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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内瑞拉垃圾综合管理和处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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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市政和综合垃圾管理

在2010年底的立法修正案中,国民议会批准了《综合垃圾管理法》(LGIB,2010年),该法旨在确立监管规定,以减少产生,保证使用和减少污染。最后处理垃圾。

这导致我需要更新标题为“市政,废物和固体废物”的内容。

该文书废除了《残渣和固体废物法》(2004年)。

除了构成公共服务之外,这项活动还被法律宣布为具有公共事业和社会利益。

当LGIB指出公共权力的三个领土级别的特定权限时,必须将其包括为并发管辖权,以便每个人都有明确的责任分工。

国家范围负责制定有关固体废物和废物整体管理的政策,制定税收标准,批准处理或使用技术。不应忘记,环境和健康问题是国家性质的,因为它与这个问题密切相关,因此有必要审查《环境组织法》(LOAmb,2006年),《有机组织法》(1998年)和《环境组织法》。地方规划委员会法(2010)。

向各州和首都地区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例如合作协会,私人公司)提供固体废物转移和最终处置服务;还通过与有组织的社区一起创建集体所有制公司来参与废物的使用。

同时,向市政当局提供城市和家庭清洁服务的管理。 《市政公共权力组织法》(LOPPM,2010)指出,该法律属于其自身和强制性能力的清单,包括清洁,收集和废物处理服务;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们可以通过本法规定的任何管理手段来做到这一点,另一个权限是通过条例进行监管,包括费率,费用或从提供服务中获得的任何其他经济方面。最杰出的元素之一是应用于该领域的环境教育,因此将确保在其行动的每个领域都推广环境教育,因为这不仅会导致遵守征集时间或在减少公共场所污染的同时,相反,它是回收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它将提高生活质量,而不是将可用于其他地方技能的经济,物质和人力资源节省算在内。

在执行城市控制和城市规划时,必须在废物和固体废物的综合管理中提出设施的位置。

为了进行全面的废物管理,市政当局必须拥有一个卫生垃圾填埋场,LGIB对此有规章制度,以适应露天设施并将其转变为卫生垃圾填埋场。这些可以通过任何提供更大范围的管理手段,例如mancomunidades,因为与几个本地实体的结合使得经济方面更可承受,并且可以将其置于市政府或其成员的管辖范围之内或之外。英联邦,根据各自的合同。

鉴于这意味着在当地要投入大量资金,法律系统已经了解到建立了所谓的经济制度,包括费用,补贴,费用,捐赠等。因此,公民必须及时支付服务费用。

LGIB已将公民参与作为实现其目标的第一要件。从这个意义上讲,LOPPM以及社会审计员有几种执行方法。有必要记住《社会审计署组织法》(2010年)的批准。

作为就业和参与的来源,LGIB确定,应优先选择有组织的社区参与他们自己地理空间中回收材料的管理以及将其运输到收集中心或回收工厂的方法。对于这些情况,必须在市政当局和社区之间建立机制。

必须强调的是,LGIB提供了针对财政,经济,技术,社会和教育激励措施的机制;因此,国家必须促进这些活动,因为只有这样,个人才能共同承担责任或采取行动,特别是在企业一级,以期减少或不受污染的环境,并为其居民带来更高的生活质量。

这些激励措施可以是《有机税法典》(2001)和LOPPM或LOAmb的规定,包括获得优惠信贷,全部或部分免税,税率或缴费。例如。

在出口领域,LGIB将其包括为开发系统,给予它与可回收材料使用相同的优惠和激励措施。

最近几天,当我在礼堂前向对市政问题感兴趣的人讲授概念时,引起了关于垃圾问题的讨论。

在这方面,我指出了我的一篇同名文章,并对此发表了评论。这使我继续使用上一部分中未考虑的元素。

其中之一是利率,利率或价格之间的差异。

税收学说在巩固这些词的准确性方面并没有取得一致。《市政公共权力组织法》(LOPPM,2010年)使用“……使用其商品和服务的费率……”的表达方式将费率纳入市政普通收入范围。后来,同一规范性文本用以下术语来指称费率:“……市政府可以在专用于公共领域的商品以及其权限范围内的公共服务或活动之际创建……”

