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cn.artbmxmagazine.com

法律研究。对法学的思考

Anonim

我是谁?我在这里做什么?今天我们会发现什么?简而言之……我是一个永恒的徒弟!我每天都会根据控制人类思想的问题进行日常活动,主要是在寻找数据,观察事物的动力,围绕我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我积极参与与我互动的事物以及许多其他事物,但是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寻求真理。

在那次走走中,有很多次是孤独的,有动力的,浮躁的,他们打算从法律的角度尽可能地观察社会现象的起源。或自然的观察和归纳实践的放大镜下,必须通过反思练习本身来对现实进行仔细的审查,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我首先警告搜索信息,并且围绕发现的事物而存在的知识,总是需要解释自然和我们周围的世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确定本论文旨在通过法律专业人士采取的论证方法来确定法律科学领域的研究,这是他们在规范面前,在法律面前的日常工作中的超越。在社会面前,在国家面前的人们,因为人们总是经常进行研究是众所周知的常识,因此,由于人们利用理性,他对所有事物都感兴趣,这一点变得可靠您正在学习的事件或现象。对于RobertoHernándezSampieri而言,研究对于不同目的非常有用:创建新的系统和产品;解决经济和社会问题;定位市场设计解决方案,甚至评估我们是否做正确的事。

从这个意义上讲,作为法律鉴赏家,我们观察到律师可以采用两种论证方法,即申请人的方法和管辖权的方法,因为律师为了解决其事务始终参与不断的调查,或者更恰当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持续的法律调查,在进行工作时,专业人员有义务将法律调查理解为:“……旨在搜索,分析和解释数据以增加法律知识的活动;其目的是改善传播理性研究的法律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可以说,根据律师的活动,可以观察到法学家在评估法律领域的事实,行动或不作为时必须面对的特殊性质的过程和程序。法律,能够首先以候选人律师的身份以及司法管辖权的提供者来确定它。

从前面几行中引用的第一种论证方法,我想强调的是,在处理由其客户或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或者是受监管的或为了保护客户的各种默契情况,应按照我们的《权利法案》对国家进行反之亦然(反之亦然),例如:a)保护基本权利和人权,b)作为a先前确定的判决; c)在判决之外,他的资格适合于事件的性质; d)尊重在规范本身之前的权利的行使,这是我们可以陈述的许多其他考虑因素;由于在法律面前保护和承认人民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前提是要遵守与其他特定案件相抵触的法规,因此,应聘律师必须研究权利,规范,为了使维护人权有效,但又不损害社会利益,将在管辖机构和其他法律渊源之前强制执行的原则,原则和判例。的要求或答案的相同,直到达成此事之前的法律程序为止。必须对权利,规范,原则,学说和判例进行权衡研究,以便在司法机关与其他法律渊源之间强制执行,以有效维护人权,但又不损害社会利益,从您提出索赔或做出相同的回答直到您在法律程序之前结束此事之前,这都具有辩论性。必须对权利,规范,原则,学说和判例进行权衡研究,以便在司法机关与其他法律渊源之间强制执行,以有效维护人权,但又不损害社会利益,从您提出索赔或做出相同的回答直到您在法律程序之前结束此事之前,这都具有辩论性。从您提出索赔或做出答复直到您在法律程序之前结束此事之时,就具有争议性。从您提出索赔或做出答复直到您在法律程序之前结束此事之时,就具有争议性。

在第二种方法中,我们可以在发展为司法分配者的律师中进行观察,因为他行使司法管辖权机构对规范的解释能力,正如所说的法学家由国家投资为法官和裁判官,根据《墨西哥合众国政治宪法》第17条的规定,该条实质上是指行使司法管辖权是由司法自主权和独立性以及管辖应有责任的规则决定的。墨西哥法官有义务发布一致的决议,并以完整,迅速和公正的方式迅速宣布这些决议,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官必须进行批判性分析,在具体案件之前对法律进行分析和系统的分析,而不隶属于行使权力或命令以强迫其去做或不去做法治所要求的任何权力。在这方面,我们可以推断出法官有义务对构成文件的所有记录进行详尽的审查,以便确定和论证导致以最适当的决心解决该问题的价值扣除方法,但是始终考虑到组成电力提供的调节和控制元素的参考权重。有义务对构成一个文件的所有记录进行详尽的审查,以便确定并争论导致其以最合适的确定方式解决的价值扣减,但始终要考虑到规范性元素和组成力量提供的控制权。有义务对构成一个文件的所有记录进行详尽的审查,以便确定并争论导致其以最合适的确定方式解决的价值扣减,但始终要考虑到规范性元素和组成力量提供的控制权。

根据前述规定,必须确定,在上述两种方法中,申请人律师或墨西哥法官存在权重值,原则,权利,规范的各个阶段,这些阶段使他能够采用最适合特定情况的考虑但是,以特定情况为参考,在此确定过程中,申请人和司法管辖区律师通过观察各自呈现给他们的各种情况,确实共享了法律调查技术,在每种特定情况下,它们之间都进行了详细阐述和紧密结合,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目的:1)将行为规范化为规范; 2)满足了处理审判的法律要求,3)定义权限和事项以听取案件; 4)建立审判机关的管辖权; 5)确定足够的证据以证明审判结果和审判结束; 6)及时执行审判的每个程序阶段在没有改变或修改其相应有效性的情况下,采用以下形式:7)分析发布有利于或反对请愿人的决议而得出的可能结果,以终止审判;以及其他评估要点;但是,即使了解了这些主要的评估特征,我们也可以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说,在以前确立的方法中律师的论证和基础上,没有比喻意义上的法律配方,允许以顺序和独特的方式确定开发每个已启动试验的必要条件,因为每个试验都包含与所有其他试验不同的情况。

