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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和抵押权。法律观点

Anonim

一,总则

在法律上,有许多律师被认为是民法领域的专家,但是,他们并不广泛地了解这个问题,而是以相当有限的方式来了解这个问题,我们打算至少在秘鲁法律中对此加以修改,以便了解这些问题。以适当的方式讨论主题。

这些律师有时在金融体系中的实体(以及在其他公司)中工作,例如银行和其他公司,而秘鲁法律加剧了这个问题,秘鲁法律不仅由立法构成,而且还由其他法律来源构成。法律,我们可以在其中引用该学说。

也就是说,已经注意到,上述律师在秘鲁法律中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因为它们阻碍了上述律师的正常和自然发展。

必须指出,财产抵押不是抵押的唯一案例或假设,而是可以提出大量案例,甚至在这一重要法律问题上,法学博士学位论文也应得到支持。

从这个意义上讲,上述律师如果不更新自己的知识,就应该从市场中剔除,这与几十年前的欧洲趋势一样。

但是,为避免出现问题,我们认为应修改秘鲁法律中规范抵押的法规(如秘鲁民法典),以包含更充分的抵押法规。但是很显然,有些书作者认为这不应该发生,而应该使用其他法律渊源来解决出现的问题。

二。抵押权

现在,我们将着重提到抵押权,但不仅要采用秘鲁的方法,还要采用比较法,以便根据指示的趋势获得更广泛的知识。

该总部必须明确确定可以抵押的权利,换句话说,是可抵押的权利。

有以下两种类型:物权和人身权利。首先,我们必须首先考虑财产权,共同所有权,占有,使用权,使用,居住,普查,租赁权和抵押权。几秒钟之内,我们将主要引用租赁,期权,租赁。

在同一公共契约中,可以对不同的权利进行抵押,例如,对十项财产的使用抵押,二十项财产的使用权抵押,四项财产的联合财产抵押,二项财产的租赁抵押和十二项财产的抵押。这是一个复杂的假设,但可能会更加复杂,例如,这些物业位于十个国家的二十个城市中,可以在社会现实中提出该假设是复杂的假设,这应该是对房地产开发的一种刺激。抵押。

这些假设可能更加复杂,因此,我们不想进一步研究这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在我们自己而且也在其他作者(不仅是本国的,而且是外国的)在不同的地点得到了充分的解释。

三,方案

为了清楚地了解上一段所述的权利,即可以抵押的权利,我们制定了本方案;

1)物权。

至。主要。

一世。属性。

ii。共同所有权。

iii。拥有。

iv。共存

v。使用权。

锯。堂本

七。用。

八。库索

ix。房间。

X。同居。

。人口普查。

十二。科森索

十三。Enfiteusis。

十四。协同作用。

十五 奴役。

xvi。方便。

xvii。让步。

第十八章 共同让步。

xix。表面。

xx。表面。

xxi。努达财产。

xxii。Conuda财产。

xxiii。分时度假。

xxiv。共同所有权。

b。配件。

一世。抵押。

ii。防伪。

iii。保留。

2)个人权利。

至。租。

b。期权合约。

C。租赁。

在该总部,我们不考虑抵押或担保权益,因为它们属于其他类型的财产,也就是说,它们不属于房地产。在任何情况下,所表明的保证中的最后一项是秘鲁法律的最新规定,其法规可追溯到2006年,其前身是保证。担保权益的另一个先例是我们在另一个地方研究的CIDIP。

在此方案中,我们可以找到拥有最多抵押物数量的产权,因此,秘鲁法律中尚未充分开发其他抵押物假设。

上述不是抵押的唯一类型,但是还有其他假设,即使在法律最完善的国家的最新学说中也没有得到发展,因此,我们建议在此基础上回顾意大利学说。实法研究,就像抵押一样。

IV。抵押财产

接下来,我们将研究产权的抵押,我们必须了解产权的抵押,从这个意义上讲,很明显,我们可以将其定义为资产的最大权利,该资产只能是房地产,至少是房地产。在秘鲁法律中,但在西班牙法律中,出于抵押目的,所有这一切也可能适用于某些动产。

