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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内瑞拉市政实体的所得税

Anonim

他们在一项学术活动中问我有关市政实体如何计算所得税的情况,同时考虑到他们以各种方式获得收入。

首先要定义的是税收豁免原则的存在,该原则确立了公共实体的豁免。

实际上,由于授权问题,《所得税法》(LISLR)的不同版本(最新版本是2014年);预计将有一项规定,以防止国家税务总局对市政当局收到的收入采取行动。这在互惠意义上也是有效的。

根据《组织税法》(COT,2014年),免税是免除法律赋予的税款;以后的法律文本可能会将其废除,尽管使用特定期限建立的法律将一直保留到到期为止,但从废除或修改起不超过五(5)年。

人们将不得不想像,例如,如果对公务车征税,那么市政当局将获得什么收益。赔偿和其他法律数字也将产生,这将产生许多无休止的行政程序。

还必须加上以下事实:市政当局在收入范围内从国家权力机构手中获得管理权;一个例子是市政的。

在收入方面,制宪议会和立法者均授予市政当局普通和特别的类型。它对应于第一类中的市政所在地。

确实,《市政公共权力组织法》(LOPPM,2010年)确定,市政的普通收入是来自宪法状况和其他转移或国家或州补贴的收入;随后,它阐明了-除了宪法规定的地点外,每个州(省)还必须在组成实体的市政当局之间分配称为市政所在地的分配,该分配将按以下方式进行:

  • 平均比例为百分之四十五(45%);按直辖市人口的比例为百分之五十(50%);按其领土延伸的比例为百分之五(5%)。

由于所有人口都有人口席位和领土范围,因此这种分配的意图是平等的。对于那些无法从大部分地理环境或大量居民中受益的人,还包括平等变量。

应当指出,公共收入意味着对他人金钱的管理,因此国家立法者已经批准了旨在将热情应用于领导公共管理的工具。例如,共和国总检察长组织法和国家财政控制体系(2010),反腐败(有机)法(2003),公共部门财务管理组织法(2011)及其条例(第1,2,3,4号),《市政公共权力组织法》(2010年);组织税法(2014年),地方公共政策规划委员会法(2010年),公共行政组织法(2014年),权力下放,界定和转移的组织法(2009年) )等。

如前段所述,基于相同思路的假设是补贴,其使用目的是为了使补贴能够执行各种行动。

碰巧在劳动立法的规定之际,工资增加是由国家规定的。对于市政当局来说,由于它是由市政当局确定的,因此无法完全预测其金额,因此它会使用额外的信用额度,或者要求第一信用方能够遵守。

但是,一件事是成为代扣代缴人,另一件事是由纳税人或负责任的人,这将在另一场合讨论。

重要的是要记住,公共活动不是为了产生利润或红利而设计的,而是像公共服务一样具有福利或利益的性质。

这并不意味着您不能执行涉及收入管理的计划;任何《行政法》作者在学习国有公司时都意识到了这一点。

国家在公共权力的不同级别上拥有其股东的公司;委内瑞拉的Petróleosde Venezuela(PDVSA)就是这种情况,地方级别的Supracaracas属于首都地区的玻利瓦尔解放者市市长办公室。

组成上市公司时,《公共行政组织法》(LOAP,2014年)确立了组织类型的指导原则,在该指导原则中,对具有多种职能的公民和实体不构成负担例如他自己。还有一个事实,那就是必须有经济上的生存能力,以便实体能够维持自身而不是对器官的负担。

根据该命令的授权,其某些规定适用于市政当局,因为它们从结构的角度来看非常有用-特别是在创建,运营规范等方面,《市政公共权力组织法》(LOPPM,2010年)调节不深

实体-遵循LOAP规则的分散结构-可以具有各种类型;有一些以公法为主的机构,例如自治机构,其创建必须通过立法行为(条例)来完成。

还有一些拥有主要的私法制度的人,可以举例说明市政府的公司。在这里,在所谓的业务实体和非业务实体之间进行了区分,其中提供的示例与该分类相对应。

对于商业实体,需要起草公司章程和细则,在普通商法领域的商业公司,以及由市长在官方市政公报上发布的法令都需要起草。

LOPPM包含有关管理手段的法规,其中包括所谓的市政公司,它被归类为混合经济或专有经济。

正如所指出的那样,《所得税法》(LISLR,2014年)并未将其作用半径指向公共任务的机关(中央机构:部委,州长,市长),因为它们并非为产生资本而构想的。或收入。

应当记住,《有机税法典》(COT,2014年),《 LISLR》等法规规定了负责任类别中的代扣代缴税款,这些代扣代缴人负责使税收法规生效关于纳税人必须支付的款项

继梅里·博韦达(MeryBóveda)在扣留代理人的工作中,作为委内瑞拉税法协会(AVDT)于1987年在委内瑞拉加拉加斯举行的第二届税法会议的演讲;他将他们定义为代表纳税人(即代扣代缴税的人)完全或部分遵守税款支付的第三方。

上述作者继续说,它包含以下特征以将它们与其他税收机构区分开来:

  1. 代扣代缴必须由付款人进行,代扣代缴人是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人,要代扣代缴的概念实际上是要扣缴的概念。

代扣代缴的目的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呈报收益时,根据最终金额确定预付款,从而使活跃的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具有更大的流动性。

在这里,市政当局与国家税务总局(SENIAT)合作,扣留原定归为税收的金额,由于制度合作原则,所得税是最常见的一种。

委内瑞拉市政实体的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