在上述情况下,我们可以认识到,即使这样,客观法则还是每种预设论证方法所采取的行动和例外的基础,与此相吻合的是,在每种情况下,主观权利本身都支配着规则的解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具体内容,这意味着法律权力和权力的限制与受诉讼的人是分不开的,这些限制是为了向法律上加权的目的而揭示出来的,以便及时获得对诉讼的认可。最终决定裁决法院必须遵守的法律命令。

这样,毫无疑问的是,管辖权律师和申请人通过辩论方法对提交给他们的具体案件进行法律调查的过程和程序,因为从每段所述,我们将观察到专业人员在法律上,当面对一个未知的具体案件时,首先要为辩护或代表或从管辖权方法的水平出发提出它所代表的问题和问题,因为要对其进行分析以确定需求其形式和内容使它能够确定当事各方根据所分析的案件(即法律调查)在法庭上提出的初步行动或例外情况,当把统计数据以及规范本身作为参考时,它位于经验意义上,位于所生活的社会现实面前;在实验领域中,因为它提出了一个问题和一个假设,即申请人或管辖权律师在整个审判中对未来可能的结果的看法;最后,当使用可靠,可测量和可量化的数据时,这种类型的研究是定量的,这些数据可用于寻找所需的结果,上述这些构成了法律领域的重要理论,Popper提到了这些理论。 “理论是网络,只有任何演员都能抓住”(诺瓦利斯),根据确定的内容,我们可以说,主要的法律研究是在这种经验-实验-定量研究模式下进行的,通过这些信息,可以进行信息管理,统计分析,可能结果的一致字母数字表示形式以及相同结果的分发。

一旦确定了法律研究中使用的方法,就可以发现,在确定了激励研究的理论贡献之后,我们可以进入第二个平面,它构成了构想。 Sampieri通过以下方式定义的假设:“在本章中我们定义为假设的实际上是研究假设。这些被定义为关于两个或多个变量之间可能关系的暂定命题,它们必须满足上述五个要求。”因此,律师必须采用两种方法中的任何一种,在不作进一步区分的情况下,他必须调查和拟定关于提交给他的审判的假设,有人说他正在进行一项纯粹的法律调查,这比仅仅单独承担法律分支的责任没有更大的利益,我们称之为调查的设计,据观察,这两种方法因此,根据申请人或管辖权律师分别作为调查员的假设,他们面临研究问题的精确性。

接下来,在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引用理论和概念框架,因为在没有此专业人士的情况下,该框架被理解为研究人员在此方案中讨论的法律领域中使用的一组思想,理论和程序。法律无法抗辩,代表或解决依法治国的具体案件;因此,根据本指南,对信息的搜索将这一方面融合在一起,这是法律调查过程中最相关的一个特征,因为它具有全球性,因为它具有一系列串联的程序。发现的目的,因为在这一点上确实可以确定文件信息,书目以及现在许多现代作者通过互联网处理的数字注释,由于这在法律领域中同样有效,因此是从国家最高法院在建立,网页或电子页面构成臭名昭著的事实。

最后,在大致概括并回顾了当前工作中的要点之后,我们将意识到,以任何辩论方式,无论是作为候选人还是作为司法提供者,律师都有义务进行法律调查,因为没有这个,他将不可能知道他面前的问题是什么,他打算以何种方式解决这个问题,这在理论和他所拥有的证据的支持下得到了加强,并且在任何时候他都必须争论并证实他所说的话。采取相应方法的每一个人,其目的是为审判的每一当事方以及法律专业人士何时开展工作提供法律上的确定性,反过来,这也有责任树立先例和记录,作为其他律师或法官行动的参考,因为授予所要求的权利或视情况而定的权利的范围必须始终在从广义上讲,人民权利受到规范的保护,旨在为各方利益服务,这不能与具体案件的特殊情况和客观权利分开。因此,在实践法律时,以法律领域的研究方法为参考,目前在本工作中采用的两种方法中的任何一种都可以在许多其他需要帮助的情况下获得帮助。调查,了解或扩展您可能已经记录在案的事项,请留下墨水!…

_________________

*从瓦莱·德尔·贾里亚瓦大学(Valle del Grijalva University),图斯特拉校区(Tuxtla Campus)获得法律学位。恰帕斯州司法权的行政管理博士,区域会议研究秘书和帐户,以及恰帕斯天主教大学“圣胡安·帕勃罗·塞贡多”教授。2018年9月13日。

HERNÁNDEZSAMPIERI,Roberto,研究方法论,墨西哥,麦格劳·希尔,1997年,第29页。

洛佩斯·鲁伊斯(LÓPEZRUIZ),米格尔(Miguel),《研究的新要素(方法论和写作)》,第三版,国际司法研究所,国际妇女联合会,1998年,第1页。17。

引自卡尔·波普尔(Karl Popper)的《科学的逻辑》一书。13

HERNÁNDEZSAMPIERI,罗伯托,研究方法论,同上。cit。第96和97页。

论文:I.3o.C.35 K(10a。),来源:《联邦司法周刊》,期间:第十期,第二十六册,2013年11月,第2卷,注册:2004949,主题:民用页面:1373。

法律研究。对法学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