根据西班牙学说的一部分,不动产分为以下几种:1)对自己资产的不动产,其中包括财产权和共有权,以及2)对不动产的不动产。他人的财产,我们可以在其中引用使用,使用权,房间,抵押等的情况,即,这种类型的分类并没有激发作者或出版物的研究动机,但是直到到达我们已访问的信息。

拥有财产权的人是财产的所有者,在许多情况下,财产所有人会受到注册保护,换句话说,财产是未注册运行的,或者简单来说就是已注册财产的运行。

因此,我们可以断言,这种类型或类别的抵押贷款不仅在秘鲁法律中而且在外国法律中都是最著名的,据我们记录,这种抵押能够更广泛地调查这一问题。

如果在不指定抵押权的情况下抵押财产,则很明显该财产是抵押的,因此,用户或使用权人无法抵押该权利,但只有所有者才能抵押属于该财产的权利。

许多律师认为,财产权抵押是上述第一个假设的唯一假设,我们不同意,因为法国和西班牙法律的趋势,即在研究这些问题的法律体系中,在法律研究中完全是正常的和习惯性的,但是,在秘鲁法律中却恰恰相反,因此,本主题适合在提到的国家之间的抵押之间做比较法,以便更好地理解法律世界,并以此方式找到相似点和相似点,这使得抛光秘鲁法律的粗糙边缘变得更加容易。

例如,在许多其他情况下,用户只能抵押使用权,使用权只能抵押使用权,在许多其他情况下,为了更详细地了解当前主题,应该将其作为另一领域的研究主题。

许多律师很可能甚至都不了解我们必须关注的这个主题,换句话说,是子主题,因此,我们必须明确指出,所有律师必须至少了解当前主题。

五,共同抵押

当我们研究财产的最大权利时,我们正在处理财产权,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它不仅是由经济主体拥有的,而且指出的其中一些是这样的,在这种情况下,说出财产的百分比是正常的。参与资产的情况在不同的共同所有者之间并不总是相等的,但是这可能会有所不同,因为一个共同所有者可以是该财产的10%的所有者,而第二个所有者是该财产的40%,并且在提到的其他条件中,第三个和最后一个50%都是参考。

共有权也可以抵押,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必须指出,在秘鲁法律中,很少有律师知道这一细节,这对于正确研究担保非常有用。

结果是,如果存在共同所有权的状态,那么很明显,任何共同所有者都可以抵押其在房地产中的现有百分比,这首先要由公共注册服务商和法官考虑到,以实现不妨碍投资。

在拍卖时,必须谨记的是,仅拍卖对应于所示债务人债务人或担保人的百分比,这在研究担保权时被证明是至关重要的,然而,这一点却被非常忽视,这让我们担心。

法官不能自动拍卖资产,但必须考虑该学说,该学说包含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方法。

锯。拥有抵押

现在,我们将处理占有抵押权,这是秘鲁学说尚未解决的一个问题,但是,可以构成抵押权的第一部分,我们必须理解占有物权的定义。

当前的法律试图弥补秘鲁民法中存在的空白,我们对此进行了解释,以充分理解这一主题。换句话说,即使在最新的秘鲁学说中,这也是一个没有被广泛讨论的问题。

在1984年的秘鲁民法典中,这是对财产固有的一项或多项权力的事实上行使。也就是说,这项权利,当然是拥有权,其范围要比财产权要小,必须理解,它与使用,使用权或居住权不同。

如果对拥有权进行抵押,则财产权不会受到影响,但在这种情况下,仅对抵押进行抵押,在秘鲁编纂的民法中,占有权得到了充分发展,但许多律师和法律专业学生却不知道。

占有抵押可以由所述权利的所有者或其代表构成,也就是说,要理解抵押,必须理解代表制,其中的假设是权力和授权,主要是我们为了了解而解释的内容从实用或实践的角度或角度介绍本主题。

