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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伦理学。辅助生殖,医学,科学和生物伦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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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科学的伟大成就之一是人类生殖知识的发展,特别是在减轻不育和不育问题方面。毫无疑问,可以通过配偶或第三方捐赠的配子来实现对人体的不同培养基的受精,将胚胎转移到将要隐藏产品的女性身上,冷冻胚胎和进行实验的可能性动摇了整个世界的道德基础。

可以预见,新知识在医学领域的应用将伴随着深刻的哲学,心理,法律,社会学和经济方面的反思。像其他科学进步一样,它们的特征还在于与它们的用途有关的一定程度的歧义,尤其是遗传和生殖变化的意义。

同时,在这样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中,似乎存在着空想乌托邦式的问题,这些问题与深刻影响社会敏感性的问题发生冲突,而没有法律支持来辨别那些需要受到法律保护的价值观,从而为整个社会造福。 。

面对几乎无限的科学可能性,不断增长的期望和有限的资源的全景图,医生警告说,他们所面临的问题远远超出其职责范围,并关系到整个社会。

辅助繁殖

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能够改变自己的环境和生活条件;从对新视野和新地理的早期探索,到发现自然奥秘和宇宙奥秘的发现,这些都得到了验证。

当前,传染性,退化性,代谢性疾病得到了有效的防治。最近,在改变遗传传递方面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就。所有这些都导致水平和预期寿命的增加。

另一方面,在过去的三十年中,关于生育力和人类生殖的研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步和发现。自诞生以来,这一科学分支随着所产生的知识成倍增长。

生殖生物学不仅使人类成为唯一有意识地控制自己的生殖的物种,而且还可以直接有效地干预生殖过程,甚至创造了影响人类的资源。这些遗传资源通常被称为辅助生殖技术,可以通过遗传遗传本身,对其进行修饰并使其有可能替代某些夫妻的不育和不育而产生。

帕特里克·斯特普托(Patrick Steptoe)和罗伯特·爱德华兹(Robert Edwards)于1978年通过IVF技术进行了首次怀孕,并将胚胎移植到子宫,为解决许多直到那时还无法生育孩子的夫妇的不孕症问题提供了可能性。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些程序被视为通向父权的真正途径,为人类服务,是科学进步,人们将通过这些科学进步来利用其物质生命的生物过程。

辅助生殖技术

辅助生殖技术可分为三大类9:1)人工授精; 2)体外受精,将胚胎转移到子宫(IVF / TE),3)配子转移到试管(GIFT),两者的区别在于受精的位置。在第二次受精中,它发生在模拟输卵管液的培养基中,然后将产生的胚胎转移到子宫中。在第三个中,转移其中一个试管,胚珠和精子,以确保在那里受精。 GIFT的怀孕阶段要比IVF / TE的怀孕阶段大,因为这些夫妇所面对的疾病的程度和复杂性要小。

后者被称为侵入性的,因为它们需要直接捕获卵巢卵泡中存在的卵,这意味着直接对其进行操作。从这个意义上讲,实践这些技术的中心必须有一个配子实验室,该实验室首先提供卵子,然后提供胚胎,其环境条件与妇女体内存在的环境条件相似。所获得的结果是有效的。

受精过程可以用配偶或供体配子进行,配偶或配子的技术分别称为同源和异源。同源技术的应用没有任何法律问题,所有这些都是用于人工授精的组织成分的排列,符合《通用卫生法》第十四标题(涉及移植和捐赠)的规定。 。

面对这些科学进步的事实,尤其是在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和生殖生物学科学的新范例方面,立法者有义务提出规则和条例来规范该科学及其学科。技术,最终涉及控制和命令新的专业行为的尝试。

必须以保护参与该过程的行为者(如医生,患者,出生和未出生的孩子,捐助者)的权利为精神,规范辅助生殖。对于我们的立法者来说,这是最重要的挑战之一,因为这涉及对我们标准的道德和法律反思,因为随着科学的进步,它们是不完整的,无法适应整个世界面临和面对的现实。从这个国家我们无法逃脱。

