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cn.artbmxmagazine.com

古巴的环境政策与可持续发展

目录:

Anonim

摘要

外国法学家很少研究在古巴法律体系内解决环境政策的问题,这是对该国的保险活动进行简要的历史分析直到革命项目胜利之前必不可少的。为此,我们从对古巴环境政策的研究开始,该研究基于宪法法规,与保险政策和外国投资政策有关的商业活动,以及对将古巴国内法律中的保险政策纳入背景的法律法规的其他分析。由公共管理。

抽象

对于外国法学家来说,在古巴的司法组织内采取环境政策是一个考虑不周的主题,因为要实现这一点,就必须对古巴的保险业务进行简要的历史分析,以达到革命性项目的成功。我们从古巴的环境政策研究出发,从宪法基本规则,与保险政策以及与外国政治投资者联系的商业活动以及对法律基本规则的另一种分析出发,而不是将内部的保险政策具体化。权利古巴要求公共行政。

介绍

用于环境损害赔偿的保险合同激发了一些提案,这些提案试图解决由于古巴法律体系作为国家政策而不受其规范所引起的问题,为此,我们将围绕环境保险政策的不同法律体系进行比较;作为担保保险,属于担保或信用保险家族。

为了开展研究,我们使用了理论上-法律上的方法,这使我们能够评估与保险有关的古巴法律,制定该法律的条件,内容,变更以及对环境,经济,社会和文化政策范围内影响的评估。分析综合,以发展保险政策,研究机构的特征并评估有关学科的科学状况,确定现代学说的规律性和趋势,古巴环境政策文件和内政部。财务和价格定位理论和实践位置。为了通过对所分析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历史方法进行定性选择,以便在对环境保险政策的处理进行的所有调查中提供法律上的对比,从而进行法律比较,从而正确理解作为机构的环境保险政策,以有效评估该机构在国外立法和古巴中的演变和过渡(HernándezSampieri,2008年,第63-117页)2008,第63-117页)2008,第63-117页)

这种类型的保险有所不同,因为债务人是保单持有人,是为其债权人的利益,为什么他在违反与被保险人“债权人”签订的合同产生的义务时对保险人作出回应,而无需事先针对“债务人”保单持有人的资产采取干预或司法行动(GarcíaCastro,1984,第1页)。

在研究保险的历史和对环境造成损害的责任制度的开始之初,考虑到任何责任制度都倾向于对损害赔偿制度进行修复,干预公共行政当局与被行政当局之间关系的要素。损害,而不损害责任范围内确立的其他要素,例如具有实质上恢复性的预防措施。 (Ciollaro,1984年)

保险的主要基础是赋予偿付能力以修复损害并保护受害人,并得出结论认为,责任制度向更大范围覆盖风险的进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保险机制如何内部化所述偿付能力。冒险并提供商业和生产代理保险政策,使开展对用户造成伤害的活动成为现实(La Cruz Moreno,1953,pp.1-55)。

为此,还分析了其他赔偿责任制度,例如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的北美CERCLA制度,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预防和修复环境损害的环境赔偿责任指令(ObregónSánchez, 2008)

环境事项是评估建立责任标准的必要性的优先观察领域,而对于金融工具的需求则补充了这些责任,这些金融工具为最终发生的,有时是不可避免的损害提供了保证。除了在一般政策中处理环境风险外,还不能错过通过明确的专门承保方法通过特定政策对污染风险的覆盖范围进行的详细研究。因此,在欧盟市场上,已经使用的公式是形成污染损害的覆盖池(Caferrata,2004,第5页)。

用作保单的保险单,每次提及都会提出可能的严格责任的假设,显示出一定程度的不兼容,然后使用我们的主观责任制,只有当其采取了行动时才能回答有意图或内(Meilij,1975,p.261)。

古巴法律体系中对该保险合同的监管存在的问题和差距,难以提供公司可以使用的产品,并且无法有效覆盖所造成的损害,因此提出了一些措施,以期提供解决方案。考虑到保险被认为是环境损害修复系统正常运行的必要工具,因此在可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提出这些建议是促使这些作者撰写本文的考虑因素。作为与保险公司让步的环境管理工具的联系,以及在国家内部在会计系统中实施国有部门内环境会计的需要(GonzálezMalaxechavarria,2005年,第5-19页)。 。

古巴的保险活动,历史遗迹

在古巴,上个世纪1762年,该岛的贸易集中在与西班牙王冠的联系上。古巴港口代理中存在或当时称为西班牙保险公司的因素,它们重申了大都市的全部垄断,例如致力于消防行业和“家庭的未来”的“ LaUnión”垄断”关于人寿保险。

1795年1月24日,哈萨克斯坦通过公共契约成立了第一家保险公司:“该公司的保护人和超级董事为圣母玛利亚和圣克里斯托瓦尔先生”(马丁·内斯·埃斯科巴尔,1945年,第1页,其章程规定:“他们的赞助是为了作为公司的教养父母为公司的成功而向全能者求情。”考虑到其创始人,殖民地的杰出人物,哈瓦那的目标是“为世界四个地区提供一般海上保险”,哈瓦那需要保险公司,因为“一个像这样的人流量大的地方非常需要保险人,如果是案例或突然发货,他们可以在这里确保其汇款“向商家提供担保”。他在加的斯,巴塞罗那的港口有知名度,桑坦德,拉科鲁尼亚特内里费岛,瓜拉,坎佩切,韦拉克鲁斯,特鲁希略,新奥尔良,卡塔赫纳和布宜诺斯艾利斯。

