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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经济公司替代上市公司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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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1.-背景(诊断)

在我们的拉丁美洲国家中,公共部门的公司和机构通常遭受许多缺点,这些缺点使人民无法继续发展。

电力,饮用水,邮电,铁路,电信,石油,社会保障,港口,卫生,教育等公司和机构规范特定的活动,为人民提供重要的服务,并为国家发展。

这些公司存在结构缺陷,例如预算不足,官僚主义过度,政治化,法规过时,员工准备不足,薪水低,技术不足,腐败等。

这些结构性缺陷导致效率低下,流程缓慢,用户浪费时间,提供的服务出现错误,挪用和滥用公共物品和资源。

根据国际组织的统计数据,总体而言,拉丁美洲国家在21世纪初无法为其整个人口提供基本服务,如下表所示。

访问拉丁美洲的基本服务

2.-上下文

上一届政府试图对国家机构进行现代化改造,但没有取得积极成果,这主要是由于缺乏经济资源,因为真正的现代化将需要国家大量的经济资源,由于反复出现,很难为此分配资源我们拉丁美洲国家正在经历的经济危机。

在拉丁美洲,公共部门公司在战后数十年乃至1960年代都起着稳定和监管的作用,从那时起,由于各种内部和外部因素,上市公司开始蒙受巨大损失。 ,其中还增加了与不受控制的货币发行有关的恶性通货膨胀。

新自由主义的经济趋势试图通过私有化和国家实体让步来解决这个问题,在1990年代初,大多数政府选择私有化这些公司中的很大一部分,大部分与电信,银行业有关和能量。

在Gervert Torres编写的表格中,我们可以概览拉丁美洲以及所涉及领域的私有化。

拉丁美洲的私有化过程

可以在进行私有化的所有国家中看到,大多数工业上市公司都已经私有化,但根据国家决定被认为具有战略意义的公司除外,例如巴西的PETROBRAS,ECOPETROL等。哥伦比亚,智利的CODELCO,墨西哥的PEMEX等

仅在某些国家,基础设施或港口,道路和电力获得了特许或私有化;由于国际通信供应和用户内部需求带来的一系列压力,电信可能是私有化过程中最有吸引力的领域。

保健和教育服务的问题尚未被广泛私有化,因为这些问题传统上是由国家提供的,并且民众对此有严重的抵制。

在拉丁美洲,由于多种因素,私有化做法在采用这种做法的国家/地区中造成了负的平衡,其中我们可以着重指出在将国家实体转移到私营部门中的腐败,因为它试图偏向某些经济集团通过出售国有公司而获得的大量资金,以及由于出售国有公司而获得的巨额资金,通过对国有公司资产的可疑低估而私有化,这已被拉丁美洲各国政府浪费掉了,却没有使各自的人民受益他们的财富和自相矛盾的是,他们必须为获得的基本服务支付更高的费率。

总的来说,在私有化是结束的意义上,私有化是进行极端过程的想法在政策中占主导地位,而没有考虑将其具体化为国家发展战略的可能性,而将私有化抛在了身后。将大量已证明其盈利能力的上市公司私有化带来的不便,这种情况最终会在中长期内削弱税收收入。

在许多情况下,购买公司的人的再投资计划仅针对改善被收购公司的资产,而不是针对其他经济活动的发展。

私有化过程所依据的一些假设,例如出口模式的深化,内部市场的自由化和均质化以及公司通过竞争来提高效率的假设都没有实现。相反,就像电信一样,政府机构无法控制私人垄断。

除其他原因外,最近阿根廷发生的危机是司法人员政府在过去十年中实行私有化的结果,最初可能有大量财政资源,但这些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并导致了诸如此类的结果。今天众所周知。

另一方面,如果私有化的目的是减少公司的腐败程度,那么这种情况就不会发生,因为它蔓延到了国家的大多数地方。

私有化的典型例子仍然是智利,它在社会领域的更大多样性中取得了进步,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已经设法减少了其人口中出现的严重贫困。

