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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司法

目录:

Anonim

国际公司法包括国际贸易法,因为公司法对国际贸易(即国际合同)以及另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例如有意担保)感兴趣。

1.简介

公司的国际法对于它的研究和应用非常有趣,但是,很少有律师知道它并支配它,这就是我们致力于研究它的原因。我们还没有听说过法律的这一分支已经发展起来,我们希望以此填补国际法中的空白,而秘鲁和比较法目前还缺乏这种空白。

还必须考虑到它与跨国公司的法律不一样,因此我们希望在其他研究工作中这种差异能够扩散。也就是说,在此总部必须调查很多信息,但是,在条约,书籍或杂志中找不到该信息,而在法律的渊源即社会现实中却找不到该信息。

2.古代罗马法中的国际公司法

罗马法对某些人来说是死法,对另一些人来说是活法,而后者则认为现行法是现行罗马法,而古罗马的罗马法是古代罗马法,这就是为什么它显然值得进行许多研究的原因部分作家。在古罗马法中,没有国际公司法,因为不存在商业法,公司法或商业法,也不存在商业法,但是,如果当时有国际法被称为人民法律。换句话说,法律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发展,并且每时每刻都有新的法律分支出现,例如中世纪出现的商法和当代出现的商法。

3.国际公司法的重要性

国际公司法对公司非常重要,因为它允许在国外进行投资,或者在其他情况下(即在某些情况下,是在外国法律中找到了投资)进行国际投资。因此,我们别无选择,只能鼓励对商业法,公司法或商业法这一领域的研究。但是,我们必须指出,国际公司法已被非常忽略,尤其是在秘鲁法律中,从这个意义上讲,很少有律师知道其重要性,他们既不了解其分支机构,也不知道哪些法律分支机构是该公司的一部分有关法律的分支。

4.国际法最著名的分支

国际法最著名的分支如下:

1)国际公法。

2)国际私法。

国际法的这两个分支是最著名的,但并不是唯一的,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将在不忽略国际公司法的其他分支的情况下进行研究。因此,我们必须指出,在对国际法的大量研究中,仅考虑了这两个因素,这导致了该法律分支的错误发展。国际公法位于公法中,国际私法位于私法中。但是,有些律师和一些作家一起研究他们。

5.国际公司法的分支机构

国际公司法的分支机构如下:

1)国际公法

2)国际私法

3)国际刑法

4)国际贸易法

5)国际合同法

6)国际担保

法7)国际程序法

8.)国际商法

9)国际公司法

10)国际信函法

11)国际破产法

12)国际证券交易法

13)国际电信法

14)国际互联网

法15)国际电子商务

法16)国际计算机法

17)国际通信法

18)国际海事法

19)国际湖法

20)国际制裁法

21)国际领事法

22)国际教会法

23)国际宪法

24)融合法

25)国际民法

26)国际司法法

27)市法国际法

28)国际税法

29)税法国际程序法

30)共同体法

31)国际行政法

32)国际财产法

33)国际合作法。

34)国际土地法。

35)国际注册法。

36)国际公证法。

37)海关法。

38)国际继承法。

39)国际航空法。

40)国际生态法。

41)国际宇宙法。

42)国际商标法。

43)国际专利

法44)国际工业法。

45)国际工业产权法。

46)国际劳工法。

47)全球法律。

48)国际自由竞争辩护法。

换句话说,国际公司法相当广泛,法学家很难脱离这一法律分支,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希望公司律师和公司律师对此进行研究,以便传播这种知识。的确,与其他法律渊源一样,他们在该学说上应得的研究很少。

6.公司作为国际公司法的主体

公司是国际公司法的主体,因此,为了对公司法,商法或商法有扎实的了解,可以方便地对其进行研究。公司是致力于满足市场需求的资本,管理和工作的集合。

7.跨国公司是国际法中的法律主体

跨国公司是公司,在这个总部应注意,它们是国际法的主体,但是,秘鲁法律对此问题的研究很少。换句话说,每位致力于国际法的律师都必须了解跨国公司,该跨国公司在几个州或国家/地区开展业务。一些公司在秘鲁境内经营,其他公司在国外经营,其他公司则在国际法中经营,但是后者值得研究。但是,秘鲁法律尤其缺乏这些研究,因为秘鲁公司很少花时间在国际市场上工作。结果导致出口量很低,但不久前却增加了,因此,我们希望这一进程将在秘鲁永久存在,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8.公司