占有抵押不仅可以由自然人构成,还可以由法人,公司,公司和自治实体构成,这必须从跨学科的角度来理解,因为不仅必须考虑物权,以及合同和法律行为,这在秘鲁法律(尤其是在秘鲁民法中)是相当众所周知的主题,因为先前指出的是后者的一部分。

换句话说,该主题还必须由公司律师以及专门从事商业活动的律师所了解和掌握,我们留在记录中以更加关注此经济法律问题的知识领域。

如果律师知道这一问题,那么显然他是最新的法律发展的最新资料,而在其他一些国家,这是以前取得的进步。

七。使用权抵押

在这个总部,我们将开发使用权抵押,这是我们热衷于研究法律的重要问题,因此,我们希望这是每个人都喜欢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认为这对学者非常有用的权利。

我们认为,在对所提议的主题进行研究时,重要的主题或子主题将是使用权的定义,因此,我们将首先对其进行定义,为此,我们将诉诸1984年秘鲁民法典第999条,该条款确立了使用权赋予使用和暂时享受别人的好处的能力。某些权利和实用程序可能不包含在使用权中。除第1018至1020条所规定的以外,该使用权可能属于所有种类的非消耗性商品。

换句话说,使用权是一项受上述实质性代码规范的物权,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使用该实体代码。

该物权可以由该权利的所有者抵押,如果该权利由财产的所有者抵押,则他必须指明他不是在抵押财产,而只是在抵押使用权。

就是说,财产和使用权可能属于同一资产,属于不同的人,因此必须考虑到,财产权不仅可以抵押它,而且还可以抵押它。其他物权的使用权,即不动产所有权人的剩余权利不受影响。

所有权抵押可以由上述使用权的持有人构成,也可以由具有足够权力或义务的代表组成,按照这种思路,它可以由法人,无遗嘱继承人,自然人,公司,公司,自治实体等。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肯定,那些研究行为的人,例如使用权抵押,不仅是自然人,而且我们可能还会面临其他情况。

使用权不是合同,也不是个人权利,但是,我们必须规定这些最后的法律条款是相同的或构成相同的,即人身法和合同是完全相同的。

对我们而言,如果使用权人不遵守偿付债务的义务,则可以拍卖实际的使用权,中标人将通过拍卖而仅获得所表明的权利,而不是财产权。对本主题有更充分的理解。

八。使用抵押

现在,我们将进行研究,或者换句话说,我们将开发使用抵押,这在法律研究中是至关重要的主题,必须根据新的法律趋势对其进行研究,在其中可以构成一系列法律权利,只要法律允许和/或不受法律禁止,因为没有人被禁止从事法律没有禁止的事情。

在研究使用权时,我们必须声明我们不是在处理个人权利或合同,而是一项实物权利,该权利的拥有者有权使用或使用非消耗性商品,并且受制于该使用权。在适用范围内的使用权条款,但符合1984年秘鲁民法典的规定。

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财产的所有者似乎与使用权的所有者不同,因此,如果primus是财产权的所有者,那么secundus可能是使用权的所有者,但是,这种情况并不总是会发生,但是产权所有者只能抵押使用权以有利于特许权,而不能抵押他对财产拥有的其他权利或权利的属性,例如产权。

抵押甚至可能由代表组成,代表必须以使用权所有人或产权所有人(也是使用权所有人)授予的必要权力进行投资,这可能很复杂。要从理论上理解,但在实践中很重要,我们对此进行解释,以便对学习的主题有完整而清晰的认识。

使用抵押也可以由法人和无遗嘱继承构成,我们为进一步研究该主题留有证据。

如果债务人不遵守还清债务的条件,则执行抵押或以更严格的技术措词执行抵押,因为不遵守则可以在存在担保时进行担保。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指定中标者仅获得使用权,而不是财产权。

在法律研究中,使用和使用权非常混乱,但是,秘鲁立法者知道如何区分它们,这清楚地阐明了全景图,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可以肯定,即使阅读秘鲁编纂的民法也很清楚:您可以了解这个重要主题。

