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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伦理学。适用于环境可持续性和水的价值

Anonim

人口的增加及其在城市中的集中度带来了对更好服务的持续需求,特别是与供水和供水直接相关的需求,我们经常将其与价格联系在一起,首先将劣质服务放在首位,短缺及其质量差,特别是用于人类消费的质量差,一方面造成了一些人的滥用和浪费,另一方面却造成了匮乏和关怀,观察到滥用/缺水的对比。

我们将从对人类行为的分析开始探讨这个主题,“在相对较近的时代,主要的道德潮流认为道德行为仅与人类的专有领域竞争。对植物或动物的道德行为是无法想象的”,这可以从个人的角度或作为社会团体的一部分来观察,在大多数情况下,它试图直接或间接地从重要液体中受益,而没有赋予它真正应有的最低价值,也没有想到它的行为不仅会伤害他人,而且会影响到人,自然与水资源之间脆弱的平衡。

自1973年以来,阿尔内·内斯(Arne Naess)在解决深层生态问题时就广泛提出了这一概念,他指的是人类与环境之间必须存在的和谐,是文化多样性的一部分,在这种文化多样性中,以生物为中心的平等自然事物,生态系统和生命本身。

抽象

人口的增加及其在城市中的集中度带来了对更好服务的持续需求,特别是与供水和供水直接相关的服务,这与他们的正常价格有关,同样的服务质量差,短缺和质量差,尤其是用于人类的消费,一方面造成了一些人的滥用和滥用,另一方面也造成了护理短缺,显示出滥用/缺水的契约。

通过对人类行为的分析来解决这个问题,“相对较近的时候,主要的伦理学认为道德行为只是在人类的专有领域竞争,对植物或动物的道德行为是不可想象的,”这可以从观点来看。一个人或作为一个社会团体的一部分,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试图直接或间接地从生命力中受益,却没有给出真正应得的最低价值,而不是相信他的行为不仅会伤害他人,而且会伤害他人。同时会影响人与自然,水资源之间的脆弱平衡。

自1973年Arne Naess提出深度生态学主题以来,他就广泛提出了这一概念,他指的是人类与环境之间应该存在的和谐关系,这是文化多样性的一部分,在这种多样性中,自然事物,生态系统和生活本身。

介绍

以前,非洲大陆上只有少数几个国家的人类饮用水短缺,但是目前,世界上没有任何地区在某种程度上没有其短缺,分布,供应和质量。

这迫使当局设计旨在照顾,保护和保存“水”资源的计划,计划和广告活动,以及旨在建立调节,利用,使用,利用,分配,控制等的整个有序和功能结构。作为其数量和质量的保护,以实现其可持续的整体发展。

为此,墨西哥有各种监管规定,使其具有很高的战略价值和国家安全性,因此可以整合,管理,调节,控制和保护水。

在某些市政当局的规范和监管权力范围内,由于其技术,经济和行政能力低下,因此未遵循行政法律要求,从而妨碍了政府计划的适用性,例如;“城市郊区与配电网络相连,农村地区有饮用水,并且负责其行政管理的运营机构可以有效地运作”。

一般目标

从哲学的角度出发,解决道德问题是至关重要的,要从人类的“最低价值”的一部分出发,分析道德问题,这将使我们能够反思和深入研究水资源的护理和管理问题。

为此,我们将从水概念的定义开始,然后讨论与不同道德潮流及其与人及其在地球环境恶化中的负责任和参与行为的直接联系有关的问题。

Hydric

根据西班牙语词典(2005年),它源自希腊hydors hydatos。

希德里科 水或与之有关的形容词。

水电; 前缀表示“水”。

水力平衡 体内适量的水。水失衡会导致人身伤害,甚至可能致命。它导致口渴。

水文学(从希腊语Yδωρ(水文):水和Λoγos(徽标):研究)到地理科学,致力于研究大气和地壳中水的分布,时空和性质。

这包括降雨,径流,土壤湿度,蒸散量和冰川质量平衡。另一方面,对地下水的研究与水文地质学相对应,那里的水占地球表面的70%。

根据上述定义,我们可以认识到水对于所有生物的生存以及制定与水的供应,处置,保存,储存,分配和质量有关的重大项目的重要性。一些专家认为这是自然科学,致力于研究分布在地球上的水。

伦理

根据西班牙皇家学院(2009年第二十三版)的说法,伦理学一词来自拉丁文ethĭca,希腊文。ἠθική,这意味着:

1. f。一套道德标准,支配着人们在生活的任何方面的行为。专业,公民,体育道德。

2. f。与善有关的哲学及其价值基础的一部分。

因此,道德一词也来自希腊风俗,这意味着习俗,道德一词来自拉丁语mos,莫里斯,也意味着风俗。这两个词是指风俗习惯或更恰当的说法,是指某个时代或某个地区确立的人类行为。因此,伦理学的名义定义将是习俗科学。

因此,古铁雷斯·萨恩斯(GutierrezSáenz)在探讨伦理学概念时,将其描述为“研究人类行为优劣的科学”。因此,从我的角度来看,行为是从人类的行为中衍生出来的,人类的行为在任何时候都必须符合最低限度的价值观念,这些价值观念是在永远永远存在于人类生活中的道德原则下赋予的。善于恶,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的行为是个人的,有意识的和自由的。

道德流

在下文中,我将仅根据本文的方法论及一些道德潮流及其主要推动者,但并不意味着它们是唯一的道德潮流。“主观主义,自发动机,自发主义,专心致志,实用主义:利他主义,功利主义,实证主义,形式伦理学,价值物质”以及经典著作。

简单的主观主义或情感主义:(休ume D.1711-1776)它是建立在经验主义之上的,道德是一种感觉而不是理性的问题,因此我们可以说,没有超越个人的参考。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感觉进行选择,其原因可以阐明某项行动的后果,但最终将由这些情绪给出最终答案并指导其行动。

Charles L. Stvenson:他通过提出“动机主义”解决了这一问题,其中分歧指的是我们想要的东西,而不是我们认为是真实的东西,而我们会或不会说服对方想要并感到相同。

自发性:(Nietzsche F. 1844-1900)道德规范无非是表达对人的权力的意志。对于人的行为,没有客观的指导,每个人都决定他想成为谁。主要的重点是基于心理动机,这些动机促使人们去推定道德价值观,因此,道德的真正基础是尼采由人具有的力量本能和锻炼的倾向所制造出来的。支配地位,它所做的一切都具有目的,即支配地位,甚至提出理性的假设实际上是一个立面,背后只有权力的意志。

和谐社会共存的伦理:它们也被称为社会取向的自由主义者,所呈现的潮流共同强调道德价值的重要性,因为道德价值增加了​​相互满意的社会共存,这是最少冲突或相互冲突的。产生更多的社会共识。

利他主义:(Adam Smith1723 -1790)同情是道德的基础。“您想要的好东西,对他人有用。”

在这一群体中出现了保护主义利他主义,其作者之一是Spencer Herbert 1820-1903。(社会达尔文主义),有利于保护物种的东西被认为是好的。

功利主义:(Stuart Mill 1806-1873)他们提出了最大数量的最大效用。在伦理上,那些产生幸福或幸福的事物是好事,而在任何情况下,最好的事实是为更多人带来最大利益的事物。

实证主义:(Moore GE 1903)善意是合法建立的大国制定的法律所规定的。重要的是,法律的有效性是由法律的制定者赋予的,因为对于实证主义来说,不可能像其他科学一样,通过经验途径来获得关于道德陈述的真理。这种潮流也被称为法制主义。

形式伦理:(Kant 1724-1804)康德引起了人们对形式的兴趣,试图确立规范必须具有的形式才能被认可为道德。人类行为的某些形式特征使它们成为对或错。我们必须遵循普遍接受的规范来做人类理性自主建立的事情(因为我们可以通过理性来接近价值)。

价值观的材料:(Scheler M.1875-1928)人有一种能力,不需要经验就可以掌握价值观的内容,就像我们是正确的和敏感的一样,我们可以在实践中直观地区分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伦理。对于舍勒来说,最大的价值就是人。

“经典”潮流:伦理学的目标是人类有意识和自由地进行的行为(即那些他以某种方式行使理性控制的行为)。它不仅限于查看这些行为是如何执行的,而且还试图对它们进行判断,从而可以确定行为在伦理上是好还是在伦理上不好。这意味着从道德的观点出发,要区分善与恶,以及伦理的善与恶与本身的善与恶相区分。

进行

行为是人类在我们的每个活动,功能和属性中每天都承担的行为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讲,生物物种,动物,植物以及任何形式的生命在与人类互动时也表现出某些行为。媒介或同种媒介,即行为和行为是同义词,被接受为行为方式或行为方式,并非人类专有。