在此定义公司对公司法具有扎实的知识很方便,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将在此总部研究此主题。国外有些公司将公司定义为一组合同,但是,这个定义不是很幸运,并且在我们看来还没有预期的扩散,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必须了解如何在其上诉诸其他定义,并且在其他研究论文中,还出现了其他定义,我们认为这些定义在商业法,商业法或公司法中具有扎实的公司知识。跨国公司是一种在不同州设有办事处的公司,从这个意义上说,有必要在本总部进行广泛研究,因为我们研究国际公司法。换句话说,公司不仅在国内市场上运作,而且在国际市场上以及在国外或外部市场上运作,因此,我们现在将研究跨国公司,这将有助于对国际公司法有深入的了解。

9.跨国公司

跨国公司是一个特别重要的话题,但是,它却一直被忽略,这就是为什么在本总部对其进行调查以对国际公司法具有扎实的知识是有道理的。跨国公司是在一个以上的州经营或开展业务的公司,例如,其主要住所在一个州和17个州的40个分支机构,在23个国家的200个分支机构,在40个国家的500个分支机构或1,000个分支机构的跨国公司。在五大洲,某些国家/地区设有工厂,而另一些州/地区则设有办事处,也就是说,通常要求战略国家安装跨国公司的工厂,其中还包括其他假设,这些跨国公司有必要确定如何对它们征税。跨国公司在每个州分别征税,就好像它们是不同的公司一样。这样一来,他们的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为它们不会像在本国或外国公司中那样在一个州内征税,为此,他们有几名经理,而知道这些问题的律师是专门从事国际税法的人。 ,它是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国际法律的一部分。公司注册条例第150条规定,对于在国外成立的公司的分支机构进行注册,相应的公共契约必须包含公司总法第403条规定的文件和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讲,在此特殊的注册管理机构法规中,显然考虑了关于跨国公司的规范,但是关于对跨国公司的有限责任的单个公司的第21621号法令的规范并不适用,因为当它们是秘鲁人或相同时所指明的当他们在秘鲁居住时,就不能在国外设有分支机构。在这种情况下,还必须对1984年秘鲁民法典中的国际私法规则进行审查,根据公司总法第404条的规定,撤资时在国外注册的公司分支机构将被解散和清算。在秘鲁这个州,这是一条规则,尽管在某些情况下确实如此,但它会阻碍商业交易,的确很公平,因为它可以防止有未决债权的债权人前往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国家,无论如何,该规则既适用于国际商业惯例,又适用于公司法的惯例该习俗是法律的其他来源。因为如果未建立在国外设立的公司在秘鲁的分支机构的解散和清算的情况,它们将不会被解散,也不会被清算,然而,问题仍然在于它们是否将被关闭,无论如何将被关闭。由注册法的其他来源解决,例如法学和执法等。也就是说,在没有这些规则的情况下,很明显,外国投资者可以在存在税款债务,债权人为国家的其他债务以及其他债权人中,无需任何类型的清算或解散程序的情况下撤出。通用公司法的这些规范在秘鲁法律中是新颖的,因为以前的秘鲁通用公司法没有考虑这些规范,因此,没有预见到这些案例或假设,从这个意义上讲,除了促进本段中提到的有关公司一般法的立法发展。商业注册管理机构对注册商家进行监管,出于这个原因,我们必须澄清一个新的立法在此问题上是紧急的,因为该规范未规范跨国公司以及在国外定居的商人分支机构的这些假设,在这种意义上,应作相应的立法修正,所有这些在秘鲁法律之内,更确切地说在秘鲁注册法之内。跨国公司内部另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是破产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遵循以下规则:如果分支机构已分配资本,则只有当该分支机构的本人住所为该分支机构时,该分支机构才能破产。西班牙和分支机构位于秘鲁,在这种情况下,分支机构的破产不会影响主要分支机构,但是,如果没有分配资本,则推理就更复杂了,为此,有必要记录秘鲁法律在这方面没有提供解决方案,因此,我们等待对破产制度一般法的紧急立法修改,以使它包含破产规则。自1984年秘鲁民法典以来的国际私法不包含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必定会通过增加信息成本来增加交易成本,也就是说,该法必须是可预测的,而不是不可预测的。当前的立法,我们可以肯定该法律是不可预测的,以至于需要整个司法程序来确定适用于秘鲁法律的解决方案或公式。我们认为适当地考虑外国法律的解决方案以具有更深刻的见解的原因,因为它也是法律的渊源。无论如何,我们之前没有对这些主题进行过调查的作品,这不仅在秘鲁法律而且在外国法律中都难以解决。但是,我们认为,当分支机构未分配资本时,很明显,整个公司必须破产才能使分支机构破产,或者整个公司必须破产才能使分支机构破产或破产。破产,但实际上存在问题,这都是由于秘鲁立法不力或破产法中的积极法律所致。