但是,LOPPM既未定义费率,也未定义组织税法(COT,2001)。

跟随赫克托·贝利萨里奥·维耶加斯(HéctorBelisario Villegas)在其著名的著作“金融,金融法和税法课程”,第九版,社论阿斯特雷,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2005年;表示应纳税事件是由与纳税人有关的事件或情况以及在某种程度上或多或少涉及或影响该纳税人的国家活动构成的。

在委内瑞拉,阿达·拉莫斯(Ada Ramos)关于“市政税,地方当局指南”的工作,Fundacomun出版物,加拉加斯,1998年;关于费率的特征,其发音如下:“……a.-这是从法律(法令)创建的市政权力中衍生出来的一类贡物。 b.-这是强制性的,因此它不是有义务付款的人的自愿性或可选性规定。 c.-事实上的预算是与债务人有关的国家活动的发展。 d。-它起源于条例。 e。-构成纳税人为公共服务而支付的部分费用。 f.-价格必须根据服务成本进行调整…”(肢体麻痹症)

在这个问题上引入价格的概念是适当的,因为会发现这个词与收费的含义有关,例如,指的是由个人提供有利于市政当局的服务。

在公共价格和价格上,这一学说并不是明确的。但是,就费率而言,它们必须像其他税种一样受到管理,也就是说,它们必须来自法令,税收关系中存在主动和被动主体的情况;其中。就价格而言,税收规则将不适用,因为它们通常具有合同渊源。

最高法院和行政诉讼法院的不同判决表明了这一点。

这种区分是必要的,因为这将允许市政当局从不太复杂的运营角度管理管理,因为-一旦根据公共采购法(2010)对承包商选择的要素进行了分类-费率的设定这将由市政当局的研究结果产生,这是它的责任;在收费方面不是这种情况,必须由市议会负责法定准备金。

建议读者看一下我撰写的其他文章,分别是《市政与预算》,《市政与规划》,《市政与税收》,《市政公共财政》,《检察长作为市政公共财政的检察官》。 “,“税收”,“市政管理手段”,“市政自治”,“市政地籍”,“作为城市空间整合要素的园林绿化”,委内瑞拉税收制度,“市政法律文书”,“ 2010年法律中的CLPP”,“ 2009年法律中的社区委员会”,“市政府的规划职能”,“市政府的控制职能”,“公共场所”,“市政府” ,公共资产的保护和维护”,等等;刊登在www.eduardolarasalazarabogado.blogspot。com,您可以获得有关所涵盖主题的更多信息。

关于费率,费率和价格之间的争论,上一期文章中有一些要处理的内容。

最相关的一项与服务提供商有关。例如,如果直接由市政府负责,则收费是收费,因为这是该条例或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果它是私人(如让步),但其理解是满足了不属于国家的公共服务,那么它就面临着公共价格。

关于公共服务的概念,可以在委内瑞拉教义中查阅诸如埃洛伊·拉雷斯·马丁内斯,艾伦·布鲁尔·卡里亚斯,何塞·阿劳霍·华雷斯或何塞·佩尼亚·索利斯等作家的著作。

应当指出的是-正如最高法院政治行政院在2001年6月26日的第0129号裁决中所规定的那样-通过特许公司进行此项活动时,以换取您将从服务用户那里获得的报酬(费率,价格)。

这不应与费率的可分性混淆,后者不适用于价格。

如果对此进行全面垃圾管理法(LGIB,2010年)的分析,则可以得出结论,费率,费率和价格这两个术语在严格意义上或技术上均未使用,作为同义词。

由于税率是一个贡品,至少可以说,行政部门负责制定税率是矛盾的,因为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宪法(CRBV,1999)和《有机税法》(COT,2001)建立了法定准备金。支流。这是由法令或决议无法确定的,以价格或费率来确定的,因为它与行政机关相对应,必须遵守《公共行政组织法》(2008年)中提到的协商程序,从而得以补充)。

不应忽视的是,在费率中没有利润动机,而价格动机就是这种动机,因为它只是试图覆盖服务成本。

在价格中,非酬金意味着个人完成的工作报酬,必须由用户或城市和家庭清洁服务的受益人支付。

市政府和市政审计员根据市《公共权力组织法》(2010年)和《财政部总检察官组织法》所规定的权力,负责管理该规定。共和国和国家财政控制系统(2010),但不影响有争议的行政管辖权。

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按照所阐明的条款授予服务特许权或条例的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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