九。房间抵押

现在,我们面临着居住权,这是1984年的秘鲁民法典中的一项规定,该法在其第1027条中规定,当使用权落在房屋或房屋的一部分上作为住宅时,则被视为构成居住权。

因此,我们可以肯定,这项权利不仅涉及房间,而且涉及房屋和公寓等许多其他情况。

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种类型或类别的抵押在秘鲁法律中很少使用,这应该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研究以确定其特征,因为现在我们只想提供一种全景的方法而不是详细的表格,因为这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知识。

这种抵押还可以在商业法和公司法(它们是知识领域)中建立,这部分学说称它们为法律分支。

十,按揭抵押

在现行的秘鲁法律中,没有对真正的人口普查法进行规范,但是,在西班牙法律中,情况恰恰相反,这是根据1889年西班牙民法典第1604条建立的,该条甚至涉及三种类型或类别特殊普查,在第1605至1607条中进行了定义,也就是说,我们将西班牙法中的普查作为实法进行研究,我们希望对此进行详细说明,以便不仅在秘鲁法律中研究这项工作,但是它也可以适用于外国法律和比较法,以便可以在法律研究中获得足够的信息。

第1604条规定,人口普查是在某些房地产要以现金或全部或更少的完全所有权或以相同资产转让的资本的形式,以一定的价格或年收入作为回报而进行的。

就其本身而言,第1605条规定,当一个人将另一个农场的有用领域交给另一个人时,普查应课税,并保留直接和权利从Emphyteuta收取年度退休金以承认这一领域。

另一方面,第1606条指出,当人口普查员在其财产上强加一定的标准留置权或养老金留置权时,人口普查是具有象征意义的,这笔钱或养老金有义务向人口普查员支付他从货币中收取的资金。

另外,第1607条规定,当一个人将财产的全部所有权转让给另一人时,保留普查,保留对必须由普查员支付的同一财产收取年度养恤金的权利。”

也就是说,在西班牙法律中,研究这些问题(例如普查的类别或种类)是正常的,甚至有可能像普查一样抵押该物权。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普查权进行拍卖,则很明显,中标者仅获得该权利,而不是另一项应作为分析对象的权利,以西班牙法律为参考。

智利的民法典以下述方式规范了这一物权,以使得不仅可以在秘鲁和西班牙法律之间,而且可以通过智利法律制定比较法,而我们已经将其记录在案。对本主题进行更充分的研究。

第2022条规定,当一个人履行另一义务,即支付另一人的年收入,确认相应的资本并对其收入和资本的责任征税时,即构成人口普查。在第二段中,该收入被称为人口普查或标准;欠您的人(普查员)和您的债权人(普查员)。

此外,第2027条规定,普查的构成必须始终以在主管登记处注册的公共契据进行记录;没有此要求,它将不能作为人口普查宪法有效;但是有义务支付养恤金的人将按照遗嘱或合同的规定,并且该义务将是个人的。

也就是说,就普查权而言,其持有人可以构成抵押,以保证对信贷的遵守,这一术语在秘鲁法律中鲜为人知,但在经济中却得到了更大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很明显法律与前述法律相结合,或者换句话说,经济是法律的渊源,或者换句话说,经济是所指示法律的一部分或要素。

接下来,我们将回顾有关波多黎各民法普查的文章,以便进行比较法研究,这将使我们能够确定上述内容的异同,为此,我们声明,如果我们将上述法律学科作为参考,一些法律制度倾向于对其进行规范,这应该鼓励他们的研究。

第1496条规定,人口普查是在某些房地产要以现金或全部或更少的完全所有权或相同资产转让的资本的形式,以一定的价格或年收入作为回报而进行的。

另一方面,第1497条规定,当一个人将另一个农场的有用领域交给另一个人时,普查是租赁的,保留直接和权利从Emphyteuta收取年度养恤金,以承认这一领域。

此外,第1498条规定,当普查员在其财产上强加一定金额的佳能或退休金留置权时,普查是有条件的,普林斯或养恤金有义务向普查员支付他从货币中获得的资金。

第1499条规定,当一个人将财产的全部所有权转让给另一人时,保留人口普查,保留对人口普查员必须支付的同一财产收取年度养恤金的权利。

也就是说,在波多黎各民法典中,普查发现立法奉献,对于那些喜欢比较法的人来说,这是1984年的秘鲁民法典所不适用的,比较法是研究和规范巴西法律体系的法律学科。本身,其中包括法律的移植,法律的进出口,法律的接受,权利的比较等。