当破产不是公司而是特定人破产时,也必须发生同样的情况,在破产中必须考虑到破产,不仅要考虑位于世界各地的所有资产,而且要考虑破产的所有资产。秘鲁领土,应由作家研究。在跨国公司中,另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是国际交易法中的流通证券,以及国际卡特尔法中的证券,以及其他国际法问题,也就是说,在国际法中涉及范围很广。此处仅提供范围,并且应激发有关该重要法律分支即国际公司法的书籍的写作。无论如何都必须解决。此外,在2001年7月7日发布的第079-2001号监督管理条例/ SUNAT,出现在会计法律研究中心SA发行的《税制手册》第268至275页中,必须考虑其第2条规定必须在该国注册或未注册的秘鲁或外国法人必须在RUC中注册(更改需要更改的内容,也就是说,这不是所引用规范的明文,但是,我们指的是以便对研究主题采取正确的方法),即他们是由Sunat管理和/或收取的税款的纳税人,也就是说,从广义上讲,税收立法已对此假设作出规定。换句话说,该法律分支(例如国际公司法)对于跨国公司非常有用,但是,我们担心它在秘鲁州几乎没有发展的原因。因此,我们必须推荐它的研究。关于跨国公司,还有许多其他问题需要处理,但是我们不涉及它们,因为由于目前的工作仅仅是全景性的,我们不想进一步研究,因此我们只关心接触它的最突出或最著名的方面。从这个意义上讲,仍有很多想法。将来甚至可以讲和研究关于跨国公司法的问题,这是我们对国际公司法不断研究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希望将在开始时就提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调查。首先是硕士和博士学位,专业课程和文凭,等等。跨国公司法可以定义为公司法和商业法或企业或研究和管理在不同地区设有办事处的公司的活动的公司的分支,该学说无疑是法律的渊源。它创造了跨国公司的名称。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显然与公司的国际法不同,因为它研究位于不同州的法律主体之间的商业行为,即,出于明显的原因,它们非常相似,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构成相同,但是他们很困惑。跨国公司法可以定义为公司法和商业法或企业或研究和管理在不同地区设有办事处的公司的活动的公司的分支,该学说无疑是法律的渊源。它创造了跨国公司的名称。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显然与公司的国际法不同,因为它研究位于不同州的法律主体之间的商业行为,即,出于明显的原因,它们非常相似,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构成相同,但是他们很困惑。跨国公司法可以定义为公司法和商业法或企业或研究和管理在不同地区设有办事处的公司的活动的公司的分支,该学说无疑是法律的渊源。它创造了跨国公司的名称。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显然与公司的国际法不同,因为它研究位于不同州的法律主体之间的商业行为,即,出于明显的原因,它们非常相似,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构成相同,但是他们很困惑。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显然与公司的国际法不同,因为它研究位于不同州的法律主体之间的商业行为,即,出于明显的原因,它们非常相似,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构成相同,但是他们很困惑。从这个意义上讲,它显然与公司的国际法不同,因为它研究位于不同州的法律主体之间的商业行为,即,出于明显的原因,它们非常相似,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构成相同,但是他们很困惑。

10.国际公司法教学

在秘鲁国家,没有讲授公司的国际法,为此必须记录在案中,这是必要的,以便创建更多具有秘鲁国家主要住所的国际公司。但是,在国外的某些硕士学位中,有人指出,他们讲授这门课程,可以在一个竞争日益激烈的国家/地区以能够增长的方式创建跨国公司。

记录表明,市场是因为供应满足需求而交换商品和服务的地方。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我们正在与国际市场打交道,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将属于一个州,而需求将属于另一个州。因此,我们必须记录,教学是指知识的传播,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教学是指法律知识的传播,国际公司法教学是指知识的传播。国际公司法。就是说,教学法与教学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机构,我们在另一个地方对它们进行了区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不再发表评论。

该网站规定,在瓜达拉哈拉自治大学,组织了国际公司法专业课程和国际公司法硕士学位,在这些课程中,还教授了国际公司法,这使得该州更倾向于发展,在任何情况下,这都需要秘鲁法律,其中以秘鲁国家为主要住所的跨国公司的成立几乎没有。因此,我们希望将来能以秘鲁法律颁发国际公司法硕士学位,其课程将教授国际公司法。换句话说,这一过程对一个国家在国外和国际市场上的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秘鲁国家的情况当然如此,因此,我们等待它的传播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并增加其中的税收。值得注意的是,成立国际公司几乎为零,法律研究的存在也为国际公司法提供了建议,这对市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11.国际贸易

在国际法中,研究国际贸易非常重要,因为许多公司都从事国际贸易。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将研究这种贸易形式或类型。国际贸易是指位于两个或多个不同州的人们之间进行的贸易,例如,当卖方在秘鲁而买方在日本时,或者当卖方在西班牙而买方在秘鲁,墨西哥时,玻利维亚,委内瑞拉,巴拉圭,乌拉圭等都是国际销售的假设,但可能还有其他假设,例如国际租赁,其中包括公司的国际租赁,国际供应或贷款。国际或国际托管,其中不仅要考虑税收,海关和国际贸易方面,而且还应考虑其他方面,例如商业或公司。在所有情况下,它都涵盖税收,海关和国际贸易方面。

