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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巴的环境正义

目录:

Anonim

从我亲爱的妻子梅赛德斯·拉拉·门多萨的反思开始,作者有责任开始这项工作。关于他的国家和国际环境问题。

上述反思要求从小就需要提高认识;关于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非常时尚的话题,但是在专家和非专家之间,有着不同的见解,是对环境的保护,护理和保护:

梅赛德斯开始反思时说:“我相信环境教育应该从小就在家中进行,而不是作为一种习俗传播,而对环境的关心必须作为一种知识而传播并意识到它,因为习俗可以改变或修改,我们在整个发展过程中与之互动的不同社会群体所造成的影响或模仿”。

梅赛德斯(Mercedes)继续反映:“知识仍然存在,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但是可以更好地利用它。人们常说您必须为未来进行教育,但是接下来的“今天”是谁在乎呢?少数人知道今天就开始今天的护理。我的资源越来越少或受到污染;我的行为发生了变化,社会也发生了变化,明天该如何做?如果我今天伤害自己,明天能带来什么好处?”

介绍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环境不公问题日益突出,围绕它的重大运动也随之出现。从一开始,就特别注意环境污染的不成比例的影响。影响不成比例的程度及其原因尚待辩论

在我们国家中,环境恶化和自然资源退化的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鉴于迫切需要找到解决这些攻击的方法,目前,这些问题填补了所有命令,特别是法律方面的重要调查空间为了结束我们在地球上日益增长的生命妥协。

鉴于与我们有关的合法权利的条款和重要性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在打击日益增长的环境犯罪的当前趋势中,在刑法领域提供科学证实环境保护的便利。现代人的秩序和未来人的安全意味着对环境的破坏。

人们对环境正义的日益关注导致了新的政策举措和创新的科学研究。如果我们没有定义它的含义,我们将无法开始这项工作:环境正义。对于这项工作,我们提出了以下摘要:

  1. 中美洲国家环境检察官办公室组成的环境正义(定义)比较研究环境检察官的特殊环境检察官办公室职能

环境正义(定义)

尽管环境条件的不成比例的影响(例如污染)是环境正义运动的主要关切之一,但绝不是唯一的问题。使用了“环境正义”一词的一系列定义,其中许多定义还涵盖了更广泛的关注点。重要的是要认识到,环境正义的主题比记分卡提供的信息更广泛。

1991年有色人种环境领导峰会通过了涵盖广泛主题的环境正义原则。

一般而言,环境正义被定义为“在有关环境的所有法律和法规下寻求公正的正义和平等的保护,没有基于种族,族裔血统和/或社会经济地位的歧视。”并且作为四个相关概念之一,包括环境公平,环境种族主义和环境分类主义。

许多国家通过建立环境检察官,在环境正义问题上采取了重要步骤。由于存在逻辑上的局部差异,因此人们就其在阻止环境犯罪方面的有效性达成了共识。

中美洲国家环境检察官办公室组成的比较研究。

从事这项工作;为了进一步说明当前的工作,作者对创建了环境检察官的国家(例如西班牙和墨西哥)进行了比较研究。可以看出,它们是两个地理纬度不同的国家,但是它们的权利基于同一原产地(罗马法文),这有助于在其环境立法中找到趋同点。这使我们对需要建立具有专业资源和人员来执行其工作的环境检察官的想法更加清晰。

西班牙环境起诉;在最近发布的一份报告中,该报告指出:环境检察官当然有特定的时间调查这种类型的犯罪,但最重要的是,他们在这方面拥有法律和技术方面的专门知识。对这些罪行的肇事者进行调查,确定损害或对环境的危害(在适当情况下)或对适用于许多这类犯罪类型的适用行政法规进行检查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具有特殊性检察官应注意的通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墨西哥共和国总检察长在1998年成立环境检察官办公室的基金会中说:“必须采取加强司法行政机构的措施,遏制犯罪行为,这种犯罪行为日益激进,更加多元化和复杂。在其方法上,其资源将更强大,机构的权力或渗透将增加,腐败能力也将增强。换句话说,犯罪行为方式的改变要求司法运作方式的改变。这对古巴也有效。