就是说,为了理解这个问题,顺便说一句,我们必须首先研究所指出的那些问题,这导致我们进入外国法,当然也进入比较法,这是非常重要的法律学科,它不仅限于比较研究,还包括其他法律制度。

现在,我们将参考秘鲁法律中的普查权,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必须指定这是一项实物权,因此,我们必须考虑到它们是数字克劳索斯,即只有法律所创造的权利。它甚至凌驾于意志的自治之上。

从这个意义上说,在秘鲁共和国的财产上,这项权利无法确立,而只有在秘鲁实法中规定的权利才能确立,在该法律中,我们必须考虑到1984年的秘鲁民法典。

为了澄清此事的全景,我们必须记录该控制措施,以便不对位于秘鲁共和国境内的资产进行普查,这是公证人,当然也是公共注册商。

在许多情况下,第一个表示不愿进行公证资格,因此,我们认为,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抵制将不再存在,因为可以为它建立激励机制,就像通过建立激励机制一样。资格,公证人可能会收取费用,至少在我们所知的范围内,这是秘鲁法律所没有的。

上述提到的第二种通常具有注册资格,以相当简单的方式称为合法性检查,但是,这不仅意味着对立法的了解,而且还意味着对其他法律渊源的了解。我们可以举出法理学,可强制执行,习惯法,一般法律原则,特定法律原则,社会现实和意志体现的情况。

十一。抵押抵押

现在,我们将研究肺气肿抵押,这是一项未在1984年的秘鲁民法典中找到任何规定的物权,因此,我们必须复审外国法律,以便更充分地了解这一问题。

现行的秘鲁法律没有对肺气肿进行监管,但是,在某些外国权利中,情况恰恰相反,因此,从更广阔的角度来看,应该研究这一物权,以便与秘鲁法律相比能够制定法律与外国法律。这种实法鲜为人知,也很少研究,特别是在秘鲁法律中,从这个意义上讲,它的研究是足够的。所研究的真实法则与气生植物普查完全相同,因此,我们忽略了其他评论。因为我们是在研究普查时研究过的,所以根据比较法的发展趋势,对普查分为立法奉献的法律秩序分为三种。

我们必须明确指出,有必要在上述民法典中对肺气肿进行监管,因为这将有利于增加市场趋于增长的不动产的合法目录,从而鼓励对不动产的投资。由于失业和就业不足,不仅构成法律问题,而且构成社会问题,并直接影响到生活在秘鲁国家的数百万人,因此这是十分必要的国家,这将改善他们的获取途径如果将对肺气肿进行监管,并且可以将指定的物权抵押,则可以将其推向市场。

在某些外国权利中研究的实际法律存在,因此,我们必须在本总部指定是​​否可以将其作为抵押的对象,从这个意义上讲,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可以进行所有类型或类别或类型的人口普查。抵押。

当债务人不支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完成普查,而中标人仅获得重点普查,而不是产权,这在产权抵押的情况下确实会发生。