12.国际市场

国际市场是供应与需求位于不同国家的市场,例如,当供应在秘鲁和欧洲时,或者在阿根廷和需求时,在西班牙,或者在美国提出要约而在秘鲁提出要约时,无论如何,这是一种经济而非法律概念,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希望公司和公司律师能够对其进行研究,熟悉国际公司法。但是经济学家和其他专业人士也应该对此进行研究,但是其中提到的那些是最了解这些话题的人。

13.进出口

面对进口就是出口,这就是为什么在本总部学习两种方法以拥有扎实的国际公司法知识的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讲,当芒果从秘鲁出口到美利坚合众国时,后者从佩鲁进口了芒果,这就是为什么方便地一起研究这些过程以对国际公司法有扎实的了解,从而了解更多的原因。国际市场。

14.出口

出口是指商品和服务被运往国外时,例如,秘鲁企业家向欧洲或美利坚合众国运往中国的芦笋,芒果或朝鲜蓟。或者当日本公司将车辆运送到秘鲁和阿根廷在这些州出售时。因此,国家应集中精力生产具有足够专业性的商品和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建议各国不要生产所有的商品和服务,而应该只生产其中的一些,例如在秘鲁,不生产核弹,因为在这些主题上的专业性很差。

15.进口

进口是指商品和服务从国外带入,例如秘鲁企业家将汽车从秘鲁带到日本,或将其他商品带到另一个国家时,在这种情况下,很明显,我们不仅必须考虑各个方面支流,还有其他方面。

16.双重征税

在国际贸易中,我们必须小心不要陷入双重征税或双重征税,这是在国际业务或经营活动在出口国和接受出口国都缴税时发生的。这些主题在秘鲁法律中几乎没有发展,但它们非常重要,无论如何,只要它们在外国法律中有所发展。

17.虚拟机构

虚拟机构是指Internet上挂有网页的机构,在任何情况下,这些机构在任何时候都取得了惊人的飞跃,因为它们不在本地或员工身上花钱,所以一切都在计算机和计算机上。网络,以便任何想要购买的人进行存款或银行转帐。这样一来,很明显,一旦完成,产品就可以通过快递的方式寄出,因此我们希望在秘鲁建立虚拟机构,从而扩大市场并与外国公司竞争。而且,按照公司国际法中的这种思路,可以创建专门用于国际贸易的虚拟机构,例如,在国际市场上通过互联网销售服装,或在国际市场上在互联网上出售书籍等。这些虚拟机构在这种意义上也适用于营销,它们适用于国际市场的细分,例如,某些网页不是唯一的,而另一些则不是。这是总部建议在秘鲁法律中鼓励创建虚拟场所或商店,以扩大国际市场的覆盖范围,因为有很多人在查询和浏览互联网,以便他们可以咨询。网站发布在互联网上,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提供。也就是说,国际公司法不仅与地方,部门,地区和州有关,而且还与互联网法的研究有关,也是国际性的,因为您可以通过互联网在国际市场上放置商品和服务。对于商品,毫无疑问,如果将其应用,但是就服务而言,许多人会拒绝理解它,因此我们必须开发此主题或子主题以具有扎实的知识,例如,在提供专业或硕士学位时,该主题或子主题将被应用,在国际市场上获得不同专业的文凭,专业和博士学位以及博士学位。此外,我们必须牢记,战略地区的租金过高,这就是为什么在发达国家或第一世界中虚拟企业有更多发展的原因,按照这种思路,我们必须记录不排除它们,因为在某些情况下案件相互补充。但是,虚拟商店的数量增加了很多,无法确定哪个是最重要的,并且无法确定每个商店的投资额,因此我们建议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使用它们,例如秘鲁市场。

18.全球化

这构成了研究全球化的总部,全球化不仅对经济有利,而且对法律也尤其是对国际公司法有利,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现在将研究一些从我们的经验中提炼出来的概念的原因。而不是书目,顺便说一句,在我们的环境中,涉及国际公司法的这些主题非常有限。全球化包括为国际贸易打开不同国家的大门或边界。从这个意义上讲,同一商品的流通量比最后提到的商品要多,因此,如果开放边界,内部或国家产业就不会受到保护,并且它们可能会失败,因为市场只会让效率最高的公司留在其中。随着全球化的发展,最大的公司几乎总是拥有自己的住所或位于第一世界国家或州,因此很明显,他们有赢家是因为它们以较低的价格生产。但是,问题在于位于第三世界国家或州的公司,因为它们无法与大公司竞争,顺便说一句,后者的作法是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和竞争中以较低的价格生产产品。所有公司都很难生存,但只有最有效率的公司才能生存。就是说,人们感兴趣的是存在全球化,因为市场价格以购买力增加的方式降低了,但问题是在私营部门中,公司将开始倒闭,因为他们无法在只有高效公司才能生存的高效国际市场中竞争。也就是说,全球化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值得作者进行一些研究。但是,在秘鲁学说中,他几乎没有发表过研究论文。