到1845年,成立了外国公司的第一家代理机构(HenríquezUreña,1937年,第26页),主要为英语。 1851年,创建了一家名为“ La Alianza”的信用和保险公司,为中国定居者和奴隶的生活提供保险,并开发了海上保险。类似的保险公司已经在1855年成立,这是第一家针对火灾的共同保险公司“ El Iris”,致力于人寿共同保险的“ La Hereditaria”和针对奴隶生活的保险公司“ La Providencia”,成立于1856年的“ La Protectora”分公司。这些公司具有混合性,充当保险和信贷机构,与当时的奴隶制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1862年,英国,加拿大,美国以及主要是美国的保险公司和其他国籍人士开始在该国开展业务。大约在1882年左右,创建了致力于海运保险的“ Lloyd Habanero”和另一家致力于保险的消防保险公司。它们以新的经济方向出现,脱离奴隶制,并处于股份公司的结构之下。

致力于人寿保险,该国的历史反映了1891年创建的“ ElFénix”和1895年的“Círculocosmopolitita”,以及“铁路员工和工人的储蓄和互助基金”。古巴岛”。历史上保险业的另一个重要事件是创建了第一家在古巴成立代理机构的公司,该公司按照1899年第181号军事命令的规定,在马里兰州设立了一家以“保证金和存款公司”为担保的存款。

19世纪末,“诺威奇联盟火灾保险协会有限公司”首次向古巴市场提供了事故保险。北美首次介入的结果是,一家投资公司在哈瓦那成立,该公司获得了臭名昭著的信用并开展了许多个人保险业务。这些保单的最长支付期限为六年,如果在定期举行的抽奖活动中颁发,则可以更早取消。

1908年成立了两家新公司; “ La Nacional”,短暂存在,专门从事人寿保险;和“ La Mercantil”用于火灾保险。后者与一家协会激烈争执,该协会在其章程中禁止再保险和共同保险,因此其总裁阻止其加入该组织。 Mercantil从北美的“家”和“哈特福德”那里获得了再保险,由于这两家公司在伦敦的影响,他们设法使“消防局局长委员会”(英国外国公司委员会)派遣代表前往在新的基础上重组协会,以允许员工之间的合作,辞去受人尊敬但顽强的总裁的职务,在牢固的基础上重生后,古巴实现了“ La Mercantil”保险的进入,并由此进入了古巴保险的一个新阶段,这是固定保险费和保险公司之间合作的基础。

在汽车运输领域,最早提供汽车保险的公司是1​​911年在北美成立的``纽约美国劳埃斯''公司。由于政治上的平静和商业的增长,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偏爱中立国家。试图填补欧洲的空白。 1915年,第一部工伤保险法获得批准,这引发了一场运动,创立了提供受规管保险的公司。

因此,在1915年至1919年之间,创建了许多保险公司,例如西班牙银行组织的“美洲西班牙裔美国人”,“古巴”,“古巴古巴”,“民族国家”,“大都会”,“国际”, “ Comercial”,“UniónAgrícola”,“ Federal”,“ Alianza”,“ La Mutua”都在哈瓦那。在其他城市中,创建了“ Cienfuegos”,“ Sagua”,“ Oriente”和“UniónAntillana”。在这些保险中,保险种类繁多,其中包括火灾,海上,汽车,人命甚至工伤事故。 (HenríquezUreña,1937年,第26页)。

财富和辉煌的另一个时刻,是在历史上所记录的所谓肥牛时代,这一点反映在拉美裔美国人联盟,拉古巴人和大都会主义者前来在美国和英国建立分支机构。到1920年,食糖价格暴跌以及随之而来的经济和银行业务下滑减弱了,但并未使保险制度崩溃。 (CantónNavarro,2009年,第1-259页)。

1929年,美国国家统计和社会改革委员会(Wolter delRío,1931年)进行了研究,研究了由国内外公司在人寿,消防,汽车,海事和玻璃行业中收取的保险费。根据商务部长的统计,截至1935年12月31日,人寿保险公司的储备金超过2600万比索,其中约有2500万比索是在国外投资。 1937年1月,授权了32家古巴保险公司(1937年第7、8、9、22号官方公报)。

1940年,有来自五个国家的95家保险公司被授权经营(Montalvo,1953年)。在1954年末(蒙塔尔沃,1954年),共有162家保险公司和5家再保险公司,在1955年末(蒙塔尔沃,1955年),分别有154家和6家公司(CamachoRodríguez,1060年)。

1955年,古巴公司在所认购保单业务中的市场份额约为50%,收取的保费达到1040万比索(CamachoRodríguez,2009年)。

据认为,尽管《环境法》的出生证明可追溯到1969年,但古巴的颁布条例目前并未将重点放在通过保险公司保护自然资源上,这是分析的对象,尽管在古巴国家和法律的历史上(Carreras,1982,p.11),我们发现一些行政性质的法规来规范自然资源的使用,例如该国首都和首都的水。我们在此分析中肯定将其与商业活动的联系进行了对比(Ojeda Mestre,2000年,第47页)。

在革命作为一个新的社会项目取得胜利的时候,许多关闭或停业的公司或导致市场混乱的情况要求革命政府直接干预以保护被保险人和国家的利益。提出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古巴和外国保险公司要求的再保险保护,因为它们是与北美再保险公司或通过其美国总部签约的。 (FernándezBulté,2005,第97页)

由于第一次国有化而取消的保护,导致这些公司停止承保新的风险,因为它们没有盈余的再保险。高管和专业保险人员离开了该国,使公司完全无法运作。

1959年,该国在社会保障领域有52个机构,分别由国民经济委员会归类为“储蓄银行”,“基金”,“退休基金”或“保险”,分类为:“退休金和退休金”。国家“职业保险”,“职工保险”。随着国家政治和经济生活的变化,社会保障获得了新的含义。

在这一领域,该方案的目标包括立即对现有社会保险基金进行财务关注,以确保不间断地履行其义务,并从长远来看,覆盖所有风险,将保护范围扩大到所有人工人,给予足够的福利,合理化和行政统一,自由制度和建立健康保险。目的是根据旨在体现政府立即行动的经济社会路线,采取措施,旨在公正地保护和重新分配收入。该国面临的形势表明社会支出大幅度增长。

