的受众提供的服务。 。

值得注意的是,该市场主要针对社会经济水平较高和中等偏高的城市消费者,因为在这个国家,仍然没有规模和经济资源可与欧洲相媲美的大型中产阶级。

几乎没有专营权在各省开设商店,几乎所有专营权都集中在首都利马。这是由于多种原因,也许是最主要的原因是经济原因,因为如前所述,拥有最高购买力的公众都在这个城市。

此外,首都和省会城市的习俗仍然有所不同,值得一提的是,各省的消费者还不习惯消费所谓的快餐食品,对接受新的市场观念更为保守。

但是,继续上述工作,要对媒体:电视,报纸,尤其是随着互联网的到来一点一点的感谢,类似的使用和习俗文化正在全国范围内传播,这种文化在短期内将会改变。养成这些习惯。由于库斯科(Cuzco)和阿雷基帕(Arequipa)是该国仅次于利马的最重要城市,因此仅安装了几家专营权。

必须考虑到,在某些情况下,可能的加盟商不具备安装特许经营所需的专业知识,因为这仍然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概念,他可能认为安装一个有名望的品牌就足够了,它本身起作用,所以可能会导致您忽略了业务的重要方面。

关于这种想法,在很多情况下,总公司更愿意安装和管理自己的商店而不是获得新的加盟商,因为其中一些经验是负面的。但是,这种现象将是暂时的,因为雇主通过这项活动获得了更大的文化和专业素养。

在秘鲁,存在一种所谓的“热带化”现象,该现象包括使特许经营权适应消费者的口味。仅应用链的概念和模型是不够的,但是在进入市场之前,必须非常仔细地分析潜在客户的品味和需求,因为在美国有成功的特许经营案例。他们无法适当适应秘鲁的观众,因此被迫关闭。

准确地说,是在这种情况下,专营权不再仅是进口的,显然秘鲁的专营权已开始在市场上取得相当大的成功,其中有些是某些产品的销售领导者。在国家连锁店中,我们拥有:地中海鸡肉,Bembos,帕多氏鸡肉,露天餐厅,波西米亚,医疗警报等。

作为这些结论的总结,可以说在秘鲁市场上有开展此类业务的必要条件,因为如前所述,由于仍然存在一些行业不是很饱和,而且会有更多的商业机会。

专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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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理论与特许经营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