这种判决在秘鲁法律中鲜为人知,因此,我们必须遵循外国法律,最著名的是欧洲法律,其中包括西班牙法律,其民法典始于1889年。

十二。抵押抵押

现在,我们将研究担保法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该问题值得研究,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要提出这一问题,以考虑到秘鲁民法问题,这应该是形式上的研究问题相当精确,不会被其他作者的名言所困扰,这无非是其他作者的抄本,在比较学说中,该学说被称为“接受学说”,这导致必须对法律进行认真研究的事实。为了在几乎所有作者都认为秘鲁立法不充分的环境中为经济代理人提供必要的解决方案,甚至认为应该在秘鲁批准一项新的民法,而其他人则认为必须通过修订法,就是说,该学说尚未得到同意,甚至有人主张不应进行立法修改,而应创造性地解释积极的法律,例如,法国民法已生效200多年,这表明在法国法律中该法典并没有被取代,但问题已经通过创造性的解释在一种媒介中得以解决,在这种媒介中,诠释学被每天视为更重要的法律学科。这表明,在法国法律中,该法典并没有被取代,而是通过创造性的解释解决了问题,在这种方法中,诠释学被每天视为更重要的法律学科。这表明,在法国法律中,该法典并没有被取代,而是通过创造性的解释解决了问题,在这种方法中,诠释学被每天视为更重要的法律学科。

在秘鲁法律中,抵押可以抵押,这在指定的法律体系中鲜为人知。因此,它构成了秘鲁民法研究中至关重要的主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不仅限于民法研究,因为后者只是前者的一部分,必须将律师与法律专家区分开。 。

该抵押是由抵押债权人建立的,如果不履行义务,则拍卖会进行到抵押的授予,而不是财产权的授予。

我们建议在研究了其优缺点之后使用这种类型的担保,以便做出最佳决策。

在任何情况下,其效率(或担保能力)都小于产权抵押,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将其拍卖,则仅能获得真正的抵押权,因此,某些人必须遵守这些标准。两种抵押都可以同时拍卖,但是要有所有对两种抵押都感兴趣的人的传票,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必须记录学者们不同意。在这种情况下,有些人主张每个抵押品应分别取消赎回权,因为第一个抵押权先到期,而在授予后,第二个抵押品才到期,但另一些人则主张必须严格取消两个抵押品的同时赎回权。程序经济的程序原则。我们记录的是为了考虑到抵押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相反的事情发生了。

换句话说,这个主题很复杂,我们看不到有什么书籍可以充分发展它。

法律研究简单和复杂的问题,目前是第二个问题,但是,对于那些在实践中已经看到这种行为的人来说,这有点容易理解。

我们建议在考虑注册管理机构判例的情况下进行研究,但是,在进行搜索之后,我们并未发现任何与研究主题有关的内容,因此,我们必须参考其他法律要素,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引用法律案例。外国人,由于与西班牙法律很近,因此具有特别的重要性。

如前所述,抵押的次要物权不能保证主要的不动产财产,因此,注册服务商,法官,公证人等必须了解这些问题。为了正确地解释法律,必须由充分了解这些问题的人来执行。

权利为经济带来了一系列好处,从这个意义上讲,金融系统的实体必须考虑到这种担保,以便利用它们作为债权人的抵押权,从而能够构成抵押物。指出了此类其他担保,这是可记录的行为,与抵押,资产证券化和资产组合的出售不同。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这些都是构成解决社会现实问题的权利提供的渠道。

因此,我们希望该主题符合每个人的喜好,即使在主题明确的情况下,也可以在专门信息非常有限的媒介中实现或获得足够的传播。抵押抵押确实如此。

十三。其他类别的抵押

现在,我们将其他抵押假设归为一组,这将显着增加我们对这项不动产的了解,这是秘鲁法律所规定的,几乎没有应有的出版物,甚至对本段研究的出版物而言更糟。

我们必须指定我们已经研究了某些类型的抵押,因此,很明显,除了所指示的类别以外,还有其他类别,我们可以在其中列出以下类别:抵押抵押,抵押抵押贷款,抵押抵押贷款,抵押抵押贷款,无限期抵押贷款,主动地役抵押,特许抵押,裸财产抵押,分时度假抵押,留置权抵押,共同使用抵押,同业抵押,同居抵押,共同服务抵押,共同特许抵押,租赁抵押,租赁抵押,期权合同抵押等。

十四。复杂情况下的抵押

在此数字中,我们将列出所谓的抵押综合体,这在秘鲁法律中鲜为人知,但在法国和西班牙法律中已经普及。

还有一些抵押贷款假设,可以称为复杂假设,其中我们可以指出以下内容:使用权留置权抵押,抵押使用权抵押,抵押使用抵押,同居抵押抵押,抵押地役权抵押,抵押抵押房间抵押,抵押抵押共同使用抵押,抵押租赁抵押,抵押抵押租赁抵押,以及可能出现的许多其他假设,即这些不是唯一的情况,但还有其他情况。

