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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内瑞拉残疾人士的管理

Anonim

从历史上看,在有残障的公司或组织中工作的人们在加入劳动力方面遇到了巨大的障碍,受残障影响的工作事故的受害者被迫失业,其后遗症是有序的。社会学,社会和金融。即使在今天,尽管在国际上为改善人权做出了努你的情况。

重要的是,现在人们对残障工人的权利和需求有了更多的了解,并且对残障管理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同时,他们结成伙伴,要求在包括劳动人口在内的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享有权利和融入社会。信息灵通的公司认识到公平对待残疾人工人的必要性,并意识到保护工作场所健康的必要性。

同样,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1991年)的计算,委内瑞拉有320万人患有身体,运动或感觉障碍。这就是为什么诸如全国人民融合理事会(CONAPI)和特殊教育发展基金会(FDEE)等公共机构都促进了旨在制定国家政策的国家政策的传播。残疾人,发挥其潜力。

因此,我们谈论的是《残疾人法》(2007年),该法在第1条中指出:

该法的规定是公共秩序,旨在规范各种手段和机制,以确保残疾人根据其能力以充分,自主的方式充分发展,并实现家庭生活的融合。通过他们作为正式公民的直接参与以及社会和家庭的团结参与来实现。(第1页)。

因此,所有形式的残障工人均有权行使其职能,以使其个人和职业更好地成长,并能够融入自己所处的不同环境中,而不管其状况如何。

现在,世界卫生组织(WHO)(1991:64)将残疾定义为“继发功能能力的丧失,器官或功能不足,从而导致智力功能障碍。并有能力面对社会环境的日常需求”。此外,联合国于1993年12月20日批准了《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其目的是确保残疾女孩,男孩,妇女和男子成为成员。各自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可能与其他公司一样。

按照《残疾人法》(2007年)第5条,按照这种思路排列:残疾人是:

人类的复杂状况是由生物社会心理因素构成的,这表明其某些感觉,运动或智力能力暂时或永久性降低或受到抑制,这些表现可能表现为缺乏异常,缺陷,丧失或感知困难,在没有支持的情况下移动,与家人一起在社区中看到或听到,与他人交流或参加教育或工作活动,这限制了法律的行使,社会参与和享有良好的生活质量。 (第4页)。

值得注意的是,当社会意识到残疾影响到许多人时,它意识到有必要改变他们的环境,从而促进机会向他们展示他们可以走多远。激励他们弘扬新的思想,价值观和信念,这将加强在娱乐,教育和工作等其他领域的这种插入。

因此,残疾工人不构成同质群体。他们可能有肢体残疾,视觉或听觉障碍,智力障碍或严重的精神障碍。他们可能患有先天性残疾,可能是在儿童期或青春期,或者是在高等教育或活跃生活中后来出现的。残疾实际上可能对工作和参与社会的能力没有影响,或者相反,可能会产生重大影响,需要大量支持和帮助,两种情况之间存在多种差异。社会环境也很重要,而在某些社会中,残疾人被认为不适合就业,而在另一些社会中,残疾人则是劳动力中的宝贵成员。

据了解,对于希望被纳入劳动世界的残疾人来说,性别是影响其就业机会的重要因素。不论其专业技能如何,残疾妇女通常比普通妇女和残疾男子更难找到有偿工作。

从工作场所的残疾管理的角度来看。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日内瓦(项目),日内瓦,(2001年:3)被理解为:“由于品格缺陷而大大减少了获得和保持适当职业以及取得进步的机会的任何人公认的身心”。

从这个意义上说,由于种种原因,许多残疾人传统上一直处于社会经济孤立状态。但是,残疾人的隔离政策缓慢而稳定地下降,并认为残疾人需要照顾,同情和慈善。残疾人越来越多地要求其权利,不能被排除在工作场所之外,必须以融合的精神和与非残疾人同等的地位受到对待,以及他们积极参与国家经济生活的权利。

根据《残疾人权利公约》(2009年),在第27条中:

缔约国承认残疾人在与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工作的权利;这包括享有在残疾人开放,包容和方便的市场和工作环境中通过自由选择或接受的工作谋生的机会的权利。缔约国应采取适当措施,包括颁布法律,维护和促进工作权的行使,包括在工作中有残疾的人的劳动权。 (第28页)。

同样,残疾人必须完全融入就业,因为这对他们来说是经济上的获利,而不是依靠社会援助,而是允许他们最大程度地从事有偿活动。

残疾人必须完全进入劳动世界,并因此进入整个国民生活,因为这在道德上是正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有必要牢记联合国组织特别报告员Despouy L.的意见,他在给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报告(1991:123)中指出:“对残疾人的待遇揭示了一个社会的最深层本质,并彰显了支撑其的文化价值观。”

Despouy L.(1991)提到:

残疾人是人类,比其他人更多或更多。他们克服障碍的日常工作和歧视性待遇经常在他们身上留下一些特殊的人格特质,其中在面对误解和不宽容时表现出正直,毅力和深刻的理解态度。但是,最后的考虑不应忘记这样一个事实,即残疾人作为权利的主体,充分享有人的境遇固有的法律能力。总之,残疾人是像我们这样的人,他们有权与我们同住并像我们一样。 (第123页)。