第一步旨在实现社会保险的组织转型。阻碍统一多年的政治利益已一去不复返了。新组织基于统一原则。这个过程开始于由最同类的社会保险组成的劳动部门。 (普拉多港,1965年,第7-332页)

1959年5月,创建了“古巴社会保障银行”,作为负责政府和执行社会保险的自治机构,上述部门的20个退休基金被并入其中。从那一刻起,其董事会职能消失,上述机构的资产也移交给了BANSESCU。目的是确保行政部门的统一,然后将该制度扩大到没有保护的工人。

1960年第851号法令宣布将近50家总部设在古巴的北美保险机构国有化,宣布将自己隶属古巴国家,并指定古巴社会保障银行为其管理机构。保险控制办公室成立于同年,负责管理由保险实体开发的所有业务。

1962年9月,在工人进行广泛的分析和讨论之后,考虑到观察到的意见和有用的建议,制定了《社会保障法》,其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工人和25万以上的工人。农业被纳入新系统。

在实施这项革命性计划的过程中,国家照顾到第一批革命性法律,在这种情况下,涉及土地改革的法律,着眼于自然资源的保护。 1963年4月9日,成立了“古巴国际保险公司”,专门从事对外贸易发展所需的保险,国际组织的成员以及必要的索赔和再保险的执行人。

1963年第1100号法律代表了统一进程的高潮,是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应用普遍性,团结性,全面性和完整性原则的一个独特时刻。 1964年,“国家保险公司”(ENSEG)在预算融资体制下开始在该国开展业务,其职能是参加由控制办公室转移的业务,监督和参加外国公司干预后,对仍在私有部门中的13家古巴公司进行清算,国有化和合并的会计核算。 1968年,革命进攻组织取消了保险经纪人的活动。古巴国家银行第330/1970号决议在1970年解散了ENSEG,ESICUBA假定保险资产组合对该国的经济产生了一定影响。

ESICUBA自成立以来,提供了与该国外国经济,航空,商船和渔船,外贸货物,古巴在国外的古巴财产(大使馆,领事馆等)及其他相关的所有风险的承保范围。具有相似的性质。但是,在国家成为生产资料所有者的程度上,它承担了越来越大的风险,而这种损失是由自费承担的(由国家预算承担),而没有金融保险机制的干预,并且只有那些相关的财产非古巴第三方仍然需要保险保护。

在1980年代,外国利益开始重新出现,ESICUBA的再保险业务在国际市场上达到了一定水平。为了精简其国际业务,采取更具商业性的工作作风,并明确将其义务与国家义务脱钩,自1987年起,ESICUBA成为一家商业公司,公司名称为Seguros Internacionales de Cuba,SA和保留首字母缩写词ESICUBA作为商品名。

自1996年以来的7年中,“ La Isla SA的Seguro del Turismo”开始运营,专门从事与旅游部门有关的一般保险,该公司于2003年清算,ESICUBA承担了未清债务。同样,“南非哈瓦那分校”经营了几年,负责将古巴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置于国外市场,ESICUBA也承担了继续进行下去的任务。这家古巴公司由古巴-英国混合资本“ Hem Lambet de Cuba,SA”经营,作为保险经纪人已有数年的历史。 1996年,创建了“ Asistencia al Turista SA”,该公司也作为援助公司运营。

超过一千名保险代理人(主要是个人)从事保险人与客户之间的中介工作。作为辅助保险实体,INTERMAR SA,SEPSA和中央船舶登记局致力于为保险目的进行检查,鉴定和损害赔偿调整服务。两家再保险公司也保持了其在这一市场中的地位:一家法国再保险公司“ La Intercontinental de Reaseguros”和“美洲再保险公司”。 (Le Riverend,1979年)

1978年12月11日,公共管理部门决定创建“国家国家保险公司”(ESEN),现更名为“国家保险公司”,其主要目标是发展各种类型的国家保险,个人,民事责任和财产保险。 1963年第1100号法律只涉及工人及其家庭。新的挑战在于将社会保障构想成一种保障制度,以最广泛的覆盖范围覆盖工人,其家庭以及部分人口,这些人口的基本需求没有得到保障,或者由于他们的生活或就业条件而受到保护,健康需要保护,没有社会的帮助就无法解决其困难。 (贝尼特斯·罗哈斯(BenítezRojas),2010年,第1-5)隶属于财政和价格部的公共管理机构。

为此,构想了一个由两个制度组成的制度的规章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它们共同构成了一种和谐的语气,如《共和国宪法》所述,能够保证“没有”。有一个没有工作体面的人,他们没有像样的谋生手段”。 (佩雷斯·埃尔南德斯,2002年,第11-384页)

随着该国社会制度的变化,国家开始颁布法规,着眼于自然资源的保护,包括《土地改革法》,《环境法》,《矿业法》,《林业法》。以及其他一些在社会转型与人类之间享有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尽管存在足够的环境立法以在内部法律体系内建立环境保险,但仍未受到其他目标的指导,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HernándezAguilar,2011,p.29)

古巴国内法中有关保险政策的法律框架

如果我们对所谓的合同进行初步分析,那么对于罗马法而言,它不是一个统一的,具有统一方向的法人机构,即立法者的工作,而是漫长的历史演变的结果,可能会在今年开始753交流电(Rimli,第220页);罗马人是否将合同理解为产生义务的通用形式,或者实际上他们只知道某些特殊合同,这是有争议的。德菲菲洛·德·布恩(Demofilo de Buen)(维吉尔·伊杜特(Vigil Iduate),2005年)确认,从乌尔皮亚诺的《摘要》中可以推断出合同的概念,据她说,合同是产生行动的惯例,因为它具有合同名称或具有约束力的民事原因。