从这个意义上讲,重要的是要提到,没有发展计划的私有化以及对每个国家的基本宏观经济标准的妥善处理会导致比旨在解决这一问题的问题更为严重的问题。

最重要的情况是与创造就业机会的问题有关,该问题本来可以解决通过私有化获得的资本的再投资,有关这一发现的发现是,失业率上升了,而这些国家的穷人数量也增加了。

显然,就公共产品而言,有组织的公民社会的人们参与定义私有化过程的模式和特征对于使这种行动合法化为国家政策很重要。考虑到这不是拉丁美洲历史上的封闭篇章。

3.-研究目的

3.1一般

3.1.1为拉丁美洲的公司和公共机构提供足够的基础架构,以使他们能够最佳地完成创建任务。

3.2具体

3.2.1在不使用国家预算资源的情况下,为拉丁美洲公司和公共机构提供资本。

3.2.2提高拉丁美洲公共部门中公司和机构的效率和生产力。

3.2.3减少拉丁美洲公共部门的公司和机构中的腐败。

3.2.4提高拉丁美洲公共部门官员的培训水平。

3.2.5促进对管理拉丁美洲公共部门活动的法律法规的全面改革。

4.-陈述(提案)

为了解决这个严重的问题,提议创建混合经济公司,其方式是由国家私营部门贡献公共实体进行转型所需的新鲜资本,而国家则贡献其设施,建筑物,设备,机械,家具和其他资产。通过对资产的正确估值,将确定上市公司的价值,这些计算出的值将对应于社会贡献的50%,因为私有公司必须通过民主,广泛分布的行动,用新资金贡献同等价值在整个人群中,就像一个公司一样。

这样,我们将使公共实体的规模增加一倍,使它们有更大的行动领域和服务范围。

通过完全合法的社会合同,将确定为私营部门发行的股份的上限为50%,为公共部门发行的股份的上限为50%。该社会契约必须明确规定由私营部门负责新公司的规划,组织和管理,而公共部门将承担控制和评估的职能。获得的利益将平均分配。

新公司必须在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合伙经营。对于这两个部门,这两个部门都无法达到大于50%的社会行动参与的百分比,因为大于50%的公共部门参与的百分比将导致维持与国家实体相同的缺陷。相反,超过50%的私营部门参与比例将导致国家失去对关税和基本服务覆盖面的控制,而这对满足人口的基本需求至关重要,对于促进人口基本需求也至关重要。国家发展。

为社区提供基本服务的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得到了充分证明,因为它们保持着巨大的俘虏市场,也因为它们为社会提供了必要且不可替代的服务,例如电,水饮酒,电信,保健服务等

这种有保证的获利能力应鼓励私营部门决定对混合经济公司进行确定的投资,因为这样一来,它就能获得很高的经济获利能力,并且能够在国家发展中进行果断的合作。

5.-获得结果

这样,我们将能够使上市公司实现现代化,为它们提供发展所需的财务资源,并使私营部门参与公共利益。

另一方面,国有部门将控制公共利益在服务价格及其覆盖范围方面不被滥用,从而使新社会具有为社区服务的特征。

公共部门公司将有能力克服其影响国家实体提供公共服务效率的行政,财务和技术上的弱点,满足他们的设备需求,知识,经验,私有部门的资源,技术和财务偿付能力,可以对它们进行真正的现代化,并释放国家预算资源,以便将其用于其他项目。

混合经济公司将确保国有公司的扩张,将允许在行政和财务上建立自治和自给自足的实体,并配备受过技术培训和高薪的人员,使用最新技术并具有适当基础设施的实体。这也将使我们能够为广大人民提供高效,敏捷和及时的服务,大大加快了国家发展。