考虑到组织文化及其与残疾的关系,Despouy提出的问题表明,存在消极的社会态度和定型观念,这构成了在工作场所获得更公平待遇的重要障碍。适用于残疾员工。其中包括担心为残疾人调整工作场所的高昂成本,或担心他们可能没有生产力。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在残疾人工人的陪同下接受专业培训或工作的人在场时会感到不舒服。

此外,还有其他的不愿与残疾人据称的弱点或疾病有关,以及他们对适应职业培训计划或保持工作的能力的影响,例如缺乏动力作为轴心。与残疾人打交道的人的行为改变。

的确,正如加拿大安大略省残疾人咨询委员会(1990:78)所表明的那样:“关于残疾人需求的假设通常基于关于人不能做的某些想法。 。因此,残疾成为整个人的标志,而不是其一个方面。因此,残疾被认为是一种普遍状态,通常与无能的观念有关,这种无能的观念产生或让位于歧视。

因此,残疾雇员可能成为工作场所内外歧视的受害者,这就是为什么哈恩(Hahn,1984)强调了残疾人引起的深切同情与集体成为残疾人的对象之间的明显矛盾。歧视态度比任何其他公认的歧视态度更为明显。这是因为它们倾向于具有将其与其他人群区分开来的身体特征和行为方式。

但是,如果不是由于这些可识别的身体差异,残疾工人将不会遭受所有少数群体遭受的相同的刻板印象,污名,偏见,偏见,歧视和隔离。另一方面,当这些特征伴随着负面的社会烙印时,歧视的影响就会放大。 Hahn(1984)还确保一个人经历的歧视程度与他的残疾可见度之间存在直接关系。

因此,确保残疾工人在工作中和社会中得到平等对待的关键是减少和消除产生歧视性行为的消极态度和陈规定型观念,并实施针对残疾人的计划和做法。他们的特定个人需求。

应当补充的是,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关于歧视的定义,该定义已纳入《关于就业和职业的歧视公约》(1958年)(第111号)。根据该协议,歧视被理解为:

“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的任何区别,排斥或偏爱,其影响改变就业和职业中机会或待遇的平等”; “其他任何有可能破坏或改变就业或职业中机会或待遇平等的区别,排斥或偏爱,有关成员在与雇主和工人的代表组织协商后,可能会指明,这样的组织以及其他适当的有机体都存在。”(第145页)。

同样,阿贝拉(Abella RS)在其报告(加拿大皇家委员会)(1984:54)中以高度描述性的方式解释了这一原则,并观察到以下内容:人人平等意味着给予他们同样的待遇。现在我们知道,以同样的方式对待每个人都可能是对平等概念的攻击”。

重要的是,国际劳工组织(ILO)关于残疾人的职业康复和就业的建议(2001:42)(第168号)“工人组织应采取旨在促进培训的政策。并在与其他工人平等的基础上充分雇用残疾人”。

因此,本文从劳动者在促进残疾人融入工作场所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角度研究了工作场所中的残疾问题。因此,还提倡工人组织参与制定国家政策,与专门从事康复工作的专业人员和组织合作,并促进残疾工人的融合和专业康复。

更不用说,在工作环境中当存在活跃的,具有某种类型的残疾并且想要以更多的机会获得平等机会的另一名工人的职能和适应能力的员工时,认识的重要性是为了因此,提高认识在研究的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因为它使将要接受或接受这些具有不同生活条件的人的机构或公司能够更好地公平对待残疾人。

另一方面,重要的是要产生一个认识阶段,使雇主和工人在工作环境中必须遵循的知识,促进融入过程,影响个人成为公司有用人的发展以及社会。意识;根据阿贝拉(1984.112)所说,“考虑到条件的平等性,重新考虑和感知事物的价值和重要性对人们的认识和影响”。因此,可以得出结论,通过提高认识,它旨在激发工人在专业领域的各个方面,以及在工作,人的生活和男人的平等机会方面的自我实现。和女人

正如马斯洛(Maslow)在他的《亚伯拉罕·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1943年)中所确立的那样,重要的是要从社会情感的角度强调动机在致敏发展中的作用,这与人的行为有着深远的关系。 -1954)和赫兹伯格的工作满意度理论(1957),其中提到它代表了指导满足基本需求的行为和态度,这些基本需求表征了工作场所社会关系中所有人类的特征,通过团队合作中积累的经验。

总之,要提高对残障或残障工人的认识,我们必须首先激励所有这些人,不论其身体状况如何,并以此方式满足他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每一项需求,以实现平等。组织内部的条件,因此避免有时遇到害怕失败并受到歧视的残障工人。缺乏意识可能是直接影响工作动机以及组织文化的因素。

因此,在健康的工作环境中,公司和工人必须确保所有人的平等,工作质量,健康与安全以及公平对待所有工人。他们与公司有义务在维护健康和安全方面进行合作,如果发生人身伤害或残疾,他们有权利和义务设法减少对人和人的影响。在办公的地方。尽管公司和工人有不同的观点,但协会将允许他们实现保护工作中的健康,安全和公平的目标。

但是,如今,在一些公司中,特别是在工作场所中,发现在许多情况下,残疾员工会受到同事冷漠的影响,或者由于正在进行的活动并不像他们所需要的那样,例如,残疾工人在加拉波博州客户服务部的食品销售公司就是这种情况。

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同事忽略了保护残疾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表明的内容,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残疾人的接受程度很小,在某些情况下歧视他们,因此构成不能进行与其身体和精神状况相符的活动的人,像所有这些活动一样,应在社会和职业上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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