19.国际公法

国际公司法包括国际公法,因为公司法对国际法学科以及国际法渊源感兴趣。

20.国际私法

国际公司法包括国际私法,因为公司法对适用法律和国际法中的胜任法官之类的问题感兴趣。

21.国际刑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国际刑法,因为公司法对国际商业犯罪感兴趣,也就是说,当受害人与代理人不在同一个州,或者受害人所在的州遭受国际商业犯罪的后果。

22.国际贸易法

国际公司法包括国际贸易法,因为公司法对国际贸易(即国际合同)以及另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例如有意担保)感兴趣。是国际销售,国际掉期,国际贷款,国际捐赠等第一批合同之一。在后者中,诸如国际抵押,国际安全,国际抵押,国际债券,国际担保等担保,以及其他担保。

23.国际合同法

国际公司法包含国际合同法,因为公司法对国际合同感兴趣,其中包括国际买卖,公司国际销售,国际租赁,国际公司租赁等。

24.国际担保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国际抵押法,因为公司法对国际抵押品感兴趣,例如国际抵押或国际抵押,国际债券或国际担保保险等。

25.国际程序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了国际程序法,因为公司法对国际法律诉讼感兴趣,例如,当原告在佩鲁而被告在美利坚合众国时,也就是说,当事方不在在同一州或国家找到。

26.国际商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国际商业法,因为公司法对国际商业合同,国际公司,国际证券,国际证券,国际商业担保,国际电子合同,破产和国际破产具有浓厚的兴趣。 ,国际广泛股东,国际股票交易以及国际商法的其他部分或分支。

27.国际公司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国际公司法,因为公司法与国际公司有关,也就是说,公司在其他国家/地区建立分支机构的情况或在其他国家/地区拥有股东的情况,或代表或管理机构位于不同国家/地区,例如,如果董事会有15名成员,则所推荐的成员可能位于15个不同州或国家/地区。

28.国际宪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国际宪章法,因为公司法对国际证券感兴趣,例如,当发行人不在接受国且担保人在其他国家时,和/或当担保人在其他州时。

29.国际破产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国际破产法,因为公司法对国际破产和破产感兴趣,例如,当在不同国家/地区设有办事处的公司破产或破产时,或另一公司破产或破产时,在破产或破产中在不同州或国家设有分支机构的公司。

30.国际股票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国际股票法,因为公司法对国际股票交易感兴趣,例如,位于其他国家/地区的公司发行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或债券时。

31.国际电信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了国际电信法,因为公司法对研究国际电话合同很感兴趣,例如在打国际电话时。

32.国际互联网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国际互联网法,因为公司法对研究国际互联网合同或网页感兴趣,因为在任何情况下,这些合同或网页都是国际性的,因为它们可以从任何终端访问位于世界上。

33.国际电子商务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了国际电子商务法,因为公司法对研究国际电子合同(例如国际销售,国际租赁,国际贷款等)感兴趣,也就是说,这些不是唯一的合同有关法律部门的合同,但还有其他合同。

34.国际计算机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国际计算机法,因为公司法有兴趣研究国际计算机合同,例如通过计算机媒体进行的国际销售。

35.国际传播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了国际通信法,因为公司法对研究国际通信(例如国际电子邮件)感兴趣,也就是说,这不是唯一的假设,但我们引用它是因为它非常在国际法中很重要。

36.国际海事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国际海事法,因为公司法对研究国际海事运输的方式感兴趣。

37.国际湖泊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国际湖泊法,因为公司法对研究国际湖泊运输感兴趣。

38.国际制裁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国际制裁法,因为公司法对研究国际制裁(例如国际刑罚)和其他国际制裁感兴趣,而这些制裁可能是法人法,程序法,宪法,政治,行政,税收,习俗等。

39.国际领事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了国际领事法,因为公司法对研究领事公事感兴趣,这些事偶然是在领事官员那里发布的,领事官员是在那建立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或任命代表的,例如董事和经理以及事实律师,或修改公司章程,或签订关联合同,例如财团,合资企业,合资企业等。

40.国际教会法

国际公司法包括国际教会法,因为公司法对公司中的洗礼证书的研究感兴趣,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有效,而在其他情况下无效。

41.国际宪法

国际公司法包括国际宪法,因为公司法对条约的研究感兴趣,而条约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国际和其他国际法协议。例如,FTA。