从这个意义上讲,行为是“一个人中可观察到的行为的集合”。只要遵守场所的规范,习俗和规则,并且在推理框架内,主体可以始终如一地行动,那么这种行为就可以被接受。但是,这也可以本能地在任何意外事件面前指导他们的行为。因此,据说一个人可能有或观察到好或坏的行为。

对于心理潮流,行为是一个人在与周围环境接触时表现出来的方式,他的反应方式转化为行为。

基于以上所述,我们可以证明在社交领域中,尽管知道最低标准,但受试者仍观察到某些行为。

问题陈述

为什么在这个国家的某些地区,到目前为止,我们有无数的支流,强大的河流,地下水和地表水的广泛供应以及其供应日益受到监管的地方,因此引起了一些问题:

为什么有些社区有水而其他社区没有水?

为什么主要城市的某些地区或部门或社区受益,而其他城市却没有?

为什么某些部门受到青睐,而另一些部门却不被青睐?

为什么当局会制裁某些而不制裁其他?

为什么消费更多的人少付些钱?

为什么那些需要较少消费的人呢?

为什么那些污染最大的人不赚钱?

从本文的角度来看,对这些问题中某些问题的答案并不完全取决于标准,官员或直接或间接从重要液体中使用或受益的人,或者仅仅是排他性的责任,或者它正在让位给一种新的歧视形式。

此类行为遵循哪些道德价值观来确定其护理,保存和保护是个人应用还是环境应用,我们在道德上决定好还是坏的自由留在哪里,或者是否从人类的角度进行分析他认为这是最正确或最不正确的事情,在水周围发生的一切都起源于相同的信息或无知,这将取决于经济,政治,社会状况,或者仅仅是因为他享有非常好的(有影响力的)友谊。

结论

考虑到“水资源”在我国的重要性以及对其进行保存和保护的良好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它对“社会福祉,经济发展和生态财富的保护”的价值。

因此,如果水资源与一系列人类或负责监督和评估这些行为的人们的道德行为的最低限度无关,那么仅仅将水资源归入一系列法规是不够的。后代的遗产。

这就是为什么从水伦理角度重新考虑水问题的原因,这从双重角度允许我们每个人都拥有关于其保存和保护的重要性的知识以及技术知识-行政法律,即个人从良心的内部拥有的东西,另一方面,将“最小价值”置于人的行为之前,这是人类所拥有的,这是诚实的,这反过来又将使他能够采取行动并在面对问题或做出决定时进行适当的反思。

当前,翻译了一系列变量的相关性,这些变量允许分析不同的行为模式,在了解和理解“水电”概念及其应用以及“道德”的最低概念之后,将其转化为它们的行为和倾向。 ”,分别看到的这两个概念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并不意味着什么,但是当它们结合在一起时,可能会存在风险,即它们在日常实践中的应用所产生的结果可能与框架中对子孙后代的保证相一致。美好的未来。

这是为了使人类的意识,知识,行为,行为与人类发展环境之间的关系保持一致,并且从某种角度来看,它们的丝毫疏忽会影响所有生物。通过将水伦理学应用于可持续发展和/或生命的任何形式或表现,可以解释,解释或解释“解释性模型”的起爆,加重或改善其行为。建议为此:

•水伦理学必须凌驾于任何法律秩序之上,并且最接近于适用其法律的人的信念。

•水伦理必须是理性的,这将允许采取行动确保子孙后代的供应和质量。

•水伦理学不仅是另一种选择,它还要求管理和应用最低限度的伦理学概念。不必依赖于个人喜好,而是普遍共识的反映。

•水伦理学必须具有活力,并应广泛尊重世界各国人民的根源,习俗和习俗。

•除了任何传统主义之外,水伦理学必须是一个普遍的概念,并且要充分了解人为理性的局限性。

•水伦理问题反映了我们的文化现实,限制了我们确定最低价值是什么。

•水伦理问题不取决于对环境(环境)的适应性差,而取决于其整合的能力不足。

·水伦理学必须能够影响人类,以便他们在做出决定时认识到最低的伦理和道德价值观。

•作为家庭身份的一部分,必须从家庭中创造出水伦理学,并且必须高于任何性别,种族,语言和血统的信仰,宗教,政治,社会,经济,信仰。

水伦理学。适用于环境可持续性和水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