由于合同的含义不同,Messineo(Alterini,1999,p.7)确认合同是一种一般性的抽象范式,能够通过强调概念的时空多样性来容纳任何内容:同样,Messineo说“合同的现代概念不是源自罗马人的”联系方式”,而是源自于物权法所承认的“结盟条约”(约),即最初的罗马法律所指的是自愿性要素,而不是指罗马人称之为“契约”,它是两个人之间调解的纽带,无论它起源于自愿行为还是另一种非自愿行为,而且,它是当时仅与某种内容相关的一种联系。对应于平等确定的合同数字。只有那些特定的合同数字才引起诉讼,也就是说,它们得到了法律制度的认可,并受到保护,免受违规行为的侵害。 (Barrera Graf,1983,第11-189页)

这些问题使我们分析了保险合同,从其经济起源到法律方面,特别是与自然资源及其保护相关的,与环境控制有关的合同。保险:从经济意义上讲,它是相对于以相同方式受到威胁的多个经济体的偶然性和宝贵需求的相互保险,因此可以说没有互惠或相互保险就没有保险。互惠范围可以通过两个系统执行:a)按需付款系统,b)资本化系统。 (CañizaresAbeledo,2013年)

保险功能:它具有四个功能,细分为一种社会功能,可以用安全性来代替瘫痪的活动。风险的预防功能,通过保险公司为避免或减少索赔而向被保险人强加的指示。补偿或大写功能(如果发生事件)。通过按照保费或配额形式收集的款项进行投资来实现财务功能,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其范围从投机活动到选择性投资活动。 (贝尼特斯·罗哈斯(BenítezRojas),2010年)

保险合同: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并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件时,在约定的限度内补偿所产生的损害的方式进行承保的合同给被保险人,或满足资本,收入或其他约定的利益。也称为政策,其中定义了上述合同行为的条件。 (FragaMartínez,2005年)

在国内法中,我们分析其法律依据,并验证其是否包含在《商业法典》中,该法典是第380条所建立的从海外在古巴适用的法律规范,其中定义了如果保险人是商人,则保险合同将是商业性的;以及合同以固定的保险费,即当被保险人以单期或固定分期付款作为保险的价格或赔偿时。由个人保单持有人与国有或没收的保险公司安排的工业或大众寿险的人寿保险合同。

它们是根据1966年第1192号和1193号法律的规定解决的。这些商业保险业务当时由国家保险公司在内部进行,而国际保险公司在国际上进行已灭绝的财政部分别根据1963年31日第1401和416号决议创建的国家(卡斯蒂略·佩雷斯,2013年)。根据1975年第1298号法律,这些公司与古巴国家银行有关联,在国家一级提出并执行保险政策和计划。 (莫雷诺·克鲁兹(Moreno Cruz),2000年)

随着革命进程的发展,并作为该国实行的制度化政策的一部分,保险合同将对第449条第59条《民法》进行界定,保险实体有义务当发生其中预见的任何事件时,支付赔偿或使总额或保险价值达到任何其他利益:并且被保险人支付按照既定比率计算的保险费。第449.1条。自愿保险受本法规和相应机构签发的法规的约束,其中包含一般和特殊条件以及适用于每种类型保险的费率。二,强制性保险受制定该法律的法律规定的约束,此外还受本法规中规定的约束。 (佩雷斯·加拉多,1999年)

随后,决定制定一项独立于保险合同的法规,颁布了第263号法令,给保险活动施加了新的烙印。在该法律法规的第5条中,保险是保险实体通过收取保险费来保证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利益,涉及合同所涵盖的风险所产生的后果。 (Vigil Iduate,2009年)。

财务和价格部(卡斯蒂略·佩雷斯,2013年)是本文作者对活动对象进行分析的机构,它规定了第8号决议,即该国现行的保险事项法规,从中在该国设立的保险分支机构是:货物;个人;民事责任作者可以据此推断出环境保险,但古巴立法并未将其包括在内,尽管这是国际环境政策之一,古巴是该国在所谓的《国际环境法》中的缔约国。 (约丹奴·弗拉加,2009年)

在执行准则方面,这种合同对于商业部门和该国经济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这些准则与今天正在实施的新经济模型中的环境和货币信贷政策有关。保险理论表明,保险的功能是使被保险人在遭受损失后,在个人或世袭情况下使其恢复到与遭受损失之前的亲近程度;或者,如果不可能,请给他们经济补偿,以减轻损害的影响。应当指出,我们所说的是经济补偿,而不是业务补偿,因为保险的性质否认它可以从中受益,因为这会助长欺诈行为。 (冈萨雷斯·罗德里格斯,2004年)

可以建立以下第一类保险:人身保险:人寿,意外等;损坏保险:火灾,盗窃,运输等。保险基于存在的风险-损失-损害链,包括:风险:未来事件可能损害保险对象的可能性。损失:风险的实现:“如果我们保证装运时不发生破损,这些就是损失”。损害:事故造成的损害,可以在“商品中也称为故障”中量化。

作者的意图是就标准中可能与环境保险有关的一些问题发表意见,这些问题是针对与风险变化有关的问题而收集的,例如:火灾,闪电或爆炸,无论如何它的起源。地震,地震,火山喷发,飓风,旋风,风向袋,冰雹和暴风雨。下沉或滑坡。任何原因造成的洪水。由于任何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漏水。被保险房屋或被保险货物所在的墙壁,天花板或建筑物的倒塌或倒塌。 (加里多·巴斯克斯(GarridoVásquez),2008年,第44页)

因此,我们认为与环境法有着紧密的联系,其中与环境责任(Lozano Cutanda,2009,p.99),环境检查(Jaquenod de Zogon,2009,p.372),审计(Murad Robles,2009年,第263页)和作为可持续发展的一部分的赔偿金,这是古巴公共行政当局在21世纪实施的新经济模式中都倡导的一项环境政策。 (卡诺瓦斯·冈萨雷斯(CánovasGonzález),2010年)

环境法

地球和人类的环境历史与环境问题本身一样现代。贝勒斯,卡拉乔洛,沃尔特,鲁福洛和环境史的科学工作,就社会及其机构而言,增加了方法论上的困难,也无法将环境和管理问题分开。 (卡菲拉塔,2004年)