42.融合权

国际公司法涵盖了整合法,因为公司法关注的是国际联盟的案例,不仅涉及法律,而且涉及经济和法律。换句话说,这些联盟位于不同国家之间,例如安第斯条约,南方共同市场,欧洲联盟等。

43.国际民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国际民法,因为公司法对研究国际租赁合同,国际贷款协议,国际住宿合同等(即在我们处理国际民用合同或担保时)感兴趣。以及其他假设,这些假设可能是国际大国或授权,国际家族企业。

44.国际司法法

国际公司法包括国际司法法,因为公司法对研究国际司法程序感兴趣,顺便说一下,国际司法程序不仅是民事的,而且还包括劳动,税收,行政,刑事,劳动和宪法方面的纠纷。其他。

45.国际市政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了国际市政法,因为公司法有兴趣了解主管城市向国际公司授予经营许可证,国际公司在某些情况下在不同州设有办事处和/或分支机构。

46.国际税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了国际税法,因为公司法有兴趣了解国际或跨国公司必须在哪些州纳税,顺便说一下,税法专业律师众所周知。

47.国际税收程序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了国际税收程序法,因为公司法对学习国际法中的税收程序很感兴趣。在研究此主题时,应研究社区法。

48.社区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了社区法,因为公司法对了解不同州的联盟感兴趣,顺便说一下,联盟不仅与秘鲁州有关,而且与其他州有关。

49.国际行政法

国际公司法包含国际行政法,因为公司法有兴趣了解公司所处理的行政程序,例如在一个州启动并在另一州继续执行的行政程序。

50.国际财产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了国际财产法,因为公司法有意在所有人位于不同州时了解财产。

51.国际合作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国际合作法,因为公司法有兴趣了解合作法,这是与国际法相关的假设之一。

52.国际土地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国际土地法,因为公司法有兴趣了解土地法,尤其是当农民社区和/或社区公司签订国际合同时,或者当他们在不同州或国家/地区设有办事处时,或者当他们拥有在不同国家的分支机构。

53.国际注册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国际注册法,因为公司法有兴趣了解注册法,尤其是在进行注册以更改国外地址,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或他们为在国外注册的商品公司做出贡献,其中包括国际注册法的其他案例。

54.国际公证法

国际公司法包括国际公证法,因为公司法对了解公证法感兴趣,尤其是在公证人将向其他机构或其他公共契据程序进行注册或作证时。在国外授予。

55.海关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了海关法,因为公司法有兴趣了解第二种,例如在海关中。也就是说,该法律分支是国际贸易法的一部分,无论如何在进口和出口中都非常有用,这就是为什么近年来它值得秘鲁法律特别是一些出版物的原因。顺便说一句,海关官员费尔南多·科西奥·贾拉(Fernando COSIO JARA)最近通过与苏纳特的合并而合并,因此成为了涵盖或理解苏纳德和苏纳特功能的苏纳特。但是,有些人认为他们不应该合并,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建议拆分,即,这些法律术语也适用于公共机构法人,自治实体等公共机构。

56.国际财产法

公司的国际法涵盖了公司的继承法,因为在后者中,法律主体的继承权是在国际法中研究的,例如,当公司的继承权位于多个州或国家时。

57.国际航空法

该公司的国际法涵盖了国际航空法,因为后者研究国际航班,例如,飞机从秘鲁出发前往西班牙然后到达英国的航班,等等。

58.国际生态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了国际生态法,因为在后者中,研究了公司的国际污染,例如,玻利维亚公司可能会污染秘鲁和智利的环境以及其他假设。

59.国际宇宙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了国际宇宙法,因为后者研究了在宇宙中发生的行为的国际商业影响。换句话说,这些情况很少见,例如,通过卫星实施商业合同或犯罪,或建立公司担保,或建立公司,或在商业法中授予权力或授权,以及公司法等。

60.国际商标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了国际商标法,因为后者研究商标的国际影响,例如当商标在法国注册时,其在秘鲁或巴西,西班牙,意大利,德国的影响,厄瓜多尔等国家或地区。

61.国际专利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了国际专利法,因为后者研究专利的国际效力,例如当专利在Indecopi dePerú中注册时,该铭文在德国,阿根廷,法国,厄瓜多尔,委内瑞拉以及其他国家。

62.国际工业法。

国际公司法包括国际工业法,因为后者研究国际工业,例如,当其中一项在多个州或国家/地区设有地点时。

63.国际工业产权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了工业产权法,因为后者是在工业产权法中进行研究的,例如,当这些商品在秘鲁注册并在厄瓜多尔或法国,意大利,德国,厄瓜多尔,委内瑞拉,以及其他国家。