这种类型的组织将使国家能够控制为增长而必须进行的新投资,将使政府能够掌握有关各个经济部门进展的信息,并避免逃避和避免公司税。

6.-转换过程

通过合理构想的选择过程并根据每个国家的独特特征,可以开始将公司和机构从公共部门转变为混合经济公司的过程。从中期来看,选定的公司可能会根据人民的总体优先考虑并按照国家计划一一转型。

如果每个国家/地区现行的相关立法不符合混合经济公司正常运作所必需的法律要求,则必须修改相应的法律,以便可以向私营部门提供绝对的安全,游戏规则不会随着政府的改变而改变。为此,我在下面提出了一项关于混合经济公司的组织和运作的法律草案,该草案可以作为国家立法中必须考虑的最重要方面的参考。

混合经济社会的建设项目-股份资本的整合-社会地位-社会的清算。

第一条:混合经济公司是由国家,省政府,直辖市或自治行政实体在其合法权力范围内,另一方面是私人资本为剥削而成立的公司。目的是满足集体需求或经济活动的植入,促进或发展的公司。

第2条:-混合经济公司可以是根据公法或私法而定的人,这取决于其宪法提出的目的。

第3条:除本标题中规定的特殊规定外,相应法典中有关公司的规定适用于混合经济公司。

第四条在混合经济社会中,公共行政的贡献可以包括任何形式的贡献,特别是以下贡献:a)授予排他或垄断特权,免税,财政保护,风险补偿,个人投资资本的利息担保:b)保费和补贴,技术贡献; c)财务预付款; d)财产,财产,公共所有权或实物的世袭财产捐赠,对使用权资产的特许权。

第五条公共实体和个人将以双方同意的方式,以相等的比例为社会资本的形成做出贡献,公共部门为50%,私人部门为50%。

第六条混合经济公司可以由私营部门的任何合伙人组成,因为在公共部门,唯一的合伙人是国家。

第七条公司的总裁,受托人和部门主管或经理将在大会上任命,确定私人部门的规划,组织和指导的行政职能以及公共部门的职能控制和评估。代表国家的董事将由共和国总统或相应的省或市政府任命,并且必须是出生时的国民。

第八条。代表公共部门的董事有权否决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如果它们违反本法或其创立或公司章程,或可能会损害国家与社会相关的便利。在这种情况下,将使反对的决议的前提条件为相关公共行政部门的上级行政机关知道,以便在有关决议仍未决的情况下,可以最终决定是否批准或否决否决权。 。如果在收到本文提供的来文后的二十天内,否决权未得到上述机构的确认,董事会或公司大会通过的决议(如果适用)将被认为是坚定的。如果否决权是基于违反法律或细则的,则私人资本可诉诸最终决议的正义。

第9条:章程必须确定公司成立和终止的日期。

第十条-混合经济公司清算后,以这种身份存在的公司将终止。如果私人资本赎回官方实体的股份,则该公司可以在采用的体制下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受本法管辖的混合经济公司不得宣布破产,但可以在相应法典所规定的其他情况下,并根据为这种情况明确规定的制度而解散。

第十二条:对于利用公共服务的公司,公司的任期届满后,公共行政部门可以接管个人的行为,并将混合经济公司转变为自治的行政实体,继续为其创建公司的公用事业的目标。

第十三条:《章程》必须在每种情况下规定必须从事公司工作的本国雇员和工人的最低比例。公司的工人和雇员可以指定一名代表参加大会,他们将有发言权但没有表决权。

第十四条公共行政的责任将仅限于其公司贡献。由公共行政部门任命的董事将承担相应《守则》中规定的责任,公共行政部门对其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5条:-该法案的条款将作为相应法典(公司法,商业法典等)的特殊标题并入。