在这项环境研究中,其组成部分和相互关系是一个长期存在的主题,可以追溯到早期的生物学家和博物学家,例如亚里士多德,以弗所的赫拉克利特和Anaximander。随着现代科学的开始,在自然主义模式下,我们找到了生理学家,例如RenéAntoine Ferchault deRéaumur和Antoni Van Leeuwenhoek。地理学者,例如自然学家和地理学家Alexander Von Humboldt,以及进化论者Jean Baptiste Monet。 (马克西米利亚诺·马丁(Maximiliano Martin),1979年)

人文历史学家传统的通史和经济史预见了20世纪的损害,作为一种危险的载体,将人类物种插入了处于紧张局势的复杂岩浆中,科学材料“ Les suisses et l'environnement ”,它考虑了环境向工业化转变的出发点,制作了18世纪的历史文献。 (摘自Besa Antunes,2010年)

洪堡发起的生态学以及华莱士和达尔文的贡献。正如霍尔巴赫所指出的,还有哲学家提出的其他建议:当人们聚在一起生活在社会中时,他们正式或默契地缔结了一项协议,通过这些协议彼此强迫彼此服务而不互相伤害。人类之间存在的多样性导致不平等,这是社会在其中统治的基础。正义也被称为公平,因为它阻止了每个人利用自然或工业的不平等给他们带来伤害的上升。给别人。 (Funs Monzote,2003年)

恩格斯在其著作《自然的辩证法》中,表达了对信念的关注,即人们坚信人类在对自然的无知而无知的行动中的重要性,在挪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他明确指出了这些与社会参与的不匹配:如果花了几个世纪的工作,直到我们学会了某种方式来计算我们针对生产的行动所产生的遥远自然后果,那么就社会后果而言,事情就更加困难了”(霍巴赫(1969年)

作为环境恶化的开始,蒸汽机不允许提议的和谐,仅由自然操作的规律和规律的知识所支持。后工业时代科学技术的这种加速进步,通过使用不允许对其进行绝对控制的技术,有时甚至避免了预期的可能性,给健康和环境带来了风险。对其后果负有罪责。 (恩格斯,1970年)

因此,人类有必要建立一种通过保险政策以一种或另一种方式帮助减轻对环境的风险的政策,而环境保险就是这种情况。因此,国际环境法要求面对在国家管辖范围内或在特殊制度下进行的危险或可能危险的活动,采取事前和事前特别措施,包括我们已经提到的强制性环境保险。 。(Smoked,2007)

从这个意义上讲,重要的是要强调,民事环境保护体系至少有三项基本准则,它们是:a)客观责任,(Galindo Garfias,2009)b)实物赔偿和c)防止环境损害。 (Jaquenod de Zsogon,2004年)关于第一条准则,“无过失”属性是环境民事保护体系中的一种决定机制,因为在此过程中,仅基于主观有罪的古典民事责任这一事实长期以来,受害人自由获得赔偿的障碍。 “特别是在具有高潜在危害性的活动领域(例如:对环境不利),但原则上不存在有罪证据,因此不在赔偿制度之内,以污染者的安全为代价,确保污染者获得利润。 (Cabeza Ares,2003年)

因此,向环境损害的客观责任的演变构成了一种有效的内部化机制,该机制不可避免地增加了污染物的重组成本,因此作为一种间接预防系统,因为补偿性制裁的动机是威胁或心理经济胁迫。 ,不得做出对环境有害的非法行为”。 (冈萨雷斯·莫利纳,2010年)

从同样的意义上说,《环境与发展里约宣言》在其第16条原则中得到了表达,它确立了国家主管部门应考虑到环境和社会标准,力求促进环境成本的内部化和经济手段的使用。污染者原则上必须承担污染成本,要考虑到公共利益,并且不得扭曲国际贸易或投资(BrañesBallesteros,2009)。

在这种严格的责任框架中,对于污染或潜在污染的代理商而言,必须购买保险,以支付将受污染的环境恢复到污染之前的状态的费用。从任何环境潜在污染物必须承担的责任的角度来看。从国家的角度来看,确立与这种类型的保险订立合同的义务也很重要,以便遵守国际环境原则之一的预防原则。 (Stiglitz,1997年)

这些问题与创建社区责任制度的三项税收原则有关,其中包括谨慎,预防措施和最大污染者。从我们的角度来看,民事责任应作为保护集体财产的基础,成为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手段,因为它是保证适当赔偿危险活动造成的损害的最适当的机制之一。 (AlarcónGarcía,2012年,第205页)

应当指出,环境已被确认为公共合法资产,被认为是无效资产,被视为公有领域资产,或被视为私有财产资产,但是作者认为该环境是集体使用的环境。 ,但它会回应分散性的利益。在21世纪,环境问题进一步恶化,没有设想解决解决方案以解决当前世界上普遍存在的环境问题,而且古巴不是外来人。重要的是要强调指出,在古巴国内法中,有一些法规已经制定规范自然资源的保护,但有必要认识到,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有义务增强法律文化以提高竞争力,由于存在风险的可能性,很大一部分企业家没有保险文化,也没有在会计记录中进行规划(Carrillo Fuentes,2011)。

新古巴经济模式中的环境政策

在制度化过程中,自宪法文本以来,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空间,这有助于在主管机构随后颁布的法律中,作为有关环境事项的实体法的一部分,表明该国指示对自然的保护行动。 ,与已签署的条约相对应,今天与正在实施的新经济模式相吻合。(TrianaCordoví,2013年)

在第一章:国家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基础中,它们区分了发生率的四个相互关联的领域:将环境保护作为经济和社会政策的指导宪法原则,将环境保护的公共职能作为国家的行动任务;环境保护是归因和能力领域,以及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的所有丰富潜力作为公民义务(MonzónBrugera,2012)