在作者进行的上述比较研究中。据指出,所有国家都没有采用相同的结构来处理环境犯罪。我们以洪都拉斯,危地马拉和哥斯达黎加为例。

  1. 洪都拉斯有九名环境检察官危地马拉十三名哥斯达黎加三名

那些参加数百个案件的人,在预算上有很大的困难进行调查,但结果显着。此外,在环境犯罪中,检察院的干预也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与其他类型的犯罪一样,通常有受伤,破坏或冒犯性罪行,与环境有关的犯罪通常没有,而且尽管刑事诉讼始终是公众,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会由任何人行使。

环境税

环境检察官的存在使我们能够在警察的协助下以及CITMA检查员团与中央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不同机构(视情况而定)的协作下展开调查,以进行诉讼并行使相应的犯罪行为。

如1997年7月11日第83号法律所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所述。在其第三章第8条中指出,共和国检察长办公室具有实现其目标的职能。以下主要:

  • a)确保国家机构,经济和社会实体以及公民遵守《宪法》,法律和其他法律规定; b)采取行动打击侵犯宪法权利和法律上确立的保障,并反对违反国家机构的行为和规定及其附属物的合法性,从属机构和地方经济及社会实体的下属,要求其重建; c)解决公民提出的关于所谓侵犯其权利的指控;d)在调查投诉和其他有关犯罪行为或危险指数的信息时,核实对宪法和程序保障的尊重,并确保依法依法进行司法程序; e)根据要求作出决定关于法律,法令,法令和其他一般规定的合宪性; f)代表国家促进和行使公共刑事诉讼; g)代表国家行事国家依据社会利益并在适当情况下代表未成年人或无能力的未成年人,根据现行法律采取适当的司法行动;h)根据现行程序法和总检察长发布的法规规定,直接启动和指导准备阶段的诉讼或刑事诉讼中的其他初步行动;进行必须进行干预的其他司法程序中必要的程序; i)根据法律法规充实行政档案; j)根据法律规定,核实制裁和安全措施的遵守情况;以及在相应的司法决议中,并确保尊重被拘留者,被保险者或受制裁者的权利; k)核实法律的遵守情况,照料机构中关于犯罪或有行为障碍的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待遇的条例和规定; l)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立法主动权; m)参与预防犯罪任务和打击任何形式的犯罪​​或反社会行为,并为此目的采取必要措施; n)通过传播和科学活动,促进公民法律意识的发展。n)通过传播和科学活动促进公民法律意识的发展。n)通过传播和科学活动促进公民法律意识的发展。

特殊环境主管

这种犯罪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使得建立市,省或国家级环境特别检察官办公室变得越来越必要,该办公室配备了足够的检察官和适当的手段来处理环境罪犯。

为了稍微说明一下环境检察官办公室的必要性,我们可以说:1996年,马德里环境检察官进行了90项诉讼,其中66项以审判告终,提出了12项投诉,许多投诉和22项公开审理。行政的。在这些数据中,《刑法》第325条所确立的犯罪,相对于针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犯罪,占据了中心位置,因为80%的投诉和30%的投诉是受其启发的。

检察官办公室的运作

作为这些检察官行动的一个例子,我们可以将其放在马德里。自收集西班牙刑法以来,环境或生态犯罪。为了起诉他们,检察官与司法警察密切合作,并在较小程度上与马德里市议会的绿色巡逻队密切合作。被证实的事实的真实性有待证明,它们发现了一些缺点,例如:

  1. 在诸如二恶英或溢出物污染的情况下,专家测试变得越来越复杂。在某些情况下,需要毒理学研究所,卡洛斯三世健康研究所的帮助,这需要生物学系或高等技术学校的某些教席林业工程师。

该检察官办公室与民间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最直接地举报犯罪的人并非徒劳。建立环境检察官是在司法系统中引入环境问题的第一步。这是第一个,但不应该是最后一个。

这应该指向创建具有自身能力,技术知识和专家团队的专门环境法庭。目前,面对环境破坏,法官们不知道向警察采取什么措施,要求什么专业知识,或者要求谁,或者如何做。通常,他们甚至不认为解决该问题很重要。

培训策略

我们至少需要具有环境问题知识的环境和税务法院,这些法院拥有自己的专家团队,这些专家由专门研究这些问题的技术人员组成。

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宣言》中,在法官和检察官的研讨会上,我们声明:

“深信法官和检察官在有效实施环境法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作用,并考虑到2000年《墨西哥宣言》和2002年《约翰内斯堡宣言》明确规定的背景,我们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和建议,这些结论和建议被我们认为是我们地区在以下方面的基础:裁判官的培训,司法和环境能力的组织,司法机构与国家其他权力机构以及与公民社会的关系,对司法机构的评估司法机关和检察官对环境法规的适用,宪法程序,民事诉讼和环境损害以及环境刑事诉讼”。

法官和检察官在发言中继续指出:“经验交流突出表明,一般而言,法官和检察官在环境问题上缺乏足够的动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提出了两种主要的行动策略:一种用于培训,另一种用于倡导”。我们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扭转现实,否则明天将为时已晚

他们深信有必要鼓励法官和检察官进行培训并参与环境问题,因此提出了以下培训策略:

  1. 促进意见调查或研究,以查明法官和检察官提出的具体需求促进对环境问题的认识运动将环境问题纳入国家和地方机构法官和检察官的培训计划中通过伊比利亚-美洲司法学校网络进行区域培训,通过激励措施刺激环境问题的培训编写,传播和使用手册(全面的环境摘要)作为汇编法律基本原理的培训工具环境,以及当地环境法规和有关此事的主要判例的汇编,为交流经验创造空间。优化资源利用。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通常会注意到它们的可用性有限。因此,我们建议呼吁通过国际合作和该主题的横向性来寻求资源,将环境问题纳入各个司法学校支持者已经存在的课程中,以考虑到法官和检察官的环境培训的制度化。实施评估和监控的重要性在培训计划中包括法院和公共部以及公共行政部门的辅助人员因此,我们建议呼吁通过国际合作和该主题的主流化来寻求资源,在各自的司法学校已经存在的课程中引入环境问题,以促进法官和检察官环境培训的制度化,实施评估和监控的重要性在培训计划中包括法院和公共部以及公共行政部门的辅助人员因此,我们建议呼吁通过国际合作和该主题的主流化来寻求资源,在各自的司法学校已经存在的课程中引入环境问题,以促进法官和检察官环境培训的制度化,实施评估和监控的重要性在培训计划中包括法院和公共部以及公共行政部门的辅助人员在培训方案中包括法院和公共部以及公共行政部门的辅助人员在培训方案中包括法院和公共部以及公共行政部门的辅助人员

关于司法和环境能力的组织,他们表示以下考虑:

  1. 我们认为,即使在关于竞争的辩论中,所有治安法官也必须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环境和人民,或者采取所有有益的预防措施,有必要弄清由于缺乏定义而引起的竞争问题。法规和高等法院的解释,否则可能会对公民诉诸司法的权利造成严重限制,我们促进在环境,民事和刑事事项方面建立不同司法管辖区的特殊司法管辖区。在不影响此的前提下,并且在可能实现之前,建议为此生成渐进式或中间式的解决方案。我们主张在地方和超国家秩序中建立环境法院,并有能力加强将环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的观念。我们认为有必要建立与司法绩效有关的指标以支持法院的建立超国家环境。

研讨会上聚集的法官和检察官认为必不可少的:

  1. 促进公众参与环境决策,在社会上树立公民环境意识,并促进使用现有法律工具的培训。关于公共环境信息,他们指出:公民获得有关环境问题的公共信息的权利应酌情得到承认或加强,作为了解潜在权利的工具,从而保证诉诸司法为了确保获得公共环境信息,必须实现明确和简要的程序,确立公共和私营部门自发传播信息的义务,在不遵守规定的情况下提供制裁机制,并为工业或军事保密设定了限制,并逆转了有关谁有义务提供信息的举证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敦促公共行政机构为法官和检察官提供便利信息获取,打破了我们国家非常普遍的“保密文化”。

关于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司法程序,法官和检察官考虑了以下内容:

  1. 我们认为有必要在我们国家采取预防性环境司法行动,其判决具有劝阻作用;我们强调,认识到在环境过程中诉诸司法的广泛,真实而不是正式,积极的合法性很重要表征环境问题及其解决所需的速度,保护分散利益的过程必须非常概括。同样,在这类诉讼中应考虑免费性,应优先处理涉及基本权利(例如健康,生命和环境)的案件,而不要处理涉及遗属问题的案件。取得积极成果我们认为,存在丰富的参与实例,必须提倡有效地诉诸司法,例如,公民和公共事务部参与促进环境事业和法庭之友的身影。在讨论环境问题的过程中,合理的批评(作为评估证据和推定的一种方法),除了刑事诉讼程序外,鉴于其固有特征,应该针对动态负荷理论进行应用证明者,考虑到谁必须证明那一方在主要事实方面处于最佳技术,经济,法律或事实条件下。尤其是在环境问题上,它并没有以规范的字面意义结尾:我们认为有必要提高创造力和解释性创造力,以对所提出的冲突做出有效反应。因此,我们深信在环境过程中需要一名积极的法官,他具有广泛的权力,例如提倡补充证据,纳入当事方未提供的证据并处以罚款。拥有负责环境事业的官方专家机构,并考虑公共组织提供的信息具有相同的证据性质。我们认为这是适当的,国家机构之间缔结的协议,以便利获取有关已经产生的证据的信息,以便用于其他程序。这将意味着使测试社会化,避免重复工作。为了使环境案件中的法官和检察官的工作更有效率,建议在没有这种方式的国家设立专门的环境安全和技术科学咨询机构我们认为有必要在程序中建立对证据和预防措施的程序性预期,以免造成损失,我们认为在环境案件中不同司法管辖区之间的协调至关重要,我们认为及时适用。 dubio pro环境中的原理由于受保护权利的集体性质,必须承认对环境问题的普遍判断范围。我们注意到,必须有适当的程序以最简单的环境程序来执行判决,以免扭曲公认的保证

古巴的环境正义

为了分析古巴的环境正义问题,作者在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研究之后,认为有多个方面或规模的工作是谨慎的做法,应综合考虑,例如:

  1. 生态犯罪及其调查生态犯罪及其调查生态犯罪及其调查

需要设立环境检察官办公室,并指出未来将建立环境法院。古巴缺乏调查环境罪的具体结构。

将我们引至《刑法典》的《环境法》第81/97条规定:对那些企图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不作为将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但是,在现行的《刑法》第62/87号法律中,不包括环境或生态犯罪;也就是说,没有标题收集所有威胁环境的假设;作为合法商品。

因此,建立了打击这类犯罪行为的机构,这些机构需要技术手段和称职的人员对这个问题进行必要的调查。

根据《古巴共和国宪法》第127条的规定:共和国总检察长办公室是国家机关,其基本目标是根据《古巴共和国宪法》控制和维护合法性。警惕国家机构,经济和社会实体以及公民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其他法律规定;以及代表国家促进和行使公共刑事诉讼。

另一方面,从我们自身的经验以及从这些机构的运作中获得的信息,我们都可以看到环境或生态犯罪。在其他常见犯罪方面,通常认为它是第二重要的,这意味着它们赋予它的权力和行动的可能性少于其所需。

我认为,调查环境犯罪需要一个特定的领域。当然,不同的检察机关经常处理环境问题,但是他们愿意这样做,而没有必要的专业培训。从技术的角度来看,这极大地增加了在非常特定的问题中出错的机会。

因此,建立了一个复杂的链条,在该链条中警察没有采取行动是因为他们没有得到适当的指示,因为谁有能力给予他们指导权就不在问题上,并且谁知道这个问题就没有召集司法部队的必要技能

古巴环境检查控制中心(CICA)及其在严重违反环境法规和必要的刑事诉讼程序的情况下的立场。

在与CICA更为知名的环境检查与控制中心的同事会面时,他们表示,负责环境案件的检察官和法官有时不知道要提出什么要求,或者在许多问题上都不知道是什么从整体性来看,它包括环境部门,以澄清某些情况,由于其相关性,因此有必要。

与实体刑法(第62/87号法律)一样,现行《刑法》中没有出现任何涉及环境犯罪的标题或章节。 CICA环境检查员在《刑法》中没有此规定,并遵守“合法性原则”,其中指出:只有在犯罪中明确规定为犯罪的行为才能在执行之前受到制裁。在应受惩罚的行为之前,任何人都不会受到法律没有规定的刑事制裁。符合现行《刑法》第2.1条和第2条的规定。

他们承担的任务是寻找一种刑事方式(不服从罪行),面对反复违反现行行政法规(第200号法令)的规定,将允许使用国家可利用的强制性和强制性手段。防止发生诸如《刑法》等对保护,维护和维护环境有影响的事件