一般而言,在转换过程中,必须考虑以下几个阶段才能使该过程成功完成。

1号 阶段:决策。

2号 阶段:资产评估。

第三名 阶段:划分职责和义务。

4号 阶段:公司章程的签名。

5号 阶段:执行业务活动。

在第一阶段,政府计划机构必须收集有关可以进入此转型过程的国有公司和机构的所有必要信息。

除了在转型过程中优先考虑这些公司的准入外,还必须做出相应的决定,以便在法律上并得到国家权力的认可以及民间社会的认可,可以开始公司的转型。在混合经济公司上市。

在第二阶段,必须对所选公司的资产进行更新清单。此外,对上述资产的评估必须以透明的方式进行,不允许有兴趣参与的政治部门或经济团体的影响。建议在上市公司估值阶段雇用一些国内或国外的专门机构。

在第三阶段,必须正确起草混合经济公司的合伙合同文本。在撰写本文之前,必须在州当局,私营部门和民间社会之间举行筹备会议,以确定将决定未来合同关系的参数。在这一阶段,必须明确规定所涉两个部门的能力,将计划,组织和管理的职能分配给私营部门,将业务管理的控制和评估的职能分配给公共部门。此外,必须明确规定两个部门共同参与必须遵守的社会参与的界限,在新的混合经济社会中,每个部门占社会参与的50%。也,在此阶段,将起草新公司的章程,官员的职能和权力,相应的手册和条例以及将用来纠正为新公司选择的课程的相关制裁。

在第四阶段,应召集并选择来自国家私营部门的自然人和法人,与公共部门共同参与新的混合经济社会。同样在此阶段,公共和私营部门代表必须签署合伙合同,以便新公司可以开始运营。

在第五阶段,将进行相应的任命,并对不同部门进行适当的组织,以便公司能够成功地开始运营。

7.-结论和建议

混合经济公司是一种发展模式,自1946年以来就已广为人知。在意大利,法国和西班牙等国家,混合经济公司已经作为公司可能的经济渠道之一运营了多年。在美国,混合经济公司与大学联系在一起,这提供了立即就业的机会。

该商业联盟的目的是剥削旨在满足集体需求或建立,促进或发展经济活动的公司。

在拉丁美洲,混合经济公司或社团已成功地涉足了几个拉丁美洲国家的各个经济领域,例如在阿根廷的里奥夸尔托市,正在实施一种新的经济体系,该体系将试图帮助中小型本地企业。

该企业称为混合经济协会。

在2001年初,这个新系统(当时只是该城市的一个项目)开始与第一个名为Mieles del Sur的混合经济协会合作,到2002年,GambSur将开始运作,这是一家将负责清洁城市。

GambSur公司的发言人马塞洛·布雷桑(Marcelo Bresan)和莱昂内尔·吉奥达(Lionel Gioda)都希望与市政府一起使这些社会在当地发展,随着时间的流逝,在里奥·库阿尔托(RíoCuarto)积累经验之后,这种新的经济形式将向地区和走向国家。

在玻利维亚共和国,为了使公共部门现代化并使各种国家发展项目可行,1994年颁布了第1544号法律,即《资本化法》。一般而言,该法律旨在通过组建混合经济公司来吸引私人参与国家发展,如其第一篇文章所述:

作者:曾建平,混合经济体制JOURNAL

第一条:授权执行权为上市公司的资产和/或权利出资,以将实收资本整合到新的混合经济公司的组织中。

这些公共公司中的每一个的工人都将被要求认购股份,以各自的混合经济公司的章程为准,但最高不得超过其社会福利。

第2条:根据现行规定,批准和批准玻利维亚财政油田(YPFB),国家电力公司(ENDE),国家电信公司(ENTEL)转换为混合经济公司所需的协议,Empresa Nacional de Ferrocarriles(ENFE)和EmpresaMetalúrgicaVinto,将上述公司资产的账面价值指定为国家捐款。

本文所指的混合经济公司应在玻利维亚共和国建立住所。

面对重要的玻利维亚政治部门提出的第1544号法律违宪的要求,该裁决在2005年3月7日发布的第0019/2005号宪法判决中得以解决,随后,宪法法院宣布该宪法符合宪法埃沃·莫拉莱斯(Evo Morales),安东尼奥·佩雷多(Antonio Peredo)和里卡多·迪亚兹(RicardoDíaz)议员通过违宪的直接或抽象资源对1544年《资本法》的前七篇文章提出质疑。