在我们的宪法文本的保护下,遵守环境保护的要求并确认其与可持续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密切关系,是国家通过主管机构执行这项政策的一项任务。它的适用是国家机构根据宪法规定的行动原则制定的,并成为法律制度的信息基础。 (克鲁兹·萨迪尼亚斯(CruzSardiñas),2013年)

这种新的经济模式是通过古巴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批准的《准则》而建立的,必须在古巴国内法和所涉及的主题范围内重新考虑新的环境法,这是值得一提的。该国的会计制度尚未完全纳入环境风险,以评估责任,因此,国家和专业组织在定义环境事实并制定其会计反映准则时所获得的重要性,因此公司知道该领域的行动方针,从而改善了所提供信息的可比性,在会计界被称为绿色会计(Del Monte Navarro,2012)

该立法债务与环境保险有关,这是由于我们的立法并未以事实方式确立债务,尽管它在立法者公开表示“其他”的分支机构分类中留下了空白,并与这些作者冲突,认为尚未定义,这是与造成环境损害紧密相关的一个因素,从根本上讲是来自法人行为的因素,如果我们考虑到由于该国普遍的技术过时,我们可以指出古巴工业由于其异质性并且经过多年的开发,不符合与Cleaner Productions市场有关的国际标准(Caraballo Maqueira,2009年,第3页),导致对环境的侵害,随着小型企业家和个体企业家的增多,自然人也同样认识到这一佣金,他们每天都在增加,却没有遵守良好的环境规范。 (AntúnezSánchez,2012年)

作者同意,必须以新的视角重新思考环境法,大多数环境损害是出于法律原因而发生的,环境部从远景和无能为力对其进行了深思熟虑,正如该部环境政策司司长所表达的那样。古巴科学,技术与环境研究中心的负责人说:“这些现象的严酷性与人类行为之间的联系似乎毫无疑问。不仅因为人类气候变化的迹象越来越多,还因为森林,湿地,流域和其他资源的管理增加了这些现象的人力和经济成本。它们是对环境造成的巨大破坏,尽管乍看之下似乎没有法律上的可理解性。” (雷伊·桑托斯(Rey Santos),2008年)

古巴国家尚未履行的法律任务,例如在环境秩序内的执行,与控制环境有关的强制性环境保险的法规,21世纪环境立法的挑战,以及横向或水平元素在对环境的不同特定领域的调节中的作用,在原则一级没有得到充分阐述。 (雷伊·桑托斯(Rey Santos),2008年)

众所周知,《宪法》第27条将环境保护确定为一项公共职能。从技术上讲,尽管主管机构有权干预受可持续发展启发的环境保护,但为了使人类的生活更加合理并确保生存,其目的在于命令实施这种授权。当代和子孙后代的福祉和安全-在代际和代内平等,合理性和可持续性方面的团结超越了古巴宪法文本(HernándezAguilar,2011年)。

古巴的这种环境保护也被认为是国家机关和机构的行动任务,而公民的保护责任并不涉及必须通过法律制度所包含的环境法律概念来保护的整个环境。积极的,但仅限于自然环境。这样,不仅社会环境被排除在外,而且由人周围的环境和由他本人创造的虚假环境也被排除在外。 (MonzónBrugera,2012年)

由于各种原因或矛盾,未充分遵守了解环境政策法律规定的商业部门,这些作者认为这意味着:由于环境问题的优先性不足,由于预算管理不充分或有时该活动不是优先事项,其他人的确认为自己拥有该活动,将其降级为第二和第三级,而对减少或减轻各种有待改变的环境问题方面的未来没有足够的愿景;必须采取控制措施的公共行政机构未按照问题的要求严格执行这些措施;尽管社会交往媒体经常出现对环境主体的对待;但是他们没有从劳动法中意识到风险的感知(Viamontes Guilbeaux,2009),他们已经着手研究社会环境及其对调查的负面影响。 (罗德里格斯·科凯特,2010年)

在拉丁美洲,美国和欧盟,其他比较法领域的可靠作者认为,环境保险的起源是为了关注这样一个事实,即当今环境风险在保险业中至关重要。随着时间的流逝,它不仅得到了保证,而且可以确保个人的生活质量。(维格里·佩雷亚(Viguri Perea),2011年,第53页)。

这样,出现了新的风险,其经济影响是未知的,并且没有足够的科学知识来评估与未来发生的主要环境问题(例如气候变化和饮用水短缺)相关的所有损害。(抽烟,1975年)。

如果我们将污染政策的结构作为参考,必须对其进行形式化处理,以使其正式化为之前在欧洲共同体进行的关于“公司环境审计”公司环境管理的先前调查表和审计的技术结果,但请注意相对于污染,损坏和受伤应理解的重要问题的发生率。根据保险与再保险机构之间的认购协议,承担环境风险。 (GonzálezMolina,2008年)

因此,在称为Plia的北美地区,在西班牙称为“环境风险的西班牙文库”的“保险协会”,其观点与西班牙保险和再保险实体联盟的意见一起定义了陆地,海洋的引入或分散材料或能量形式的空气或以这种介质的质量产生危险或有害变质的空气。建立两个标准:a)它起源于设施或工厂,在先前的环境审核之后,必须遵守对环境的尊重行为; b)突然且逐渐发生的偶然性和随机性。保险对象:包括相应的损害赔偿和利润损失,以及随之而来的举证责任,以及预防和减少费用。根据资金池,保险人的利益由以下几项组成:

  1. 支付先前定义并已指出的限制的人身和物质损害及连续损害的赔偿(同上)始于停止,减少或消除污染的费用的支付,前提是这些费用已开始并受到影响(或容易受到影响)这样做)给第三方报销了为避免迫在眉睫的污染风险而发生的支出。