64.国际劳工法

国际公司法包括国际劳工法,因为后者研究国际劳工合同以及国际劳工,以及上述第二法律分支的其他假设。就是说,这些假设很少提出,而是提出了,这就是为什么在随后的国际劳动法研究中必须考虑到这些假设的原因,这引起了治疗师的很少关注,也有必要考虑到ilo,在不同州或国家的劳动法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65.全球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全球法,因为后者在研究法律时并未考虑各州的地域限制或任何其他类型的限制。从这个意义上讲,西班牙是本课程的教授者,该课程的所有课程均在世界范围内以法律授课,因此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思维方式差异很大。在秘鲁,我们还没有听说过这门课程的教授,这反映在法律调查中,顺便说一下,法律调查过于专业化,没有考虑其他法律分支机构或其他州的法律。也就是说,随着全球法律的发展,律师的思维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他们不再寻求专门研究法律的一个分支甚至一个州的法律,而是寻求了解和研究所有法律,这给律师带来了很多好处。经济,因为它可以促进投资。

66.国际自由竞争防御法。

国际公司法涵盖了自由竞争的国际辩护法,因为后者研究了国际法中存在的垄断和寡头垄断,例如在拉丁美洲,欧洲联盟或美国存在的垄断和寡头垄断。然而,在其他假设中,它在北部或亚洲的发展却很少,在秘鲁法律中却没有得到实施。

67.结论

在制定了国际商法的主题之后,我们用以下术语得出结论:

1)国际公司法不仅在秘鲁法中而且在外国法中都很少研究。

2)国际公司法对于商业法和公司法都非常重要,这是上述第二部分的一部分。

3)在秘鲁法律中,我们没有关于国际公司法的研究论文或出版物。

4)国际公司法缺乏发展,使得跨国公司在秘鲁法律中的出现更加困难。

5)在秘鲁法律中,很少有人了解和研究律师,就象很少有关国际公司法的出版物一样。

6)全球化在国际公司法中非常重要。

7)跨国公司法未在秘鲁法中传播。公司法和商法法这一分支对于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各个州的发展确实非常重要。

8.)很少有律师熟悉秘鲁法律中的跨国公司法,这促使很少有跨国公司成立,其主要住所为秘鲁。

9)在设立位于秘鲁国家的公司的分支机构时,我们必须谨慎确定分支机构的数量,例如,外国公司可以在秘鲁境内建立一个或多个分支机构。因此,在这种情况或假设下,要研究的主题是与分配给每个分支机构的资本有关的主题。

10)在研究的法律领域(例如国际公司法)中,一个重要的主题是公司集团和公司集团,当公司或公司的住所位于不同的州时,也就是说,该主题必须当之无愧相应的研究。但是,还有其他问题,例如,当将来自不同州的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某些情况下对应于同一家公司或不同的公司或社团)进行分组时,该课程值得作者创作理论的作者研究。不仅在秘鲁法律中,而且在外国法律和比较法中。无论如何,在秘鲁法律中,我们没有找到涵盖所有假设的法规,但是可以引用或提出CONASEV的1997年财产,关联和经济集团法规以及445-2000的监管决议。 ,部分适用于研究主题的规范,例如公司集团。例如,仅当分组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才会引用第一条规则,但是当这没有发生时,指示的规则将不适用。换句话说,当分组公司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时,上述规则将不适用。换句话说,在立法时,必须谨慎对待所有情况,而不仅仅是某些情况。然而,我们认为秘鲁立法者所发生的事情是,他认为在股票市场法中通常可以找到最大的资本,这在许多情况下是正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的适用已经遗漏了许多假设,在这些法律上,沉思和提议解决方案的建议不仅适用于秘鲁法律,而且适用于外国法律和比较法。

68.建议

在制定了公司的国际法并提出了结论之后,我们用以下术语提出建议:

1)在秘鲁法律和外国法律中研究公司的国际法。

2)在秘鲁和外国法律中,应进行有关国际公司法的研究和出版物。

3)公司国际法的更大发展将使总部位于秘鲁的跨国公司的发展更加容易。

4)在秘鲁,律师必须致力于国际公司法的研究,以便该法律分支在秘鲁发展。

5)在秘鲁法律中,应组织有关国际公司法的学习计划,以加深对国际,公司和商业法,商业法或公司法这一重要领域的了解。所有这些都增加了以秘鲁为主要住所的跨国公司的创建。

6)我们建议在国际公司法内研究全球化。

7)研究和传播秘鲁国家中的跨国公司的权利,以便创造更多这类公司以增加工作和税收。为了记录税收和种类是税收,贡献和税率,以增加一些有关税收法律的知识。

8.)我们建议在秘鲁州更频繁地应用跨国公司的法律,以便创建主要在秘鲁州拥有住所的这些公司。换句话说,不仅在国外设有分支机构,而且这些公司的主要住所是国外,并且在秘鲁设有分支机构。