在乌拉圭,混合经济公司正在成为国家经济活动与个人经济活动的互补和参与的一个越来越多的最新例子。它不再局限于国家内部领域,而是公共和私人参与,在新的商业挑战中,州公司与其他州的类似公司,主要是位于其他国家的私营公司。用私营部门的主动行动补充公共部门是一种硕果累累的手段。

国家在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不断增长的表现使该法反映了国家与个人关系的新现实。因此,《 1967年国家宪法》第188条规定的混合经济公司受到了《乌拉圭实务法》的待遇。

实际上,混合经济公司是《国家宪法》第188条规定的机构;它的资本由公共和私人的贡献组成,其行政管理由另一人相互代理,代表的任命方式不同。

乌拉圭法律还通过某些法令使某些私人公司和公共机构可以转变为混合经济公司,例如乌拉圭东方银行,乌拉圭人民银行,ANCAP, PLUNA,UTE和国家港口管理局。

总而言之,我们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各国政府可以为拉丁美洲人民提供的基本服务的质量和覆盖范围。

结构合理,覆盖面广的现代教育将能够开发一个国家的人力资源,而后者将成为国家发展的结构基础。

覆盖所有人口并受益的,配备完善且资金充足的卫生系统是发展的保证。饮用水,电力和污水处理服务必须具有质量,并且必须在整个人口范围之内。社会保障,电信和其他基本服务对于国家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必须具有高质量和普遍覆盖范围。

提供这些服务的公司和机构通常来自我们拉丁美洲国家的公共或私营部门。总体而言,属于本州的企业提供的服务不佳,正如本研究开始时已经分析的那样,但哥伦比亚麦德林的上市公司(EPM)除外,后者是拉丁美洲上市公司的范例。一般而言,属于私营部门的那些基本服务公司已成为垄断企业,没有达到预期的覆盖范围,并提高了所提供服务的费率,从而将各自国家中最贫穷的人口排除在服务范围之外。现在,我们的拉丁美洲国家不能因公共部门效率低下而停滞不前,但是我们都无法负担高额费用并将我们的资产交付给私营部门,因此,发展城镇的最佳选择是混合经济公司或社团,这是将服务与服务相结合的最有效系统公共部门社区与私营部门的赢利能力相结合,将管理不善的国家资源与私营部门的效率相结合,所有这些都是为了拉丁美洲人民的利益。借助私营部门的盈利能力,将管理不善的国家资源与私营部门的效率结合起来,这一切都是为了拉丁美洲人民的利益。借助私营部门的盈利能力,将管理不善的国家资源与私营部门的效率结合起来,这一切都是为了拉丁美洲人民的利益。

参考书目

-资料来源:Gerver Torres。“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第二次私有化会议”。美浓 1997年,从互联网上删除:http

: //lanic.utexas.edu/project/sela/privatizacion/estudios/procesos8.htm-资料来源:扫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数据库,www.unesco.org-资料来源

:卫生服务和饮用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数据库,www.unicef.org-来源:电能,美国能源信息署(EIA),国际能源年度数据库,www.eia.doe.GOV

-来源:电话,世界银行数据库,www.worldbank.org和国际电信联盟(ITU),info.itu.org -来源:里奥夸尔托,阿根廷市,贝伦帕拉西奥斯[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资料来源:第1544号《资本化法》,第1544号法律servdmzw.sbef.gov.bo/circular/leyes/LCAP.pdf-资料来源

:每周经济纪事,ar.geocities.com / ggarcialemes / dcsociedadesdeeconomiamixta.HTM-资料来源

: SAIJ 2000年5月,www.abogadosdecordoba.org.ar / l_n15349.htm

混合经济公司替代上市公司私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