3)排除:恶意违规行为,例如罚款和自有损失将属于此类。保险库将自然资产或难以评估的自然资产或具有环境或生态价值的资产排除在保单之外,但放射性核设施(具有自己的保险),被保险人的设施( (包括拥有,拥有或使用陆地车辆,飞行装置或船只),对人,动物或植物的遗传损害,对地下水或地表水的流量或流量的水平,流量或过程进行修改的主张,除纯粹的损害(不是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直接后果)外,还提供给公司人员。最后,由于发生此类损害的原因当时的科学和技术知识水平,因此包括了被保险人无法预见的损害,因为在计算保费时无法预见。

4)时间划界:传统上,它们被配置为“提出权利要求”系统,这一公式受到一些国家法院的质疑。因此,当前正在按照“第一可证明的表现形式”原则签署保单,据此,保险人可以承保在保单有效期内首次宣布的损害,只要它们不是由以下原因引起的旧原因造成的:在“历史污染”合同签订之日之前。

5)区域划界:划定政策应用的地理范围非常重要。该池规定,必须包括所有源自欧盟任何国家的损害赔偿责任(被理解为对跨界污染的责任)。

6)一系列索赔:据估计,为同一保单的数量限制,所有由同一索赔或相同或与之相关的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害均构成一个索赔。

7)投保额和最高限额:先前暴露的积分。

8)可选担保:取决于缔约方意愿的自治权。

9)行政条款:这些条款规范了各方的义务。

最后,我们的意思是,1997年,一群保险公司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框架内发起了一项倡议,其目的是促进保险部门的管理。目前,已有来自26个国家的80多家保险公司加入。该计划要求对生态风险进行适当的管理,在内部运营中引入环境因素,并进行定期审查并推广绿色产品和服务。在西班牙,我们可以验证环境风险池(Viguri Perea,2011年)。

获得ISO 14 001标准的认证(LorenaBarilá,2002年)。有一种经验是,奇怪的是,中小型企业对污染保险最感兴趣,而大公司继续选择在传统的民事责任保险(例如强制性或免费合同保险等)中选择这种担保。其中包括以下类别的责任保险:碳氢化合物或其他有害物质的泄漏,核事故的责任,污染的民事责任以及非海上保险公司协会的同等污染责任政策(Cabeza Ares,2003年) )。

结论

  • 在保护生态系统的任务中,环境保险不应被视为唯一有用的工具;它是一种工具,尽管它可以保护被保险人的国家或私人遗产,以防止由于进行某项活动而对环境造成意外损害,但在适用该工具方面却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困难。建立有效的环境修复体系的时间,根据有关经验和国际立法,通过国家保险公司的财政和物价部对与环境责任保险相对应的规定进行监管,将其应用于古巴语境提高在国家和非国家商业部门的意识,关于在尊重国家主权和独立以及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础上订立有助于加强国家经济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责任保险合同的重要性在国家和私营企业系统中实施环境会计,这使这些企业家能够执行与清洁生产有关的政策,该政策已通过共和国审计长办公室通过环境审计的实践证明。当前的古巴环境立法,以便在建立与环境责任,环境控制和环境保险有关的新准则时进行更新。结合外国投资法规中所表达的古巴投资政策,结合良好的环境实践,有必要实施一项与自然资源协调一致的,有助于可持续或可持续发展的保险政策。