XV。无法进行抵押贷款的事件

后面的列表是关于无法构成抵押的情况,因为没有人提供他们所没有的东西,这就是翻译denemo加iura。

不能构成抵押的情况如下:使用财产抵押,共有财产抵押,特许财产抵押,共有财产抵押,共有所有权抵押,地役权共有抵押,抵押使用租赁的产权,以及许多其他假设,这些假设不仅可以在社会现实中出现,而且可以通过将我们的情报投入运营而出现。

十六。结论

在简要发展抵押权之后,我们提出结论,我们希望这些结论将有助于秘鲁法律中该主题的发展,具体如下:

I)不仅有一项可抵押的权利,而且还有若干种可抵押的权利。

II)房地产权只是可以抵押的各种权利之一,应将其称为或更适当的“抵押权”。

III)抵押权是秘鲁法律中一直忽略的一个问题,在该问题中,许多律师都接受法律的规范概念,这在法律的应用和研究中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IV)秘鲁法律中的抵押权如下:财产,共同所有权,占有,共同所有权,使用,共同使用,使用权,共同所有权,特许权,共同特许权,居住权,共同住房,租赁,共同租赁,融资租赁,共同租赁,期权合同,共同期权合同,抵押,共同抵押,反赎,共同遗赠,保留权,保留权等主要内容。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明确地确定,上述假设仅构成秘鲁法律中许多房地产抵押假设中的一种或某些,即所谓的可抵押权利。在法国和西班牙法律中经过充分研究和了解的法律。

V)在秘鲁法律中,几乎所有抵押都由房地产构成,也就是说,我们所指的抵押是“房地产抵押”,因此,几乎没有抵押由其他权利构成。它严重威胁着市场,在其中我们要提到抵押贷款市场,该市场构成了一个鲜为研究的市场,它威胁着秘鲁的商业交易。

VI)我们认为,传播本文以改善股票市场很方便,即,我们所指的是资产证券化,抵押资产证券化位于其中。尤其是在秘鲁法律中,有必要选择适当的解决方案来改善秘鲁经济。我们必须指出,秘鲁经济法中的学说不发达,甚至导致它与商业法,商业法或公司法相混淆,从而引起了一系列法律问题。秘鲁。我们还必须指出,法律只是法律的一部分或法律渊源,因为在其他方面,我们可以引用法学,学说,原则,可强制执行,社会现实,意志的体现等等。

VII)您有必要在秘鲁法律中发展抵押权,不仅在财产权和共有权上,而且在其他权利上,这将允许,促进,鼓励和改善秘鲁共和国的信贷增加或增长。它构成一个主题或法律,经济,社会学和政治制度,在秘鲁法律中被忽略,这是造成许多经济问题的原因。

VIII)公司(不仅是银行,而且还有其他公司)提供的贷款数量更多,金额也超过所指示的数量,它们倾向于增长,抵押和其他担保在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后者仅是授予信贷时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因为还有其他因素,在使信贷申请符合条件时必须考虑这些因素,我们可以提到还款能力,信贷历史,贷款人的流动性,合同债务以及许多其他因素,这些必须在另一个以“信贷”为总部的总部内制定。。

摘要

本文涉及抵押权,这是秘鲁法律中很少考虑的一个问题,但是在西班牙和法国学说中已经取得了足够的发展,该学说出版后可能会在西班牙获得成果。秘鲁法律的渊源,并以此方式改善了商业交易量,因为不仅可以抵押房地产,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权可以抵押,而其他不完整的权利也可以抵押。其中,我们可以举出租赁权,使用权,使用权,使用权,特许权,裸露财产,居住权,占有权等。

关键字:

抵押,抵押权。

关于财产权,至少在秘鲁法律中,大多数抵押已经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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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和抵押权。法律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