毫无疑问,辅助生殖技术为成千上万的不孕症夫妇带来了治疗不育和不育的期望和希望。特别是在其他程序或治疗未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时。

社会已经意识到了这些令人惊讶的科学进步,首先是因为意识到它们可能是入侵人类生命起源的最亲密世界的方式,这使他们能够合理合理地洞察人类的起源。人权和人格尊严,参与这项活动的行为者必须确保使用和应用辅助生殖技术绝对尊重和遵守男人的权利和基本自由和这项服务的女性。

人工授精包括将人的精液人工引入女性的阴道管或子宫颈,精液可以是新鲜的(通过手淫获得)或预先冷冻。

1776年,Spallanzani研究了冷冻对精子的影响,1799年,亨特首次从丈夫那里接种了一个带有精液的妇女,这为美国西姆斯在1886年首次发表该病例提供了依据。 1899年,狄金森(Dickinson)创立了“冷冻精液库”,并在美国与供体精液一起进行了人工授精,在全世界范围内普及了这一技术。1953年,宣布成功进行人工授精,以了解冷冻精液的成功授精。

该技术包括对夫妇进行研究以试图确定不孕的原因,监测排卵,以便确定应该进行授精和在输卵管中进行受精的最佳时间。通过手淫,附睾经皮穿刺或性交(性交中断)收集男性精液,在某些情况下精液不足,必须进行准备或培训以取得良好效果,并清除液体或可能导致排异或致残的因素,然后用诸如白蛋白之类的物质(清洗)精液,然后过滤样品,使其仅含有最易流动的精子,并在实验室中准备引入。

授精过程本身包括将已经准备好的精液沉积在子宫颈管或阴道内三分之一内,患者静置约六小时,也可以用导管将精液引入子宫内。子宫体不需要麻醉,女性没有任何问题。

夫妻(夫妇)进行人工(同源)人工授精的主要迹象是:1)由于不可能将精液自然地沉积在阴道底部或阴道的任何部位,这是由于男性在未到达阴道底部时阳imp的原因。勃起或射精; 2)由于女性或男性生殖器的先天畸形; 3)射精时精液稀少,精子少或不能渗透,可以在实验室接受训练; 4)在阴道或子宫颈水平上精子的免疫排斥反应; 5)局部改变,无论是干燥,稀少还是阴道或宫颈粘液感染,以及6)特发性不育,当研究未发现任何异常且不会发生妊娠时。

在供体精液受精(异种学)中,主要适应症是:1)由于不可逆或不可解决的因素(例如无精子症或严重的少精子症)而引起的男性不育; 2)由于男性的染色体或基因改变或异常而导致的不育,即使女性可以受精,这也是怀孕前三个月反复流产的原因; 3)在男性的严重遗传或染色体疾病中,可以传染给后代; 4)因男性阳ot而导致的不育,以及5)因伴侣的男性精液传播的感染,例如艾滋病或丙型肝炎等。

体外受精和胚胎移植。顾名思义,体外受精和胚胎移植(FIVTE)包含两个重要阶段:人工介质的施肥,而不是输卵管内部的胚胎和胚胎条约,从胚胎到母体子宫 与受精(体内)不同,这是在实验室中完成的,在实验室中,可以在显微镜下观察胚胎的发育过程。

FIVTE的执行过程如下:

a)收集母亲的胚珠:用排卵兴奋剂(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克罗尼芬)对妇女进行过度刺激,并通过超声检查以及每天服用雌二醇和LH监测卵泡的生长,以准确诊断出该天。排卵前,您需要住院一两天,然后在手术室进行LH激素加标后三十或三十六小时准备收集卵子,腹腔镜检查到达卵巢并穿刺卵泡发育成熟,通过抽吸卵泡液获得,目前在某些地方受精的卵子也是在超声引导下通过经阴道途径进行卵泡抽吸的。