参考书目

  • 保罗·德·贝萨(Paulo de Besa),Antunes。 (2001)。环境破坏,一种惯用的方法。编辑Lumn Juris。巴西,Barrera Graf,J。(1963)拉丁美洲商法。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Barrera出版社(1956年),Ciencia del Seguro,哥伦比亚哥伦比亚编辑。古巴,Broseta Pont,M.(1991年),《商法手册》,社论Tecnos SA,马德里。西班牙,伯纳尔·佩德拉萨(Bernal Pedraza),AY(2009),公司对环境的责任,对可持续发展的道德承诺。哥伦比亚大学Externado大学.Bustamante Alsina,J.(2010年),《环境法》。规范依据。西班牙Barbato,NH(2001)保险法。布宜诺斯艾利斯的Hamurabi编辑。阿根廷。Bueres,A。J-Kemelmajer de Carlucci,A。(1997)《第三千年的损害赔偿责任》。 Editora Abeledo-Perrot,布宜诺斯艾利斯。阿根廷CalzónB.(2002)环境与商业。保险公司推行环境责任政策,Editora CincoDías。西班牙,卡马乔·罗德里格斯(CamachoRodríguez),T。(2010年),《古巴的保险,前因,发展和观点》,《古巴法学杂志》。第33号。哈瓦那古巴,作家集体。 (1998)保险是社会主义国家中的经济类别,University Universitaria,La Habana。 Cuba.Cabeza Ares,AM(2003年),《有责任更换和恢复改变的环境的环境责任保险》,莱昂编辑大学,莱昂。西班牙CabanillasSánchez,A.(1996)修复对环境的损害。 Aranzadi版本。潘普洛纳。西班牙卡弗拉塔,NA(2004)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墨西哥国家统计局INE-Semarnat编辑古巴共产党中央委员会(2011)古巴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经济指南。政治编辑。哈瓦那古巴保险词典。 (2002年)马德里MAPFRE SA编辑部。西班牙,《清洁生产原则宣言》,(2003年)南共市环境部长会议。乌拉圭东方共和国蒙得维的亚,德卢戈·贝尼特斯,B。(1995年)。保险条约。马德里ASES SA编辑器。西班牙。CabanillasSánchez,A。(1996),《对环境损害的修复》,《阿兰扎迪》杂志。西班牙CañizaresAbeledo,F.(2012)商法。社会科学编辑。哈瓦那古巴。卡诺瓦斯·冈萨雷斯(D.CánovasGonzález)(2013年),关于处理化学产品和废物造成的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新规定。我是政治,法律和环境正义大会。 CITMA。哈瓦那古巴。Jordano Fraga,J.(2003年)。二十一世纪的环境法。在环境法中。 http://客人。 cica.es/aliens/gimadus/09/dcho_amb2_XXI.htm(2009年1月18日访问)。西班牙.Jaquenod de Zsogon,S.(1991年)《环境法及其指导原则》,第三版,美国SL编辑迪金森.Lozano Cutanda,B。(2004年),《行政环境法》第5版,Editora Dykinson,马德里。西班牙.Martin Mateo,R.(1975年),《环境法手册》,第二版,Edita Trivium,S.A,西班牙马德里,Meilij,GR-Barbato,NH(1975年)《保险法条约》。编辑宙斯。阿根廷(Martinnez Escobar,M.,1945)Los Seguros。文化编辑。古巴,埃尔南德斯·阿吉拉尔(Hernandez Aguilar),O。安迪诺·鲁伊巴尔(Andino Ruibal),AR(2013),古巴环境管理的宪法法律基础。从整体角度改进它的建议。古巴HenríquezUreña,F.(1937)。古巴保险业的发展。保险杂志。古巴,桑切斯-弗雷拉·冈萨雷斯(1994),商人对环境恶化的民事责任,巴塞罗那JM博世编辑。西班牙ESICUBA保险单。 (1999)。财产和物品的运输。古巴。雷·桑托斯(O. Santos,O.)(2013)我们需要什么环境法?有关环境法理论的注释。我代表政治,法律和环境正义。国际发展与环境公约。古巴。加里格斯(1983),商法课程,第I卷,第8版,西班牙马德里。加里多·巴斯克斯(R.GarridoVásquez)(2008)古巴经济决策中的环境因素。更新。 BETSIME杂志。古巴2008________。 (2013)绿色经济还是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当前对古巴共产党第六次代表大会准则的挑战和对策。我是政治,法律和司法大会。哈瓦那Cuba.GarcíaCastro,MJ(2012)预防和环境预防原则的要求:强制性环境保险。科尔多瓦大学。阿根廷。加林多·加菲亚斯(2007年)客观责任,要素。联阿特派团。墨西哥DF Mark R. Greene(1999)风险与保险。西班牙萨尔瓦多MAPFRE编辑。罗德里戈·乌里亚。 (2001)商法课程,第一卷,社论Civitas SL西班牙Ruiz de Velasco,A。(1992)商法手册,Editores Deusto SA,毕尔巴鄂,西班牙JiménezSánchez,G。(1992)商法,第二名ed。 corregida,社论Ariel。西班牙SánchezCalero,F.(1996)商业法制度,第19版,社论Revista de Derecho Privado。西班牙,欧盟绿皮书。论企业社会责任。 (2012)欧洲联盟。编辑Lex。西班牙。莫雷诺·麦地那(Ám) (2007)环境损害的家长责任:改革建议。 Alternativas基金会实验室。卡洛斯三世大学。马德里。西班牙环境署/ ORPALC。 (1996)对环境破坏的责任。关于环境法的系列文件。 No. 5Cuba.PeñaChacón,M.(2006)对环境的破坏,责任和修复,《JurídicasSA》社论调查,第一版。哥斯达黎加,TrianaCordoví,J。(2013)古巴经济:转型与观点的平衡。第九届对外贸易与外国投资国际会议。古巴经济研究中心。哈瓦那大学。古巴,维万特(2003)商业法。博洛尼亚大学。马德里编辑。西班牙Yanez Quiveiro,M.(2000年)。保险。古巴法律杂志。古巴。维加·维加,J。(2000年),古巴,外国投资。 UNJC编辑。古巴。维森特·朱利亚(VicentChuliá),F。(1991年),《商法批判性纲要》,第三版。社论JoséMaríaBosch,西班牙。Valls和Brill R.预防和赔偿环境损害–环境保险。 hptt // www.cedha.org/docs/doc156-spa.doc。于2011年6月6日进行咨询。维亚蒙特·吉尔博(Viamontes Guilbeaux)(2007年)《古巴环境法》第二版,古巴编辑费利克斯·瓦雷拉(FélixVarela)。古巴法律杂志。古巴。维加·维加,J。(2000年),古巴,外国投资。 UNJC编辑。古巴。维森特·朱利亚(VicentChuliá),F。(1991年),《商法批判性纲要》,第三版。社论JoséMaríaBosch,西班牙。Valls和Brill R.预防和赔偿环境损害–环境保险。 hptt // www.cedha.org/docs/doc156-spa.doc。于2011年6月6日进行咨询。维亚蒙特·吉尔伯(Viamontes Guilbeaux),E。(2007年)《古巴环境法》,第二版,古巴编辑费利克斯·瓦雷拉古巴法律杂志。古巴。维加·维加,J。(2000年),古巴,外国投资。 UNJC编辑。古巴。维森特·朱利亚(VicentChuliá),F。(1991年),《商法批判性纲要》,第三版。社论JoséMaríaBosch,西班牙。Valls和Brill R.预防和赔偿环境损害–环境保险。 hptt // www.cedha.org/docs/doc156-spa.doc。于2011年6月6日进行咨询。维亚蒙特·吉尔博(Viamontes Guilbeaux)(2007年)《古巴环境法》第二版,古巴编辑费利克斯·瓦雷拉(FélixVarela)。Viamontes Guilbeaux,E。(2007年),《古巴环境法》,第二版,EditoraFélixVarela,古巴。Viamontes Guilbeaux,E。(2007年),《古巴环境法》,第二版,EditoraFélixVarela,古巴。

法律资料

  • 古巴共和国民法典,1987年7月16日第59号法律,自1988年4月12日起在MINJUS生效。1988年,在古巴共和国生效的《商业法典》经拉斐尔·罗德里格斯·阿尔图纳加(RafaelRodríguezAltunaga)修订并同意,第三版得到更正并得到显着提高。1957年。古巴中央银行第172号法令,古巴共和国特刊,非凡,1997年5月,哈瓦那,第4号。关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第173号法令。1997年5月28日,星期三,古巴共和国特别公报,第177号法令,关于保险及其实体的监管,日期为1997年9月2日。第263号法令,保险合同。2003。
古巴的环境政策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