En otras oportunidades cuando ellos se deciden a llevar un caso por la vía penal y presentan algún expediente ante fiscalía, –ya sea sobre un particular o persona jurídica– según sea el caso por “desobediencia” o sea el incumplimiento reiterado de la Legislación administrativa vigente en materia ambiental (Decreto-Ley 200 y la legislación complementaria). En algunos casos, los fiscales actuantes ante el desconocimiento del tema alegan que es un tema de “ultima ratio” y que se siga agotando la vía administrativa, y utilizar la penal, con lo cual se desvirtúa rol del CICA como auxiliar de la Justicia. Según lo estipulado en los artículos 134 y 147.1 y 2. Código Penal vigente.

首先,是司法或行政官员不遵守法院或主管当局发布的,由法律手续涵盖的最终决议或命令,将被判处剥夺自由刑期从三个月至一年,或罚款一百元。分三百期。根据C / P的第134条。

第二种情况是,个人不服从当局或公职人员的决定,或者不服从代理人或助手在行使职能时发布的命令,将被剥夺三个月的自由刑。一年或一百至三百次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在第二段的同一条中指出:如果不服从包括拒绝给予自己的身份或隐瞒真实身份,则刑罚是剥夺自由六个月至两年或罚款200至500配额,或两者并罚。

生态犯罪对其的压制。

司法辅助力量在环境问题上的行动不足。对这个问题的研究;由作者做出的结果是:

  1. 而不是系统的搜索策略。它是由特定的投诉所采取的行动导致未对许多生态犯罪进行调查的原因是缺少要满足的所有法规的完整或注册信息,或者它们没有明确的搜索依据。

司法辅助力量需要适当的领导才能取得结果。在环境问题上,可以提出一些问题以快速指导其行动:

  1. 在危险废物问题上,司法辅助力量发挥了作用,但是他们没有关于如何寻找它们的系统性指示,我们可以就任何国家可能发生的先验生态犯罪及其后果向司法力量发出警告。无论是发达的还是不发达的。尽管我们尚无法实现统一数据库的存在,但是我们可以与科学界一起逐步创建它们。

结论

  1. 刑法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灵丹妙药,环境不公正现象已暴露出来,围绕它的重大运动正在兴起。从一开始,就特别注意环境污染的不成比例的影响;但是,无论惩罚某种应受谴责的行为的规范多么完美,它都不会停止犯下这种应受惩罚的行为。此外,通常还需要人力和/或物质资源来应用某些效力和效力取决于的法律。无论在何种程度上,无论所涉法律是否完善或完善,环境检察官都必须与民间社会保持密切联系,个人最容易举报犯罪。创建环境检察官是在司法系统中引入环境问题的第一步。迫切需要建立具有自己能力,技术知识和专家团队的专门环境法庭。目前,面对环境破坏,法官不知道向警察采取什么措施,要求什么专业知识,要求谁或如何做。通常,他们甚至不认为解决该问题很重要,司法辅助力量在环境问题上的表现仍然不足。

咨询书目。

1.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环境立法中心。在德国ELC环境法中心的支持下出版了第一届全国环境法全国大会。第十一章,环境的刑事保护,第145页。

2.中美洲区域办事处,第二届环境法大会。第一版,第二十四章“生态检察官的作用”,第249页。格拉菲卡·布雷恩斯(Grafica Brenes)印刷,1994年12月。

3.NeófitoLópezRamos,治安法官,环境法系列文件,环境问题司法判决摘要。由拉丁美洲国家的司法机构发音。拉丁美洲区域办事处。第一版,2003年。

咨询立法

1.《环境法》第81条,涉及150多个问题和答案。司法部,1999年。

2. 1987年12月29日由司法部编辑编辑的第62号法律(最新刑法)。

3.《刑事诉讼程序》第5号法,第一版,古巴哈瓦那司法部第352号赞贾主编。1999年

4. 1999年12月22日颁布的“环境事项违法”第200号法令。古巴哈瓦那第352号司法部编辑。

互联网页面咨询

1.以下网站上的记分卡,http://scorecard.goodguide.com/index.tcl 2002)

2.参见Google于2007年7月26日16:37:10 GMT获得的版本

古巴的环境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