仅抽吸大于18 mm的卵泡,以便仅获得继发或成熟的卵母细胞,在超过90%的尝试中,至少获得了一个卵子。如果未按照确切的时间顺序进行操作,则胚珠可能未成熟且无法受精,或者胚珠已晚并且掉入空腔或进入管子,因此可以恢复。

b)精液收集:通过经皮经皮穿刺或性交从丈夫那里获得精液,添加培养基,通过轻轻离心进行洗涤,使精子留有沉淀物,也可以用冷冻精液完成; 运动精子的适当浓度为每cc 500,000,在某些情况下,应进行训练和选择有用的精子,特别是在少精子症中。

c)配子接触和体外受精;将每个获得的卵与选定的精子放在不同的容器中,并在培养皿中孵育15至20小时。证实了体外受精的开始,通常在三分之二的胚珠中发生,并且观察到细胞分裂是如何开始的;分裂的受精卵在孵化器中再放置12到24小时,然后继续分裂成爆破仪。

d)胚胎移植:在16至16个细胞的细胞分裂阶段,将胚胎通过细颈导管经宫颈子宫颈转移到母亲的子宫,这必须在手术室进行,建议进行此操作在受精后的36至48小时内进行该操作,因为已经发现它与子宫内膜粘膜的早期接触会减少由于植入失败而引起的微流产的百分比,因此必须转移至少三个胚胎,否则将成功依靠多次转移以更高的概率植入至少一个胚胎; 最后,仔细检查转移导管,以避免丢失未沉积在子宫内膜腔中的胚胎。

生物伦理学,一种历史方法。

尽管该词是最近的造词,但自1971年由肿瘤学家Dr. 范·伦斯勒·波特(Van Renselaer Potter)的许多作者正确地指出,在致力于医学的专业人员的工作中,道德和社会道德始终存在,并且该行业一直是典型的人文活动。

从这个意义上讲,自从时间以来,远古医学就已经在其义务中标明了医疗实践的外部和自我强加的规范和准则,例如,医学上最广泛的道德规范希波克拉底誓言就是这种情况。基督教确立医生的道德和道德行为之前的第五个世纪,这些义务具有神圣性。

古代许多职业行为守则和标准都有类似的规定,例如《汉mura拉比法》或《马蒙尼德斯法典》,《旧约》中的规定等等。

医学实践及其道义规范的演变具有类似的进步和演变,因为它们被纳入了国家和社会对医生施加的职业工作,道德法律和法规中。

然而,在20世纪,出现了一系列情况,给社会名誉带来了危机,并给医学带来了范式转变,其中最令人震惊的是纳粹德国的医生和研究人员进行的临床和药理研究欧洲死囚犯的囚犯,以及德国实行优生政策的做法,这整体上导致数百万人丧生,而人类及其最基本的权利得不到尊重。

为第二帝国的服务而发现的科学家暴行,导致天主教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对任何试图适当使用(并使用)医学发现的结果的人进行道义上的谴责。侵犯人权,战争俘虏和德国人的敌人是对人及其尊严的侵犯,这句话在某些作者看来是引起现代医学伦理的原因,后来被指定为生物伦理学是一门基于医学危机的学科,涉及其目的,方法和目的的新定义,需要重新定义医学,卫生保健和研究问题。

医学上的理性危机并非仅由于纳粹的过度而发生,因为丑闻和暴行在世界许多地方开始出现,促使国家和社会重新考虑医学界的社会道德。以及针对健康的科学研究,例如前苏联针对少数群体的优生政策,美国绝症和精神病患者接种癌细胞的案例,这就是所谓的Willowbrrok丑闻。 。优生政策,对囚犯和精神病患者的人类研究,还有更多案件。

同样,在人类甚至没有想到的情况下,在新的文化,哲学,社会和经济环境下,出现新技术和新技术以及发现新疾病和新疗法,面对卫生服务的使用者和提供者,一种需要在新的社会环境中遵循道德原则的专业工作形式。