9)公司集团,公司集团,自治实体集团,法人实体集团,分支机构集团的所有假设,当公司和/或分支机构位于不同州时,必须对所有这些假设进行规范,这将产生法律确定性,并将通过降低信息成本来降低交易成本。为记录起见,根据国际法,也可以将一个公司的分支机构和几个公司的分支机构进行分组,以及要研究的其他假设。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足够及时的立法,对秘鲁法律以及存在该立法缺陷的任何其他法律的投资将变得更加昂贵。所有这一切都归因于一种被误导的立法技术,这种立法技术被称为立法艺术,我们在《法律标准》杂志上发表了有关法律的技术,并且我们正在准备另一本书,它不再那么简短,而是一项更加勤奋的工作,它在其中发展了各种主题。不仅适用于秘鲁法律,而且适用于外国法律,当然也适用于比较法。

69.信息来源

在准备这项研究工作时,已经参考了几本书和立法以及互联网,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不能被称为书目,因为不仅参考了书籍,还参考了其他信息源。我们根据它们的类型将它们分组,如下所示:

69.1。秘鲁法律规范参考:

所参考的秘鲁法律规范不仅是守则,而且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循以下准则:

1)1984年秘鲁民法典。

2)1993年的秘鲁政治宪法。

3)1991年的秘鲁刑法典。

4)1993年的秘鲁民事诉讼法。

5)1902年的秘鲁商业法典。

6)现行的秘鲁一般公司法。

7)废除最高法令03-85-JUS中包含的秘鲁通用公司法。

8.)公司注册规则。

9)商业登记册的规定。

10)公共记录的一般规定。

11)股票市场法。

12)破产制度的一般法。

69.2。网站:

已访问的网站如下:

为符合外国法律的记录,即不符合秘鲁法律,因此也应在其他州或国家/地区咨询这项工作。由于所包含的信息是国家,外国和比较学说的最新发展。而且无论如何,比较法的研究可以在其他一些州进行,只要国际公司法是发达的,但秘鲁法中却没有。在上述工作中,应在上述的最后部分确定造成上述不良发展的原因。但是,这是秘鲁法律的一大新奇之处,目前不仅关注它,而且还涉及所有权利,其中我们援引了外国法律。互联网上关于该法律分支的信息很少,例如国际公司法。但是在其中找到了信息,而在其他来源中却缺乏信息,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必须诉诸于社会现实,这也是法律的渊源。

69.3。图书

准备进行本研究工作的书籍如下,并指出秘鲁法律中的书籍很少:

1)CAMARGO,佩德罗·帕勃罗。国际法条约。mis弥斯 1983年。哥伦比亚波哥大。

2)FALCONI CANEPA,7月。受社会债权人保护的公司集团中的责任。法律编辑格赖利。2005年。第一版。秘鲁利马。

3)FLINT,平卡斯。破产法条约。法律编辑格赖利。第一版。2003年1月。

4)小教堂,胡安。罗马法,社论Ariel SA西班牙巴塞罗那。第七次修订和扩大版。

5)路易斯·索拉里·图德拉(SOLARI TUDELA)。国际公法。Studium版本。第四版。秘鲁利马。

6)维尔加斯,卡洛斯·吉尔伯托。商业公司。Rubinzol culzoni编辑。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

换句话说,关于这一重要法律分支的参考书目很少,例如国际公司法,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很难发展它的原因,无论如何,我们必须记录这是一个非常新的话题,甚至因此,我们希望在必须作为法律渊源考虑的外国和比较主义中,随着时间的流逝,关于这一法律领域的信息将会越来越多。但是,我们希望这项工作能够成为秘鲁商业法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其中肯定包括国际公司法。也就是说,我们希望随着时间的流逝,更多的出版物将在这一法律分支上发表,这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非常新颖的,不仅秘鲁法律而且外国法律和比较法都需要作者进行调查。令人惊讶的是,在这些参考书中,没有找到有关国际公司法的信息,因此,我们认为,该法律分支在秘鲁,外国和比较法中几乎没有发展。也就是说,我们已经审查了国内外书籍,但是,我们没有找到进行调查所需的信息。令人惊讶的是,在这些参考书中,没有找到有关国际公司法的信息,因此,我们认为,该法律分支在秘鲁,外国和比较法中几乎没有发展。也就是说,我们已经审查了国内外书籍,但是,我们没有找到进行调查所需的信息。令人惊讶的是,在这些参考书中,没有找到有关国际公司法的信息,因此,我们认为,该法律分支在秘鲁,外国和比较法中几乎没有发展。也就是说,我们已经审查了国内外书籍,但是,我们没有找到进行调查所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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