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成本与吸收成本之间的差异
直接成本法定义为``一种以可变制造成本来评估库存和销售成本的操作系统''。对于可变成本,它定义为随产量直接增加的成本。
吸收成本法定义为将所有可变成本和固定成本的制造成本合并到产品成本中。
直接成本核算
这是一种成本会计方法,该方法基于对生产和运营成本行为的分析,将其分为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以便为公司的管理层提供足够的相关信息,以进行管理。战略规划过程。
吸收成本核算
该方法将产品功能的所有成本都包括在产品成本中,而不管其固定或可变行为如何。
系统的优点和缺点
直接成本系统的优势
- 单位成本没有波动。在某些决策,选择替代品,短期利润计划中很有用,更容易获得平衡点。
吸收涂料系统的优势
- 在制品和制成品的存货的估价要优于直接成本法,价格的确定是根据生产成本以及固定和可变的运营成本来确定的。这是会计界和财政部接受的制度。
吸收涂料系统的缺点
- 获得平衡点是复杂的会计记录,包含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因此难以建立最佳的成本-利润-利润组合,从而难以为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提供可靠的预算。
直接成本系统的缺点
- 季节性或季节性业务结果具有误导性,因为库存评估比传统的误导性评估少,导致他们认为单位成本较低,这是错误的。
示例:(请参阅PDF)
直接成本法和吸收性成本法的比较分析
- 销售量=生产量,在成本期间,两种方法的利润是相同的。当生产量>在成本期内的销售量时,效用吸收剂成本会更大。在成本期内,销售额大于生产量,在吸收剂成本法中的效用将会减少;直接成本的利润将取决于销售量,而不是生产量,吸收剂成本法可能会如果更改产量,则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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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以下视频系列作为补充,其中以理论和实践的方式讨论吸收剂和直接成本法。(4个视频,1小时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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