生物伦理学是在这个新世界中诞生的,它是一门涉及生物科学,特别是医学中的伦理规范的学科,并诉诸于对哲学,法律科学和医学的现实的解释。

生物伦理学提出了一种哲学,多元和民主的方法,以在考虑到卫生保健的四个基本类别的情况下在其对人类健康的行动中找到有关生物学科的真相;正义,自治,仁慈和恶意。

由于有关人的新矛盾和困境的出现,以及新科学知识的出现和适用于健康的新技术的出现,生物伦理学目前正在成倍增长。

在世界范围内,生物伦理学的发展令人惊讶,在大多数大学中建立生物伦理学几年后,它已被纳入卫生专业学生的专业课程中,主要医院已将其整合在一起。生物伦理委员会以及每个国家的卫生机构以及全球立法中,指导人类科学研究,卫生计划和卫生专业实践的规范和法律开始出现。

墨西哥不仅没有遗忘生物伦理学的进步,也没有遗忘有关此事的法律的提议,不仅如此,而且今天,在制定特别法律方面,尽管这些法律尚未出版,但我们还是取得了很大进步。官方日记。

由于在卫生和社会保障理事会内部已经拟定了一个全面的生物伦理项目,因此在2000年之前观察到的生物伦理立法方面的滞后今天已得到克服,该项目在开始时就已经提出了更紧急的法律,以弥补现有的最重要的生物伦理和健康差距。

墨西哥社会已经迫切要求建立一个保护它的法律框架,因为在一些作者所谓的知识社会中,人们开始观察到以尊严和信仰为由对人的攻击,以及在科学上可能和伦理上可以接受的辩论。

科学和技术知识已被配置为第三个千年社会的基础,这是个人和社会财富的来源,也是通过改善和舒适感而产生的,尽管从道德,信念和意识形态方面也产生了这些考虑。 。

立法者的义务是认可社会的知识,技术要素和意见,将社会道德观念纳入其各自的工作和项目中,而不假装主张将自己的标准强加于他人的权利,但应注意科技成就和进步有效地服务于社会,实现了正义,公平和共同利益。

生物伦理学的起源和历史

道德是指导我们的决策和行为的价值观和原则的批判性反思。生物伦理学这个词是范·伦斯勒·波特(Van Rensselaer Potter)于1971年创造的新词(在他的著作《生物伦理学:通往未来的桥梁》中),其中作者涵盖了“将生物知识与人类价值相结合的学科”。他将生物伦理学定义为``在生命科学和医疗保健领域对人类行为进行的系统研究,只要这种行为是根据价值和道德原则进行检查的。''今天,它不仅涵盖了医学伦理学的传统方面,还包括环境伦理学,并讨论了子孙后代的权利,可持续发展等。 (事实上​​,波特的书从进化的角度处理了与环境有关的伦理问题,但随后首先使用了生物伦理学一词来指代新的医学伦理学和生物医学新进展的伦理学。

生物伦理科

我们可以将生物伦理学分为一般或基本部分以及特殊或应用部分。普通生物伦理学涉及伦理学的基础,必须指导伦理学判断的价值观和原则以及生物伦理学的文献来源(医学法规,国家和国际法,道义学规范以及其他丰富和阐明讨论的来源,例如传记,文学或宗教)。特殊的生物伦理学涉及医学和生物医学领域以及政治和社会领域的特定难题:卫生保健和资源分配的模型,卫生专业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关系,产前医学实践,流产,基因工程,优生学,安乐死,移植,人类实验等。显然,给予基金会的方法(一般生物伦理学)将决定提供给困境(特殊生物伦理学)的可能解决方案。在基于人类真相的寻求,对人类特殊尊严的认识和尊重的生物伦理学模型中,安乐死被拒绝的情况就是这样;或者相反,基于相对论的模型对安乐死的热情接受在个人自由的绝对自治中。有时会谈论临床生物伦理学或决策。其中,研究了医学医学实践中所产生的两难困境,分析了至关重要的道德价值观以及以最佳方式解决冲突的具体方法。尽管具体情况会给我们带来细微的差别,但需要优先考虑,行为不应与一般的生物伦理学价值观相冲突。

生物伦理学。辅助生殖,医学,科学和生物伦理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